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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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学习指导张湘兰国家精品课程——海商法的配套用书,《海商法学习指导》主要内容:海商法的界定;海商法的历史发展;海商法的渊源;海商法在中国的发展;船舶与船舶物权;船舶概述;船舶所有权;船舶抵押权;船舶优先权;船舶留置权等等。 -
企业组织重组法制王志诚企业进行重组,虽为企业调整经营策略与组织战略的重要手段,但对于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等利害关系人的权益,都会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在法律政策上,建立高效而公平的企业组织重组法制,兼顾兴利弊害之要求,成为当前的首要课题。《企业组织重组法制》首先在于建立优质企业并购法制之标准,并评价企业并购法之主要内容。其次,则依序检讨公司合并、公司分割、股份转换、营业让与、跨国性并购、金融机构并购及变更组织之法制构造,试图从立法论及解释论之观点,提出改革之道。《企业组织重组法制》具有很高的立法实践参考价值。 -
跨境破产中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王晓琼《跨境破产中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研究视角较新。关于跨境破产涉及的法律问题,目前的研究大多从公司法、破产法角度人手,而《跨境破产中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重点在于从司法实践角度研究如何协调跨境破产中比较突出的法律冲突问题,即对审判实务中解决跨境破产案件所涉及的跨境破产案件管辖权、跨境破产的法律适用、跨境破产承认与执行等现实问题进行系统阐述和讨论。其次,《跨境破产中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采取比较研究的方法,对世界上一些国家解决跨境破产法律冲突方面的立法及法律措施进行比较研究,力求为完善我国跨境破产立法、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提出可行性对策,并寻求加强各国在跨境破产领域进行合作的契机。这些研究表明,破产法律制度并不是在各国相互隔绝的环境中独立发展的,而是在开放的,与各国法律制度相互接触、相互借鉴中形成自己独特的体系的。最后,法学理论与审判实践的结合是《跨境破产中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的另一个特点。《跨境破产中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关注跨境破产方面立法与理论的最新发展,对国内外有关解决跨境破产法律冲突的最新立法动态与理论研究都给予了分析评介。《跨境破产中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联系大量实际发生的国内外案例进行理论分析印证,并提出自己的思考。 -
中国商法年刊2007王保树《中国商法年刊2007: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商法建设》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商事通则’的制定与商法体系的完善”。主要是对商事通则立法的必要性、商事通则的定位、商事通则的内容、商事惯例等问题进行研究。“商事通则”问题是本次年会讨论的一个中心。第二部分为“商人团体的法律问题”。结合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实践。人们将研究的范围界定在商会和行业协会两个方面,集中研究了商人团体的性质与定位、商人团体的功能、商人团体与政府的关系和商人团体立法等问题。第三部分为“《破产法》实施问题”。如何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解决破产法实施中的问题。成为商法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此部分主要研究了如何理解新破产法的宗旨、上市公司破产的特别程序、清算人责任的认定、破产管理人的确定与职责、破产撤销权的行使等。第四部分为“保险法实施问题与完善”。针对我国保险法面临修改的现状,这一部分对保险法的修改与对商业保险的适应性、保险合同法与保险业法合一与分离的利弊得失、最大诚信原则和强制保险等问题进行了研究、探讨。 -
合同金钱债权实现保障研究杨春华《合同金钱债权实现保障研究》是一本对合同债杈如何有效实现这一目前司法实务界热烈讨论的重要问题题进行探讨的学术著作。《合同金钱债权实现保障研究》共包括五个章节,对合同债杈有效实现的预防性保障、重要诉讼机制保障、重要执行机制保障等作了系统地论述,尤其出色的是,《合同金钱债权实现保障研究》还辟专章对小额债权的特殊保障机制进行了论述。《合同金钱债权实现保障研究》在进行完整的理论介绍与阐释的同时,还结合了现行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相关案例,使《合同金钱债权实现保障研究》能够存理论和实务两个层面上都具有突出的作用,不仅能够解决目前合同债权保障系统理论研究方面的匮乏,还能够有效地弥补司法实务系统指导方面的欠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10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
国际商法刘艳华、李玉静《国际商法》编著者根据多年从事国际商法教学研究的实践,在借鉴国内众多国际商法教材与论著的基础上,力求充分吸收国际商法理论研究与实务发展的最新成果,故本教材引用的资料一般截至2008年5月,反映了当前国内外商法领域的最新立法、司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国际商法》的内容包括国际商法概述、商事组织法、国际商事代理法、国际商事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服务贸易法、国际产品责任法、国际知识产权法、国际票据法、国际商事救济法等。确保了国际商法体系的完整性,可以更好地适应不同专业的需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杨景宇、安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于2008年10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释义》内容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企业国有资产法法律文本和有关立法背景资料,全面反映这部法律的立法过程;第二部分是条文释义,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原意和基本制度逐条作了详细解释和阐述;第三部分是有关案例分析,结合实践中发生的案件,对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适用作出分析和评断;第四部分是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注释本)》有以下特点:(1)权威部门审定。本丛书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相关立法同志进行审定,内容准确权威;(2)法律适用提要。每本书都由立法机关相关专家撰写该法的适用提要,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精神和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3)重点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进行条文注释,且每个条文都提炼出条文主旨,帮助读者准确理解法条内容;(4)相关配套规定。书末附录一些较为重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使读者在使用中更为方便、实用。当今社会,法律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然而,晦涩的专业术语,艰深的法律理论,庞杂的立法体系,这些法律与生俱来的特点,却都成为了读者理解、掌握法律的障碍。为了解决这个矛盾,本社特组织编辑出版了这套法律注释本系列丛书。除了法律文本为权威标准文本外,还最大限度地突出了本套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 -
