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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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发展教育报告史根东主编作为对中国特色EPD教育项目近6年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的基本总结,本书在简要回顾了可持续发展思想提出的历史轨迹,论述了可持续发展教育形成的国际背景和国内发展状况后,较为集中地论证了中国EPD教育的基本理论、发展进程与组织网络、基本实验原则、课堂教学模式、专题教育活动和校本课程与教材,以及EPD教育项目学校建设等问题,并论述了中国EPD教育在推进教育创新方面的基本经验。同时,本书辑录了国内外有关方面领导、专家对EPD教育的评述。这些评述是中国EPD教育项目得以持续向前推进的重要动因。此外,书中还辑录了中国EPD教育基本文件、部分媒体上有关中国EPD教育的报道、中国EPD教育大事记等相关资料,以便读者更好地认识与理解中国EPD教育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历史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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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日本教育课程改革水原克敏学习指导要领是教育课程的基准,同时是国民形成基础性素质的课程。在迎接21世纪到来之际,日本要构想怎样的学校教育,选择何种国民的素质呢?一方面,社会要求一个实现终身学习的、开放的学习环境;另一方面,不上学、学习失能、校内暴力、欺辱弱者、行为不良、体罚等教育荒废的现象不断滋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如何来展望新时代的教育?要正确地把握这一问题,有必要重新考察1945年以后的学习指导要领的变迁。这是因为战后日本的教育课程是以学习指导要领为基轴展开的,这一方式决定了日本人的基础性素质和方向性。只有通过对这一方式的分析,才能观察到现代日本教育课程的问题结构和改革的方向。本书概观了战后至现在的45年的变迁,并分析平成元年(1989年)修订的学习指导要领,考察了今后的课题。文部省于1989年(平成元年)3月15日,全面地修订了幼儿园教育要领以及小学、初中、高中的学习指导要领。这一教育课程的全面实施,幼儿园为1990年(平成二年),小学为1992年(平成四年),初中为1993年(平成五年),而高中将于1994年(平成六年)按学年的递进实施。从幼儿园到高中的课程同时全面修订在战后历史上是史无前例的,从这里可以看出文部省的积极的姿态。这一修订的方针有以下四点。(1)关于内心世界丰富的人的形成(2)关于自我教育能力的培养(3)关于重视基础、基本的教育与推进个性教育(4)关于重视文化传统与推进国际理解但是,仅仅阅读文部省关于上述问题的说明,只能得到极为常识性的理解,很难从本质上把握其意义。例如,有关国际化、信息化等的新时代的认识的内容是什么?对个性教育,文部省虽然作了“通过所有的教育活动,适应幼儿、儿童、学生的发展阶段以及学科的特性,努力培养有丰富的内心世界、能茁壮成长的人”的说明,但还是难以理解。其他的(2)(3)(4)也是如此,这些项目与原有的方针有何不同?或是一种连续?从表面的语言难以理解其内在的本质。为此,本书的主要工作是以社会对教育课程基准的要求及对其中的政策性课题所产生的批判与论争,以及作为上述问题的背景和基础的学力观等为对象进行考察,明确教育课程编制上的原理、原则,并考察课程所要形成的国民的素质。教育课程是从curriculum一词翻译而来的,其含义是指学校中教育活动的计划,本书以“教育课程的基准”,即学习指导要领为主要对象,考察教育课程编制上的原理。例如,考察用经验主义、系统主义、能力主义等来定性的理论。并且,通过考察上述理论的背景,明确学习指导要领所反映的社会要求及其中的政策性课题,以及施行相关政策的含义。当然,也要明确学科科目、教学时间的变化及其与上述基础性问题的关联。如前所述,学习指导要领不仅规定学校教育,而且,在对国民的形成作出前瞻的基础上,对其形成提出要求。战后的学习指导要领接受了当时的国家、社会的要求,进行了数次修订。本书以1945年至1989年的学习指导要领的修订为对象,考察其修订的内容、意图及其含义。明确作为“教育课程基准”的学习指导要领接受怎样的政策性课题、采用怎样的编制原理、具有怎样的功能、存在怎样的问题。有关1945年以后的教育课程史,已有很多先行的研究,本书按一般的论说,考察经验主义、系统主义、能力主义教育课程的特征,并且,通过对临时教育审议会以来的教育政策的动向及学习指导要领修订的分析,探究教育课程改革的课题。本书整理了作为学习指导要领修订基础的原理、原则,并尽可能让读者了解教育政策的意义及其批判性的意见,以及教育舆论的动向。