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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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证据法新论齐树洁 著证据法是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书利用大量的中英文资料,从论述英国司法制度的历史渊源、基础理念入手,介绍美国证据法的基本原理、运作状况、改革动态和发展趋势,以期为我国证据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全书分为十七章,包括证据的司法功能、证据的相关性与可采性、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证人、特权、书证、实物证据、传闻证据、品格证据、相似事实证据、意见证据、公共政策、先前判决、禁反言、无须证明的事实、证据法的发展趋势等。 -
美国宪法解释研究崔雪丽 著我们喜欢法律方法论研究,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主要是依靠个人进取,但我们近些年的研究几乎都是以团队的方式展开。这主要是因为,法律方法论这一学科涉及的面太宽泛,任何一个人都很难在哲学,逻辑学、修辞学,语言学、解释学和法学方面齐头并进。法律方法论对中国学人来说是新兴的学科,如果没有一批人在做,只靠单打独斗很难碰撞出思想的火花。很多思想包括对国外材料的解读,都需要一些人在争辩中达致理解。没有一个团队之间的相互鼓励,一个人很难说能走得很远。 -
良心的自由(美)范泰尔 著,张大军 译《良心的自由》对于言论自由和信仰自由,几乎每天都有新的议题在共众传递,并且对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内涵的关注从未减弱过,而这当中涉及的核心问题就是良心的自由。如果对于人类个人信念基础上的行动需要有限制,这种限制是怎样的?应该由谁来设定?良心该向谁负责?是制度?国家教会?还是唯独上帝?《良心的自由》追溯良心自由这个观念从帕金斯到麦迪逊及《权利法案》这段时期的演变过程。发源于英格兰的良心自由观念,之后在英国的北美殖民地开花结果,最终以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形式被制度化,在人类历史上奠定了信仰自由的原则。《良心的自由》作者将注意力特别集中在帕金斯、罗杰·威廉姆斯、威斯敏斯特大会、殖民地政策,以及各州与联邦的法律上,向读者展示了良心自由的观念如何奠定了美国思想的基础,并在随后的岁月中广为传播。到20世纪,它所提倡的原则被《世界人权宣言》接纳,成为普世价值准则。 -
赴美国移民、投资税务与财产披露实务指南吕旭明,林清吉,张天骏 著本书由中美的专业税务人士和律师,以案例的形式汇集解答华人移居和投资美国最常见的税务问题。每一个问题的体例结构为:案例、专家解析、结语。本书将需要填报的各种表格作为本书的附录,并将这些英文表格的重要内容翻译成中文,还就如何填报进行了详细说明,非常实用。以期帮助华人了解繁杂的美国税法,妥善规划个人资产,避免被美国国税局夺走大部分财产还外加刑责追诉。 -
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刑法典王立志 译《外国刑事法翻译系列(35)·京师国际刑事法文库: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刑法典》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总则对犯罪与刑罚的一般原理、制度作了规定,具体包括基本条款,本法的适用,犯罪的基本条款,刑罚,警告措施,保安处分措施,没收通过实施犯罪而得到的财产利益,定罪的法律后果,复权、定罪的法律后果的结束、犯罪记录的披露,实施刑事制裁措施的基本规定,时效,大赦及特赦,释义13章。分则对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法定刑作了规定,具体包括危害人类的犯罪、危害人类生命及身体的犯罪、侵害公民个人自由和权利的犯罪、侵犯投票权和选举杈的犯罪、侵犯名誉和荣誉的犯罪、侵犯性自由的犯罪、侵害人类健康的犯罪、针对婚姻和家庭的犯罪、侵犯雇佣关系及社会保障权利的犯罪、侵犯财产的犯罪、侵害经济的犯罪、针对法律文书的犯罪违背公职或者公共授权的犯罪等22章。附则是刑法典的过渡及结束条款,对相关刑事法律条款的终止以及本法典的生效时间等事项作了规定。 -
