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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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堂与群言录何家弘 主编20世纪70年代在“北大荒”务农的时候,笔者从农民那里学了一句歇后语:狗长犄角——羊(洋)式。在那个封闭的年代,我们并不真正知道什么是“洋式”,只朦朦胧胧地觉得是跟我们截然不同的东西。因此,凡是我们感觉怪异的东西,凡是我们看不顺眼的东西,就统统可以称为“洋式”,其中带着明显的不屑一顾的贬义。后来,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外国的东西进来多了,中国人出去的机会也多了,我们便发现很多“洋武”的东西其实比中国的好,于是就开始宣扬、学习、引进、效仿,既包括有形的东西,也包括无形的东西。我不赞成把那阵潮流简单地归结为“崇洋”,也不认为那些赞美“洋式”的人就是在盲目地吹捧“外国的月亮”,因为外国的东西确实推动了中国社会的进步。不过,我也承认,倘若今天真的看到外国狗长出了犄角,我们也绝不会嗤之以鼻,甚至都不会觉得怪异了,而会认为那就是名贵的洋狗。总之,社会在发生变化,人们的思想也在发生变化。在以夜郎自大的心态一概否定“洋式”的时代已然成为过去之后,认可并追逐“洋式”似乎在诸多社会生活领域都成为了一种时尚。这是好事吗?我不知道。 20世纪90年代初期,笔者在美国留学的时候,从美国朋友那里学了一个词:AMERICANA,意思是“具有美国特色的”的东西,也可以翻译为“美国式”。后来在国内举办的一次“美国法暑期班”上,我曾借题发挥,生造了一个英语词:CHINE.SANA,意思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东西,也可以称为“中国式”。当时,包括美国教授在内的很多人都认为这个词很有创意,值得推广。不过,我只是即兴戏说,过后不久也就把它淡忘了。常言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斗转星移,世纪交替,国人的思想潮流又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从大力提倡乃至全面追捧以“美国式”为代表的“洋式”,到认真反思和重新评判“中国式”的价值,这似乎又代表了中国人跨入新世纪之后的思想趋势。于是,大力挖掘本土资源,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又成为了时尚的口号。一部名为《中国式离婚》的电影使“中国式”一词成为颇受人们青睐的流行语,而且引发了人们关于“中国式”的思考和讨论,以及一些文人学者的“跟进”。于是,我们又看到了电影《中国式结婚》,以及《中国式管理》等著作。笔者最近在报纸上还见到把“卖身救母”和“买肾救父”等称为“中国式救亲”的说法。诚然,在上述语境中,“中国式”一词既有褒义也有贬义,既有弘扬也有批判。笔者无意探究这些说法的准确内涵和恰当与否。笔者只想指出,这一语词的流行本身就在一定程度上显露出国人的本土文化意识。今天,我们正面临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把中国建设成世界上最发达也最美好的国家之一,就必须一方面努力学习外国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管理经验,一方面认真研究中国的社会现状和传统文化。解决中国的社会问题必须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必须考虑中国的人文传统,外国的成功经验和经典著作不可能为我们提供现成的答案。诚然,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既有好的东西也有不好的东西,既有精华也有糟粕,但是,抛弃糟粕,弘扬精华,正是我们研究传统文化的基本任务。这也是我们建设“中国式”现代法治国家的应然之路。白话了一番国家大事,再说笔者真正想谈的小事——办论坛。自从与中国检察出版社合作于2000年出版第一卷《证据学论坛》,到2005年底我们已经出版了十卷。承蒙作者和出版者的支持以及读者的关爱,这套专业学刊在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口碑还是相当不错的。但是在这日新月异的时代,我们只有不断更新,不断攀登,才能获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因此,从第十一卷开始,我们的《证据学论坛》将以崭新的面貌与读者见面,希望我们的改版能够得到广大读者的认同。在此,我谨向中国检察出版社的领导和编辑以及《证据学论坛》原编委会的所有成员表示诚挚的谢意。另外,在德恒律师事务所的资助下,我们于200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了十场“证据学论坛”——系列讲座,很受校内外师生的欢迎。2005年,我们把论坛改为更加生动活泼的三人谈形式,而且加强了主讲者与听众之间的互动,十场下来,几乎是场场爆满,那场面可以说是“相当热烈”。论坛的成功,既要归功于主讲嘉宾的学术造诣和人格魅力,也要归功于人民大学法学院有关师生的精心策划和认真筹办。无论是办文字的论坛,还是办语言的论坛,我都希望能有批评和反批评。论坛就要有争论,就要有思想的碰撞和观点的交锋,因为,碰撞能够产生绚丽的火花,交锋能够提高双方的技艺。自古以来,只有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才能有学术的繁荣和文化的昌隆。然而,我的心底也有一丝隐忧,因为批评有时也会导致学界的分裂乃至学人的对抗。在我国法学界,由学术之争演变成人身攻击最后竟结为“生死冤家”的事情也是有的,而这显然不符合我们倡导学术批评的初衷。于是,我就想到了批评的方式。一般而言,“中国式”批评是含蓄的,婉转的,先基本肯定再个别否定,先抽象赞扬再具体批判,其文化基础是理性思维与倡和理念。我们在批判他人的观点时,往往首先要思考该观点的合理之处,然后再分析其问题之所在。