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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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莱布尼茨哲学的叙述、分析和批判(德)费尔巴哈著;涂纪亮译《对莱布尼茨哲学的叙述、分析和批判》一书,是费尔巴哈早期的一部重要的哲学史著作,写于1836年,出版于1837年。费尔巴哈在著述此书时仍未摆脱唯心主义观点。1847年费尔巴哈在编纂自己的全集时,把这部著作收入《全集》第五卷,并从唯物主义观点补写了第二十一和二十二节以及许多注释。从这里也可看出费尔巴哈思想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发展。1904年,为纪念费尔巴哈诞生一百周年,费尔巴哈的友人博林和信徒约德尔编辑了《费尔巴哈全集》第二版,把这部著作收入第四卷。列宁在1914—15年间根据这个版本阅读了这部著作,并作了详细摘录,写下许多精辟的评语。列宁的《摘要》对于理解费尔巴哈的这部著作极其重要,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译著试图以列宁的评论为指针,对这部著作的基本内容作一简略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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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德)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著;朱光潜译《美学(第1卷)》中的这些演讲是讨论美好的;它的对象就是广大的美的领域,说得更精确一点,它的范围就是艺术,或则毋宁说,就是美的艺术。对于这种对象,“伊斯特惕克”(Asthetik)这个名称实在是不完全恰当的,因为“伊斯特惕克”的比较精确的意义是研究感觉和情感的科学。就是取这个意义,美好在沃尔夫学派之中,才开始成为一种新的科学,或则毋宁说,哲学的一个部门;在当时德国,人们通常人艺术作品所应引起的愉快、惊赞、恐惧、哀怜之类情感去看艺术作品。由于“伊斯特惕克”这个名称不恰当,说得更精确一点,很肤浅,有些人想找出另外的名称,例如“卡力斯惕克”(Kal-listik)。但是这个名称也还不妥,因为所指的科学所讨论的并非一般的美,而只是艺术的美。因此,笔者姑且仍用“伊斯特惕克”这个名称,因为名称本身对笔者们并无关宏旨,而且这个名称既已为一般语言所采用,就无妨保留。笔者们的这门科学的正当名称却是“艺术哲学”,或则更确切一点,“美的艺术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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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高等学校文科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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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德)黑格尔(G.W.F.Hegel)著;贺麟,王玖兴译《精神现象学》不仅是黑格尔本人全部著作最有独创性的著作,而且是在整个西方哲学历史上最富于新颖独创的著作之一。他是它不是从天而降,它也有其来源和继承,发展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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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大帝传(法)艾因哈德(Eginhard)著;(英)A.J.格兰特(A.J.Grant)英译;戚国淦译查理大帝(公元768-814年在位)是欧洲中世纪历史上的有名人物,是法兰克国家加洛林王朝的第二代君主。查理生活的年代,是西欧封建化过程急剧进行的时刻。他的全部政策代表了新兴的封建主阶级的利益。就在他统治期间,法兰克封建制度终于建立起来了。 《查理大帝传》包括两种传记,一种为艾因哈德所撰,另一种为圣高尔修道院某佚名僧侣所撰。两种传记均撰于九世纪,是关于查理大帝的最早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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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本书是大学生必读丛书中的一册,书中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中文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书目为依据,收录了著名作家朱光潜先生的长篇小说《西方美学史》。本书具有很强的经典性及学术性,该书不仅是语言文学专业大学生从事专业学习和学术研究不可缺少的重要书籍,同时也是其他专业大学生加强人文素养、丰富文化底蕴、促进专业学习的重要读物。可供不同专业的大学生阅读收藏。本书前言特色及评论文章节选想到这里编者就打消了怕蹈追溯“纯思想线索”那种唯心史观覆辙的顾虑。