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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缜职务犯罪与侦查对策王德合 著近年来,笔者应邀赴省和一些地、市检察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讲授自侦业务课,虽然不太系统,但不少同行和省院政治部的同志都认为课程在目前职务犯罪成因的分析研究和侦查对策方面,从观点、经验、技巧到可操作性等,都有一些可取的独到之处。授课之余,同行们提出:“你是否应把近来的讲稿再做系统整理,形成体例、内容都比较完备的书稿?”凑巧,不久前和省检察官学院的一位领导闲谈中,他邀我编写一部自侦教材。基于此,笔者继《慎——反腐档案》一书落笔之后,从不同角度就职务犯罪的成因和查处此类案件的侦查技能方面,结合新近本人授课所讲的内容,以及对新时期职务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的思考,编写了《缜——职务犯罪与侦查对策》一书。 本书主要联系近年来职务犯罪的特点和侦查业务工作的实际,结合本人曾从事自侦工作二十三年的经验教训,本着实用、有效、严谨这一思路,从人和社会发展的角度,辩证地就职务犯罪、犯罪成因及其发展趋势,职务犯罪预防及侦查对策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特别就查处中如何进行侦查及组织指挥、侦查策略及把握工作节奏、果断决策及设计用谋、组织领导及斗争艺术等,提供一些在实践中可资借鉴的经验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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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孙彬《法学概论》是为非法学专业学生和人士学习和认识法律提供的一本“准专业”教科书。作为编者,我们心目中的教材应该平实而简洁,自然而流畅,做到通俗易懂,详略得当,纲举目张。我们把它作为编写的起点和宗旨,把它视为追求的希冀和目标。美国著名法学家庞德在《法学肄言》中阐述:“法学是关于正义的科学。法律是实施正义的工具。”而今天的中国与以往任何一个历史时期相比,都有着更强烈、更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与国际规则相融合的,更趋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制环境的愿望。与时俱进是时代的最强音,社会不断前进的步伐催生法学研究的日新月异。修改旧法例,制定新条律,接受和服从国际通行规则的挑战和约束,无不为法学体系的建构和扩展注入全新的视角和基础。因此,为了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法学体系更新的变化,我们也务求为读者提供一本全新的《法学概论》。它摒弃了旧法中失效的规范,革去了传统理论体系中含混过时的原则,突出反映新的法律规则,成熟的法律思想和趋于完善的制度原则。为所有热爱并有兴趣了解法学,以及相对系统掌握我国法学专业基本框架、知识体系的读者奉献出一份精神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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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理性及其法律适用李容华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以形而上学的方式全面揭示理性的有限性,他并没有明确、直接地提出有限理性这一概念,西蒙从管理学的角度直接提出了有限理性的概念并以这一概念为基础建立现代决策理论。但是,有限理性在康德和西蒙那里仅仅具有认识论上的含义,至于有限理性是否具有本体论的含义,他们并没有涉及。在系统梳理已有理论成果的基础上,本书以数学证明的方式解决了有限理性的本体性地位,从而使有限理性具有了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含义。在此基础上,系统地讨论了有限理性在法律中的适用问题。读者对象:法律院校师生及司法实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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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解研究2007年第4辑王利明 主编本书为2007年第4辑总第36辑的判解研究,其主要内容分为法学专论,法官论坛,司法解释之窗,判例评析,公报案例评析,海外判例选介,编辑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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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汪明亮本书以案件社会学理论为参照,在理论思辨和实证研究双重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理论。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理论的核心内容是:由于现行刑事立法赋予法官李有一定的定罪量刑自由裁量权,刑事法治只能是一个美好的理想,法官自由裁量权受诸多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案件社会结构因素影响定罪量刑的过程及其表现出来的样式就是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由于同性质的具体案件社会结构不同或同一案件在不同诉讼阶段的社会结构不同,法官受其影响程度也不同,定罪量刑不公正现象由此而生。实现定罪量刑公正的关键在于避免定罪量刑社会学模式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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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诉讼法比较19讲法律考试中心组 编本书由富有司法考试教学经验的多名诉讼法老师共同编写而成,全书分为民事诉讼法及仲裁法、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三个板块,每一板块都是编者长期经验的总结和对其研究专业在司法考试中的规律反复验证、研究的结晶,使得每一诉讼法部分都能做到完整覆盖考点、结构糸统清晰、重点哭出、例题配置精到、图表直观准确形象。本书的编写依据是司法考试是否可能涉及,将三大诉讼法可以加以比较的部分进行逐一比较,共有19讲,前15讲是对三大诉讼法各知识板块的比较,后4讲是对三大诉讼法的关联部分和各自独特的内容进行考点介绍和局部比较,以求考生能借助本书对三大诉讼法的考点内容全面、完整、宏观地掌握,同时加强对三大诉讼法具体知识点的理解与记忆。本书章节下可分为概述、基本比较点、相关法条比较、模拟演练4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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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人权的社会权龚向和根据本书研究目的和研究框架,以下一些研究方法是必需的:1.跨学科性。由于社会权研究横跨哲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要想对社会权进行深入研究,获得对社会权的真正理解,就必须综合运用来自各个学科及分支领域的资料和观点。 2.比较分析方法。社会权发展的历史跨度之大及社会权在国际和各国国内层次实施的复杂性,要求对各个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的社会权实施状况予以比较分析,包括国际文件之间、国家法律之间及国际文件与国家法律之间的比较。3.典型调查。本书研究的目的之一是确立社会权与自由权同等的人权地位,在选择研究材料上将重点放在社会权立法或司法保护比较充分的国家,如德国、南非、美国、芬兰、印度。4.个案分析。本书不是纯学术性的,更多地倾向于实践,因而选择个案进行实证分析是不可少的手段。 5.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社会权基本理论与各国人权保障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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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改革与创新实践王俊《检察改革与创新实践》收录的是该南京市检察机关2006年完成的检察改革重点课题和近年来的部分优秀调研成果,涉及恢复性司法模式的运用、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的考核管理模式等方面,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一线检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显示了检察改革在基层检察院的侧重点和所取得的成效。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在科学认识司法规律基础之上形成的先进理念,已成为指导检察理论研究和工作体制创新的重要因素,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方面,南京市检察机关已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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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实践的技术路径研究欧爱民宪法是实践之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较,其实践品格显得更为复杂与特殊,但归纳而言,其内涵也不外乎如下几点:第一,宪法是生活之法。宪法和人们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细节息息相关。第二,宪法是精细之法。宪法典虽然抽象;宏观,但这并不意味着宪法的抽象、宏观,丰富多彩的宪法实践将框架性的宪法规范编织成一个“有效且无漏洞”的体系。第三,宪法是制度之法。任何宪法权利均具有“制度保障”的需求,从积极方面而言,国家所提供的法律保护必须是适当的,宪法既反对“保障不足”,也反对“保障过度”。从消极方面而言,立法者对宪法秩序的形成享有裁量权,但是长期形成的法律制度之核心不得废弃。第四,宪法是技术之法。由于宪法问题的复杂性,传统的三段论式的“自动售货机”分析方法显然不具有实效性。任何宪法问题的解答,必须依赖一套特定的技术方案,于是宪法实践的技术化趋势愈来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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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读人朱勇 撰稿:董彦斌暂缺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