而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提倡“和”的思想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批评要不伤和气,对抗要不损和平。由此,我又联想到中国传统的比武打擂。虽然比武要争个高下,打擂要比个输赢,但毕竟不同于两军对阵,不需要拼个你死我活,终以切磋技艺为宗旨,以点到为止为规则。真正的武林高手参与比武打擂的目的在于提高武术水平,弘扬武术精神。特别是那些崇尚武德的大师在与他人交手时,并不追求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或屁滚尿流,往往是手下留情,在旁观者尚未看出明显胜负时就已收身罢手,而对方也已经输得心服口服。此乃中国传统武术之精髓。另据笔者的管窥蠡测,“美国式”批评一般是明确的,直率的,而且追求打击的力量和否定的效果,其文化基础大概是批判性思维和个人奋斗理念。笔者在美国留学时,注意到其法学教育很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习惯,因为这也是抗辩式诉讼制度下律师的基本思维模式。无论对方提出什么观点,先不要考虑其有没有合理之处,立即就寻找其疏漏或毛病,然后组织证据进行反驳和攻击。律师在法庭上追求的就是诉讼的胜利,并不在乎己方的诉讼主张究竟是否有理是否正义。另外,美国社会中存在推崇个人奋斗的文化传统。“美国式”英雄往往是那些通过个人奋斗从社会底层爬到社会顶层的人物,无论其走过的是一种什么样的路径。这些文化元素大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美国人进行批评时的思维模式。笔者在美国时经常观看一个名为“交火”的电视节目,其主持人和嘉宾在就时政问题进行辩论——也可以称为“抬杠”——时的针锋相对和面红耳赤确实令我大开眼界,而他们的敏捷思维和犀利言语也确实令我叹为观止。2005年11月初,笔者应邀到西南政法大学做两场学术报告,下午给研究生讲,晚上给本科生讲,而且不在一个校区,颇有些“赶场”的味道。下午讲完之后,按照“地主”的惯例,坐在台上的三位教授要进行点评。邹明理教授和管光承教授首先进行了点评。他们在一番溢美言辞之后,婉转地提出了少许批评。虽然言词有些含糊,但是言者有心,听者有意,在座者均有收益,于是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达到了皆大欢喜的境界。这是典型的“中国式”点评。然后,龙宗智教授为了保持论坛的“火药味”传统而进行了一番以批判为主的点评。他先批评我的讲座“通俗有余而深度不足”,又指出我的讲话中有“张冠李戴之嫌且不够严谨”。初听起来,宗智教授的点评似乎有些“美国式”,但仔细考较之后,我觉得他的点评仍然属于“中国式”的范畴。且不说他也是在全面赞扬之后才进行批判,仅就其批判的内容而言,也还是充满了婉转的善意。其一,笔者治学的基本宗旨就是通俗化。无论是行文还是讲课,我追求的最高境界就是用听众喜欢的通俗语言讲出法学的深奥道理。为此,我也经常以“通俗法学家”自诩。其二,笔者治学的特点之一就是“张冠李戴”。这大概源于我最初学习犯罪侦查学和物证技术学时所受到的熏陶,因为这两个学科中运用的许多科学技术都是从其他科学领域“张冠李戴”来的。于是,我就形成了一种“张冠李戴”的思维习惯。往高了说,这叫善于借鉴移植,或者触类旁通、融会贯通什么的。例如,我为每期《法学家茶座》撰写的借茶说法的卷首语就都有些“张冠李戴”的味道。宗智教授与我交往多年,并多次“网上对话”,知我颇深,尽管他可能并不赞同我的治学方法和学术观点。因此,我在听了他的点评之后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知我者龙宗智也。”……我忽然醒悟了。也许,这就是我们应该倡导的“中国式”论坛。虽然有直率的批判、思想的碰撞、观点的对抗、语言的交锋,但是,因为批评者是善意的,被批评者是宽容的,所以争论有序,对抗有道,仍然保持着论坛的整体和谐。新年伊始,我应邀在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12频道)主持了六集的“法律讲堂2006年新年特别节目”。作为特邀主持人,我在最后一集的开场白中说了这样一段话:“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一个字,我很喜欢,就是和平的‘和’字。这个字不仅包含了深厚的哲学思想,还可以组成许多美好的语言。例如,自然以和为美,人类以和为贵;世界要和平,民族要和睦,社会要和谐,家庭要和美;天和风雨顺,地和五谷丰,入和精神爽,家和万事兴。”这也应该是我们主办论坛所追求的境界。本卷《证据学论坛》把2005年“德恒证据学论坛”的“三人谈”转化成了文字,而且每位主讲嘉宾都认真地对其语言进行了文字加工和润色。另外,在每个专题之后,我们还邀请青年学者进行了点评。论坛是切磋技艺交流思想的场所,不应该论资排辈。因此,由后生点评先生,让学生批判老师,这也是论坛所应倡导的学风。 -
海大法律评论2005上海海事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经过从征稿到付梓的艰辛,我们迎来了《海大法律评论》的诞生。从此,我国法学杂刊中多了一份具有鲜明的海商法和航运法特色的连续性法学类出版物。《海大法律评论》创办的宗旨,是为了丰富上海海事大学和我国海商法、航运法和相关领域法律的学术研究,活跃法律思想,在学界提供学术交流和分享学术成果的一个直接、便利的渠道,促进我校和我国海商法、航运法和相关领域法律的研究。上海海事大学的法学教育始于上世纪60年代初。我国已故海商法泰斗魏文翰、魏文达教授在我校开创了我国海商法的教学与研究。我校于1979年取得了改革开放后第一批法学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经过几代学人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丰硕的法学教学和研究成果,尤其是在海商法和航运法领域,我校多名教授直接参加了我国《海商法》、《港口法》、《航运法》(正在起草之中)的起草,大量航运法规、规章的起草和修改,国家重大航运政策的论证与制定,完成了多项重大研究课题,在国内外公开出版了一批学术著作和教科书,发表了大量有价值的学术论文。