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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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行政法的重构(美)斯图尔特 著,沈岿 译美国行政法正在经历一场根本性的变革,这一变革导致人们对行政法在我们法律制度中的适当角色产生了疑问。在相当程度上,该变革是由联邦法官们一手促成的,而《公法名著译丛:美国行政法的重构》集中关注的正是这些联邦法官们的努力以及此次变革所蕴含的意义。 -
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研究于霄 著1925年英国财产法是英国财产法史上的一次重要立法,它的最终完成标志着英国现代财产法体系的建立,也标志着英国封建财产制度的真正衰亡。这场革命性的变革开始于1840年,完成于1926年《财产法》、《土地登记法》等六部法案的施行,前后历经85个春秋。在这个过程中,英国改革家们探索和尝试了很多改革方案,制定了包括1862年《土地登记处法》、1875年和1897年《土地转让法》、1922年《财产法》在内的众多法案。本书《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研究》详细地研究了这一立法过程,相信会对法律史研究和我国正在进行的法制改革有所助益。《1925年英国财产立法改革研究》由于霄编写。 -
作为造法者的国际组织(美)阿尔瓦雷茨 著,蔡从燕 等译《作为造法者的国际组织》第一章首先界定国际性的政府间组织,从而填补在描述、理论与对策方面存在的漏洞。它指出了把这些不同的实体联系在一起的共同法律特征,指出集中考察像联合国与WTO那样具有如此不同宗旨的组织之法律影响有何意义。第一章也提出了某些标准,以便讨论那些旨在使其成员方遍布全球的组织是如何造法的,并且考察了学者用来评估这些组织的影响的某些理论框架。关于国际组织法的第一部分选择性地讨论了所谓国际组织的“内部”法问题,比如调整财政问题的规则,以及制定标准,或者做出决定的方法——它们看起来对于一般国际法具有更多的“外部”影响。通过具体例子,作者在本部分包含的三章中证明了这些组织对于原先只适用于民族国家的基本观念——比如调整条约解释的规则,或者旨在保护“主权”的规则,比如“主权平等”与不干涉国家“内部”事务——造成的挑战。在第二章中,作者考察了组织宪章的解释,以及“宪法解释”方法如何影响国际法学者运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规定的通常的条约解释方法。在该章中,作者指出了对组织宪章的解释是如何一般性地有助于扩大组织的权力,以及许多此类组织的行动范围。在第三章中,作者讨论了国际组织宪章中的规定,这些规定旨在向国际组织授予造法的权力,进而重新考察了罗莎琳·希金斯(RosalynHiggins)最先讨论的问题,即联合国政治性机构如何运用它们被授予的权威。在第四章中,作者再次考察了联合国安理会的造法权力,把它作为一种案例研究,据此描述安理会特殊的造法功能,以及区别政治权力与法律之间的界线。进而,作者描述了其他国际组织中的制定标准的方法,这些方法从阅读它们各自的宪章中是不容易看得出的。 -
应对美国337调查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丁丽瑛 等著“337条款”是美国管制进口贸易的重要规则。本书以美国“337条款”以及因之而形成的“337调查”为主要研究对象,结合中美两国的贸易关系及其进展,指出当前知识产权战略与经贸发展政策相结合的趋势,提出政府、行业协会及组织、企业应对美国“337调查”的具体策略。 -
美国民事司法制度齐树洁 主编东莞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已经有好些年了,除了厦门大学法学院在社会的影响力外,更重要的原因在于齐树洁教授持续不断的推动。齐教授是个非常和善但治学却极为严谨的学者。我们在研究兴趣点上有很多的共通之处,其中最重要的是我们都感到研究法律除了需要扎实的理论功底外,司法实践是法科学生理解法律从而真正进入法律之门的必要途径。而要实现这一点,加强院校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合作是最便捷也是最为有效的路径。对于长期在审判第一线工作的法官来说,能够在理论上得到提升,从而提高办案水平亦是其最为渴望的事情。显然,与院校交流是一个有效的办法。2009年之前,我们的合作主要是进行课题研究以及指导学生实习,合作出书只是口头上说说,并没有付诸行动。自从我从中级法院调到第一法院工作后,面对着法官们辛勤工作之余撰写的文章,深感其内容丰富且有现实意义,意识到如能将其结集出版可谓善莫大焉。其意义在于,一是可以好好总结。从人均案件量来看,2009年东莞法官人均结案达355件,可以说,东莞的法官几乎是全国最忙的法官,东莞法院极其丰富的案件资源是学术界认识分析探究中国司法或者法律实践最好的素材,其中许多纠纷可能是中国最先碰到的问题.而这些法官的经验确实有必要好好总结。二是为了分享。我希望这些成果能够让全社会尤其是法律职业从业者一起来分享,因为东莞的今天或许是内地很多城市的明天,东莞法官今天面临的问题很有可能就是内地法官或者其他法律工作者明天面临的问题。从这个角度看,将东莞的经验公开实在是多赢的事情。根据齐树洁教授的建议,我们还会组织更多的学者参与撰写这套丛书,使其内容更加充实,既立足当下又面向未来。经验与学术结合、理论与实践互动将是这套丛书的主要特点。 -
