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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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的理论与实践中山大学法学院本书分为五辑。第一辑:理念篇。本辑七篇文章,均围绕着教育价值而展开,故言之曰理念篇。第二辑:构想篇。据《说文解字》载,“构,盖也”;“想,冀思也”。则“构想”者,犹建筑设计,心有所思,而欲构建之。本辑以“构思”冠之,大概无“失之千里”之感,因综理全辑文章,概以课程或教材之改革为谋想。第三辑:方法篇。本辑所录文章,均是夫子自道,以殷切之心,为教学提供可贵之经验,故名之为方法篇。第四辑:实践篇。本辑文章,无沦从新生入学、撰写论文、实习和模拟法庭,莫不与实践息息相关。第五辑:攻玉篇。《诗经》有云:“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本辑论文主要介绍国外的教学方法,故曰攻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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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法学袁兆春本书主要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教学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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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问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问答》编写组 编罗干要求,各级政法部门要紧密联系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别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结合起来,同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结合起来,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联系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的实际,进一步促进公正执法;紧密联系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实际,推进政法工作的改革创新;紧密联系执法活动的实际,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全面推进政法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在研讨班结束时强调,各级政法部门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提高认识放在首位,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要坚持领导带头,充分发挥表率作用;要紧密联系实际,解决认识上和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制度化;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际效果。中央政法委委员肖扬、贾春旺、许永跃、王胜俊、吴爱英出席了研讨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书记、政工部门负责人和中央政法各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研讨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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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指南2006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 编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审批专利申请,专利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作出各项决定。国家知识产权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并作出决定。为了客观、公正、正确、及时地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秕一百二十一条制定本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本指南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化,因此是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行政的依据和标准,也是有关当事人在上述各个阶段应当遵守的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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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关系的社会学分析张中诉讼法律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之一,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我国法律建设的里程已经证明,诉讼制度是否健全与完善,直接决定着实体法律的实际效力,没有相应的诉讼制度作为依托,实体权利只能是“镜中花、水中月”;没有完善的诉讼制度予以保障,实体法律将无法如其所愿地实现其追求的法律目的。更为重要的是,诉讼法制的完善程度如何,还直接反映和体现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进步、文明、民主和法治的程度,是区分进步与落后、民主与专职、法治与人治、文明与野蛮的标志。在现代法治归哦家,诉讼制度作为法治的一个重要环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曾谈到“权利法案的大多书规定都是程序性条款,在一事实绝不是无意义的。