目前,我校的法学教学与研究以海商法和航运法为主,兼顾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行政法、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其他法律领域,学术梯队健全,师资结构合理,学术思想新颖,学术资料丰富,正在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出版物以《海大法律评论》命名。“海大”是上海海事大学的简称,在“法律评论”之前冠以“海大"两字,显示出“法律评论"具有以海商法和航运法为主要内容的我校法律研究和教学“海”的特色,并区别于国内直接以“法律评论”为名的出版物。《海大法律评论》反映以海商法和航运法为主,兼顾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行政法、诉讼法、法学基础理论等与海商法和航运法相关的其他法律领域,具有前沿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学术成,包括学术论文和专题研究报告、国际国内最新立法与动态的分析和研究、典型案例评析、学术动态、学术书评等。每一卷的栏目名称根据当年海商法、航运法和相关法律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和稿件情况作适当调整。《海大法律评论》将坚持学术自主、自律的原则,秉承严谨、开拓、求真、务实的精神。《海大法律评论》作为连续性法学类出版物,将按照法学学术期刊的要求,每年公开出版一卷。在稿件的选用范围上,以海商法和航运法为主,兼顾民商法、经济法等其他相关领域。在稿件的选用范围和方式上,实行校内外兼顾并在同等条件下采用校外稿件的原则。为保证稿件质量,实行匿名审稿制度。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释义丁锋我国是烟花爆竹的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现有王产烟花爆竹的企业约7000家,销售企业约14万家,从业人员约150万人,烟花爆竹的产值约120亿元人民币,出口总值约3.4亿美元,产量约占世界的75%。目前,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已成为我国一些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同时,烟花爆竹生产属于劳动密集型的高危行业,具有生产企业规模小、工艺设备简单、技术含量低、投资成本小、风险高等特点。近几年来,由于一些地方忽视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致使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自1985年到2005年11月,全国各地累计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8532起,死亡9349人,每年平均发生事故406起,死亡445人。特别是继今年北京市对烟花爆竹燃放实行“禁改限”之后,全国约有170多个设区的市也将由禁放改为限制燃放或者完全放开,这将使烟花爆竹的市场需求大量增加,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为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完善现行法律制度,国务院法制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共同起草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经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公布实施。这个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行政法规。为了配合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由负责条例牵头起草工作的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政法司副司长丁锋为主编,王新建、陈克伟、高文英、姜秀元为副主编,共同编写了本书。编者们根据调研、起草、修改、审议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按章节顺序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每一条的立法原意和基本制度都进行了较为全面、准确的解释,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本书可作为国务院安监、质监、公安、工商、工商联等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者贯彻学习法律、行政法规的普法培训教材,也可以作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运输、进出口单位以及焰火燃放单位和购买烟花爆竹的广大读者学习研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重要参考书。 -