企业转型中的法律保障张旭 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的经济行为越来越严格地受到法律的规范和约束。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从设立到运行、从决策到管理方方面面都是在法律的框架下行动的。法律能够为维护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提供有效保障,没有法律的调控和保障,失控的企业必然会加重社会承担风险的限度。基于上述考虑,《企业转型中的法律保障》紧密联系实际,选择企业改制中所涉及的几个法律问题,对企业改制中的多层面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阐述法律如何有效地规制企业改制行为。《企业转型中的法律保障》共分为八章:第一章结合英美市场导向型(market—oriented)公司治理结构和德日组织控制型(network-oriented)公司治理结构的经验,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后公司治理结构的不足。针对这些不足,认为在构建和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时,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都要给予必要的重视。一方面,我们既要科学设置公司内部的组织机构,以组织建设为中心,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以董事会和监事会为核心的二元公司治理模式。另一方面,又要充分利用市场、破产、竞争机制对公司的导向性作用,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利用资本市场来分散股权结构、强化国有股权的经营、增加机构投资者,对公司管理层进行监督和约束,建立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内部人和外部人合理分权,相互协同,相互制衡的有活力、有约束、有配合的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第二章依据国有资产的特征和功能,阐释了企业改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对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与国有资产流失的危害性作出了具体的分析。认为对国有资产的运营体制存在的问题可以从纵、横两方面来总结。在纵的方面,就是指从国资委、国有资产运营主体到国有企业自身所存在的问题;而横的方面,是指在国有资产的政策、立法以及运营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从体制上来说也就存在于这纵、横两个方面。对于国有资产流失的治理也应当从这些角度人手,进行制度化设置,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防治国有资产的流失。第三章通过对企业改制的进程、现代企业制度下的税收政策以及税收与企业的关系进行分析,认识到现存的税收制度存在税法作为调节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的工具地位不强、税法导向的目标仍不明确、税法的具体实施存在种种不规范、税法的覆盖面不广、调控力度不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的途径,包括理念和立法两方面。第四章分析了在企业改制中侵害债权人合法利益的表现形式,从法律的角度,认为国企改制过程中企业逃废债务、侵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原因是国企改制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严重限制、国企改制立法严重滞后于国企改革实践、大型国企产权制度改革游离法外、法律的不合理规定,以及现行司法解释的不当规定。然后,在明确企业改制中债权人保护必要性的认识上,确立尊重当事人约定原则、告知债权人原则、“债随资走原则”。同时,要加强对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既有主观方面的对策,也有客观方面的办法;既有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加强,也有法律规定的先进与完善。第五章对国有企业改制前与改制后民主管理模式进行分析,尽管职工代表大会在现代企业形态中得以延续,但是由于企业组织结构已经发生了彻底改变,其性质和职权是否还能符合《企业法》和《条例》的规定,已经令人质疑。通过对德国与中国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形式的分析,提出了完善我国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制度的途径和方法。第六章在比较借鉴的基础上,首先,指明了国企改制中所涉及的社会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其次,分析了企业改制中存在的社会保障具有社会化程度较低、资金来源单一、政府责任过重、缺乏专门的社会保障法、缺乏监管机制等问题。再次,在有利于缓和职工与改制企业之间的矛盾、减少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社会保障问题对改制的阻力、加快企业改制的步伐的思想指导下,提出了企业改制中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以及职工安置问题的对策。第七章以企业改制过程中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为中心,对债转股以及企业兼并过程中的相关民事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对债转股这一财政性政策进行分析评价以及探讨债转股的合理性,应该着眼于从债权变为股权后怎样处置这部分股权,或者说应探索债转股后企业的产权改革。进而,对企业兼并中的效力问题、无效企业兼并的法律后果、无效企业兼并的诉讼程序问题、相关主体在企业兼并中的功能定位做出了具体分析。第八章围绕国有资产的保护,对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职务犯罪进行了论述。首先,实证地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务犯罪的现状,认为这部分职务犯罪具有发案率高且呈上升趋势、犯罪行为类型较为集中、犯罪手段多样化、社会危害性大的特点。其次,分析了诱发国有企业改制职务犯罪的社会原因与个人原因,认为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务犯罪的发生是行为人主体因素与社会客观因素互动的结果。最后,根据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务犯罪产生的背景、原因、特点、规律,提出了相应的预防对策,认为应该从法律对策、社会对策两个方面去构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预防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