正是程序决定了法治与恣意的人治之间的基本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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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郑永流《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创刊于1998年,由郑永流教授担任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论丛》原为每年一期,至今已出版7 期。在过去的七年中,《论丛》得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鼎力支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也慷慨予以资助。域内外学者诚恳地提出各种建议并不吝赐稿,读者诸君也给与《论丛》意外的厚爱和支持,凡此种种,不仅嘉惠《论丛》得以生存下来,而且逐渐形成了厚重扎实的风格,在海内外产生了一定影响。在此,我们都要致以由衷的感谢。 经过友好协商,《论丛》自2005年起交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出版时间则由每年一期改为每年两期,每期约30万字。版式由32开改为16开。改版后的《论丛》在版面设计方面有较大变化,内容上则加强了对英美法律理论的关注。古人云,“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我们希望藉此次改版,编辑一本有古人所谓“君子”之风的刊物。效果如何,欢迎读者诸君检阅并提出批评。 法律向为实践之资。故论法律者,大多重实用而轻玄思。本《论丛》自创刊以来,坚持法哲学与法社会学之运思趣味,非故意标新立异以为区隔,毋宁是出自认识上的必需。先贤静安先生曾谓:“夫天下之事物,非由全不足以知曲,非致曲不足以知全。虽一物之解释,一事之决断,非深知宇宙人生之真相者,不能为也。而欲知宇宙、人生者,虽宇宙中之一现象,历史上之一事实,亦未始无所贡献”。西哲也有整体与部分之间需反复循环方可得其真谛之解释学。本《论丛》编者相信,部分与整体,玄思与实用,一般理论与实证研究之间,不可判然两分,而应在两者之间往返沟通,方能妥帖安排。法学固然需重实用,却不能等同于实用之学。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理论虽然难免予人“深湛幽渺”、“迂远繁琐”之讥,习法学者却不应有所避辞焉。因是之故,《论丛》坚持面向实践的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研究,倡导在规范与事实、一般理论与实证研究、整全与具体、深思与实用之间的沟通契合,以期在实践与知识上均能有所作为。 《论丛》创办之初,即重视提出和研习中国问题,促进中国法哲学与法社会学的建设。但是,无论是中国问题之发现和提出,还是中国学术传统之建设,只有在国际对话中方为可能。在此意义上,中国之问题,亦为世界之问题;而世界之问题,亦为中国之问题。因此,本《论丛》在具体操作上,甚为注重其国际性。本《论丛》以中、德、英三种文字出版,并广邀德国、瑞士等国学者撰稿。迄今为止,本《论丛》收到并刊登了包括德国当代大儒哈贝马斯、德国法哲学协会主席、法兰克福大学诺伊曼教授、德国埃尔兰根-纽伦堡大学齐佩利乌斯教授、德国萨尔州大学马廷内克教授、瑞士联邦比较法研究所胜雅律教授、瑞士圣加仑大学马斯托拉蒂教授等文稿凡十数篇。这些文章或介绍其本国理论的最新发展,或从域外视角评论中国法治建设,对于国内学者了解域外法学进展、在一个更广阔的视域中把握和思考当下问题不无助益。与此同时,《论丛》先后所刊谢 晖、邓正来、夏勇、江 山、何勤华、刘 星、杜钢建、许章润、陈金钊、徐国栋等国内学者较高质量的中、英文著述,亦受到域内外学界的关注。德国海德堡大学公法研究所、瑞士联邦比较法研究所等机构先后订阅和收藏本《论丛》,作为其了解中国法学研究之基本资料。《论丛》编者深信,尽管目前域内外的交流与对话尚不够深入,但已如火始燃, 如泉始达,若能善加呵护和扩展,其前景诚可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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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黑社会组织犯罪及其对策贾宏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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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问题研究丁以升《法治问题研究》是一本研究法治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学术专著。分上、下两篇。上篇“法治论”主要讲座法治的基本理论问题,内容包括法治的概念、法治的精神、法治的理由、法治的误区、法治的人性基础和法治的政治基础。在理解和尊重关于法治的既有理论的基础上,《法治问题研究》对法治的上述理论问题作出了富有个性的解说。下篇“法治国”主要讨论中国法治化进程中的实践问题,内容涉及立法法治化、执法法治化、司法法治化和法治国家的公民问题。在充分肯定中国法治建设所取得的积极成果的同时,《法治问题研究》剖析了法治实践中存在的羁绊和问题,并提出了初步的对策性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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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权论姜素红本书阐述了发展权的价值、法律重心等一系列有关发展权法律制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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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学新说李振宇法学是社会之学,仅靠法律不仅不能解决法律本身的问题,更 难以完全解决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关于边缘法学研究的重要性,外国学者早已注意到,而我国学者在很长时间里认识不足,直到近些年才有学者认识到它的重要价值。 美国大法学家魏格模1928年在总结法学研究的经验时,就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发过这样的感慨:“现在谁也不能专门研究法律的一种科目,而不顾那和法律有关系的其他科目了。”法律是社会和时代的产物,要使法律适应社会实践的要求,就不能孤立地从法律上研究法律。就法律研究法律,这是狭义的研究方法。要从广义的角度来研究法律,就不能不注重边缘法学。从实用、实际的方面来研究法律,就必须运用边缘法学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