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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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成本(美)卡拉布雷西 著;比竞悦、陈敏、宋小维 译在整个美国,实际上在全世界,事故法部在被重新审视,因为目前的体制被证明日益不适应于调整机动牟事故日益攀升的成本。在这部前瞻性的作品中,盖多·卡拉布雷西发展了评估i种不同的事故法体制的框架。把事故法的目标界定为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和事故避免的成本,作者检视了蕴涵在减少这些成本的方法之中的政治与经济选择。卡拉布雷西随后考虑了所有事故法体制都必须面对的两个基本问题:准应该对事故成本负责?如何评估事故的成本?他分析了现在广泛运用的过错保险体制,发现其基础既包括成本减少的目标,也包括公平。总之,他讨论了最近关于改革事故法的建议,指出了由此引出的问题,最终指出他认为最可能普及的两种方法以及它们之间的根本冲突。 -
知识产权法习题集刘春田 编为丰富和储备法律专业知识、拓展法律思维的深度和广度、提升法学应试能力,我社邀请了诸多有教学经验的专家、学者为各高等院校(系)的学生和其他渴望学习法律的研习者策划编写了这套自测丛书。本丛书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为依据,主要参考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的内容和体例,同时吸收其他法学教材的精华。全套丛书依教育部确定的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的学科及分类要求,分为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家私法、国际经济法,共14本。这套丛书希望达到以下目的:1.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本科知识。本丛书针对高校法学教育以素质教育为主的特点,并结合应试需要编设习题,习题系统全面,题量充足,能覆盖各学科重要知识点。2.帮助学生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本丛书附加了历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参考答案,帮助学生了解司法考试的难度、角度和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练习。3.帮助学生准备考研。从一些法学名校历年考研试题中精选了部分试题,帮助考生了解及自测。 -
初级法学论谈陈小英写这本《法学初级论谈》的起因,是要解决全校通设课程即“法学基础”课程的教材问题。“法学基础”课程面向非法律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生开设,它是以提高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法律素质为目的,以现代法治意识、主体意识、权利意识为指向的一门素质类、修养类课程,它不要求刻意背诵死板的法律条文,也不刻意追求完整的法学理论体系,它不是法律专业课的浓缩或者简化、更不是法律专业课程的简单拼盘,反而,它是希望能引导学生在“思考、参与、行动”中感悟法律理念,提高法律素养,追求法律真理。所以,现存的《法律概论》、《法律基础》等教材,已经不能拿来就用,这迫使我们引用新的资料编写一本贴近学生需要、内容朴实、读来有味、方便实用的教材。在本书编写的过程中,我们想到,或许广大的社会青年同样对貌似神秘的法律、法学有着极大的兴趣,或许我们也该为他们提供一本可读、可用的法律读物,让他们从中找到解决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的基本技巧,所以,我们编写时不再把我们的学生作为本书的唯一读者。法律知识体系庞大,现实法律问题万万千,作为编者的我们,确实也头痛该从何处着手起头论谈,最后我们还是决定按“法律主体、法律权利、法律关系、法律责任、法律纠纷解决”这样一条基本主线,由大量引起广泛关注的真实案例引出话题或印证话题,展开通俗易懂的论谈,从而介绍法学的基本理念、基本原理、基础知识,教授读者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提高读者深入学习法学知识的兴趣、开启法学的神秘之门。或许这比较为广大读者所接受。 -
法律正当性观念的转变刘杨正当性概念是法哲学的“绝对理念”,以正当性概念为核心,可形成对法哲学史及法哲学主要问题的贯通性理解。本书通过观念史的考察和研究,阐明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正当性观念不仅经历了从古代自然法到近代理性法、道德法的转变,而且法律实证主义的合法性、有效性观念也是正当性观念发展的结果。法律实证主义以特殊的方式理解和处理了正当性观念,它与自然法学派的关系与其说是本体论上的对立,不如说是认识论、方法论上的发展、补充和超越。以康德为代表的哲理法学派的思想对理解近代以来法哲学的发展,特别是自然法学派与法律实证主义的关系具有关键的意义。法律的正当性与守法义务、法律权威是具有密切逻辑关联的法哲学三大课题。两大法学派的不同的观点必须在各自的理论系统加以解释,而不宜简单、直接、孤立地把“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对立起来。法律实证主义通过“分离命题”及其扩展应用,完成了否定之否定的循环,使法律实证主义与自然法学派虽然表面采用不同的观点、方法,却共同维护和支撑着正义、自由和法治。 -
