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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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法律精编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为适应新形势下民事审判工作的需要,在我庭赵国勇庭长具体组织下,我庭法民编辑了这本《民事审判法律精编》,供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在审判工作中适用。对检察官、律师和其他法律工作者,也是一本有益的工具书。本书分实体编和程序编。全书选编截止2006年5月底以前颁布的民事审判工作中经济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共406件。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随堂测试湛中乐 主编ig">20世纪80年代,当中国改革开放开始勃兴,法律和法律教育开始再度崛起之时,法律出版社便以精诚态度和极大力度服务于中国的法律教育。针对不同阶段的读者,本社陆续推出多种系列的法学教材,迄今已达数百种。高等学校教材、教学参考书为其中主要部分。而历年来逐步推出的“八五”、“九五”及正在推出的“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更为重点。长期以来,“法律版”的众多教材,颇受学林瞩目。在此,我们深深感谢读者和作者对我们的信任。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法律教育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积极酝酿和展开改革举措,培养高素质的现代法律人才成为法律教育的重要目标。为此,本社应时而动,力求从教材的品种上、内容上、形式上实现更大突破,为新一代法律人学取专业知识提供更好读本。就高等学校教材而言,我们立足两种进路:全面革新既有教材,或推出全新教材。革新既有教材,意在选取已出版教材尤其是“八五”、“九五”规划教材中的精品,从内容到形式全面更新、修订,重新整合,使这些长盛不衰的法律教育财富,以崭新面目,继续服务于新读者。推出全新教材,则或为推出“十五”规划教材,或约请优秀作者撰写新作,精阐原理,结合实践,关注前沿,努力创造出新世纪的新经典。优秀作者,或为老一辈与盛年名家,或为新生代才俊。或革新,或全新,这些教材在21世纪呈现崭新风采,并同享规划教材之盛,因之统为一名:“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为适应教学的需要,我们还陆续推出了这套全新的“2l世纪法学教学参考书”。我们深信,中国的法律教育事业将在改革和发展中不断壮大:我们承诺,本套“21世纪法学规划教材”与“21世纪法学教学参考书”,以及本社所有法律教育图书都将在发展中不断更新和超越。本着竭诚为法律和法律教育发展服务,竭诚为读者服务之宗旨,我们愿更加敬业,与广大读者和作者一起,共同创造法治事业及法律教育事业的美好未来。 -
刑事诉讼与隐私权保护的关系研究杨开湘《刑事诉讼与隐私权保护的关系研究》是运用历史分析与逻辑分析方法对隐私权与刑事诉讼之间关系进行理论研究的初步成果,探讨了隐私权和宪法隐私权的基本内涵和法理基础,分析了理论维度上刑事诉讼与隐私权保护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从刑事诉讼制度层面上研究了侦查程序中的个人隐私权保护问题与审判公开、被害人权利保护、证人权利保护、刑事诉讼文书记录等相关制度中的隐私权保护问题,以及在发生隐私侵权的情形下,通过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予以程序救济的问题。第一章导论首先论述隐私和隐私权问题在现代社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初步阐明它与刑事诉讼之间的联系;总结了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与研究状况。第二章从分析隐私和隐私权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提出宪法隐私权的问题,以作为本文论述刑事诉讼与隐私权关系的理论前提。为此探讨了隐私、隐私权、宪法隐私权的概念和内涵;分析了宪法隐私权在制度层面上的范围或界限;讨论了宪法隐私权法理基础,即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关系以及在制度实践中存在的私人领域的公力介入。现代各国法制中,对于个人私生活、住宅、家庭和通信秘密的保护被理所当然地划入隐私权领地,二十世纪,电讯秘密和个人数据资料保护被加入其中。第三章讨论刑事诉讼与隐私权保护二者关系的理论问题,从刑事诉讼中国家与个人关系角度着手,论述刑事诉讼中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二元目的之下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相互冲突与协调,进而将其转化为国家司法权与个人隐私权之间的冲突与协调问题。在现代刑事诉讼法治中,规范化的法律对国家司法权的限制是通过制.度化的法律正当程序”得以实现的,通过在每一个诉讼阶段设置ct程序障碍防止国家司机关和司法人员任意从事,从而保证个人隐私权得以维护和保障;个人隐私权的制度化也能发挥相同的功能,即制约和对抗国家刑事司法权的任意滥用,据此可以发现国家刑事司法权在刑事诉讼中的正当限度。第四章讨论制度层面上侦查程序中的隐私权保护。