作为基本的材料,提供了典型的资料和事例。最后,在整理的基础上,在“结语”部分,分析、提出了现代日本教育课程的课题。本书的构成,第一章,以教育基本法颁布以前的情况为分析对象。从分析保守派的国体护持的方针与美国教育使节团的民主主义方针的对立出发,考察了引导战后改革的“新教育方针”确立之前的过程。第二章,考察了教育基本法体制的确立与这一体制下的教育课程行政的原则。明确了教育基本法、学校教育法中有关教育课程的概念与原理是如何确定的,文部省和教育委员会的关系结构是如何设定的。第三章,以1947年的学习指导要领与1951年的修订为对象,考察了小学、初中、高中的“教育课程基准”的内容。第四章,进一步探讨了上述“教育课程基准”的经验主义性质及核心课程的理论与实践。第五章,考察了由经验主义教育课程向系统主义教育课程的转换。经过基础学力论争、法律的约束力问题、社会科的性质的变更等阶段,1958年(昭和三十三年)的学习指导要领公布标志着教育课程基准的性质发生转变。第六章,讨论了在日本高度经济成长时代背景下的能力主义教育课程的出现。从这里可以了解到要求科学地推测经济的变动、作为新时代的教育理念发表了《所期待的人的形象》等动向显示了日本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一时代的性质在1968年的学习指导要领中得到了体现。学习指导要领提出了教育内容编制现代化的要求,理念上不再是3R"s的延长,而是从“学”的观点出发,以重新编制教育内容的方法,实现“教育内容的精选”。但实际上却陷入了更为严重的灌输式教学。第七章,以能力主义教育课程呈现出矛盾,要求改革的呼声增强的时期为对象。在追求适合能力、适应性、发展的教育的同时,出现了学习失能的问题,因此,1977年(昭和五十二年),以“宽松”为主题,修订了学习指导要领。昭和四十六年的中央教育审议会审议报告展望了劳动力需求的预测、升学率的预测、终身教育观念的导入、升学教育的类型化等诸多时代发展的课题,讨论了更高层次的高度经济成长,而在这当中,存在着诸多矛盾,要求恢复人性的课题被提出来了。这一变化可以说也是受了美国国内在追求的Humanization,即“人本主义”的影响的。第八章,关于现行的学习指导要领的考察。讨论了以“自我教育能力”为主的基本方针的性质以及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各个层次的教育课程如何设定的问题。结合临时教育审议会为迎接终身学习社会的到来而提出的各种提案,对照时代的课题,考察学习指导要领修订的意义。确定教育课程、教育内容的原理是前瞻终身学习社会,以“人本主义”为核心,努力进行教育内容的精选。从结论上说,笔者是在上述意义上来把握教育课程的。从初中到高中的多样化的选择制度是以往没有过的大胆的构想,而形成这种教育政策的基础是“新保守主义”提出的要求。参照美国和英国的课程改革,可以了解日本课程改革的特点和意义。在本书结语中,概观了日本的教育课程改革,在回顾了1945年至今天的学习指导要领修订的历史后,讨论了在日本推进课程改革的过程中,此次学习指导要领修订存在着怎样的可能性,留下了什么课题等问题。最后,在本研究进行的过程中,由于接受了文部省特定研究费“利用教育信息机器及视听机器的教材开发研究”,使得教育课程的研究能更快地进展,另外,由于风间书房的齐藤宗亲先生的工作以及风间书房社长的指导,使本书得以出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水原克敏199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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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教育史王天一等编著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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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教育简史李淑华编著编辑推荐:本书是在李淑华主讲外国教育史这门课程十几年积累的讲稿及部分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整理完成的。全书分成十四章,其内容包括原始社会的教育、古代东方国家的教育、古代希腊的教育、古代罗马的教育、中世纪的教育、文艺复兴时期的教育、夸美纽斯的教育思想、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末欧、美等国的学校教育、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末的教育理论、欧美的新教育运动、蒙台梭利的教育思想、杜威的教育思想、苏联教育发展概况、苏联教育家思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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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教育实验史杨汉麟主编“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 全国教育科学“九五”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研究成果。