四川法学文集四川省法学会 主编我省法学研究的繁荣兴旺,是党和政府对法学研究重视和支持的结果。党中央在深入分析治国理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新课题……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和法学研究事业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国以法治,业以法兴。一部好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一个好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都应该同自然科学领域里的发明创造一样,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给人民带来幸福和谐。我省广大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充分认识到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以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积极投入法学研究活动,努力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四川法学文集》的出版发行,只是一个阶段性的成果展示。为促进我省法学研究更加繁荣,希望全省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握新实践、研究新情况、探索新思路,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创新、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文化创新……总之,希望法学研究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力争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优秀成果,并积极推动优秀的理论成果转化为政策和立法决策,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推动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体系和法律体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酷儿魔术师与魔法学校周翠芳姓名:酷儿。 英文名:qoo。 出生:据说出生在大森林里,后来被一对好心的夫妇收养。 年龄:保密。 血型:未知(行为特征符合b型血)。 身体特征:头上有个聪明角;喝了酷儿饮料脸颊超级红晕。 性格:乐观善良,胆小,容易自我陶醉,笨拙搞笑,喜欢模仿大人。 特长:跳舞一级棒;擅长厨艺,对好吃的东西特别敏感;听得懂动物说话(特别是鸟语),能与所有的生物沟通。 最喜欢:洗澡,喝饮料。 最不喜欢:捣蛋鬼,兔子(据说曾经被一只绿兔子吓晕过)。 好朋友:小猴,小狗,山鸽。 喜欢去的地方:公园,运动场。 -
法学入门提要屈野 编著《法学入门提要》是编著者数十年以法理学为龙头.拓宽法学领域教学和科研,逐步总结实践经验,多次修订、补充、积累的成果,着重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时期,法学专业主干学科进行系统概括和主要法律部门基本内容的提要。共分为十章:一、法理学;二、宪法;三、行政法;四、民法,五、刑法;六、婚姻法和继承法;七、经济法;八、知识产权法;九、诉讼法;十、国际法。编写过程中,在力求体现作者创新、独到特色的旧时,电汲取了我国法学界教学与科研最新成果,从而形成结构适当、内容翔实、全面系统、重点突出、点面结合、简明扼要、表述清晰、通俗易懂等可读性强的特点。《法学入门提要》,既可以作为攻读法学专业的读物,也可以作为当前“五五”普法中开展普法教育的重要读本,对党政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均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
刑事科学技术吕导中,万荣春,蒋俊平 编《刑事科学技术》完整准确地阐述该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技能和方法等基础知识,在此基础上,尽量吸收近年来刑事科学技术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做到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的统一。 -
知识产权原理王清 著编写体例上,本教材共分六章,分别以知识产权总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域名权)为次。显然,笔者没有沿袭大多数知识产权法教材在末篇设“国际知识产权公约”或“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来专门介绍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条约的编撰方法。个中缘由有二:其一,笔者很赞同中国政法大学金勇军先生的观点,知识产权法的主要内容属于民法范畴,在其中专门讨论属于国际法范畴的国际条约“似不合适”;其二,国际公约、条约的简介独立成篇,于教于学均显些许枯燥。鉴于此,笔者将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条约的重要内容与中国知识产权法相关内容融合.以期让读者在对比中消化国际公约与条约的内容。此外,本教材在每章之首列出“本章重点提示”与“本章关键术语”,以方便读者学习、把握重点。在每章之尾给出若干“复习思考题”,供读者检验学习效果。其中,属于思考题性质的问题是为读者进行相关问题的深度学习提供方向。 -
漫步公法黎作恒暂缺简介... -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门科学姚兵本书是中央纪委驻建设部纪检组组长姚兵同志对建设系统纪检监察这门学科和相关工作进行深入地研究与思考,以提高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艺术,力求建设纪检监察工作的开拓创新为目的,全面、丰富、生动地反映了作者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和研究成果。 全书共分十一篇。内容包括理论研讨篇,文化教育篇,文明行业篇,查办案件篇,监督预防篇,专项治理篇,总结部署篇,制度建设篇,调研报告篇,自我教育篇。可供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