侦查行为,特别是搜查与扣押、询问与讯问、监视和监听等易于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因此,在宏观层面上,正当化的刑事侦查程序制度建设必须着眼于兼顾侦查犯罪与保护隐私的二元统一;在微观层面上,侦查机关的一切侦查行为,特别是搜查与扣押、讯问与询问、勘验与检查、辨认、监视与监听等行为,必须确定明确的行为界限才能有效保护个人隐私权。第五章讨论与隐私权保护密切相关的若干刑事诉讼制度,认为,其一,审判公开是对个人隐私产生损害可能性较大的制度,因此不仅需要专门设置保护隐私的例外条款,而且中国刑事诉讼立法应当进一步出台明确和具体规范。其二,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和证人隐私权主要涉及刑事诉讼进行及其后的被害人和证人的生活安宁隐私、人格隐私和信息自主隐私,必须加以保护。其三,在刑事诉讼文书记录与隐私权之间存在着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强调刑事诉讼文书记录中的隐私权保护就是要在这种冲突之间寻找一个恰当的平衡点,以便两种权利最大限度地得到兼顾。其四,刑事诉讼过程中,国家专门机关对个人隐私的侵犯应该通过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而获得程序上的救济。研究表明: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制度层面,宪法隐私权作为一项法律权利在整个法制体系中都具有无可争辩的重要价值,它不仅在静态意义上为现代法治界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提供了一个标准,而且在动态意义上扮演了防止公共权力介入和干涉私人领域安全阀的角色。在刑事诉讼之中,即使国家专门机r关打击犯罪的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有利,如果其任意地侵犯了少数个人的隐私权,这些行为仍然是不正当的。因此,在处理保护多数人利益与少数人权利的关系问题上,尽管隐私权并不是绝对的权利,但它要求国家司法行为在侵犯个人隐私的时候至少有一个合理的根据并遵循正当的程序。 -
刑事证据疑难问题探索刘品新著本书采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遴选了近年来国内主要法制媒体上登载的刑事审判领域的证据法名案,并结合从实务部门调研得来的证据法大案,提炼出一系列证据法的疑难问题;然后运用学理知识进行探索,解答了长期困扰实务部门的一些证据法传统问题和前沿问题。这是一次游走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有益尝试,拓宽了证据法学研究的版图。 -
外国及港澳台行政诉讼制度薛刚凌主编《外国及港澳台行政诉讼制度》系统了介绍了德国、法国、日本、美国、英国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的行政诉讼制度,具体包括历史沿革、审判组织、受案范围、管辖、当事人、证据、程序、判决、执行等方面内容。《外国及港澳台行政诉讼制度》采用最新资料,注重制度背后的原理探讨,以期读者能对国外及港澳台行政诉讼制度进行全面、真实、准确的了解,并为我国大陆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提供参照。 -
环境正义 丧钟为难而鸣汪劲, 严厚福编译本书所收录的1 2个判例是20世纪70年代至21世纪初由美国联邦法院作出的环境诉讼经典判例,几乎涵盖了美国环境法的各个领域。本书是国内第一次系统地介绍美国联邦法院环境法经典判例的著作。为了便于读者 了解这些判例,编译者在每章的判例前对该判例涉及的法律作了简要的介绍,并且在本书的第一章介绍了阅读本书所需的一些背景知识。本书的另一个亮点在于:它不仅详细地介绍了每个判例的法院意见,同时也忠实地记录了某些法官的部分赞成、部分反对意见以及某些法官的反对意见。这种载明各种意见及其交锋的判决书显然更接近法律分析的本质,更接近法庭上唇枪舌剑的交锋,更能够让读者在阅读时感到热血沸腾、充满想象,宛如置身于法庭现场一般。 本书适合于高等法学院校师生、法律职业者、政府官员以及热心于环境公益事业的人士阅读,也可供高等法学院校案例教学课程使用。 -
诉讼费用研究廖永安著本书主要由理论探索、两项实证调研的成果和域外相关制度的考察三个部分构成,但笔者个人认为其中最有新意或最具"突破"性质的就是实证调研的部分,因此以下的讨论将围绕该部分内容给以笔者的启发来展开。这一部分是本项研究课题的负责人廖永安教授分别与两位法官合作,以位于两个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区域的基层法院作为调查对象而做出的调研成果。 -
公益诉讼黄金荣公益诉讼在21世纪之初的中国正方兴未艾,并已呈现出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作为新生事物,公益诉讼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双重困难。一是在一个深受儒家文化“和为贵”观念浸染的中国社会,谈论诉讼是异常困难的;二是为公共利益而战的口号可能触发人们对“大公无私”时代所导致之恶果的恐惧心理,担心公共利益很容易沦为借以实现某种私利的精美工具。为此,公益诉讼不仅要完成传统价值观念现代化的转换任务,而且还要不断提升自身形象,阐明其活动边界并证明其存在的正当性。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练习题集李元起面对高等法学教育中的种种现象,我们感到困惑,也产生了很多的忧虑:十年前的时候,法学专业是所谓的“热门专业”之一,现在的热门专业排行榜早已不见了“法学”的踪影;法学本来是很“专业”的专业,但在日前法学专业毕业的学生求职的时候,很多用人单位感觉法学学生似乎最没有专业;很多学生学了4年的法学专业,知道了很多法律上的专业名词,在被问到一个案子如何处理的时候,可以侃侃而谈、头头是道,满口专业词汇,甚至德国如何规定、美国有某个新鲜的理论,但是就是不知道中国怎么规定,这个发生在中国的案子究竟该如何解决;等等。