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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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一本通刘东根、谢安平本书的最大特色是通过法条、命题题眼、历年试题和强化模拟题四位一体,全面理解和掌握司法考试的重点、难点和命题思路,真正做到“一本通”。一、关于法条。本书既保证了主体法的完整性,又强调了重点法条。同时,根据指定的《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汇编》,逐条穿插相关司法解释,将属于某一知识占的相关和司法解释都列在一起。二、关于命题题眼。本书对各部门法各章的历年及其分值进行统计,并在此基础上对重要条款的考点、命题的题眼和角度进行分析。对某一重点法条所涉及的一个或多个考点进行分解并分析,指出法条的题眼,这样既可以从多个方面掌握该法条的内容,又可以掌握该法条的命题角度,真正提高应试水平。三、关于历年试题。本书在逐条进行考点、命题题眼分析的同时,将涉及的历年试题及其答案一一展示。根据某一试题涉及的主要考点将其列到剖析中的某一相应考点之后,这样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该知识点的考眼和可能的出题方法。这里顺便提一下历年试题的作用。四、关于强化模拟题。参照司法考试的要地求、特点,对重点法条的考点(尤其是尚未考过的考点)编写相应的强化模拟题,通过反复的有针对性的演练,达到加深对法条的理解和全面掌握的效果。五、关于编写人员。本书的作者都为相应部门法专业的法学博士,并且都以高分通过司法考试,具有较系统的成功经验和司法考试辅导经验。六、关于实际效果。本套丛书在2004年第一次出版后,获得了广大考生的认可与信任。许多考生认为,法条、命题题眼、历年试题与强化模拟题四位一体的编写模式司法考试的特点,贴近实战的要求,开辟了一条正确、有效的以法条为中心的复习和应用方法。2004年、2005年、2006年的司法考试也验证了“一本通”编写模式和内容的成功。另外,由于本丛书的出版时间较早,很多读者担心在本丛书出版后新增的法律法规和考点得不到体现。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编者们通过他们的网站及时分布新增内容和考点。 -
仲裁研究广州仲裁委员会本文从中国仲裁机构和中国的机构仲裁面临的问题和现状着手,着眼于仲裁和 仲裁机构的发展,考虑到目前中国仲裁所面临的包括入世之后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局面,提出 如下建议:一是减少仲裁机构的权力、增加仲裁庭和法院的权力;二是明确设立机关的权力义务、 界定与设立机关的关系;三是减少设立后的“无因”管理、设立独立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四是加强 机构管理人员的专业性、消除行政色彩。 -
司法考试案例突破教程陈杭平,刘哲玮 著,法律考试中心 组编本书体例1.[基础理论]:选择重要考点,总结基础理论,突出需要重点记忆的知识点。其中的“易错点提示”,为考生指出了本考点易混淆、出错的知识点,让考生如临课堂,豁然开朗。2.[突破案例]:练习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必要途径,尤其是案例练习,突破了简单记忆的局限,培养考生用法条和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本栏目摘选典型案例,着重于与考点相关、易混淆知识点,例如对于本考点所涉及的基础理论的特殊和例外规定,司法考试中考生很难注意到的思维死角,以及通过横向对比等方式体现的容易出错、混淆的知识点等等,加强考生对于相关知识的深度理解和应用能力,训练考生的答题思路。3.[突破要诀]:针对司法考试培训中多数考生遇到的瓶颈问题,本栏目从容易混淆和出错处、如何记忆、如何区分等方面进行简要归纳和总结,加深考生对于重点、难点和疑点的记忆与理解。 -
中国检察张智辉 主编新现象和老问题总是与法的适用相伴而行,《刑法》的适用也不例外:新老问题的解决离不开对法律条文的精当理解和对刑法理论的牢固把握。《刑事诉讼法》适用问题的研究在我国相对成熟,有大量相关的文章和著作,本报告并未选取当今《刑事诉讼法》适用中的热门问题,而是选择了几个受到关注较少、但又与检察业务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从选材角度看,切中热点的做法无可厚非,但像本报告这样的另辟蹊径做法更值得欣赏。这是该报告的第一个优点。该报告的第二个特点是论证充分、言之有物。在每一部分的论述中,报告首先对现行立法及司法解释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践提出解决的对策,很好地克服了观点堆砌但没有论证说理的常见弊病,这使得报告的立论既有说服力又不乏启发性。 -
