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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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规制的法律限度与秩序重构董正爱 著环境风险的不确定性决定了传统法律的消极危险应对模式无法有效回应风险,亟须确立可接受性的、符合工具与价值合理性的环境风险规制法律限度体系。立足于我国环境风险的总体实践与规范现状,应当基于权力与权利的衡平、权利与义务的衡平、环境利益的衡平,综合考虑安全、成本、效率等权衡要素,形塑环境风险规制的可接受性法律限度。《环境风险规制的法律限度与秩序重构》力图通过“硬法”和“软法”的二元结构重塑主体权利限度,从静态和动态两个方面建构体系维度和限度规范,基于法制结构、限度趋向、限度定位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法治构造推进环境风险规制的秩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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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研究曹明德,刘明明,李玉梅,王慧,程玉 ... 著本书以法学正义理论为基石,构建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的理论架构,尝试以“矫正正义”为视角分析该制度的运行现状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结合我国的国情,试图*大化地实现“生态红利”的平等分配,消除“生态贫困”现象,为我国未来生态补偿立法、行政执法、司法的路径选择提供学理支持,并为填补立法之空白、减少行政之阻力、维护司法之权威提供新思维。本书内容涵盖林业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矿产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采用比较法和实证分析的研究方法,以问题为导向,紧接地气,在深刻剖析和严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该领域相关制度的政策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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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民主法治思想研究王建国 著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缔造者,列宁创造性地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俄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发展的实践密切结合起来,形成了指导引领世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发展的列宁主义思想体系。 列宁较为系统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实质和基本内容以及演进发展规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民主法治理论。列宁在民主法治建设方面留下宝贵经验,主要有:实行民主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基本民主权利;健全选举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自治制度和人民监督制度在内的民主制度体系;处理好民主法治建设中的党法关系问题;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通过民主立法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完善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法治实施体系,监督制约国家权力。 列宁的民主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内容完整、逻辑严密、方法科学,不仅是我国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家革命、民主政权建设、法治发展的理论渊源,而且列宁民主法治理论在苏俄社会主义时期的实践对当代中国发展民主和推进法治具有重大现实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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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法万江 著本书根据作者的工作经历和思考,立足于中国反垄断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过程,同时着眼于与国外反垄断理论和实践的比较分析,试图构建一套符合中国反垄断实践所需的知识框架,涉及的问题紧扣《反垄断法》在中国实施所面临的困惑和难题,并尝试给予解答。 2019年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了四项新的反垄断指南,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也发布了新的规章规范。基于这些新的发展和变化,本书的第三版,增加了第九章“行政性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和第十章“反垄断诉讼”,并对第五章、第六章、第八章的内容作了比较大的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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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问题研究曾磊 著网络技术的发展使网络犯罪问题呈现出跨国性的特征,以网络犯罪为代表的网络安全问题作为信息社会引发的主要风险,不仅对公共秩序和个体利益带来负面影响,更对国家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害,其表现为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社会内部与外部的和谐秩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当网络的普及成为一种全球趋势时,世界各国所面临的网络犯罪风险也在增大,构建起统一的惩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性机制也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现实需求。本书有五章,分别分析了网络犯罪的基础理论问题、惩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逻辑起点与理论来源、惩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历史演进、惩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实证分析、惩治网络犯罪国际合作的模式构建问题,以利于我国的网络安全和网络犯罪惩治的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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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学论赵骏 著,赵骏,魏斌 编数字法治推进了数字与法治双向赋能、深度融合。数字法治的法理表达是数字正义,它使法治更高效、更透明、更公正。数字法学研究旨在把握数字法治规律、引领法治研究范式转型、推动法治理论创新,在法治轨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新时代中国法治建设提供新理念、新思维、新指南、新路径。本书收录了部分代表性论文,从个人信息保护、人工智能法律责任、网络安全与监管以及数字法治和司法四个专题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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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刑法基础理论王海桥 著在理论上,刑事政策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刑法解释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以政策为指导的原则,要求在阐明刑法规定的含义时,必须充分考虑党和国家的政策,而不能予以背离,这既是由党和国家政策在我们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生活中的地位以及我国刑法立法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生命力所必需的。刑法解释的刑事政策化分析,一方面给反思法条主义带来了契机,另一方面会引发刑法解释立场与方法的深层突变,从而开拓刑法解释的第三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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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结构下中国刑法体系的构造童德华 著本书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递进式、抗辩式与耦合式犯罪构成论体系比较研究”(10BFX033)的最终成果。 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目标的确立,犯罪构成理论作为刑法理论的核心和基础,成为受到学界高度重视和关注的“焦点”。我国学者对犯罪论体系的视角不同,构想各异,导致学者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学术对话。本研究以我国犯罪论体系的理论困境为进路,通过对我国传统犯罪论体系的理论分歧和主要争议点的解读,提出了犯罪论体系研究的基本思路,同时对递进式、抗辩式与耦合式犯罪构成论体系进行深入地比较研究,进一步剖析中国犯罪论体系构造的基础,展开对犯罪论体系的理论、现实和科学维度的探究,并据此提出我国犯罪论体系构造的方向,对犯罪论体系的程式化构造、开放化构造和论辩式构造分别予以全面的介绍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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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服制制罪及其社会治理范式研究陈鹏飞 著丧服礼制具有教化卑幼孝亲感恩的作用,汉魏孝治政治为丧服礼制治亲安邦提供了广阔历史舞台。稽诸简牍文献及正史资料,西汉中后期服叙等级已成为限制亲属连坐、处置亲属相犯的定罪量刑标准;东汉中后期相关诏令、立法、修律事件及大量服制论罪案例已经形成严密的逻辑链条,证成“服制制罪”至迟在建安元年应劭修律时已成制。唯物史观范式研究揭示,汉魏“服制制罪”促进了礼法融合,推动了礼法秩序的重构,形成了“服制与事实并重”的司法审判模式,培养了一代代“经律双通”的司法人才,开启了礼法反抗公权侵害的历史,铸就了孝老爱亲、知礼守法、诚信友善、文明和谐等社会认同价值和民族特征,为汉代社会治理作出了重要贡献,也成为后世儒家治亲安邦的圭臬。尽管“服制制罪”也有不少缺陷,但其善治智慧对解决当代养老、析产、继承、离婚子女抚养教育等亲情纠纷以及家庭暴力依然具有借鉴价值,为构建我国仁爱型法治提供了丰富的本土法治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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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教会济贫法研究赵博阳 著,何勤华 编在欧洲中世纪历史上,以天主教会为主导的济贫活动盛极一时。在成熟形态的国家成型之前,教会作为超国家组织,进行了广泛的扶贫济困活动。为了确保慈善事业的有效开展,教会创制、颁布法律,指导、规范济贫实践。中世纪的教会法学家们也热衷于探讨贫穷与贫民的问题。他们对法律文本进行评注,阐述自己的法学思想,极大丰富了教会济贫法的内涵。《中世纪教会济贫法研究》一书即以中古教会法律文献、法学家评注等为基础材料,探讨教会济贫法的原理、制度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