东盟国家检察制度研究张文山,李莉 著近年来,随着经济贸易方面交往的不断加强,对东盟国家经济贸易相关法律的研究开始成为法学界的研究热点,然而,对于东盟国家的检察制度的研究仍然处于空白状态,对于东盟各国的检察制度的介绍,非常的缺乏,使得国内对于东盟检察制度的了解很不够,这很不利于未来中国——东盟全面战略合作的进一步开展。张文山、李莉编著的《东盟国家检察制度研究》旨在从考察东盟各国的检察制度入手,从比较法学的视角进一步探究东盟各国的整个司法制度和法制环境,为国内进行贸易和投资决策、开展双边和多边司法协作以及开展法律教育和法学研究,提供决策和参考依据。 -
奥巴马新政隋平 著奥巴马政府主导的《Dodd-Frank》是自20世纪30年“罗斯福新政”之后最全面、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并将为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树立新的标尺。但该法案并没有形成一套处理导致这次金融危机的影子银行系统的明确、一致的方案,也没有以一种系统的方式将其纳入监管之下。法案所体现的政治妥协导致了一个相当笨拙的金融监管法律结构,使金融中介机构与金融体系将政治上不可接受的成本强加给社会,为下一次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了“火种”。 -
德国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法李承亮 著《德国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法》共分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收录了《德国法官法》和《第一次和第二次司法考试成绩等级和分数评定办法》两部法规。第二部分是联邦州之间就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签订的合作协议,收录了《柏林州和勃兰登堡州关于设立联合司法考试院的协议》。第三部分和第四部分就是联邦州层级的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法。其中,第三部分是联邦州议会制定的法律,第四部分是联邦州行政机关根据州议会的授权制定的法律。第五部分选取了德国三所著名大学(柏林洪堡大学、海德堡大学和慕尼黑大学)关于法学教育和考试的自治规范。 -
英国社区刑罚执行制度研究刘强 主编《英国社区刑罚执行制度研究》对英国的社区刑罚及其执行制度进行全面的介绍,包括一些基本理念、发展与沿革、有争议的问题以及具体的刑罚方法及其措施的设定和执行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进行了比较研究。英国的社区刑罚执行具钉悠久的历史,也颇具特色,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社区刑罚体系和执行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
合同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研究陆青 著《合同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研究:以意大利法为背景的考察》以意大利法中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问题为中心,对解除制度的法理基础、解除的返还内容、欧洲法上解除效果的立法模式及现代发展趋势、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等解除权前沿问题进行了系统梳理,填补了解除权问题研究中相应的理论空白。《合同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研究:以意大利法为背景的考察》通过对坚持物权变动有因理论和溯及力原则的意大利法的考察,理清了解除效果和物权变动模式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作者试图推翻将解除制度建构在“溯及消灭合同关系”基础上的民法传统理论,并以解除效果意思自治为独特视角,论证了在意大利和中国现有法律体系下,解除制度的理论建构从“直接效果”说向“清算关系”说转变的可能性。《合同解除效果的意思自治研究:以意大利法为背景的考察》以清算关系说为依托,将当事人约定解除后双方法律关系的条款视为整个合同规划发展的一部分,从而原创性地将解除后的法律关系纳入合同责任范畴进行考察,既否定了不当得利/非债给付制度在调整解除后返还关系上的适用空间,又勾勒出了解除效果意思自治的最大可能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