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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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论丛陈光中、江伟司法改革的号角声令人心潮澎湃,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工程提上了议事日程,这为我们通过完善正当法律程序推进工程的民主法治进程提供了极好的契机。以开阔的学术视野和世界的眼光,提炼和抽象诉讼法的理论精华,理性剖析司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为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建言献策,是新一卷《诉讼法论丛》当仁不让之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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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仲裁北京仲裁委员会新年的来临,在成年人的心里其实总是有一种很复杂的情绪。爆竹声声、礼花腾空、亲朋友聚首、觥筹交错之际,收获着满足的情绪,又在淡淡的感伤中怀念那逝去的韶华。这个承前启后的时点,总让人不自觉地回首过去,憧憬未来。已披沥十年风雨的《北京仲裁》,寄托了一代北仲人的理想。我们一直希望用自己的绵薄之力来呼吁社会各界对仲裁事业的关心与支持,阐述仲裁解决商事纠纷的特色与优势,倡导中国仲裁制度和仲裁文化的健康发展,寻求推动一个有利于仲裁发展的和谐大环境的构建。这份理想,我们会矢志不渝坚持到底。在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中,一种纠纷解决的方式总是与一种特定社会的文明形态相伴生。仲裁,它抛弃了神明断案的神秘莫测,拒绝了“父母官”断案的高高在上,甚至也不完全像法官断案的严肃和程式,它承载的更多的是一种商业社会运转自如的润滑功能。它的公正是合理前提下的双方利益最大化,而不仅仅止步于明辨是非;它的独立天然的反对一切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和长官意识,也无法完全照搬法院的司法理念和审判方式,以免沦为涂抹些脂粉的变想一审;它的高效强调商业争执的根本而迅速的解决、商事关系的建设性恢复,而不满足于从学术上精彩地厘清一个法律关系。合法合理合情、迅速可靠、平等协商、诚信保密、注重实效、实现共赢地解决问题,这才是我们力图建设的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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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注释本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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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律及司法解释案例评析唐德华 主编《执行法律及司法解释案例评析》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为主线,结合现行有关执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司法解释,分11章110余案,从不同角度,采以案析法的形式,对执行工作中各种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和比较深入的阐述与分析。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具有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否则,必须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具有法定协助执行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必须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实践中,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以及执行标的物难动等“执行难”现象,已极大地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破坏了我国法制的尊严。“执行难”发展到极致,就演变为暴力抗法、暴力抗拒执行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现象。鉴于此,中共中央于1999年7月7日发布了《关于转发〈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报告〉的通知》(中发[19993 11号],其中指出:“确保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保障社会信用关系和商品交易安全,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中央政法委于2005年12月26日又专门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为了解决“执行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关于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执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的通知》、《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关于落实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3年12月2日)、《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5年1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05年1月1日)、《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2005年12月14日)、《关于强制执行中不应将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作为企业财产予以冻结或划拨的通知》(2005年11月22日)、《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2006年4月1日)、《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试行)》(2006年5月18日)、《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2006年5月18日)、《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2006年5月18日)等一系列司法解释。为了准确理解这些司法解释的内容并在执行实践中加以运用,我们组织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单位的同志共同撰写了这套《中国执行法律理论与实务丛书》。我们编写此套丛书尚属首次,可采的经验不多,加之我们学植未深,书中不当之处定然不少,还请读者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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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研究樊崇义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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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黄松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在山东青岛、日照、东营、济南考察工作时的讲话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肖 扬编者按2006年7月11日至1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山东青岛、日照、东营、济南考察工作期间,就民商事审判与和谐社会的关系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发表了题为《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的重要讲话,对做好新时期司法调解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予刊登。如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是构建和谐社会所必须研究和解决的具有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课题。人民法院加大司法调解力度审结民商事案件,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在新时期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的重大举措,事关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司法调解在这一进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明确将“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作为新时期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提出将加强司法调解作为促进和谐社会构建的一项十分重要和突出的工作来抓,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面,我谈几点意见。一、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重新审视司法调解的功能和作用新中国成立以来,司法调解经历了“调解为主”、“着重调解”和“依法自愿调解”三个大的历史阶段。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工作在取得很大成绩和进展的同时,也面临许多新的问题。表现在:虽然有的地方、有的法院这项工作抓得很紧,效果显著,但从全国看,这项工作开展得还不尽如人意,各地情况很不平衡。一些法院过分强调“一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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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第二庭孔德明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如何区分非法运输、储存爆炸物罪和非法携带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孔德明,男,1957年5月30日出生,湖南省桃源县人,汉族,小学文化,系桃源县木塘垸水运公司船员。2002年3月7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4月14日被逮捕。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孔德明犯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向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孔德明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1)被告人孔德明私自储存的炸药是他人生产过程中未用完的炸药且没有造成社会后果;(2)被告人孔德明平时表现好,系偶犯,建议对其免除或从轻处罚。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02年2月,被告人孔德明驾船在湖南省衡南县协助他人进行水下工程施工爆破。工程完工后,被告人孔德明将施工后剩下的20根炸药私自存放在自己的船上。2002年3月5日下午,被告人孔德明驾驶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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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指南张仲芳受贿罪共犯的司法认定张明楷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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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配套辅导%律政文化组这套配套辅导丛书是以“全国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为蓝本,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共14册。 法学的每一个知识点都是一颗珍珠,而“矢口识结构图’’则是串起这些珍珠的线。该图表力求知识点的体系结构完整,层次清晰;我们的“重点阐释”部分配合“知识结构图’’与之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配套测试”是我们精心编选的高质量的习题,占全书2/3以上的篇幅n题型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和案例分析题。这些习题能够考察该学科的各个知识点,采用“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的通说观点,对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我们都给出了详尽的“参考答案与解析”,理论性、知识性较强,适合本科生课程考试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需要。2006年司考大纲所透露出的命题趋势信息,显然加大了对法学科目基础概念、基础知识的考察,其理论性知识渐趋浓厚,因此我们可以预料该丛书的题目和知识点亦有利于司法考试考生的学习。本套丛书附录有北大、人大、中政大、清华、西南政法、华政、武大、吉大、山大、厦大和西北政法等著名法学院2002-2006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冥题,对于诸位读者朋友,特别是准备考研的同学一定是一份意外的惊喜。 我们“律政文化”位于中国法学研究的腹地——清华园。我们的学术顾问、策划编写人员均来自周边的这些中国的著名法学院,有的还是闻名全国的法律学人。最初我们也考虑过将为本套丛书浇铸过心血的编者们一一列出,以表达我们的尊重之情。但是,我们还是决定用“律政文化”来承担起对这套丛书的质量责任,我们有这个自信面对诸位读者朋友对这套“配套辅导丛书”或褒或贬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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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注释本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