司法考试案例突破教程李哲 著,法律考试中心 组编民法、刑法和三大诉讼法在司考中占据绝对的主体地位,总分值达到了50%至60%。如果能把握好这“五大巨头”,胜利将近在咫尺。这“五大巨头”在整个法律体系中位居基础与核心地位,因此试题难度不断攀升,成为司法考试的“爬坡区”。许多考生都有这样的感觉,复习多遍后,仍然,不会做题,这主要是没有理解考点的关键内容。那么,如何突破司法考试的“爬坡区”呢?其实,很多考生只是缺乏只言片语的点睛指导,正是那关键的点睛之语,可以让考生对考点豁然顿悟,突破自身的极限,帮助考生顺利通过“爬坡区”。为此,我们特意组织了一批司法考试培训市场的后起之秀,他们活跃于北京各大司法考试培训学校,用他们所积累的培训经验,倾心打造本套丛书,以期对考生理解、记忆和应用法律有所裨益,帮助考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一)本书体例1.[基础理论]:选择重要考点,总结基础理论,突出需要重点记忆的知识点。其中的“易错点提示”,为考生指出了本考点易混淆、出错的知识点,让考生如临课堂,豁然开朗。2.[突破案例]:练习是通过司法考试的必要途径,尤其是案例练习,突破了简单记忆的局限,培养考生用法条和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应用能力。本栏目摘选典型案例,着重于与考点相关、易混淆知识点,例如对于本考点所涉及的基础理论的特殊和例外规定,司法考试中考生很难注意到的思维死角,以及通过横向对比等方式体现的容易出错、混淆的知识点等等,加强考生对于相关知识的深度理解和应用能力,训练考生的答题思路。3.[突破要诀]:针对司法考试培训中多数考生遇到的瓶颈问题,本栏目从容易混淆和出错处、如何记忆、如何区分等方面进行简要归纳和总结,加深考生对于重点、难点和疑点的记忆与理解。(二)备战司法考试的建议1.注重案例练习的作用。准备司法考试,或者说学习任何东西,要解决的就是三个问题:理解、记忆和应用。理解是前提,记忆是关键,而应用是目的。法律不是用来看的,也不是用来学的,而是用来用的。司法考试作为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考查的主要对象并非是高深的法学理论,而是将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案例的能力。这在司法考试的试题中表现为:没有名词解释,没有简答,80%的题目都是小案例。因此,编者认为,司法考试成败的关键在于考生是否能够将自己所理解和记忆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具体的语境中。案例练习能将法律规范与法律规范、法律规范与具体事实(具体语境)联系起来,在这种穿梭联系的过程中,既可以培养自己的法律逻辑思维,又可以将分散的法律知识整合为一个整体,最终解决法律知识的应用问题。因此,在单纯记忆性考题减少、小型案例题逐渐增多的司法考试中,考生应当明确案例练习的重要性,在记忆、理解法条和基础理论的同时,在案例中灵活应用所学知识,走出复习多遍后仍然不会做题的困境。2.慎用“题海战术”。一些考生走人误区,以为题海战术就能万事大吉,于是不惜代价,购买了各种各样的参考书,期望通过全方位的练习,达到通过司法考试的目的,结果每本参考书都只能走马观花地翻阅,甚至不一定有时间翻阅,花费了大量时间和金钱,却收效甚微。其实,“万变不离其宗”,无论历届司法考试的题型如何变化,其内容都根源于教材。因此,首先要抓住教材,才能把握方向。习题的作用在于帮助考生发现自己的薄弱点,巩固自己的记忆,促进对知识的理解。因此,我们的建议是:在教材之外,抓住一本或者一套适合自己的参考书,读透每一个知识点,并在复习后期对真题进行分析和研究,把握出题思路和考点,对于应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3.勿执著于争议问题。目前,市面上各种司法考试的辅导书可谓层出不穷,各类辅导班如雨后春笋,这为考生准备考试提供了有力的武器。不过,细心的考生会发现,不同图书对同一个试题的解答可能相异,不同辅导教师对个别考点的观点也可能不同,这给考生造成了很大的困惑,有部分考生因此不知道如何面对这样的问题。对此,我们的建议是:一方面,有争议的考点往往不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千万不要执著于个别问题,而影响对整个考试的复习效率。另一方面,就考试本身而言,对于有争议的问题,要以司法部考试中心编审的大纲和最新教材为主,把大纲和教材读透、读薄,是考试制胜的法宝。4.权衡放弃的利弊。司法考试确实是一门“放弃”的艺术,考生在复习的时候,应当懂得“放弃”与“选择”,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回报。但在实际操作中,放弃容易而艺术难!部分考生单纯地放弃一些小学科,往往导致最容易得到的分数没有得到,而想要得到的分数不一定得到,以致没能通过司法考试。对此,我们的建议是:首先,要明确“放弃”的方向,“放弃”并非是单纯的舍弃,而应当合理支配时间,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其次,当我们的放弃水平还达不到“艺术”之境界时,那么还是请记住那句话:基本的永远是重要的,最基本的永远是最重要的!对明天最好的准备就是今天做到最好。衷心祝愿阅读本书的考生能够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
民商事审判指导奚晓明本辑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关于民商审判的研究文章及判决的案例、法官研究文章共计32篇。对于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民商审判具有积极的作用。 -
