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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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内外侨情与中国侨务法制建设毛起雄 著200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期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看望了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致公党和侨联界委员,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要把中共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变为现实,要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必须抓住机遇、同心协力、埋头苦干,必须进一步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要按照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把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团结起来,最大限度地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最大限度地把他们的独特优势发挥出来;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在推动我国现代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方面的积极作用,在传播中华文化方面的独特作用,在增进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相互了解和友谊方面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汇聚起全民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共同奋斗的强大合力。 -
哈贝马斯、现代性与法(美国)(Deflem.M.)马修·德夫林 著;高鸿均 译本书是论述哈贝马斯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的权威性著作,内容涉及交往行为理论对于法学理论发展的重大贡献,现代社会法律的正当性基础,民主与法治的关系,以及商谈伦理学视域中的人权等重要议题。作者均是研究哈贝马斯理论的国际名家。他们从不同学科和不同视角阐释了哈贝马斯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既指出了其中的重大贡献,也对哈氏的某些观点进行了商榷并提出了质疑。这些讨论、对话和商榷不仅有助于读者深化对于哈贝马斯法学理论的理解,而且有助于推进这种理论的改进和发展。本书是具有深度的法哲学和法社会学著作,适合于大专院校和研究机构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研究者,也适合于对法哲学、法社会学以及政治哲学饶有兴趣的一般读者。 -
农村法律和社会问题探究唐鸣、陈荣卓中国农村问题的实质和核心是农民权益问题。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宏观背景下,农民权益的维护突出地表现为农民权益法律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健全的问题。为农民权利而斗争既需要“坐而论”,更需要“起而行”。在这种理念指导下,农村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大量涌现。正是“人人起来负责”这一社会责任感的直接体现。本书中的志愿者连续几个月与农民同吃同住,他们通过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举办法制宣传讲座、参与纠纷调解工作、独立代理民事案件等多种方式为农民们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援助,在着手帮助农民朋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同时也将对农村法律和社会生活的思考“写”在了田间地头。——唐鸣研究中国农村基层的法律和社会问题,如果仅仅研究供给这一层面显然是不够完整的。从实事求足的需求角度出发,将供给与需求结合起来研究中国农村基层的法律和社会问题,最终得出来的结论则无疑会更有说服力。本书中的农村法律援助志愿者以扎实的社会调查和亲身经历为基础,综合运用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科知识与研究方法,以反思性立场审视农民的日常生活实践,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和村落考察,将农村的村委会选举、法律援助、土地纠纷、环境污染、人民调解以及公共服务等“是什么样”、 “为什么这样”真实地呈现出来,在很大程度上为解决当下农村法律和礼会问题贡献了自己的见解。 ——陈荣卓 -
安徽大学法律评论李明发暂缺简介... -
检察基础理论与应用王立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所编,是诸位检察实务工作者对当前人民检察工作中经常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研究和总结。既有常规案件处理的经验,又有对新型案件处理的探索;既有理论方面的问题,又有程序方面的问题。内容丰富,注重实践。尤其是论述了刑法、民商事法、国家赔偿法等与检察工作密切的法学理论问题,论证和研究了刑事和解、相对不起诉在适用中的状况及其完善办法、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刑事简易程序、国家赔偿规则原则对赔偿实务的影响等问题,突出表明了作者关于司法实践体现法律精神的价值追求。《检察基础理论与应用》紧密结合检察实务工作,阐述法律监督原理,观点鲜明,具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参考价值。《检察基础理论与应用》适合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作参考读物。 -
行政法规范解释论高秦伟本书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之上修改而成。其所研究的重点关系到行政法适用、行政政策选择、行政的司法拘束等基本理论问题,是国内对该问题首次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专著。本书以完善行政过程中的行政法规范解释制度为立足点,在进行充分的比较法分析(尤其是美国法)的基础之上,深入研究中国行政法规范解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中国现在及未来行政法规范解释权力配置、裁量方法、正当程序、体现方式及司法审查制度提出基本设想。本书文献资料丰富翔实,写作规范,论证合理,有一定的学术创见。 -
孟森政论文集孟森孟森(1869-1938),字莼孙,号心史,江苏武进入。早年留学日本,就读于东京法政大学。归国后,于1913年当选为民国临时政府众议院议员,为配合议会活动,曾撰写时政论文;与此同时,相继发表有关清代历史的专题考证文章,在当时学术界引起很大反响。1929年,就聘于南京中央大学历史系,主讲清史课程。1931年应聘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讲授满洲开国史,至七七事变止。孟森先生的清史研究成果,主要在于对清先世源流考定、满洲名称考辨、八旗制度考实、雍正继统考证、清初史事人物考辨等,封明清史的研究有着较深远的影响,被史学界誉为我国近代清史学派的开山祖。我局此次出版《孟森著作集》,除收有孟森先生《清朝前纪》、《心史丛刊》、《满洲开国史讲义》、《明史讲义》、《清史讲义》、《明元清系通纪》等专著外,其余散篇论文分别辑为《明清史论著集刊》、《孟森政论文集刊》、《孟森政法着译辑刊》、《心史文录》,共十种。 -
Peking University Journal of Legalse郭雳 主编《Peking University Journal of Legalse(英文版)》主要内容包括An Economic Analysis of Hai Ruis Judicial;Theorems;The Public, Expert, and Government in the Public;Decision-Making Process: A Study of Chinas Price-Setting Hearing System and Its Practice;A View of Rural Grass-roots Legal Services Offices in China等。 -
孟森政法著译辑刊孟森孟森(1869-1938),字莼孙,号心史,江苏武进入。早年留学日本,就读于东京法政大学。归国后,于1913年当选为民国临时政府众议院议员,为配合议会活动,曾撰写时政论文;与此同时,相继发表有关清代历史的专题考证文章,在当时学术界引起很大反响。1929年,就聘于南京中央大学历史系,主讲清史课程。1931年应聘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讲授满洲开国史,至七七事变止。孟森先生的清史研究成果,主要在于对清先世源流考定、满洲名称考辨、八旗制度考实、雍正继统考证、清初史事人物考辨等,封明清史的研究有着较深远的影响,被史学界誉为我国近代清史学派的开山祖。我局此次出版《孟森著作集》,除收有孟森先生《清朝前纪》、《心史丛刊》、《满洲开国史讲义》、《明史讲义》、《清史讲义》、《明元清系通纪》等专著外,其余散篇论文分别辑为《明清史论著集刊》、《孟森政论文集刊》、《孟森政法着译辑刊》、《心史文录》,共十种。 -
法律与革命第2卷(美)哈罗德·J.伯尔曼本书讲述的是西方法律传统在两次“大革命”的冲击下所发生的两次相继转型的故事,这两次革命分别是16世纪的德国革命——一路德的宗教改革是其中关键所在和17世纪的英国革命——加尔文的改革是其中的关键所在。当然,受这些革命冲击影响的,并不仅是法律传统,而且还包括新的国家形态、新的政府形式、新的经济制度、新的阶级关系、新的历史观念和新的真理观念。这是两次全方位的政治和社会动荡,它折射出两种新的信仰体系,它们的冲击波传遍了欧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