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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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事司法制度齐树洁 主编东莞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已经有好些年了,除了厦门大学法学院在社会的影响力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齐树洁教授持续不断的推动。齐教授是个非常和善但治学却极为严谨的学者。我们在研究兴趣点上有很多的共通之处,其中最重要的是我们都感到研究法律除了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外,司法实践是法科学生理解法律从而真正进入法律之门的必要途径。而要实现这一点,加强院校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是最便捷也是最为有效的路径。对于长期在审判第一线工作的法官来说,能够在理论上得到提升,从而提高办案水平亦是其最为渴望的事情。显然,与院校交流是一个有效的办法。2009年之前,我们的合作主要是进行课题研究以及指导学生实习,合作出书只是口头上说说,并没有付诸行动。自从我从中级法院调到第一法院工作后,面对着法官们辛勤工作之余撰写的文章,深感其内容丰富且有现实意义,意识到如能将其结集出版可谓善莫大焉。其意义在于,一是可以好好总结。从人均案件量来看,2009年东莞法官人均结案达355件,可以说,东莞的法官几乎是全国最忙的法官,东莞法院极其丰富的案件资源是学术界认识分析探究中国司法或者法律实践最好的素材,其中许多纠纷可能是中国最先碰到的问题.而这些法官的经验确实有必要好好总结。二是为了分享。我希望这些成果能够让全社会尤其是法律职业从业者一起来分享,因为东莞的今天或许是内地很多城市的明天,东莞法官今天面临的问题很有可能就是内地法官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明天面临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将东莞的经验公开实在是多赢的事情。根据齐树洁教授的建议,我们还会组织更多的学者参与撰写这套丛书,使其内容更加充实,既立足当下又面向未来。经验与学术结合、理论与实践互动将是这套丛书的主要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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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国家检察制度研究张文山,李莉 著近年来,随着经济贸易方面交往的不断加强,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相关法律的研究开始成为法学界的研究热点,然而,对于东盟国家的检察制度的研究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对于东盟各国的检察制度的介绍,非常的缺乏,使得国内对于东盟检察制度的了解很不够,这很不利于未来中国——东盟全面战略合作的进一步开展。张文山、李莉编著的《东盟国家检察制度研究》旨在从考察东盟各国的检察制度入手,从比较法学的视角进一步探究东盟各国的整个司法制度和法制环境,为国内进行贸易和投资决策、开展双边和多边司法协作以及开展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提供决策和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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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法李承亮 著《德国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法》共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收录了《德国法官法》和《第一次和第二次司法考试成绩等级和分数评定办法》两部法规。第二部分是联邦州之间就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签订的合作协议,收录了《柏林州和勃兰登堡州关于设立联合司法考试院的协议》。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就是联邦州层级的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法。其中,第三部分是联邦州议会制定的法律,第四部分是联邦州行政机关根据州议会的授权制定的法律。第五部分选取了德国三所著名大学(柏林洪堡大学、海德堡大学和慕尼黑大学)关于法学教育和考试的自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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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新政隋平 著奥巴马政府主导的《Dodd-Frank》是自20世纪30年“罗斯福新政”之后最全面、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并将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树立新的标尺。但该法案并没有形成一套处理导致这次金融危机的影子银行系统的明确、一致的方案,也没有以一种系统的方式将其纳入监管之下。法案所体现的政治妥协导致了一个相当笨拙的金融监管法律结构,使金融中介机构与金融体系将政治上不可接受的成本强加给社会,为下一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了“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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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社区刑罚执行制度研究刘强 主编《英国社区刑罚执行制度研究》对英国的社区刑罚及其执行制度进行全面的介绍,包括一些基本理念、发展与沿革、有争议的问题以及具体的刑罚方法及其措施的设定和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英国的社区刑罚执行具钉悠久的历史,也颇具特色,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刑罚体系和执行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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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研究陆青 著《合同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研究:以意大利法为背景的考察》以意大利法中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问题为中心,对解除制度的法理基础、解除的返还内容、欧洲法上解除效果的立法模式及现代发展趋势、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等解除权前沿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填补了解除权问题研究中相应的理论空白。《合同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研究:以意大利法为背景的考察》通过对坚持物权变动有因理论和溯及力原则的意大利法的考察,理清了解除效果和物权变动模式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作者试图推翻将解除制度建构在“溯及消灭合同关系”基础上的民法传统理论,并以解除效果意思自治为独特视角,论证了在意大利和中国现有法律体系下,解除制度的理论建构从“直接效果”说向“清算关系”说转变的可能性。《合同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研究:以意大利法为背景的考察》以清算关系说为依托,将当事人约定解除后双方法律关系的条款视为整个合同规划发展的一部分,从而原创性地将解除后的法律关系纳入合同责任范畴进行考察,既否定了不当得利/非债给付制度在调整解除后返还关系上的适用空间,又勾勒出了解除效果意思自治的最大可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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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英美契约法的历史发展李彤 著本书主要从19世纪英美契约法发展的历史背景及动因,重要契约规则及理论基础的变化、法学家和法官在英美契约法发展中的作用等方面切入,对19世纪英美契约法的发展情况进行宏观阐释,力求展现英美契约法极盛时代的样貌表征,分析其规则繁盛发达背后的发展动因,以期为研究英美契约法的现行制度提供历史平台,也为我国相关法律的完善发展提供外国法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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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及其理论基础研究雷安军 著《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及其理论基础研究:以美国最高法院司法审查的正当性为中心》着力揭示司法审查制度的内在机理——理论基础,并指出此种理论基础与美国理念的相关性,进而考察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在美国社会中的正当性问题。司法审查作为一种制度的正当性在于其内在的原理符合美国社会的共同理念。司法审查的原理就是自然法和制衡分权理论,这两大理论可以追溯至《独立宣言》(The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所蕴含的美国社会的理念。美国是个以共同理念为纽带而形成的国家。《独立宣言》所蕴含的理念是美国社会的正当性来源。司法审查的原理源白《独立宣言》所蕴含的理念,故司法审查在美国社会中具有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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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法制史陈惠馨 著本书是一本讨论德国法制发展史的著作、内容包括总论10章,各论12章,总论部分探讨了德国法制对东亚各国的意义,说明作者为什么要书写一本德国法制史的书,作者希望透过探讨法制史对于法学研究的意义、法制史教学与研究在德国的发展、什么是德国法制史的研究分期、德国目前法制史的研究成果与现状以及透过简略介绍中世纪重要的德国法律书籍《萨克森宝鉴》的原文架构,使读者可以学习并研究德国法制史的历程,在法制史的研究资料中,跟作者一起思考德国法制史对于继受德国法制国家的法律人的意义。 本书在各论部分论述了从日耳曼法时期到近代的德国法制,其中用2个章节说明日耳曼法时期的法律;用7个章节的篇幅说明中世纪德国法律发展;最后仅用3章说明近代德国法制的发展。主要讨论了近代在德国发生的宗教改革,以及近代国家在德国的起源等现象,对于德国法制发展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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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拉伦茨神话顾祝轩 著在《制造“拉伦茨神话”:德国法学方法论史》中我们已从以下两个方面阐述了拉伦茨提出的“具体的概念”。一方面,在纳粹统治时期,作为一种实践主张,“具体的概念”之具体内涵是什么;另一方面,在形式上“具体的概念”属于什么样的法律思维模式。本章将延续这一分析视角,分别从实质层面和形式层面对构成拉伦茨法学方法论之核心的“类型论”作深度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