故意杀人犯罪证据审查贺恒扬全书分为五章:第一章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分类,主要对我国古代刑律中杀人罪的类型和世界各国对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比较,试图从中得到一些启发。第二章故意杀人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别,主要是探讨故意杀人罪与其他容易混淆的相近罪名的联系和区别,以便对具体工作有指导作用。第三章故意杀人罪证据收集与审查,分析了目前司法机关在侦查或审查故意杀人犯罪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特别是提出了办理故意杀人案件需要把握的几个关键问题,有利于提高侦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水平和质量。第四章辛普森杀妻案证据收集运用中的教训,本章在对美国著名运动员辛普森杀妻案的全部诉讼过程进行了系统介绍,简要分析了该案的证据状况及应吸取的教训,给我们以警示。第五章故意杀人疑案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主要对72例故意杀人疑难案例进行分析,研究了故意杀人疑案产生的原因,特别是在证据收集运用及审查判断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措施。第六章故意杀人案件个案证据分析,选取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中遇到的72起疑难故意杀人案例,围绕案件的争议焦点,重点从证据的角度进行深入剖析,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作者简介:贺恒扬,男,1960年7月生,河南南召人。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任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河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6年5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享受专家津贴。主要著作有:《检察管理教程》(合著,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出版)、《刑事诉讼法新论》(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出版)、《渎职罪的认定》(专著,香港永泰出版社1998年出版)、《公诉论》(专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3月出版)、《侦查监督论》(专著,河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8月出版)、《在法理与现实之间》(专著,河南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出版)。近期主要学术论文:《过失犯罪问题研究》,载《河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检察机关不起诉权的认识》,载《人民检察》2006年1月下期;《试论审查逮捕的证明标准》,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第2期;《审查逮捕阶段证据的审查与运用》,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 -
民事执行程序操作细则政玉英本书的内容大体包括三方面:一是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已有规定,这应当是基础,凡是涉及到这样的条文,书中都在条文的相应注释中标明法条出处,便于读者查阅。即便如此,设计这部分内容时,本书也并非照搬照抄,而是进行了归纳梳理,在逻辑上自成体系;二是总结的实践经验,比如“瑕疵土地和房屋的执行”、“军队企业的执行”、“国有企业的执行”、各类行为请求权的执行等等,这是写作本书最费工夫的,因为它不仅需要语言上的提炼,还需要大量案例的辅助说明。全书共收录了139个案例,也是本书的一大特点。笔者希望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能够使我们民事强制执行案例研究走向系统化,并从日益复杂的执行案例研究中提炼出更多的制度因素,推动我国强制执行制度不断完善;三是完善立法的观点,比如“立案审查”、“撤回和驳回执行申请”、执行和解、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执行救助、执行救济、执行送达和告知、执行期限等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希望能对我国《强制执行法》的出台有所助益。 -
刑事审判法律精编编委会暂缺简介...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编委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已经2006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本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