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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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美)约翰·卡普兰(John Kaplan)等著本书是美国哈佛、耶鲁等一流大学法学院广为推崇的刑法课程教学用书,作者均为美国有渊博理论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著名教授,在刑法界享有盛名。本书内容详实、引用了大量典型案例诠释了刑法的基本原理,介绍分析了《示范刑法典》,并阐述了影响刑法的社会改革和道德准则。第四版增加厂对毒品犯罪、死刑、枪支管理、阴谋与恐怖主义犯罪等社会关注问题的探讨及有关的最新判例。本书将有效地提高读者理解犯罪构成和运用刑法分析犯罪者责任的能力,对法学院师生,理论研究工作者、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都有较高的学习和参考价值。另有配套的教师手册归纳教学重点,解答疑难问题。本系列图书将要出版一百余种,以下是部分书目:证券管理法:案例与资料侵权法:案例与资料债务人与债权人法:案例与难点反垄断法精析:难点与案例法律的经济分析公司犯罪与白领犯罪:案例与资料外交关系法:案例与资料银行法刑事诉讼程序全书商法:难点与资料国际税收律师规范:法律和道德问题公司法:案例与资料谈判的理论与策略刑法:案例与资料财产法电子商务法宪法合同法:案例与原理网络信息法:案例与资料行政法:难点与案例冲突法:案例与资料民事诉讼程序现代美国法律救济:案例与资料 -
杀人犯罪案件侦查要略王铁兵编著作者:王铁兵编著页数:364页出版社:群众出版社出版日期:2003简介:公安机关内部发行:本书内容包括杀人犯罪案件侦查概述、杀人犯罪案件侦查的程序和规范、杀人犯罪案件侦查的方针及对策、杀人犯罪案件侦查的要点、各类杀人犯罪案件侦查、各种手段杀人犯罪案件侦查要点、几种特殊尸体形态杀人犯罪案件侦查要点、系列杀人犯罪案件侦查要点、疑难杀人犯罪案件。 -
刑法学赵秉志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法学专业系列教材。全书包括:刑法各论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内容。 -
控制洗钱及相关犯罪法律问题研究邵沙平等著本书研究了控制洗钱及相关犯罪迫切需要解决的新问题,探讨了国际法发展的新趋势,探讨了我国法律改革的新课题。 -
刑法及其配套规定本社编暂缺简介... -
军婚特别规定新解荀恒栋著荀恒栋,1989年4月获国家律师资格,现为北京军区政治部司法办公室主任兼法律顾问处主任、律师。曾与他人合著《军队法律事务处理指南》,并出版我国第一部军婚特别法专著——《军人婚姻法律问题》和个人法律作品集——《军人与法》。主要研究课题:军婚特别规定、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系全国“三五”普法先进个人、全军优秀律师、北京军事法学会理事。本书对于军婚特别规定这个特色内容,进行全面、深入地阐述,既讲法学理论,又讲司法实践;既诠释法条的字面含义,又揭示隐藏其后、驾驭这些法要的法的精神,以彰显其理论性、系统性和复杂性。争取使此内容与同类出版物相比,其论述量最大、面最广、最有深度,读起来也最“解渴”。对于其他相关内容,只是围绕司法实践进行简要阐释,以突出其可操作性和简约性,从而使读者对相关规定的理解和适用得到较好的兼顾,实现本书内容上的一定程度的完整性。内容的繁也好,简也好,都特别注意把办理任何案件都离不开的两个基本点凸出来:法律依据和证据。前者讲究内容的完整和出处的清晰,以便于读者直接引用;后者讲究贴近实践和便于操作,以便于读者直接参照。通过这些改进措施,以期既全面反映军婚特别规定的深层次法律问题,又让基层官兵读得懂、愿意读,以满足广大官兵对军婚特别规定的实际需求。 -
刑法各论(日)大谷实著;黎宏译本书是将去年出版的《刑法各论上卷》和《刑法各论下卷》修订之后,汇集而成的。在本书执笔之际,笔者主要留意到了以下三点:第一,在叙述上,采用传统方法的同时,尽量将新近展开的理论吸收进来,并联系司法实践,以进行系统的解说;第二,对判决书,尽量以原文的形式引用。因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刑法解释,已经相当成熟,正确地理解判例,对于学习刑法的人来说,是最为重要的事情;第三,尽量明确和刑法总论之间的关系。因为,总论和各论处于互相补充、不可分割的关系,所以,在研究和学习的时候,不能不考虑这一点。根据上述立场,将新近展开的学说观点详加列举,然后说明笔者自己的想法,因此,本书多少显得有些庞大,但是这种庞大还是有其价值的。 -