香港基本法解释问题研究白晟 著白晟是我指导的比较法学专业博士生,《香港基本法解释问题研究:以法理学为视角》以作者的博士学位论文为主体。与我指导的其他博士生选取比较民商法研究方向作为论文选题不同,作者选取了比较宪法学研究方向的香港基本法解释问题作为论文题目。作者选题直面中国乃至国际具有重大理论和实际意义的法律问题,筚路蓝缕,努力探索,应予肯定。香港基本法是具有原创性的中国法律,是邓小平对中国和世界政治及法律制度的重大贡献。香港基本法解释问题不仅对政治学、经济学和哲学等学科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而且对法学及其中的宪法学、比较法学等专业具有特殊的意义。就比较法学而言,香港基本法本身是不同法系融合的产物,对香港基本法的研究有助于我们近距离地了解和研究普通法法系的传统和文化;内地的法治正在加速现代化建设,普通法法系重视法律程序和技术的优点可以为我们提供很好的借鉴。更为重要的是,从1997年7月1日起,香港法制已经融入中国法制,即使从中国法制发展的角度,我们也应加强对香港基本法的研究。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09年年会曾对“一国两制的理论与成功实践”进行了专门讨论。但总体而言,目前内地对香港基本法的研究现状与该问题的重要性不成比例。 -
请求权基础(德)梅迪库斯 著,陈卫佐 等译《当代德国法淡定名著:请求权基础》在一定程度上,可视为1993年已至第16版的拙著《民法》的简本。我之所以撰此简本,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首先,拙著《民法》之写作初衷,限于处理民法适用上的难点。比如在其第22章中,我虽讨论了“自无权利人处取得”制度,但就自权利人处取得问题却略过不谈;也就是说,我是假定读者已掌握关于后者的基本知识。类似情形也见于对《德国民法典》第823条第1款的处理:就对其他权利之侵害予以详论(第24章第2节);而就极为常见的对所有权之侵害,仅是顺带提及。但在考试中,大量(而且恰恰是最为愚蠢)地出错,无疑又是出现在这些简单的法律适用问题上。拙著《民法》显然无法容纳对这些简单问题的讨论,否则会远远超过其现有规模。其次,同样基于拙著《民法》规模方面的考虑。该书自第1版以来,已增加了约三分之二的厚度。究其原因,我为了答复Groβfeld先生的文章(载《法学者报》(JZ)1992年,第22页),在《民法》第16版序言中已做交代:其主要原因在于我个人的体会,亦即越来越多的法律问题逐渐成为司法考试的主要内容;为顺应此趋势,我也就将这些问题点渐次纳入该书。 -
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及其相关法律的演进—欧盟研究丛书齐绍洲 主编本书详细研究了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动力、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与欧元的产生、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货币政策传导及金融稳定的关系、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的程度(包括欧盟货币市场一体化、欧盟债券市场一体化、欧盟股票市场一体化、欧盟零售银行一体化、欧盟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一体化)、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的监管法规与政策、美国次贷危机对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的影响、欧盟金融一体化与金融创新以及欧盟金融一体化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的影响和借鉴等重大问题。 -
外国法律中译本篇名索引赵红 著《外国法律中译本篇名索引》收录范围1.本索引收录外国法律中译本7170条目,内容涉及175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联合国和欧盟等国际组织的法律。2.本索引所收录外国法律中译本以1949年至2011年期间大陆及港台地区的中文公开出版物为主,兼收少量外国出版的中文版法律图书。部分出版物追溯至民国,共涉及641种中文图书和23种中文期刊。3.由于篇幅限制,对一些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条文(标准、报告、报道、综述等),以及内容不甚准确的资料在编辑时进行了一些删减。4.本索引对国家间的双边协议、多边协议以及公约未予收录。 -
美国庭审宝典(美)詹姆斯·W·麦克尔哈尼 著,昊宏濯,金华,童友美 译《美国庭审宝典(第4版)》包括90章内容,比第三版多了近三分之一的篇幅。本书既不是陈词滥调或艰涩难懂之作,也绝对不是一本可以放在茶几上的消遣读物。第四版的出版,旨在为出庭辩护教学这一伟大、持久的事业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