这种现象似乎可以称为“专业教育的非专业化”。2005年贺卫方教授在网上宣布停止招收研究生,就是针对现在考研过于注重公共课程、不注重学生对于专业的喜好这种现象而进行的挑战。法学教育中出现的这些现象,可能与整个大的教育背景有关。很多文科的学生进入大学后,“一半时间在学外语,一半时间在打游戏”。因为文科的期末考试都比较简单,学生混个学分顺利毕业是不成问题的,很多学生对专业的学习都是考试前一个月甚至一个星期前死记硬背对付考试,所以有人戏称,有些文科学生大学4年实际上是学了8个月甚至更少。我们在抨击应试教育而强调素质教育的时候,却把专业教育给“晾”了。这种“不专”的现象,已经引起了很多法学教育工作者和从业者的忧虑和不安,长此以往,不仅对我们的法学专业学生会造成不利影响,极而言之,可能对我国的法学教育造成戕害。因此,我们建议,法科的学生还是应该学好专业,把这个专业性很强的专业修炼成自己的看家本领,从而能够以专业而谋得生存、谋得尊重。大学生也做练习?可能有人尤其是一些文科的学生会带着嘲讽的口吻反问。理工科的大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做练习、做实验,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在文科的学校、院系,做练习似乎成了稀奇的事情,有的大学生也因此感到了大学与中学的“根本不同”。但是,我们专门为法学专业的学生组织编写了这套“练习题集”,就是主张法学学生在平时学习的时候也应当同步进行练习自测。这个设想就是基于以上的疑惑和忧虑而来的。我们希望,通过同步练习,帮助和促使同学们切实地掌握本学科的知识,熟悉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并对一些学术前沿问题有所了解。说得大一点,我们要为法学教育的“专业教育”作出一点努力。具体来说,这套书希望达到以下目的:1.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本学科知识。修完一门课程,并不是拿到学分了事,要真正掌握本学科的一些“门道”,至少要完成入门的工夫吧。这套“练习题集”设计了“知识逻辑图”栏目,详细勾画了一章内容不同知识点之间的逻辑关系。设计了各种题型的自测题,突出了重点,提供了详细精辟的答案分析,不仅可以开阔学生的眼界,帮助同学们了解不同类型考题的不同形态,掌握其解题方法,而且可以培养和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除了每章的自测题外,全书还专门设计了三套模拟题,同学们可以在学完本门课程后自己测验一下学习的效果。2.帮助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法学专业的学生系统学习四年过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应当是顺理成章和轻而易举的事情,事实上,情况不是这样,只能表明某些同学平时的专业学习还浮在表面。这套“练习题集”从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中精选了部分经典的试题,帮助学生了解司法考试的难度、角度和形式,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复习。3.帮助学生准备考研。一方面从一些法学名校(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历年考研试题中精选了部分试题,另外,这套书专门设计了一个“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栏目,以拓展学生学术视野,对帮助考研的同学掌握论述题的答题方法和技巧亦有较大帮助。归纳一下我们的思路是:通过似乎回到“应试教育”模式、进行同步练习这样一种“俗”的方式,来达到我们强化“专业教育”的大而不俗的目的。这套“练习题集”一共包括14本,对应着14门法学核心课程,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配套辅导用书。不得不提的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自2000年出版以来,被全国众多法律院校师生选用,有的教材比如王利明教授的《民法》印销数量已经达到了30万册之巨,14门核心课的教材平均印销量也在10万册以上。10万册书背后就是10万位甚至更多的读者。这么多读者的厚爱与支持,让我们感到责任重大。我们惟有不断提高服务来作为回报!“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目前已经有了核心课教材、核心课教学参考书、选修课教材、案例分析教材、双语教材等多个子系列,共80余种,现在又增加了这套“练习题集”。这么多品种,目的就是一个:为了让使用我们教材的老师、同学有更多的选择,能够满足老师、同学们更多的需求。我们希望,这套大型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能够不断补充、完善,让使用这套教材的老师、同学们满意,也为我们国家的法学“专业教育”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本套“练习题集”是“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配套辅导用书,按照教材的章节安排了同步练习题,帮助学生切实掌握课程内容,真正把专业知识学好。每章都设有名词解释与概念比较、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等题型。这套“练习题集”还考虑到了法科学生通过司法考试和考研的需要。从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的试题中精选了部分经典的试题,帮助学生了解司法考试的难度、角度和形式,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复习。从一些法学名校(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历年考研试题中精选了部分试题,另外,专门设计了一个“论述题与深度思考题”栏目,以拓展学生学术视野,对考研的同学掌握论述题的答题方法和技巧亦有较大帮助。除了每章的自测题外,全书还专门设计了三套综合测试题,同学们可以在学完本门课程后自己测验一下学习的效果。这套书当然也可以为老师服务,大量的试题足够老师从中抽取部分作为测试的内容。 -
