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评论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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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文化研究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 四川大学宋代文化研究中心编《宋代文化研究》是由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四川大学宋代文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学术集刊。1991年5月,因编纂 教委全国高校古委会重点规划项目——《全宋文》的工作需要,在曾枣庄、刘琳先生的主持下,作为“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丛刊”第五十三辑正式创刊发行。自第二辑起,改为以年刊方式发行,先后由四川大学出版社、巴蜀书社、线装书局等担任出版工作,至今已出版二十九辑。刊物在内容上以宋代历史、文化、文献等专题研究为主,涵盖文、史、哲多学科,并形成三苏研究、宋学与蜀学研究、宋代文献研究等专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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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架式教学叶建松支架式教学的概念最早由美国认知心理学家布鲁纳于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提出。“支架”在教学中可以理解为教师为了让学生进一步理解新知识而提供的一种起辅助与支撑作用的概念框架。本书稿在充分的理论研究基础之上,着眼于小学语文教学中的真实课堂,通过大量的课堂实践、案例分析,总结提炼了基于小学语文教学的支架类型、基本步骤、主要策略、文体路径等,以期给一线语文教师给予较高的借鉴价值并在日常教学中进行尝试和运用,从而引导学生走向学习的深入,思维的发展,达到核心素养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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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理论与实践探索李帆中共中央提出加快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既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制度支撑与动力驱动,也从侧面凸显了加快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紧要性。本书聚焦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厘清了社会治理的相关概念;明确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特征和时代性;阐释了新发展格局下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路径;研究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载体、动力、保障和目标。为市域社会治理理论的发展完善积累素材,为相关理论与实践工作者提供参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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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权利而斗争鲁道夫·冯·耶林,刘权耶林一生的思想正如他的作品一样可以分成几个阶段:从历史法学派的捍卫者,到概念法学的追随者,再到利益法学的开拓者。耶林的法学作品中有三部特别引人注目:《罗马法的精神》、《为权利而斗争》和《法律目的论》,它们标志着耶林不同发展阶段的思想。本版译著以1913年德文版本译制而成,1913年版本在少数段落与注释上有增删,增加了标题、说明性注释与附录。《为权利而斗争》德文原著用空行隔开,区分为六大部分。为了便于阅读,便于读者快速把握不同部分的核心思想,译者将译文分为六章,并根据内容提炼了6个中文标题。此外,在原著32个注释的基础上,增加了6个说明性注释。在译文后,还增加了2个附录,一个是耶林1872年在维也纳的离职演讲稿,另一个是耶林的生平及思想简介。因而,重译本的内容和其他版本不同。本版更倾向于汉语阅读习惯,更符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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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成长的法理要素与法律体系的中国观潘伟杰面对秩序供给与有效治理的诉求,西方社会和中国社会都必须解决现代国家成长的法理要素构建与现代法律体系发展的问题:现代国家建构的正当性与国家治理的现代性如何在法理上表现?如何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增强社会成员对现代立宪国家的认同和对规则之治的接受程度?本书以法理要素和法律体系这两个核心概念为切入点,深入地总结、分析和把握现代国家的法理要素在当代中国社会成长中的历史经验、模式选择和发展方向,意在揭示符合现代国家成长方向的当代中国秩序体系的形成、发展与革新背后的法理逻辑,确立一种不同于自由主义国家观的现代国家的初始定义,重构现代国家的法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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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青少年权益保障十年观察褚宸舸本书贴近新时代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制度实践,采用实证方法,聚焦陕西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全景式地展现了作者近十年主持、参与的省级相关调研工作,具有创新性、应用性和学术性。