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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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单晓光,江清云 主编《欧洲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汉英双语)》共选取了21个欧洲知识产权领域的典型案例,第一编11个案例,第二编10个案例,其中大部分源自德国法院。欧盟法院对这些案例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创设了欧盟知识产权案例审理的判例法。所选案例结合了案情、法院判决和观点,以及相关评论,并有编译者的点评。需说明的是,《欧洲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汉英双语)》的翻译并非完全依照原文,作为参考,《欧洲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汉英双语)》将所选案例的英文原文摘编附录于后,可供读者参阅。读者对象:知识产权领域的科研人员和实务工作者,以及普通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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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法官的法理及信仰(美)杰伊·塞库洛, 牛玥、罗琴、高永涛、任重远等 译和世界上其他民族不同的是,美国人的生活是由一部成文宪法决定的,其中第一修正案则是美国宪法的灵魂所在。在判例法的传统下,历溜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通过判决对第-修正案的不同阐述给美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本书着重研究大法官生活背景与其判决之间的关系。为此,作者选择了美国历史上最具争议的八个第一修正案判例,详加讨论。《美国大法官的法理及信仰》共分两部分,每部分四章节,每章节讨论一个案例。每一章均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具体案件产生的历史与文化背景。第二部分重点研究主审大法官们个人的童年、信仰、早期的法律职业及其成为大法官的仕途经历。第三部分则讨论具体案件的结果、大法官之间的意见、冲突和判决对现实生活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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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人差别权利研究耿焰 著在国际人权公约和文件中,“少数人”作为一种特殊人权日益受到关注,但有关“少数人权利”的研究,从理论到实践都比较匮乏。《少数人差别权利研究:以加拿大为视角(法律)》独辟蹊径,从哲学、文化与法律关系维度入手,着眼于理论和实践,在参考大量中外文献资料的基础上,不仅从“少数人”问题的缘起、“少数人”的概念、“少数人”文化的平等承认、现代宪政主义对文化多样性的排斥、“少数人差别权利”的法理基础等维度出发,着重论证和阐释“少数人差别权利”在哲学、文化与法律上的合理依据与必要性,而且以加拿大为个案研究,从少数人差别自治权利、少数人差别习俗权利、少数人差别语言权利、少数人差别群体代表权利、少数人人融帮助权等层面展开对“少数人差别权利”考察和梳理,是一部系统阐释“少数人差别权利”方面有分量、富有启发性的法学论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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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合同法王军 编著目前,中国的经济已经逐步转型为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的国家所面对的诸多社会问题,包括法律问题,往往具有相似性。这在私法领域显得尤为突出。法律是社会科学的一个分支,作为一门科学,其任务在于揭示那些带有规律性的东西,而法律的原理、原则和规则,正是对这些规律的揭示、概括和归纳。今天,当我们着手去解决许许多多已经被法律发达国家面对过、解决了的问题时,当我们可以从它们的法律文库中找到可供借鉴的能帮助我们解开疑团的钥匙时,我们有什么理由把其中的合理成分拒之门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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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紧密合作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慕亚平 主编《粤港澳紧密合作中的法律问题研究》辑录了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重大课题《深化粤港澳合作中的法律理论与实务问题研究》(08JDXM82002)课题组成员撰写的中期成果论文29篇,分三编编排,分别为:粤港澳紧密合作的性质、定位及法律依据解析:建立粤港澳紧密合作的机构安排及基本制度探析:粤港澳紧密合作中的几个具体领域的法律问题分析《粤港澳紧密合作中的法律问题研究》对深化粤港澳合作中的法律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研讨,为相关部门开展具体工作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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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刑法被害人信条学研究申柳华 著《北大刑法博士文丛(16):德国刑法被害人信条学研究》基于笔者在德国三年半的学习研究成果写成,主要围绕被害人信条学的定义、产生和发展,被害人信条学的定位、应用范围、被害人信条学的功能等被害人信条学的基本理论问题展开,并对围绕这些理论产生的广泛争议,进行了批评和反批评的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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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行政法的重构(美)斯图尔特 著,沈岿 译美国行政法正在经历一场根本性的变革,这一变革导致人们对行政法在我们法律制度中的适当角色产生了疑问。在相当程度上,该变革是由联邦法官们一手促成的,而《公法名著译丛:美国行政法的重构》集中关注的正是这些联邦法官们的努力以及此次变革所蕴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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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研究于霄 著1925年英国财产法是英国财产法史上的一次重要立法,它的最终完成标志着英国现代财产法体系的建立,也标志着英国封建财产制度的真正衰亡。这场革命性的变革开始于1840年,完成于1926年《财产法》、《土地登记法》等六部法案的施行,前后历经85个春秋。在这个过程中,英国改革家们探索和尝试了很多改革方案,制定了包括1862年《土地登记处法》、1875年和1897年《土地转让法》、1922年《财产法》在内的众多法案。本书《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研究》详细地研究了这一立法过程,相信会对法律史研究和我国正在进行的法制改革有所助益。《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研究》由于霄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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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造法者的国际组织(美)阿尔瓦雷茨 著,蔡从燕 等译《作为造法者的国际组织》第一章首先界定国际性的政府间组织,从而填补在描述、理论与对策方面存在的漏洞。它指出了把这些不同的实体联系在一起的共同法律特征,指出集中考察像联合国与WTO那样具有如此不同宗旨的组织之法律影响有何意义。第一章也提出了某些标准,以便讨论那些旨在使其成员方遍布全球的组织是如何造法的,并且考察了学者用来评估这些组织的影响的某些理论框架。关于国际组织法的第一部分选择性地讨论了所谓国际组织的“内部”法问题,比如调整财政问题的规则,以及制定标准,或者做出决定的方法——它们看起来对于一般国际法具有更多的“外部”影响。通过具体例子,作者在本部分包含的三章中证明了这些组织对于原先只适用于民族国家的基本观念——比如调整条约解释的规则,或者旨在保护“主权”的规则,比如“主权平等”与不干涉国家“内部”事务——造成的挑战。在第二章中,作者考察了组织宪章的解释,以及“宪法解释”方法如何影响国际法学者运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的通常的条约解释方法。在该章中,作者指出了对组织宪章的解释是如何一般性地有助于扩大组织的权力,以及许多此类组织的行动范围。在第三章中,作者讨论了国际组织宪章中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向国际组织授予造法的权力,进而重新考察了罗莎琳·希金斯(RosalynHiggins)最先讨论的问题,即联合国政治性机构如何运用它们被授予的权威。在第四章中,作者再次考察了联合国安理会的造法权力,把它作为一种案例研究,据此描述安理会特殊的造法功能,以及区别政治权力与法律之间的界线。进而,作者描述了其他国际组织中的制定标准的方法,这些方法从阅读它们各自的宪章中是不容易看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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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美国337调查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丁丽瑛 等著“337条款”是美国管制进口贸易的重要规则。本书以美国“337条款”以及因之而形成的“337调查”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中美两国的贸易关系及其进展,指出当前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发展政策相结合的趋势,提出政府、行业协会及组织、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的具体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