金融犯罪案件证据实务顾永忠主编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教授(证据学和侦查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导题);美国西兹在学法学博士;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际犯罪文学作家协会会员。 -
侵犯财产犯罪案件证据实务李娜,刘立霞主编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教授(证据学和侦查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导题);美国西兹在学法学博士;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际犯罪文学作家协会会员。 -
刑法总论(日)大谷实著;黎宏译本书是在《刑法讲义总论》(第四版补订版)的基础上全面修订而成的。当初是准备作为第五版出版的,但最终还是改为了新版。作者对于刑法的一些基本考虑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自1986年本书的第一版出版以来,刑法学的理论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这些变化,对作者的刑法观点重新全面梳理,这就是作者劲头十足地作为《新版》执笔的理由。当今的刑法学,大而言之,可以分为两种流派。一种流派认为,刑法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人的生命或者财产这种生活利益或者法益,犯罪或者刑罚只有在能够保护该种法益的限度之内,才具有意义和存在理由。作者将其称为实质的犯罪论。另一种流派认为,刑法的作用不仅在于保护法益,通过保护法益来维持社会秩序才是刑法的目的之所在。根据这种见解,尽管保护法益也重要,但由于刑罚是残酷的制裁手段,为了不侵犯国民的自由和人权,事先必须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什么是犯罪,只能将在形式上符合该种规定的行为作为处罚对象。只有将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相协调的刑事司法才能获得国民的信赖,也才能对维护社会秩序做出贡献。作者将这种见解称为形式的犯罪论。本书的初版问世以来,作者就尝试从形式的犯罪论的立场出发,将刑法体系化。从1996年开始的三年间,作者有机会和实质的犯罪论的领军人物、东京都立大学的前田雅英教授进行对谈,对谈的内容被作为“精彩刑法”连载发表在《法学教室》杂志上。这次对谈,不仅让作者理解了前田教授的学说,也是作者自己的一次宝贵体验,同时,在彻底思考作者自己的学说的意义上,也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不同立场的学人之间进行对谈,顾名思义,是“短兵相接”,紧张异常,但是,也正因如此,才明白了双方观点的异同,发现了各自观点的不足。本书中大量加入了这次对谈的内容。但是,作者所主张的刑罚法规所预定的行为框架应当成为犯罪论体系的出发点的形式犯罪论的见解,则丝毫没有动摇,这是毫无疑问的。反过来,倒不如说,对于主张优先考虑法官的、然后是国家的处罚要求的实质犯罪论,从尊重人权观念的观点出发,则不免有些担忧,这更加坚定了作者应当坚持形式的犯罪论的信念。作者正是在上述意识的启发下,动笔撰写本书的。但是,本书毕竟是教科书,对目前的刑法学以及判例状况进行客观描写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对与各个问题有关的学说和判例,尽可能地进行整理和引用,然后展开自己的观点。另外,对于学习而言,最为重要的是严密理解概念或者定义,因此,在这一方面,笔者也煞费了一番苦心。特别是在本教科书中,为了大家学习方便,将目录更加细分,并将“注释”也作为重要内容加入进来。在确认理解了上述内容之后再学习的话,可能就方便多了。2000年3月大谷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