本书按照教育实验的产生及兴起、发展、扩展的顺序,介绍了外国教育实验的发展状况,书中很多实验案例主要是根据外文原始资料写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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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策划概论与案例卢元锴,汪风雄概论主编;薛峰,张光义案例主编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管理分会 教育策划学术委员会组织编写。本书的内容包括:绪论;教育策划的理论系统;教育策划与教育现代化;教育策划与教育市场;教育策划的基本原理与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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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历史课程标准评价赵亚夫导言部分主要说明本标准出台(或修订)的背景与教学的总方向,内容包括国家的学科教育目标,其在促进学生的个体发展及公民教育方面的重要意义;课程标准的制订原则;课程标准的框架结构及内容说明;对地方教育部门及教师提出有效执行课程标准的建议。课程标准的主体内容,即内容学习标准或水平。在这一部分,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表现方式,有按照年级划分的,有按照学段划分的,有按照水平等级划分的。就内容标准的呈现方式看,主要有两种:对内容标准本体的描述;在内容标准本体描述后,加案例说明。所谓的“标准描述”,着重点有四:使用行为动词;每条标准分有层次;整合必要的知识、技能与态度要素;内容是具体的而非抽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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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的公正与利益孙霄兵,孟庆瑜编著运用经济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预市场及其社会事务,体现了国家对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入认识。同样,国家运用经济政策促进教育发展,不仅体现了对市场经济的高度认同和对经济规律的熟练驾驭,也是对教育规律进行深入探索的必然结果,是多渠道追求教育公益的有效手段,更是教育进一步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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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教育法研究张维平等著序。民法适用基本问题的研究,既十分艰巨又十分庞杂,但在我国现阶段却具有特殊的重要性。长期以来,我国民法学界就此研究薄弱,导致实务界在民法适用观念上的错乱和适用技术水平整体上的低下,并进而导致民法制度设计在审判实践中某种程度上的落空或扭曲,民法的精神和理念难于通过审判实务植根于市民社会生活之中。如何就适用民法进行带有世界观、方法论性质的研究,已是民法学界的迫切需要;同时,由于民法适用问题本身的复杂性和涵摄内容的广泛性,决定了民法适用基本问题在研究方法上的多样性。如民法适用基本问题的研究首先需要进行历史的考察,以检讨民法适用的历史脉络和发展方向;需要进行部门法的边缘研究,以便观察程序法、司法体制对民法适用的微观影响;必须进行法律规范分析,以便为请求权基础关系、民法适用的推理以至民法解释奠定基础;需要进行民法哲学思辩,通过法哲学的话间,对民法解释的现代发展、民法适用的实质推理、民法适用中法官自由裁量等问题作出回答;需要实证以及社会学研究方法,剖析民法适用的社会效果;同时还离不开经济分析研究,以便进行利益平衡以实现个案的效率、公平与正义,等等。第一章:民法适用内涵考。概念是理论的基础,故笔者首先对民法适用的内涵和应包容的外延进行了探讨。同时,作为民法适用方法论展开之铺垫,笔者略论了民法适用观念变迁与民法演进的依存关系。