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评论与研究
-
巴金的两个哥哥汪致正主编;李致选编巴金和他的两个哥哥有着怎样的故事?《呈献给一个人》《唤醒被遗忘的青春》《做大哥的人》《觉新与大哥》《纪念我的哥哥》《我的哥哥李尧林》……从上世纪30年代到80年代,巴金曾以多篇文章,讲述他的两位哥哥。在巴金充满感情的文字中感受到那位做大哥的人:一个从小聪慧,有着抱负、理想,又受着“五四”新文化深深影响,而生性懦弱,最后被旧礼教、旧思想逼上绝路的旧知识分子。他最早将五四新文化思想带进家庭;他断送自己的前程,承担起一个没落大家庭全部的生活重担;他将最爱的两个弟弟送出去读书;他在家庭最为困难的时刻,支持四弟巴金去法国……巴金说,大哥是爱他最深的人。巴金与三哥尧林,从小睡在一个铺上,又同乘一叶扁舟出川,求学、工作。在大哥去世后,这位毕业于燕京大学,才华横溢的中学教师,放弃了婚姻,默默地承担起老家11口人的全部生活重担,最后在贫病中去世。巴金说,三哥是最关心他的人。《巴金的两个哥哥》收录的还有大哥儿子李致、巴金胞弟李济生、李采臣、三哥朋友李健吾、学生黄裳、黄宗江、杨苡等人撰写的回忆文章。在他们充满真情的文字中,记者感受到的不仅是巴金三兄弟的手足之情,更是那正在淡去的人与人之间的真实感情。父亲去世那年,李致只有一岁零五个月。在很长时间,李致总是不明白父亲为什么自杀,丢下他们孤儿寡母“世界上少了一位君子人。”这是李健吾先生《挽三哥》的开篇语,写于1945年三哥逝世的那年。三哥从燕京大学毕业以后,在天津南开中学教书。他的学生中还有中科院院士申泮文、关士聪、鞠躬、红学家周汝昌、文学家周珏良、新闻出版家邢方群。这位优秀的中学教师,还是一位出色的翻译家。他翻译的作品《悬崖》《无名岛》《战争》等,至今被人不忘。巴金的两个哥哥,是那种乐于奉献,牺牲自己的传统知识分子。他们用他们的无私,他们的爱,哺育和影响了巴金。巴金又将这种无私与爱传递给社会。大哥曾在给巴金的信中说:“弟弟,你对现代社会失之过冷,我对现代社会失之过热,所以我们俩都不是合于现代社会的。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是虚伪的心情,无价的黄金,这两项都是我俩所不要的,不喜的。”巴金也曾分析过他们兄弟之间的异同,他对大哥说:“我俩对于人类的爱是很坚的。”晚年,他多次对人说,他们三兄弟有一个共同的品格:“愿意为别人着想,多付出一点。”他又多次流着泪对李致说:“我的两个哥哥,都是因为没有钱死掉的。后来我有钱也没有用了……所以,我也不愿过什么好生活。”今天,病床上的巴金已经不能言语。但是,他的心中仍藏着一个希望,那就是他多次说的:“我可能不会被人忘记,我希望他们两人能被人记住。”在巴金侄孙女婿汪致正的努力下,这本《巴金的两个哥哥》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巴金的心愿有了一个了结。<
-
蔡义江解读红楼蔡义江著本书为著名红学家蔡义江精到解读《红楼》之作,向我们揭示神瑛历世、石头作记的奥秘,解读原著的结构艺术、前八十回留下的结局线索,指出了程高续书与原著的背离之处,其他诸如贾玉甄玉、黛玉之死、畸笏即曹頫等精妙论断,令人耳目一新。蔡义江先生揭红学谜团、赏《红楼》诗赋,各个篇章写来亦庄亦谐,引人人胜,是一部引领读者进入扑朔迷离的《红楼梦》的导游之书。 作者简介: 蔡义江,19433年生,浙江宁波人。毕业于前浙江师范学院(后称杭州大学,现改浙江大学)。中国红楼梦学会创始人之一、会长,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古典文学普及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唐代文学学会理事。1978年筹创《红楼梦学刊》,成立红学会。