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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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环境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遵守研究陈奕彤 著冷战以后,国际法学者从“国家为什么遵守国际法”这一问题出发,对国家遵守国际法的动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确定了条约是国际法的首要法律渊源;认为战后国际组织的影响虽日渐增长,但国际社会仍然是“以国家为中心”的。埃瑞克·波斯纳以理性选择和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构建了国家遵守国际法的理论模型,并指出国家行为在本质上受到追求国家利益的动机影响。国家对国际法的(不)遵守是国家理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表现。国家遵守或不遵守国际法不是出于“维持声誉”、“有约必守的信念”、“道德上的正确和合理”等缘由,而是出于对国家利益的追求。波斯纳写实地批判了既往许多理想主义国际法学家所构建的国际法遵守理论,其有关国际法遵守的研究颇具理论价值。但波斯纳的理论仍然建立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所确立的主权国家享有绝对独立的、不受干涉的权力的理论背景之下。然而,国家交往和国际合作的日益密切,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权力和职能的不断扩大,以及国际法的法律渊源的变化,都动摇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所建立的国际法固有秩序。这种动摇就显著地体现在国际环境法领域,有关国际环境的保护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没有解决的国家之上的公共议题。国际环境法在四十几年来蓬勃发展,已经表现出了许多不同于国际法的特质。在国际环境法的视阈下,国家在遵守法律的动机、所遵守的法律渊源、遵守过程的参与主体等方面产生的变化,进一步揭示了国际环境法不同于传统国际法的独特禀赋,更指明了国际环境法给国际法所带来的变革的维度。国际环境法的遵守与国际法的遵守既存在着联系和相似性,又有自身独特的表现形式和理论支撑。北极环境治理问题是国际环境法研究中的一个代表性范本。北极环境问题以气候变化为中心,在一个半封闭的区域,涉及了全球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国际环境法中的大部分规制对象,是国际环境问题的突出表现区域,并且其脆弱的生态环境又导致了环境问题的集聚和放大。《国际环境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遵守研究》在国际环境法视野下,研究了北极环境法律的遵守情况,发现在国家遵守法律的动机方面,各国依然根据国家利益行事,但由于环境问题的特殊性,此时的国家利益已经和区域利益、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相互融合和渗透因而密不可分。传统国际法理论中的纯粹国家利益在国际环境法中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多元利益层次的融合。在法律渊源方面,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一系列环境条约等传统国际法渊源仍得到北极国家的遵守,但并没有被视为国际法正式法律渊源的“软法”却填补了规制漏洞并协调了法律的碎片化,得到了国家的广泛认可和实际遵守,其实际效力并不逊于条约。北极理事会等非国家行为体作为造法者、监督者、协调者,深刻影响了国家对国际环境法的遵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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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屈广清 著《国际私法: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后的立法完善(增订版)》分四编,主要内容包括国:国际私法基本问题的补充与完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修改与建议、涉外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的立法建议、涉外民商事程序的立法与建议等。关于冲突规范问题;法律选择的基本方法;外国法的适用和排除;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知识产权、合同法;国际经贸合同关系的国际私法调整;国际民事诉讼程序有为际商事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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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日)岩井尊闻(口述)著 熊元翰、熊元襄 编(日)岩井尊闻 述《国际公法》由国际主体、国际机关和国际行为三编组成。国际主体主要论述国际能力及其条件,国家的人格、从国际法角度观察国家主权、领土等。国际机关主要论述国法上的国际机关、国际法上的国际机关、国际机关的设施等。国际行为论述国际间的单独行为与双方行为,报复、封港、干涉、战争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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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中国部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 著《东京审判研究丛书·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中国部分:侵占东北检方举证》为东京审判庭审记录中1946年7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的中国部分,以关于1937年前日本侵占中国东北的庭审记录为主,也涉及了1937年前后日本侵华战争的部分内容,包括国联调查团与李顿报告书、暗杀张作霖、“九一八事变”、日本对伪“满洲国”的占领与劫夺、日本侵入热河与策动“华北自治”,以及日本国内军国主义狂潮的兴起与右翼政变等一系列事件及相关资料,揭示了重要历史事实与日本甲级战犯发动侵华战争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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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与粮食安全张晓京 著《WTO与粮食安全:法律与政策问题》从法律与政策的视角出发,通过四部分分析论证农业贸易自由化进程对粮食安全的实际和潜在影响,考察WTO对中国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影响与应对。《WTO与粮食安全:法律与政策问题》第一部分研究了CATT时期农业贸易保护政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第二部分研究了WTO体制下的农业贸易自由化对粮食安全的影响。第三部分研究了多哈回合农业谈判的进展及其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与变革。第四部分研究了WT0对中国农业和粮食安全的影响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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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原理杜涛 著《复旦博学·法学系列:国际私法原理》依据2010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对我国国际私法的主要概念和条文进行了详细分析。全书采用以案说法的方式,结合我国涉外民商事领域出现的典型案例,对相关理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本书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对国外最新理论、立法和司法实践也给予了高度关注。本书资料新颖翔实,注释规范全面,不仅适合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作为国际私法教材,同时也可供各类法律工作者处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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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学刘高龙 著在国际交往中一国能娴熟和充分利用国际法捍卫本国的正当权益并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是一种智慧,更是一国软实力的体现。对于司法官员、律师、法律专家来说,国际法是不可缺少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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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际法论丛·第13卷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 编本书为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师们的论文集,收录了二十多篇法学学者们的最新研究成果。。选题涉及当代国际法领域的热点问题,研究者们从各个不同角度阐述了自己的学术观点,代表了国际法领域的最新视点。对学习、研究及从事国际法行业的人员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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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税法张泽平 著《国际法双语教学试用教材:国际税法》做为国际税法基础教材,仅就国际税法概念、国际税收管辖权、国际双重征税,以及税收协定下各类跨国所得的征税规则、常见的国际避税方式等国际税法基础知识进行讲解。最后一章对当前国际社会广为关注的国际税收合作问题进行了介绍。本书力求通过对基础知识和基础概念的介绍,为理解和应用国际税收条约以及各国的涉外税收法规奠定必要的基础。《国际法双语教学试用教材:国际税法》在每一章后面都增加了英文阅读材料,主要是与本章内容相关的国际组织文件及相关案例,有利于进一步充实各章的知识内容和信息含量,此外,通过大量英文材料的阅读,也便于读者熟悉和掌握税收专业词汇。与市面上已有的同类教材相比,本书具有重法律、重基础和重实用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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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法赵秀文 编本教材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出发,紧密结合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践和我国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法涉及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包括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和特点、临时仲裁机构与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协议、仲裁庭的管辖权限、可仲裁事项、临时性保全措施的发布与实施、仲裁程序、仲裁证据、解决争议实体问题的适用法律、仲裁裁决及其承认与执行、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监督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