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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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学的理论与实践中山大学法学院本书分为五辑。第一辑:理念篇。本辑七篇文章,均围绕着教育价值而展开,故言之曰理念篇。第二辑:构想篇。据《说文解字》载,“构,盖也”;“想,冀思也”。则“构想”者,犹建筑设计,心有所思,而欲构建之。本辑以“构思”冠之,大概无“失之千里”之感,因综理全辑文章,概以课程或教材之改革为谋想。第三辑:方法篇。本辑所录文章,均是夫子自道,以殷切之心,为教学提供可贵之经验,故名之为方法篇。第四辑:实践篇。本辑文章,无沦从新生入学、撰写论文、实习和模拟法庭,莫不与实践息息相关。第五辑:攻玉篇。《诗经》有云:“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本辑论文主要介绍国外的教学方法,故曰攻玉篇。 -
审查指南2006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 编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务院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受理、审批专利申请,专利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作出各项决定。国家知识产权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负责复审及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并作出决定。为了客观、公正、正确、及时地依法处理有关专利的申请和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秕一百二十一条制定本专利审查指南(以下简称本指南)。本指南是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具体化,因此是专利局和专利复审委员会依法行政的依据和标准,也是有关当事人在上述各个阶段应当遵守的规章。 -
法律语言学新说李振宇法学是社会之学,仅靠法律不仅不能解决法律本身的问题,更 难以完全解决社会生活中的法律问题。关于边缘法学研究的重要性,外国学者早已注意到,而我国学者在很长时间里认识不足,直到近些年才有学者认识到它的重要价值。 美国大法学家魏格模1928年在总结法学研究的经验时,就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发过这样的感慨:“现在谁也不能专门研究法律的一种科目,而不顾那和法律有关系的其他科目了。”法律是社会和时代的产物,要使法律适应社会实践的要求,就不能孤立地从法律上研究法律。就法律研究法律,这是狭义的研究方法。要从广义的角度来研究法律,就不能不注重边缘法学。从实用、实际的方面来研究法律,就必须运用边缘法学的理论 -
法律的概念(英)H.L.A.哈特毫无疑问地,哈特教授的《法律的概念》是20世纪法律哲学领域最重要的一本书,他对法律哲学和法理学的理论贡献是无与伦比的。从1961年问世以来,本书以它优美的文笔和清晰的论证,激发了无数学生去思考与法律相关的种种问题,诸如“什么是法律”以及法律、道德与正义的区别。本书是学习法理学与法律哲学不可或缺的经典,且已经被翻译成许多不同语言的版本。本书根据牛津大学出版社《法律的概念》1994年第二版而译,在这个期盼已久的版本里,哈特重新检视他的法哲学基础,并针对著名学者德沃金等人的评论予以回应。哈特与德沃金之间长达20年的辩论,主题从司法裁量的问题开始,延伸到法理论、伦理学和政治学等问题。这本发人深省的新版,势必又将重新展开一场精彩的辩论,再茺成为举世争议与评论的焦点,并且深受对法理学及法哲学有兴趣的人之喜爱。 -
道路交通事故疑难案例评析李建华本书内容丰富,图文并茂,通过对32个典型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的解析和评说,从间接证据运用、主观动机分析、侦查方略制定、交通事故法医学理论运用等多个角度、不同侧面对交通事故案件处理的方式方法进行了解读,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很强的实用性。同时,本书还附录了“道路交通事故办案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不仅为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标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重要参考,而且为交通事故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 -
首都法学论坛李晓安 主编《首都法学论坛》融理论研究和实务探讨为一体,以理论法学、应用法学板块对法学的各个领域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探讨。遵循学科知识体系、逻辑体系的设计、编排,将使读者从专家、学者深刻、精辟的学术见解中受到启迪的同时,对学科研究动态总体把握上也获得收益。 -
法制参考法制参考编辑部暂缺简介... -
人本法律观研究李龙书稿对人类法律观的释义、基本范畴、人本立法观、人本司观、人本法律观与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的关系进行了论证,书稿对人本法律观作了系统的研究。 -
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第22届世界法律大全曹建明 主编2005年9月4~10日,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在北京和上海举行。此次大会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世界法学家协会共同举办的国际性会议,具有十分广泛的代表性,被称为世界法律界的“奥林匹克大会”。继我国1990年成功举办了第14届大会之后,备受世人关注的世界法律大会再次在中国召开,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国家主席胡锦涛会见了出席大会的各国贵宾,多位国家领导人出席了大会开幕式及主要活动。共有1-500位中外代表参加了此次盛会。在来自60多个国家的近500位外国代表中,有国际贵宾100多位,包括34位首席大法官或最高法院院长、4位司法部长、25位大法官或副院长,以及6个国际机构和组织的主要领导人。中方的与会代表大多是既精通法学理论或法律实务,又具备较高外语水平的优秀人才,基本上代表了各行业、各部门法律人才的最高水平。另外,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40多位法律界重要人士也参加了大会。在世界法学家协会和大会中国组委会的共同努力下,本届大会紧紧围绕着“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这一主题,通过各项活动和专题讨论,探讨了法治的深刻内涵及其在建立和谐的国际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和面临的挑战,取得了很多重要共识,特别是通过了具有广泛影响力和重要意义的《上海宣言》,获得了中外各方的好评,被誉为世界法律大会历史上最成功的一届大会。为纪念此次世界法律大会在中国召开并记载大会所取得的丰硕成果,特出版《法治与国际和谐社会》,以供我国法律界人士及对此次盛会感兴趣的读者们参阅。本书为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荟萃,涵盖了法律大会期间的领导人重要讲话、图片集锦、重要活动介绍、媒体相关报道等丰富内容,以及《上海宣言》等重要成果的展示。这些资料为广大的读者们提供大量难能可贵的宝贵信息与知识。无论是从学术论文的权威性、前沿性或信息的丰富性着眼,还是就编排的系统性、完整性和条理性而言,此书都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
赵琛法学论著选何勤华赵琛(一八九九年一一九六九年),原名懿琛,字韵逸。巍山人。日本明治大学毕业,获硕士学位。民国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归国,次年加入中国国民党。历任安徽大学、复旦大学、法政大学、法科大学、政治大学法学教授。民国十七年,在沪与沈钧儒等五人组成联合法律事务所,兼行律师事务。民国二十二年,任国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员,参与制订《中华民国宪法草案》、起草《刑法》。民国二十五年,任南京中央警官学校教授。本书选录了赵琛的著名判决七篇,收录了赵琛的主要论文十余篇,选录了赵琛的重要著作《监狱学》、《保险法要纲》、《少年犯罪之刑事政策》三部。其中,《监狱学》是赵琛对中国监狱学的最大贡献,他对监狱学的意义、地位及发展史等学科本身问题进行了详细地分析与阐述,也探讨了保险价额与保险金额之关系、保险申请证与保险证券、保险者之义务、保险者之权利、要保险者及被保险者之义务、为他人缔结之损害保险契约、保险契约之变更、保险契约之消灭、火灾保险契约、运送保险契约等损害保险契约的基本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