在中国古典文学特别是唐宋诗词、红学研究方面成绩卓著。出版的主要著作有《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论红楼梦佚稿》、《红楼梦校注》、《蔡义江论红楼梦》、《红楼梦丛书全编》、《稼轩长短句编年》、《清代文学概论》、《宋诗精华录注释》、《宋词三百首详析》等。专著和论文曾多次获国家、省、市社科优秀成果奖。其名著《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自70年代
-
庭外“审判”余秋雨古远清编著片断:拿什么拯救你——文化商人余秋雨(1)余秋雨“连环官司”彻底破产的原因,试析如下:第一,法律知识不及格。余秋雨告中国文联出版公司,把三篇记者署名的文章当作自己的作品,看来他连什么叫著作权都没有很好弄懂,因而被法院驳回。他告我则把我使用带引号的“狡猾”看作是最严重的诽谤,这就把语法修辞常识引进法庭,成了“狡猾”一词竟然值十六万元人民币的一大笑柄。他还把我过去赞扬他学术成就的话来告我,也于法无据。他告肖夏林,因欠缺管辖权常识,把起诉书送错了法院,出尽了洋相。余秋雨无论告谁,总是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可他压根儿不懂得名誉权受损不能用个人感觉取代社会评价。正因为他不懂得这一点,他打的三场官司从不向法院出示自己名誉受损的证据。就算他懂得这一点,谅他也无法拿出这一证据。君不见,我指出他参加过“四人帮”控制的上海写作组,肖夏林说余秋雨为深圳扬名是为了利益等价交换,余秋雨的名誉并没有因此受损。他现在书照出,版税照拿,电视照上,“形象大使”照当,就是评选江南美女,人家也不会忘记叫他当评委,名誉何损之有?余秋雨法学常识严重不足还表现在他打官司时,把自己装扮成“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文化尊严”的神圣使者,其言外之意是要让法官和读者小心:如果他打输或打平了,法律与文化的尊严便将丧失殆尽!正如网民布芒所说:“但是,且慢,法律的尊严是由起诉者来维护的吗?它分明是法官的职责,余教授有什么权力将其窃为己有?”第二,告人的动机不纯。余秋雨告我,是企图恐吓我乃至恐吓一切“文革”文学研究者再不能谈他的“文革”问题了,否则就以“倾家荡产”乃至进班房相威胁。这是典型的打击报复。他告肖夏林,也绝不是单纯为了说明自己没有接受一套豪华别墅这一事实,而是因为肖夏林主编了《秋风秋雨愁煞人——关于余秋雨》这本批判他的文集。这里不妨听听马克思的说法,他认为要求惩罚当事人的方式,是一种“非法行为”。余秋雨打官司的举动就是要求惩罚不同观点的人。“马克思还说:政府若禁止发表‘任何侮辱和任何人身攻击’的文字,就‘剥夺了对任何官员(公众人物也一样)进行任何监督的可能性。’如果出现有关公众人物的丑闻,接受调查的应是公众人物,而不是公众人物去控告别人”(何家栋)。余秋雨不懂也无法懂这一点,故他只好挖空心思花了几年时间算计出对方某篇文章的某句话不严谨然后由此入手。这种做法自以为聪明,结果反误了卿卿性命,让自己光荣地“牺牲”在“法律苦旅”途中。法院判他败诉,就是最好的证明。余秋雨打官司的另一动机是借助法律手段制造文化绯闻炒作自己。他总想站在新闻第一线,始终成为全球华文媒体关注的焦点人物。可他学问做得一天比一天差,书一本比一本质量低。通过打官司,正好为自己“注水”新书做广告。以这种近乎邪门的方法打官司,焉能不败?第三,压而不服,未能收到恐吓的效果。以笔者而论,并没有因为他告我而停止对余秋雨现象的研究和批判,反而在官司了结后以著文和出书的方式继续对余秋雨不健全的文化人格进行深入的解剖。肖夏林更是初衷不改,在官司期间和结束以后,写了大量的文章抨击他心目中的“文化恐怖分子”余秋雨的人品和文品。余开伟在官司前后还主编了《忏悔还是不忏悔》一书,内有“围剿余秋雨”专辑。