笔者认为,民法适用观念的机械和僵化,阉割了民法对社会的调适机能,使民法成为 "死法",加剧了近代民法与现实社会的紧张关系,促成近代民法一步步走向衰落;而自由法运动则激活了民法,使民法因应近代世界社会之变迁,保持青春与活力;民法适用观念的变迁,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的迈进历程,对深人解读民法兴衰更迭的发展轨迹,无疑深具意义。笔者在对当今中国民法面临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的基础上,提出当今中国大陆民事法官,在法律适用诸多问题上也需有观念的更新、方法论的转向,否则便无以担当起急剧变革的转型时期繁重而复杂的审判任务。第二章:民法适用的历史检讨。研究民法适用首先要梳理民法适用的历史脉络,廓清民法适用的由来、历史演变以及发展方向,从而为民法适用勾勒出一个动态的概貌。就我国民法适用的研究,要立足于古代民法适用源头,研究我国历史上的民事司法概况和民法适用观念,以及这些历史的惯性因素对当今中国民事司法的影响;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很大程度上是从根据地司法发展演变而来,故考察根据地时期民事司法的特点和成功做法,对研究今天的民事司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研究民法适用主要应当立足于当今的民事司法,故笔者对建国以后我国民事司法的婚变,从计划经济时期的民法适用、有计划商品经济时期的民法适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法适用,分三个阶段进行了探讨。其中,对《民法通则》的颁行对我国民法适用的意义,我国民事审判实务中长达二十年的"经济审判",以及民事司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发展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述。第三章: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对基本原则的描述,不仅仅是理论研究一以贯之的思路,更主要的是为了确立我国民法适用在观念上应当具有的指导思想,为民法适用提供某种带有世界观而非仅仅是具体方法的理论指引。笔者提出并论述了民法适用的三个基本原则:(1)鉴于民法的权利法本质和民法法源的不充分性,民法适用应以"私权救济最大化"为原则,此乃民法适用的目的性原则;(2)鉴于成文法规定的一般性与具体个案的特殊性,为在法律的安定性与个案的妥当性之间求得适度的平衡,笔者提出"依个案予以衡平",作为法律适用的妥当性原则;(3)由于民法适用是民事司法活动,是国家司法机关的一种具体的司法行为,对这种适用法律的行为必然要予以严格的程序性约束,故笔者提出"依程序决定民法适用",作为民法适用的程序性原则。 第四章:民法适用中的法源。法源问题在民事司法实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涉及到"法典之外是否有法源"这一命题,故同时也是民法适用中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其核心点在于:当成文法中找不到处理具体个案的依据,或者在相关具体规定具有某种不合适宜性时,法官可否能动地司法,在成文法之外寻求法源补充,以为处理个案的依据。笔者认为,从审判实务角度看,民法适用中甄别、取舍法源,探寻新的法源,往往是民法得以发展、法律得以因应时事变迁的重要途径,是民法之所以能成为"活法"的重要原因。这也是由民法的特性、民法的功用以及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所决定的。对法源问题的不同态度也是民事司法与刑事司法、行政司法的显著区别。在本章,笔者在对民法法源一般理论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对民法的正式法源和非正式法源展开进行了论述,其中对宪法司法化、民事司法解释的功与过、判例的地位与作用、民间法的合理性等较为敏感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人的探讨。同时,针对民法领域广泛存在的规范冲突问题,笔者提出并分析了解决法源冲突的具体途径。第五章:民法适用中的法律推理。民事司法推理虽然是一般逻辑推理方法在民事司法活动中的运用,但却有其特殊之处:一是民法推理是各种推理方法的并用,而不是某种单一的推理方法的运用,与刑法适用以三段论为主要甚至唯一推理形式判然有别;二是民法推理大前提往往是广义的,而不仅仅限于法律文本;三是小前提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者具有某种 "高度概然性";四是推理的结论往往不具有唯一性,有时本身就是在多种结果或者多种可能性中选择其一,结论往往是法律价值的选择取舍而不纯粹是逻辑推导的结果,带有浓厚的法哲学意味。