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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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法学(王美兰)邱星美《调解法学(第2版)》根据本科生教学的特点,力求全面、准确地阐述调解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同时介绍了国外调解制度的发展和现状,吸收了国内调解学研究的新成果,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调解法学》是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研究所编写的本科生使用的民事程序法类系列教材之一。为了适应新时期发展的需要,为了推动和谐社会理想的实现,为了适应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为了开设调解学课程的需要,我们编写了这本《调解法学》教材。 -
首都法学论坛李晓安《首都法学论坛(第3辑)》融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为一体,以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板块对法学的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探讨。遵循学科知识体系、逻辑体系的设计、编排,将使读者从专家、学者深刻、精辟的学术见解中受到启迪的同时,对学科研究动态总体把握上也获得收益。 -
刑法中的事实错误陈琴刑法中的事实错误,是刑法学中一个十分重要、研究起来又非常困难的基础理论问题。围绕事实错误,不同时期、不同国家的学者争芳斗艳,形成了学说之争的盛况。本书在全面梳理各派学说的基础上,着重于刑法规范评价的意义,提倡以法定符合说来解决事实错误的归责问题,既与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相契合,同时也考虑到了罪刑均衡原则的要求。刑法中的事实错误问题,在对我国刑法颇有影响的德日刑法学中都有深入研究,并且形成了学说之争的盛况。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不可能忽略前人的研究成果。本书对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处理事实错误的学说或原则,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介绍和评析。比如除了国内学者介绍较多的具体符合说、法定符合说和抽象符合说之外,还涉及德国比较流行的客观归责理论、实质等价理论和故意危险理论。由于作者用语练达,评析客观公允,加上多佐以案例事实来予以实证分析,这使得本来枯燥的学说梳理增加了较大可读性和趣味性。 -
比较行政法学关保英,金国华行政法学中有关基础问题的研究,不论在我国行政法学界还是从全球范围来看都是相对薄弱的。这其中的原因有诸多方面:一是行政法学作为应用学科导致了学者们对行政法运作过程中具体问题研究的重视,而疏于对理论问题的探讨;二是由于行政法学在法律学科体系中的学科定位比较模糊,学者们难以建构起这个学科的深层次的理论体系。正是基于行政法学界对行政法学理论研究的相对滞后,笔者著述了《比较行政法学》一书。应当指出,比较行政法和比较行政法学并不是同一意义的概念.比较行政法的学科体系与比较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也是完全不同的。比较行政法的研究对象主要侧重在行政实在法方面,即通过对不同法系、不同国家、不同区域行政法制度和规范的比较,让人们了解行政实在法的优与劣。而比较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则主要在行政法学方面,即通过对不同学者、不同学术流派有关行政法理论和行政法认识问题的比较,厘清行政法学概念、论点、方法论以及其他问题的优与劣:上列两个范畴在全球行政法学界研究的分布并不平衡。正如仁述受行政法作为实在法的影响,学者对第一范畴的研究相对较多,国内外非常优秀的比较行政法的教科书或专著并不少见;然而,第二范畴的研究则是凤毛麟角,到目前为止,笔者甚至没有系统读到一部有关的比较行政法学的教科书或专著。当然,以论文形式出现的比较行政法学还是有的,但南于受论文篇幅等因素的制约,以论文形式出现的比较行政法学还不能够建构起一个比较行政法学的学科体系。作者在本专著中将研究的范畴框定在比较行政法学之中,某种意义上讲,这个研究至少弥补了国内在此类研究中的空白。 -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李明发暂缺简介... -
我国辩护律师制度的问题与完善以《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为背景的研究严军兴,侯坤 主编《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已经引起了法学界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因为它的的确确是我国民主与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自1979年制定颁布,1996年修正以来,对于规范刑事司法活动,有效审结刑事案件,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维护全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本书以以刑事诉讼法再修订为背景,对我国辩护律师制度的问题与完善进行了具体论述。 -
医事法学古津贤,范雁存 编《21世纪医学人文社会科学教学丛书:医事法学》是国内以医事法学交叉学科命名的教材,《21世纪医学人文社会科学教学丛书:医事法学》具有逻辑结构严谨、内容完整、观念新颖、实用性强的特点。在编写中我们既注意到教材的针对性,也充分注意其内容的广泛适用性。本书既可作为医学院校各专业层次医事法学课程的理想教材,也可供司法机关、卫生行政机关、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自学医事法律的教材。虽然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大量相关资料,但对一些问题的研究仍显不足,其中的疏漏和不成熟之处在所难免,恳请专家同仁给予批评指正。同时希望更多的学者关注医事法学这一交叉学科的研究,使该领域的理论日臻完善,以便更好地指导教学和医事法律实践活动。本书写作和出版得到了许多良师益友的关心和帮助,在此表示诚挚的谢意。 -
当代国内外侨情与中国侨务法制建设毛起雄 著200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致公党和侨联界委员,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要把中共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变为现实,要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必须抓住机遇、同心协力、埋头苦干,必须进一步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要按照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团结起来,最大限度地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地把他们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传播中华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在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方面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汇聚起全民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的强大合力。 -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李琦编辑者将怀着对读者和作者的温情与敬意,持守对学术和法治的虔诚与审慎,以《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参与转型中国的学术建设、社会进步。一、编辑者为此所提供的形异而神一的话语平台包括:学术专论,比较法一域外法一台湾法,立法建议一法条评析,实务见解(包括但不限于判解研究,及于司法与行政),法律教育,学位论文,学术观察(如书评、学术批评、学术现象之检讨)。在必要和可能时,编辑者也将就某一特定主题以专题研讨展示作者之智识于读者。二、稿件篇幅不限,惟专论以不少于两万字为宜。编辑者希望作者因此得以从容铺陈,而读者则从条分缕析中得享阅读之乐。所刊稿件若因版面所限,编辑者将商请作者删减。三、编辑者在收到稿件后两个月内就刊用与否回复作者。四、《评论》已被列为《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之文摘源出版物,所有在《评论》发表的文章均可能为《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所转载或摘编。 -
法史学刊中国法律史学会《法史学刊》是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和编辑的专业性学术丛刊。原名《法律史论集》,已出版6卷。推始其前身,则可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出版过的《法律史论丛》第1~3辑。《法史学刊》虽然几易其名,但始终秉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宗旨,以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道德、增进学术交流、追求学术创新为原则,力争办成海内外法史学人沟通讯息、抒发心得、切磋学问、阐扬良知的学术园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