肖夏林则主编了《余秋雨的敌人》。此外,还出现了批判余秋雨的新秀“潘多拉”。他最近接连写的《余秋雨是不是一个妄想狂》、《余秋雨是可以“随便骂”的吗?》传诵一时。尤其是异军突起的上海辞书专家金文明,以金牙狂啮“咬嚼”余秋雨,以莽莽草丛中寻蛇的劲头挑出余秋雨文化散文中的一百多处的文史错误,并“咬嚼”出余秋雨的剽窃行为,使余秋雨想告而无法告他,只好在境外媒体发出“弱势如我”、“我到底可以怎么办”的哀鸣,从此失却回应对手的能力。第四,玩弄法律,视法律为儿戏。余秋雨在新加坡说,他告我是“故意将事情弄大的”,从这“故意”中看出他是在玩弄法律。由于抱这种游戏人生的态度,故不仅他的散文文史差错多如牛毛,就连他写的一千多字的起诉书也错字连篇。如他告肖夏林时,起诉书中的错字甚多:把肖的证人“黎鸣”错为“黎明”,把“冒充”写成“昌充”,把“连续”错为“边续”。如果错个把字也许可以原谅,可他一错再错,这说明他告人心切,连起码的文字功夫都欠缺。堂堂“文化大师”写起诉书错字如此之多,这哪里是尊重法律,而分明在藐视法庭,无视法律的权威。第五,舆论对他十分不利。如果到网上查找,很难找到一篇重量级的作者支持余秋雨打官司。值得注意的是,原先支持过余秋雨和批评余杰的人这次都不做声,个别的如上海大学郝雨先生则由原来支持余秋雨转向支持被告。这就是说,在舆论战这方面,余秋雨是彻底输了。这点他自己也感觉到了。他在《借我一生》中就感叹:“我们斗不过他们。”最典型的是北京大学中文系一个教授写的《正版中的盗版》,把余秋雨“改编”李泽厚的研究生刘东的成果贬之为“剽窃”,并认为这种行为比学术首骗王铭铭更带有欺骗性(参看《中华读书报》2002年8月21日)。如果不打这场官司,这样激烈、犀利的批判文章就不可能被“逗”引出来,也就不可能出现这种“庭外审判余秋雨”的壮观场面。真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本书前言自序:一本由余秋雨惹出来的书/古远清原没有准备写这本书,后因余秋雨发表了“法律苦旅”“圆满结束”的声明,撕毁他放弃侵权指控这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再次攻击我研究他的“文革”写作是“造谣”和“诽谤”,这和他早先在《余秋雨教授敬告全国读者》中,把所有批评他的人归结为嫉妒,并把他们定性为和盗版集团相勾结的“文化杀手”的看法是一致的,因而我觉得有必要把“余古官司”的来龙去脉和一些内幕向读者作一个完整的交待。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是余秋雨惹出来的一本书,或者说,是由他出题(起诉),我答辩。记录这两位文人对簿公堂的精彩镜头和史料——尤其是写得像“文革”大字报的余氏杰作《起诉书》,可看出“文革”并非真的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用历史学的视角看,“文革”早已进了历史博物馆,但正如冯骥才先生所说:“从文化学角度看,‘文革’依然活着。因为‘文革’是一种特定的文化,它有着深远的封建文化的背景。”(1)余秋雨扬言官司要打它三年五年(犹如一位伟人讲的“文革”七八年又来一次),这本身就是他自己所说的一场“小文革”。“余古官司”开展后,余秋雨仍不改当年人品和文风,继续嚣张跋扈,在答记者问时一会儿把我比作“杀人犯”,一会儿又把我比成“老纳粹”,这充分说明“文革”在地面消失后,已转化为余秋雨的精神潜流,这样才会有“罗思鼎”、“石一歌”语言暴力的复活。“这属于当代历史的活化石,正可以时刻警惕我们勿忘‘文革’,也没有什么不好。”(2)写这本书,也算是对当代中国文坛论争史,对余秋雨现象批判,对我乃至对至今仍生活在“文革”阴影中的余秋雨本人回顾反思历史的曲折,从中总结经验教训,都有珍贵的价值。