刑事裁判根据研究胡之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选择适用法律是法院作出正确裁判的基础和前提,是被告人服判的关键,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然而长期以来,我国刑事审判活动被视为侦控成果的确认活动而并非诉讼的中心,相应地,对刑事裁判活动中的事实发现和法律适用活动缺乏足够的重视,法学理论界也对这一问题缺乏深入研究,从刑事裁判根据的角度对事实和法律两个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著,述尚付阙如。基于这一司法和理论研究现状,我的博士生胡之芳选择了该课题作为她的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并完成了博士论文《刑事裁判根据研究》的写作。该选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作者在继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静态的角度对刑事裁判根据的概念、属性、构成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同时又突破既有的研究视域,将刑事诉讼法学、证据学、刑法学、法律解释学的知识有机地纳入该课题研究的框架之内,从如何认识案件事实、选择适用法律以构筑科学的刑事裁判根据的角度进行动态性的研究。这一研究路径本身显示出作者开阔的研究视野,有助于丰富刑事裁判理论,对法官科学确认刑事裁判根据也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刑事裁判根据研究》一书主要围绕刑事裁判根据的涵义、构成、确认刑事裁判根据的一般理论问题及确认刑事裁判根据的方法和规则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思考和有益的开拓性探索,在不少问题上提出了个人见解。例如,作者首次提出刑事裁判根据的定义,厘清了刑事裁判根据与刑事裁判理由、影响刑事裁判的因素这两个相关范畴的关系,对刑事裁判根据的属性和功能进行了探讨;作者对刑事裁判事实的内涵进行了界定,指出刑事裁判事实是一种法律事实,也是一种命题事实,有真伪之分,但裁判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竞合始终是刑事裁判所努力追求的目标之一,尽管这种竞合关系只是一种相对竞合;作者首次对刑事裁判的法律根据进行了阐释,以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为考察对象,从刑事基本法律和刑事法律解释两个层面对刑事裁判法律根据予以解读;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和选择适用法律是刑事裁判根据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作者在书中针对刑事裁判根据确认活动的一般理论问题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指出确认刑事裁判根据的过程应该遵循合理性原则,具体包括合规律性、合目的性和合规范性等三个方面的内容;作者还对刑事裁判根据的确定性问题进行了探讨,指出确定性与非确定性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主张通过对刑事裁判这一特定制度场景下就事实和法律确认问题进行“交谈”的程序的理性建构来实现刑事裁判根据的相对确定性;刑事裁判根据的确认既包括事实根据的确认也包括法律根据的确认,作者对二者进行了区分,指出其区别在于刑事裁判事实根据的确认是对于发生在过去的案件事实这一未知对象的认识活动,而刑事裁判法律根据的确认是在法律规范客观存在的前提下如何选择、解读法律文本的活动;关于刑事裁判根据的具体确认规则和方法,作者主要从运用证据认定事实和免证事实的认定两个方面论述了裁判事实的确认规则和方法,同时首次从法律选择和法官适用解释两个方面探讨了刑事裁判法律根据的确认规则和方法。这些研究无疑表明作者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较活跃的学术思想。当然,书中也存在不足之处,譬如,对先例问题缺乏相应的思考,对刑事裁判根据与刑事司法公正的关系以及如何实现影响刑事裁判的诸因素的规范化等问题尚需进一步深入研究。但瑕不掩瑜,整体而言,全书结构完整、资料丰富、深掘广论、见解独到、论证充分、观点正确、文笔流畅,不失为一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相信该成果对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具有积极意义,并能够为刑事司法实务提供理论参考。本书作者胡之芳于2002年至2005年在我的指导下攻读博士 2学位,在读期间曾多次参与我所主持的课题项目,体现出良好的科研素质和能力。在博士论文答辩过程中,她的博士学位论文获得答辩委员会的一致好评并以全优通过,作为导师对此深感欣慰,在其博士论文出版之际,欣然为序,并由衷祝愿她在今后的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