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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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欧洲民法典研究组,欧盟现行私法研究组,克里斯蒂安·冯·巴夫,埃里克·克莱夫 编集二百余位欧洲优秀学者历时四年起草完成的《欧洲私法的原则、定义与示范规则: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也就是学界所谓的“欧洲民法典草案”),展现了欧洲各国当下最为认可与适用的私法规则,可称世界上最为先进的民法典草案之一。不论该草案最终是否能够通过,或以何种形式通过,其中所蕴藏的学术意义与价值都不容忽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制定一部较为成熟的民法典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展的必然要求与历史选择,也是学界多年的期盼与梦想。将该草案迻译出版,对当下我国民法典的建构具有深远的影响,也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共分十卷,分别是:一般条款、合同和其他法律行为、债及相关权利、有名合同及其产生的权利义务、无因管理他人事务、造成他人损害的非合同责任、不当得利、物的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动产担保物权、信托,共计示范规则1023条。同时,几乎每条示范规则之后都附有起草小组的评论或注释,大部分示范规则附带示例。为了方便读者阅读,中译本共分五册出版,第一册为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第二册为第四卷,第三册为第五卷、第六卷、第七卷,第四册为第八卷,第五册为第九卷、第十卷、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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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教学法条李毅 著教学法条是面向学生读者的一套新型的常用法规工具书,选编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课程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编排体例上融法规查询、教学参考、应试指导与成效验收为一体,方便读者平时学习与应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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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朱文奇 著本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内容新,反映了现代社会中国际法规则的最新变化。第二,内容和范围有重点、有要点,选择的案例都是对于理解当代国际法的基本规则起重要作用的事件;第三,在方法上,主要是通过案例来解析国际法原理和规则;第四,在每一章节开头都列举了该章节所涉及的国际条约、著作、论文及其他参考资料,鼓励读者进行主动性的研究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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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韩德培 编作为我国目前内容最丰富、体例最新颖的国际私法教材,《国际私法(第3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力求准确地阐述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从而为公平合理地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纠纷、保护中外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制度运作的基本方法。《国际私法(第3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共分五编:“总论”、“冲突法”、“统一实体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法”。总论部分介绍国际私法的概念、渊源、历史和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冲突法”编除了包含传统的民事冲突法的内容,还增加了海事、票据、破产等商事冲突法的内容,知识产权的冲突法以及区际冲突法。“统一实体法”编将有关国际民商事关系的一些国际统一实体法集中加以论述,并且将“统一实体法”和“冲突法”平行并列,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造性。“国际民事诉讼法”编重点论述了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域外送达和取证、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以及国际司法协助等问题。“国际商事仲裁法”编系统介绍了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性质、类别,仲裁协议,法律适用以及仲裁裁决的撤销、承认和执行等问题。《国际私法(第3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适合于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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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苑耕耘录刘楠来 著《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专题文集:国际法苑耕耘录》介绍了国际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法编;人权法编;海洋法编;国际法的历史、基础理论和基本原则;当代国际法的基本内容;中国与国际法;中国国际公法学三十年;关于重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建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应纳人中国的法律体系;国际条约的适用与我国法制的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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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框架下中国自然资源出口管制政策与法律问题研究刘勇 著本书从阐明自然资源的基本理论入手,澄清自然资源的概念、特征,揭示各国对自然资源实施政府管制的经济学与法学上的理论依据。