这次由文学与法律发生的所谓冲突,也是我后中年时期的一种人生记录。在我心目中,此书是我文学道路上充满挑战性的年轮,是我及广大“支古谴余”的朋友所共同谱就的一支正义之歌。写这类保留和总结中国文坛十大官司榜首(2002年)的思想文化资源的书,说难也不难。不难在于此系亲身经历,且官司才结束记忆犹新。难在资料的准确性问题。好在有众多清查材料和打官司期间写的日记为我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因而不敢说任何一件事都叙述得毫无误差,但自信本人严格遵循历史真实,决不敢有半点掺假的地方。2003年年底,我在台湾出席“两岸诗学国际研讨会”期间,台湾远景出版公司发行人沈登恩先生亲自到我下榻的天成大饭店约我写此书。(3)我不敢怠慢,归来后就加班加点赶写,以至把为我植字的太太累得进了医院,整个春节都没有过好,真对不起她。一旦写完,便有如释重负之感,好似完成了一张重要的人生答卷,兑现了一个为这场官司探索公众人物名誉权弱化问题的庄严承诺,其欣慰之情,是难以形容的。在欣慰之余,好心的朋友却替我担心:此书的出版会不会引来一场新的官司?我在2004年2月到广西参加台湾作家杨逵研讨会期间,答《桂林晚报》记者刘春问时说过:“事实和真理在我这边。如果余秋雨再告,除为促销此书做义务广告外,可再次证明作为一种精神文化的‘文革’,已无形地潜入他的灵魂和骨髓里。他如不食言把官司进行到底,就有可能把自己的‘文革’问题再让世人重审一遍,这样将再次出现‘庭外审判余秋雨’的壮观场面,让其又一次在历史法庭上充当被告。那时我又可以在余秋雨的‘拿出证据来’的催促声中,找到更多他在‘文革’中劣行的证据,那我就可以再写一本《庭外‘审判’余秋雨》的续集了。”最后要说明的是,本书的编写,得到了著名学者于光远及著名作家董桥等人的支持,他们纷纷寄来了授权书,表示同意将他们的大作收入本书,但也有些作者经多方寻找未果,希望见到此书后与我能联系,以便寄奉样书和簿酬。我的通讯处是:430070湖北武汉市邮政70190192信箱。2005年春节于武汉
-
红楼梦与中国旧家庭萨孟武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萨孟武先生以研究社会文化的角度来解读《红楼梦》,引领读者深入贾府的家庭生活,重新认识中国传统家庭,剖示传统社会的文化与伦理格局,演绎社会风气的流转,见解精微,启人心智,是一部别开生面、言近旨远的大家小书。《红楼梦与中国旧家庭一》书引用《红楼梦》中一段故事,或一句、数句的文字,均注明三民版那一回数,以便读者全更有价值的研究。
-
定是红楼梦里人周汝昌著;周伦玲编周妆昌最新力作情系张爱玲,终圆红楼知己隔世缘!“我是才华智慧崇拜者,尤其是倾倒于曹雪芹所说的“正邪两赋而来”之人,“其聪明灵秀之气,在万万人之上”的才男才女。……若论真才女,张爱玲其庶几乎?未见第二琪与比肩者也——这就是我想写写她的夙因。她给自著小说所绘人物像,充分流露出一种英俊之气,是我所仅见的画像高手,令我折服。可见她绝非一个作家之名义所能“框”住的,她若从事任何一门艺术创作,都会是第一流的大家,对此我是深信而赞口不已的。”——周汝昌
-
红楼望月刘心武著刘心武(1942~)当代作家。笔名刘浏、赵壮汉等。四川成都人。1950 年随父迁居北京。中学时期爱好文学。1961年毕业于北京师范专科学校中文系,后任中学教员15年。1976年后任北京出版社编辑,参与创刊《十月》并任编辑。1979年起任中国作协理事、《人民文学》主编等职,加入国际笔会中国中心。1987年赴美国访问并在13所大学讲学。1958年开始发表作品。1977年发表短篇小说《班主任》,被认为是新时期文学的发轫作,获首届全国优秀短篇小说首奖。后又发表《爱情的位置》、《醒来吧,弟弟》、《我爱每一片绿叶》(获全国优秀短篇小说奖)等小说,曾激起强烈反响。出版有短篇小说集《班主任》、《母校留念》、《刘心武短篇小说选》,中篇小说《秦可卿之死》,中短篇小说集《绿叶与黄金》、《大眼猫》、《都会咏叹调》、《立体交叉桥》、《5?19长镜头》,中篇小说集《如意》、《王府井万花筒》、《木变石戒指》、《一窗灯火》、《蓝夜叉》,纪实小说《公共汽车咏叹调》,长篇小说《钟鼓楼》(获全国第二届茅盾文学奖)、《风过耳》、《四牌楼》等,还出版有散文集、理论集、儿童文学等作品以及8卷本《刘心武文集》,刘心武对生活感受敏锐,善于作理性的宏观把握,写出了不少具有社会思考特点的小说,作风严谨,意蕴深厚。