研究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青少年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政治权利、青少年发展及其保障等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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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的多学科视角余地本书从政治学、逻辑学、修辞学和心理学的视角探究具有代表性的法学问题,由之形成法学研究的多学科维度。实现了法学研究方法的重构与整合,在学理上基于不同学科落足的学科思维与法学思维的异同比较,为法学方法论的探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实现了法学方法的创新;在实践上通过对多元学科视角的呈现,推动了立法实践和司法实践对人类世界的身心关系、群已关系、天人关系的全面观照,实现立法与司法的形式合法性与实质正当性。 内容大体分为五个部分: 一、法学研究的政治学视角 二、法学研究的逻辑学视角 三、法学研究的修辞学视角 四、法学研究的心理学视角 五、总结:法学研究的多学科视角 第一部分旨在通过研究公民德性对法治建设的推进、党内法规与国家法的关系以及围绕国际安全的制定问题,实现法学研究的政治学视角的呈现; 第二部分旨在梳理吴家麟的法律逻辑思想并对之形成了相应评价、梳理新型权利和司法拟制的关系、探究如何重构科学证据的认证观念,实现法学研究的逻辑学视角的呈现; 第三部分旨在探究新型冠状病毒防疫制度宣传的诗性因子,梳理法律条文中的“视为”一词,并从“视为”规范入手探究法的修辞意义,实现法学研究的修辞学视角的呈现; 第四部分旨在通过研究对未成年罪犯社区矫正刑罚中的军训营项目的引入以及司法功用视角下的“法感情”在司法场域中的体现,实现法学研究的心理学视角的呈现。 第五部分旨在结合对第十六届全国法律方法论坛的述评以及对社会科学方法体系的法学意义的提炼总结法学研究的多学科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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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理论与前沿问题研究胡鹏,方乐保险是人类社会转移和分散风险的成熟工具,马克思曾言:“保险是最精巧的社会稳定器”,足可见,保险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保险的现代化需要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目前我国保险法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业界对保险法学术研究的需求很大,亟需科研成果的挖掘与产出。 为此,编者广泛邀集李伟群教授门下博士或者硕士毕业有保险法专长的青年学者及实务界人士,就各自熟悉的领域撰写学术论文,一则为创新和深化保险法理论、不断探索保险法律的实践问题,二则是为李伟群教授六十华诞送上诚挚的祝福,以感念李教授对李门弟子的殷殷教诲与不懈培养。编者期望以此书为中国保险法的前进尽一份绵薄之力,也为在中国保险法治建设中前仆后继、孜孜不倦的一众学人留下些许历史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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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切萨雷·贝卡里亚,钟书峰《论犯罪与刑罚》是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里亚创作的法学著作,1764年首次出版。《论犯罪与刑罚》揭露了旧的刑事司法制度的蒙昧主义本质,依据人性论和功利主义的哲学观点分析了犯罪与刑罚的基本特征,明确提出了后来为现代刑法制度所确立的刑法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刑罚人道原则,首次阐述了为现代世界各国共同奉行的无罪推定原则的基本思想。《论犯罪与刑罚》明晰而系统地论述犯罪与刑罚问题,在刑法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对世界各国的刑事法的理论和实践,都产生了革命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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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之辉雷米·马修没有人会质疑这一点:二十一世纪是属于中国的。牡丹——中国之象征——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光彩夺目。然而,我们不理解中国,因为我们不懂得倾听中国,我们不了解中国。遥远的中国依然是一个神秘的国家。在这部著作里,雷米·马修思维敏锐,一方面引导我们修正我们对中央帝国的见解与“恐惧”,另一方面将中国思想的密码讲解得深入浅出、通俗易懂。不,中国不是一个威胁,也不是解决我们当今困难的他山之石。这一点可以从中国历史文化中看出来——其历史文化深受儒家和道家哲学影响。中国与西方犹太-基督教世界截然不同,她不打算将真理强加给全世界,她感兴趣的是道,是达成目标的方法。不,中国人既不“狡诈”,也不“冷漠”,她只是培养了礼貌、谦逊这些基本品质,努力在一个“知廉耻的社会”中不丢脸面。是的,中国一直在变化,并且向全世界开放。不管是在经济、政治层面上,还是在财务、文化层面上,中国都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牡丹之辉》灵巧细致地向我们阐明了中华文明的根基,让我们深入了解了中华文明的精髓,消除了我们对中华文明的误解。总而言之,或许我们最终都会爱上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