笔者在对司法推理基本理论进行阐述的基础上,分别对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进行了论述。认为演绎推理虽然是最普通、也是最基本的推理形式,但其也存在推理形式的简单化与民事案件的复杂性、形式上的必然性与实质上的或然性等不足之处,因而有时需要借助其他推理形式,方能完成司法推理的过程;归纳推理因属于发现事物规律性问题的认识,在概念法学主宰的近代大陆法系民法上自无其适用的余地,但是由于法官可以运用它从以前的个案中、从生活的实例中以及从其他一切可以用于归纳的材料中,发现新的规则以敷实务需要,故在现代民事司法中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类比推理在民法适用上常常被用作填补法律漏洞的手段,同时民法适用中不但允许类推,而且就性质而言,尚有法律类推和法的类推两种不同性质的类比推理。第六章:民事请求权的基础关系。对于请求权问题的研究,无疑应是民法适用研究的基本问题之一,是 "处理民事例题的核心工作"。笔者认为,对请求权基础关系的研究,实际上是就个案中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定性和适用法律的选择,也是对具体法律规定与案例事实之间、法律关系与当事人处分权之间的连接关系的研究,因而对民法适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法律规范是法的细胞,是法的基本构成单位,也是法的基本表现形式,故作者首先对法律规范进行了分析。如何恰当地认定请求权基础,必然触及民法体系结构,包括民事权利体系与民事行为体系,因为民法是权利法,权利是民事法律的灵魂和核心,故民法的体系围绕权利而展开;又因民事行为是民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最重要的法律事实,民事权利的行使和得、丧、变更,都有赖于民事主体具体的民事行为,民事行为透过与权利体系的关系,与请求权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故笔者就此也作了论述。紧接着,笔者分析了请求权的类型和请求权行使的规则,着重对请求权基础竟合的理论和实践进行探讨,并在请求权竟合、请求权聚合基础上,提出并论述了"请求权的扩散"。此外,笔者还对民事司法实践中的案由问题进行了探讨。第七章:民法适用中的解释问题。笔者认为,民法适用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法律解释问题,而且法律解释本身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即使在广义的法律解释语境下,法律推理、请求权基础等也不是其应有内涵。所以尽管民法解释十分重要,笔者亦仅仅将其作为民法适用的一个问题:而不是民法适用问题的全部:加以论述。对民法解释,学界著述甚丰,笔者试图主要从一个民事司法实务者的角度进行探讨研究。笔者认为,法律解释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务问题,一个司法技能问题,因而要特别注意民法解释的可操作性,对解释的主体、解释文本以及解释的客观环境等诸多制约因素要予以充分的关注。为此,笔者首先概述了法律解释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的确定性与模糊性、法律解释的狭义与广义、法律解释的主义和道路、法律解释与事实解释等问题,并结合审判实务发表了看法。同时,对随着现代民法理念变迁而引人民法解释领域的三种广义上的法律解释,笔者就价值补充、漏洞补充、恶法回避进行了探讨,对如何操作以及注意之要点,分别进行论述。最后,作者还从审判实务角度,对民法解释在实务中的困窘进行了分析。第八章:民法适用与法官自由裁量。在现代社会,社会经济形势发展日新月异,立法永远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尽管笔者对民法适用进行了历史分析以正确地把握当今民法适用实务,对适用原则进行研究以确立指导思想,探究民法法源以期有助法官发现和正确适用裁判依据,同时试图通过对民法适用中法律推理、民法适用中的请求权基础、民法适用中的解释问题的研究,企望指导和规范法官如何通过恰当的适用作业手段,以正确适用民法裁判民事案件,但是,任何旨在使法官裁判活动规范化、客观化、技术化的努力,都不能否认法官的自由裁量。法官享有某种程度的自由裁量权已经为当今社会所公认,学界所认同,且民事司法实务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扩大化的趋势。虽然在具体的适用场景中法官自由裁量表现的形式和烈度可能有异,但自由裁量始终是贯穿民法适用各个方面的一条红线,并深深地根植于前述几个问题之中。为此,笔者将民法适用中法官的自由裁量作为本论文的兜底性问题,专章进行探讨,对自由裁量的内涵,其在民事审判中的具体表现;民法适用申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论争;法官自由裁量在我国民法适用中的意义等进行了论述。