其次在此基础上;本书对世界范围内各国采取的自然资源出口管制措施进行比较系统的流理和总结并阐明Wm对该措施的基本立场和相关的多边贸易谈判情况:再次,本书重点对“中国原材料案”中的三个关键的法律问题即出口税出口配额以及其他出口限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在总结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法律解释、推理方法以及裁决结果的基础上,对这个核心法律争议问题进行了思考和评析。又次,本书提出了优化中国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的基本设想。最后,本书还对对WTO框架下自然资源法律规制的模式提出了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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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自卫权实施机制余民才 著《国际法上自卫权实施机制》由前沿、五章和结论组成。第一章介绍自卫权的概念与特征、性质及其渊源,自卫权的历史演进与法律意义。第二章是自卫权行使的实体规范,包括武力攻击、自卫的必要性和比例性、安理会的作用、集体自卫权以及国家责任。第三章讨论的是自卫权行使的程序规范,如自卫行动的对象、地点、方式及其合法性评价。第四章探讨了自卫权在几个现实新问题中的适用性,这些问题是:预先性自卫,先发制人,武力反恐,计算机网络攻击,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暗杀或定点清除,保护海外国民,防止环境退化,以及第51条的修改。第五章分析了我国自卫权的确立及其内容、有效自卫及其行使、我国和平发展中自卫权行使与该战略的关系、我国行使自卫权的实践以及现行适用自卫权的问题与完善建议。最后结论特别强调我国应该重塑自卫安全观,在坚持后发制人的同时,树立积极、有效自卫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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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非政府组织国际法规制研究刘海江 著,刘海江 编本书在阐述非政府组织发展进程的基础上,聚焦非政府组织之国际法规制,以现状、障碍、必要性、可行性、改进路径为关键点来展开,由现实至未来,由实然至应然,结构完整,条理清晰,逻辑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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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秩序是如何形成的沈伟 编对国际秩序和国际法体系的考察、研究和探求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早期的国际秩序依赖武力和战争,崇尚实力和强权。在这种秩序框架里,国际经济秩序明显依附于国际政治秩序和国际军事秩序。20世纪下半叶以来,国际秩序的主题转向了发展与和平,国际经济秩序具有了相对独立性,与此呼应的是规则和程序,利益交融和势力平衡成为国际秩序,特别是国际经济秩序的主轴和核心。全球经济秩序仍处于变化、形成和重构过程之中。始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极大地改变了全球经济秩序,特别是全球金融秩序的面貌。法律、秩序和全球化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继续变化和演进,这个过程不会停歇。全球经济秩序正在朝非传统领域扩展,比如国际环境秩序、国际能源秩序、国际海洋秩序,等等。非但如此,当前正在进行的泛太平洋合作协议(Trans-Pacific Partnershi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协定(Transatlantic Trade and Investment Pact)以及欧盟同印度和日本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极有可能彻底改变国际经济秩序的基本游戏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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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仲裁体制的若干问题及完善池漫郊 著现代国际仲裁是一种设计精密而复杂的第三方争端解决机制,常用于解决国际商事争端。当事人试图通过仲裁顺利解决争端必须至少满足三个条件:第一,鉴于仲裁管辖权在根本上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当事人之间须存在一份有效仲裁协议。第二,仲裁庭须按照准据法及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来操作仲裁程序,直至作出仲裁裁决。即便仲裁规则赋予仲裁庭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仲裁庭一般仍有义务保证整个仲裁程序的合法性。第三,仲裁裁决作出后,除非“败诉”的当事人主动执行,否则“胜诉”的当事人有权请求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相关国际条约及法院地国的法律强制执行该仲裁裁决。一般而言,只有上述三个条件得到满足,争端才可通过仲裁解决。然而在现实中,在仲裁程序的各个阶段都可能出现超出当事人乃至仲裁庭预见的“意外情形”,典型情形如仲裁的一方当事人为主权国家、仲裁庭因故突然缺员、第三人在仲裁程序进行之中要求加入仲裁等。这些情形既可能导致仲裁的参与者的多元化,也可能导致仲裁程序的复杂化,并给裁决的承认与执行带来难以预见的风险。本文选择当前国际仲裁体制中悬而未决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展示当前国际、国内仲裁立法、仲裁规则、仲裁实践乃至仲裁理论对于这些问题的态度,并分析其异同之处、总结其发展趋势。本文认为,随着国际商事交易的复杂化,现有中国仲裁体制对于仲裁中的各种意外情形尚未做好充分准备,有必要借鉴国际实践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