-
鹤止步虹影著古人笔记小说,如深窟宝藏,珠光夺目。虹影自出新意,重写笔记小说,游走虚实之间,出入古今时代。她跨越肉身与时空的框限,在文字娓娓的叙谈中,为读者营造出穿越时光的魔幻之感。八个故事,八种前世今生的宿命。从旧上海两个男人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爱恨情仇,到现代大都市陪酒女郎的爱欲痴狂……小说既氤氲着浓郁的东方神秘主义,又每每烛照出人性的深厚。曾有人问我为何近年对中国笔记体小说感兴趣。若读者读了这集子,就自然就明白我的用心。我走了一个圆圈,少女时爱读中国古典小说,开始写诗时,大量阅读西方的小说、诗歌,一头扎进里面;等到自己动手写小说,我发现中国古典小说的好处,便走到以前喜欢的那些诗词和小说里,重读《老残游记》、重读《红楼梦》,尤其是重读笔记小说,像冯梦龙的《情史》,那么短短的一个个故事,讲得像一首首诗。
-
误读红楼闫红(忽如远行客)著张爱玲说写实主义的好处,在于"要一奉十",比如《红楼梦》。因为是一丝不错地按照生活细细描来,也就如同生活一样的丰富深沉、变化自如,让读者自取所需,雅者见其雅,俗者见其俗。如此一来,便有了各式各样的“误读”,如鲁迅所言: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他自己看见的则是爱与死亡。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从某种意义上说,对《红楼梦》的所有阅读都是误读吧。但就是这林林种种的误读,使我们向曹雪芹:那值得致敬的灵魂,贴得更近了一些。
-
中国人的生活智慧林语堂著;杨平译海外的华人通常通过他们的节俭、勤劳与智慧发家致富,但是在欧洲与美国,他们常常保留自己的生活方式。这种返身回来自己民族的生活方式已阻碍他们融入到他们生活的国家之中。他们仍然是中国人。这些普遍的标志是:专注自己的事业,不寻求政治保护、平常心,善意的幽默、对个人关系的极端重视。他们仍然个性十足;他们可能富有也可能不富有,但是他们喜欢那种生活状态。他们相信一切文明的存在目的是为了让人们能够作为一个独立的自尊的个体而生存,人们能自由地从事自己的事业并追求他们的各种目标。<
-
沈从文与丁玲李辉著《沈从文与丁玲》初版时书名为《恩怨沧桑——沈从文与丁玲》,讲述了两位著名作家从初识到相交到绝裂的恩怨纠葛,是一本可读性很高的书。书中既有丰富的史料供读者比较、查考,以事实为依据而又不乏真知灼见。不仅关心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人会感兴趣,也可帮助读者借此阅历人生,是一部文学研究的札记,又是一部富有情节性的散文随笔。本书以丰富的史料为依据,详尽生动地介绍了两位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各领风骚的巨星——沈从文与丁玲——从20世纪20年代到80年代这段漫长的岁月里的非同寻常的友谊和后来发生的令人遗憾的破裂。姜德明先生在序言里称赞这是“一部文学研究的札记,也是一部富有情节的散文随笔”,同时又是“一部有血有肉,有风有雨,有恨有爱,有情有理的可供广大读者欣赏的文学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