同时笔者认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不能如天马行空般无所拘束,故就如何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也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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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素养的设计美国科学促进协会著;夏葵荪,夏耘译;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译人类经过几千年漫长的农业经济时代,由于诞生了近代科学,导致了产业革命的兴起,人类历史才真正跨入工业经济时代。随着21世纪的到来,人类社会有工业经济迈向知识经济的步伐不断加快,科技和教育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正日益增强。在人类文明历史的长河中,科学技术将发挥关键性的作用。在这样一个科学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党中央和国务院提出了“科教兴国”的伟大战略,这对于实现我国经济腾飞,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造福子孙后代意义重大。可以预计,21世纪科学技术将更加迅猛发展,未来的国际竞争,焦点是科学技术,最激烈的应是人才的竞争。这种竞争的态势要求人才培养和教育体制必须及时跟进与调整,以适应21世纪国际竞争的需要。在当今时代,科学在基础教育中比重正逐渐加大,西方尤其是美国的教育比较宽松,聪明的孩子如果给他机会能很快地成长。而亚洲特别是我国的教育重视基础,培养的学生是基础知识扎实,但对学生约束太多,不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所以,东西方教育的取长补短,相互交融,非常重要。为此,及时研究、借鉴发达国家人才培养和教育的经验十分重要。“2061计划”是美国科学促进协会联合美国科学院、联邦教育部等12个机构,于1985年启动的一项面向21世纪人才培养、致力于中小学课程改革的跨世纪计划,它代表着未来美国基础教育课程和教学改革的趋势。“2061计划”在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的未来发展战略中具有极高的影响和地位,该计划认为:美国的下一代必将面临巨大的变革,而科学、数学和技术位居变革的核心,它们导致变革,塑造变革,并且对变革做出反应,它们对今日的儿童适应明日的世界十分重要。“2061计划”还提出了未来儿童和青少年从小学到高中应掌握的科学、数学和技术领域的基础知识的框架,包括主要学科的基本内容、基本概念、基本技能,学科间的有机联系,以及掌握这些内容、概念和联系的基本态度、方法和手段。由于,1985年恰逢哈雷彗星临近地球,改革计划又是为了使美国当今的儿童——下世纪的主人,能适应2061年哈雷彗星再次临近地球的哪个时期科学技术和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化,故取名为“2061计划”。所以,在我国目前开展素质教育的探索和改革中,借鉴美国“2061计划”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2061计划”系列著作包括:《面向全体美国人的科学》、《科学素养的基准》、《科学教育改革的蓝本》、《科学素养的导航图》、《21世纪科学教育书系:科学素养的设计》、《科学素养的资源》(3卷,包括专业的发展、课程教材和评估)等。相信“2061计划”系列著作的翻译出版,对推动我国素质教育的探索和改革,提高全民科技教育意识、培养跨世纪人才及制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等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参照设计的一般原理,《21世纪科学教育书系:科学素养的设计》认为课程改革必须更为根本和广泛,而不只是修补个别的课题和科目。《21世纪科学教育书系:科学素养的设计》论述了将合适的教材应用到“从幼儿园到十二年级”全部教学中,这包括科学、艺术和人文科学的联结。在倡导全国性的宏伟学习目标的同时,《科学素质的设计》又鼓励通过适用于不同学校、社区和学生需要的各种多样化课程,探索达到这些共同目标的途径。《21世纪科学教育书系:科学素养的设计》还特点关注教师的业务发展,这对完善和实施新的课程设计是必不可少的。要进行根本的课程改革,就必然要经过一个开发各种替代方案的新过程,《21世纪科学教育书系:科学素养的设计》提出了这种改革进程的基础性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