发明专利审查基础教程田力普本书是在2004年出版的《发明专利审查基础教程》第l版的基础上,根据2006年版《审查指南》所作的适应性修订版本。本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相关部门的业务骨干撰写、修订而成,是专利局新入局审查员上岗前业务培训教材之一,也是一本全面学习和了解我国专利审查实务的教科书。本书全面介绍了发明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程序以及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国际申请审查的内容、标准和程序等,辅以大量的实际案例,并附有思考题和练习题。读者对象:专利审查员、专利代理人、法律界人士及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师生。 -
环境行政的法理与方法(日)黑川哲志《环境行政的法理与方法》尝试“开拓出柔性且强力的环境行政法前线,探讨相关的基本原理和规制方式”,从而“使预防原则与行政法理论相互融合,由此促进环境行政领域中法律理论以及作为支撑的规制方式的发展”。正因为如此,黑川教授并没有将规制方式这一本书所探讨的对象限定在狭义,即现今行政法理论中行政行为等公权力行使行为的概念的范围,而是通过对环境成本交流理论和环境保险理论方面的研究,将此扩展到行政机关为实现复杂多样的政策目的而采取的、具有一定规范效力的权力性或非权力性行为、制度,以此构筑起了广义的规制概念。 -
现代社会中的法律(美国)R.M.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是美国著名法学家昂格尔的代表作,它从历史的演变和现代社会的转折两个层次上透视法律秩序和法学理论的本质,以极其明快的语言阐述了法在复杂社会中的地位,并为东西方法律体系的研究提供了方法论的基础。《现代社会中的法律》在阐述现代法治的形成时,把近代西欧与中国作为对照实例进行比较研究,对致力于现代法律建设的国人不乏启示。 -
萨维尼法学方法论讲义与格林笔记(德国)萨维尼、(德国)格林 著;杨代雄 译从1820年到1842年,萨维尼先后在马堡大学、兰茨胡特大学、柏林大学开设三十多次法学方法论课程,以其清晰、流畅、优雅并且富有洞察力的讲授吸引了大批学子,听课者有不秒后来成为著名法学家,如温德夏、霍默耶、布卢默、布尔沙迪等。可以说,萨维法学方法论直接影响了不止一代法学家。在萨维尼学法学方法论课程资料中,最系统、最完整的是雅各布·格林所作的1802/1803年法学方法论听课笔记——这也是本书的主要内容。雅各布·格林生于1785年,卒于1863年,与其弟威廉·格林被后人合称为“格林兄弟”。人们对梅林兄弟的了解通常仅限于其在文学和语言学领域的成就,尤其是家喻户晓的《格林童话》(出版于1812-1815年),一百多年来,这部童话集一直都是每一代儿童的经典读物。除此之外,格林兄弟合编的《德语大词典》以及雅格布·格林撰写的《德语语法》在德国语言学史上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事实上,格林兄弟也是法学家,尤其是雅各布·格林,著有《论法中的诗意》(1816年)、《德意志法律遗产讲稿》,在那个时代产生重大影响。凭借其在日耳曼法律史方面的出色研究,雅各布·格林成为历史法学派日耳曼法分支的代表之一,1840年被柏林科学聘为法学教授,并于1846-1847年任法兰克福、吕贝克日耳曼法学家大会主席。 -
人本法学的哲学探究武步云《人本法学的哲学探究》将“以人为本”的原则运用到法学领域,提出了“人本法学”的概念,以人本思想和马克思主久法哲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从哲学上审视、探究了法和法学。阐述了一个非传统的法学理念和法的概念。与传统观点不同,作者认为,马克思主义的法学思想,在更深层次上,一开始就是人本的,即以人为本的,并以实践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深刻地揭示了法的社会本质和阶级对立社会的阶级本质,揭示了法的生产、发展的规律,强调了法始终是为人的自由发展、社会和和谐协调而存在的。论著从人本思想出发,把“占有”作为法的逻辑起点,把“行为、法律行为”作为主线,以“主客体结构”为基本骨架。展开了全书的论述,最后以“自由、和谐社会”为逻辑终点,建构了一个简要的法哲学体系。从而回答了什么是法,这个法哲学也是一切法学的根本问题。并同否认法有普遍本质的后现代西方法学流派,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
仲裁与法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 编《仲裁与法律(第110辑)》是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商会仲裁研究所主办,专门研究仲裁和法律问题的全国性法学读物。《仲裁与法律(第110辑)》创办以来,及时报道了国(境)内外仲裁发展动态和信息,并刊登了大量富有启迪和指导意义且有一定创新见解和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案例评析以及介绍国际先进仲裁理念、经验和相关法律法规、仲裁规则等方面的文章,是中国仲裁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权威性读物。《仲裁与法律(第110辑)》现辟有如下栏目:仲裁动态、专论争鸣、调解专栏、海事仲裁、案例精辟、特载、法律法规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