“纯思想线索”的要害在于“纯”,“纯”就要排外孤立,就要否定“物”而独尊“心”,蔑视思维以外任何历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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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确集理学丛书(清)陈確 撰陈确(1604—1677)字乾初,浙江海宁人,曾受业于江南名儒刘宗周。他是明末清初一位进步的思想家,公开站出来否定《大学》,怀疑《中庸》,同官方所倡导的宋明理学唱反调,还从实际出发,反对鬼神迷信和节烈,厚葬,宣传了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这些举动招来的是非难与攻击,但他没有折服,晚年得“风疾”,病困十余年而卒。陈确的主要著作有《大学辨》、《瞽言》、《葬书》等,过去在社会中流传很少。性理哲学思想是陈确思想中较有特色的一部分,故专门予以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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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西方美学史》是一部美学史并不单一的只是纯粹美学理论的历史,而且还是人类心灵自我展现的历史,或者说,在那些看似抽象的理论背后,我们所感受到的乃是各个时代人类精神脉博的跳动,这是一种精神的还乡历程——请跟随吴琼来一次西方美学的精神漫游吧。朱光潜,著名美学家。《西方美学史》是关于西方美学理论的专著,是中国人写的第一部西方美学史,在学术领域占有重要地位。自1963年出版以来,一直作为高等院校文科教材。1978年作者曾作过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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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俄罗斯)车尔尼雪夫斯基 著,周扬 译《艺术与现实的审美关系》讲述了在四十年代,俄国大多数有教养的人对于德国哲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们的最优秀的政论家尽量对俄国公众重述在德国风靡一时的思想。那就是黑格尔和他的门徒的思想。现在,黑格尔的追随者在德国本国已所剩不多了,在我国就更是寥寥无几。但是,在四十年代末和五十年代初,他的哲学却支配着我们的文学界。差不多所有思想开明的人都对他的哲学起了共鸣,根据我国政论家们不完备的阐述认识了它。少数习惯于阅读德文哲学著作的人,还在自己的小组里讲解了在当时俄国报刊对黑格尔哲学的阐述中所没有谈到的东西;人们如饥如渴地听他们讲解,好学的朋友们都十分尊敬他们。在黑格尔生前,由于他个人的威望,在他的门徒中间保持了思想方法的一致。但是即使在他生前,德国哲学中已有这样的研究著作出现,在那些著作里,从他的基本思想出发,竟得出为他所避而不谈的结论,或者是他在极端需要时甚至加以谴责的结论。这些研究著作中,最重要的是匿名著作《论死与不死》(《Gedanken uber Tod und Unsterblichke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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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现象学黑格尔 著;贺麟,王玖兴 译这个中文译本的正文和目录中每一篇章之下用六角括弧〔〕加入的小标题,是根据1921年的拉松本和伊波利特的法译本并参考俄译本中的小标题翻译过来的。这些小标题,虽非黑格尔著作所原有,也不都能概括标题下的全部内容,但过去编者和译者增补进去,是因为它们有助于理解各该段落的大意,所以中译本仍采用了它们,以便读者参考。译者在一些地方为了补足原文语意,继续使用了上卷译文用过的在必要的地方略增几个字或一句话的办法。凡增补的字句,也都置于六角括弧内,以表示是译者补足的。例如“在我们〔研究现象学的人〕看来”,“自我〔或主体〕”,“自我〔或个人〕”:在前一短句的六角括弧内经译者补充文字后,就表明那里所说的“我们”不是泛指一般的我们,而是确指用辩证法探讨精神现象发展的人或读者;而以下两处所谈的“自我”(DasSelbst),也有特殊意义,前一“自我”是指与实体相对立的“主体”,后一“自我”是指与社会全体相对立的“个人”或个体。大家都知道,《精神现象学》是西方哲学史上最晦涩最难读的著作之一。虽有译者增补的字句和简单脚注,但恐怕帮助并不多。这册下卷丙(乙)论“精神”一章,是王玖兴译,贺麟校阅的,丙(丙)论“宗教”一章是贺麟译,王玖兴校阅的,丙(丁)论“绝对精神”一章由杨祖陶译成初稿,经贺麟和王玖兴校阅和修改过的。《精神现象学》的这个下卷译稿,原已于1965年五月完成,并交由商务印书馆编校付排,于1966年秋季印成校样交给译者。这次正式出版之前,我们又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增补了脚注,许多地方等于重译。本书上卷出版后,曾有不少读者来信,对下卷的翻译出版寄予殷切希望。现在这个下卷几经反复校订终于出版,深愿不辜负读者的期望。但尽管如此,限于种种条件,仍难免有欠妥当甚或错误的地方,译者所加的脚注和六角括弧内的补足字句,也不免有欠妥当甚或错误的地方,都希望读者多加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