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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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法治文化的再认识及其当代价值鄢晓实 著本书的主旨是对中国现代法治之理论依据进行重新思考。本书以中西法治文化比较研究为主要视角。为了给中国现代法治寻求到恰当的理据,需要对中西法治、文化进行比较研究,其中主要是对中国传统法治、西方古典法治、西方近现代法治及其各自的文化根基进行比较研究。对中国传统社会和西方社会的国家治理进行考察可以发现,在理论上和事实上,中西都不存在今天通常所认为的“人治”“法治”“德治”的类型化差别。中西国家治理的根本规律都是“文化主治”而非“法律主治”,都要求在文化主治下的人、道德、法律、制度等多要素协调一致方可实现治理目标。中国传统社会的文化是天道与人道的一致与合一,天道称之为“道统”,人道之治称之为“德政”。西方社会是宗教文化中宇宙法则与人间法律的一致,宇宙法则称之为“法统”,“法则之治”称之为“法治”。因此,中西国家治理的差异根源在于文化的差异,亦即天道文化与宗教文化的差异,相应形成了“德政”与“法治”的不同称谓。经过比较研究发现,中国的天道和西方的上帝是对应的概念,中国的中庸和西方的正义是对应的概念,中国的德政与西方的法治是对应的概念。中国传统德政与西方法治的差异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道德主治”与“法律主治”之别,而是人本和神本的差异,现代意义上的道德和法律在德政和法治中的地位和作用并不存在本质与量级差异。因此,现代中国所推动的法治和西方法治本应是两回事。中国现代法治必须确立自己独有的理据,具体来说事关法治文化、法治模式和法治道路。我们应该从西方法治中获取经验,更应该从中国传统德政中获取智慧。根据本书的研究,笔者认为应该确立人本信仰作为中国现代法治理据之主要文化依托。中国传统德政与西方法治的比较研究告诉我们,文化主治是中西共同的国家治理规律,因为唯有文化方可直指人心、弘扬人性光辉、塑造理想人格。西方法治亦是通过宗教塑造理想人格与法律规范人的外在行为的综合体,绝不是抛开人心人格而空有、空谈法或者法律之当然正义性。中国现代法治绝对无法起到替代文化的作用,只能是文化之下的一个方面,因此在法治之上必须确立文化作为法治的理据。现代中国的法治应该针对中国当下需要解决的国家治理的现实问题,我们应该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确立现代中国的国家总体文化战略作为根本治国方略以完成“文化主治”的要求,确立和加强依法治国作为基本治国方略以推进法治进程。文化战略和法治方略是一体两面,其中文化战略具有主导和指导地位,文化是Z高社会理想实现的必要条件和灵魂所在;法治方略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功用,法治是实现Z高社会理想的Z低要求和衡量标志;抛开文化的法治无法成功,抛开法治的文化也是空中楼阁,文化决定法治,法治精神是文化的一部分。以文化为本以导人向善并使文化成为人们的精神家园,以法治为用以防止作恶并向人们提供行为准则。不可偏执于推崇法治而将文化和法治本末倒置;二者需要融为一体、整体共进。根据全书的研究,笔者得出结论:中国现代法治就应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我们应该以“文化自信”为引领,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文化战略中需要厘清中国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西方文化的关系,在多元文化格局之现状中寻求到立国的文化之本;法治方略需要在中国传统德政、中国法家法治、西方古典法治、西方近现代法治中找到规律,确立中国现代法治的理据。中西法治比较研究的终极目的是为中国现代法治,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确立理据,包括具体的法治文化、法治模式和法治道路三个方面。我们应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指导下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目标。中国从古至今都有自己的法治,中国现代法治的话语权,需要掌握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根据西方提供的法治模板作为唯一的评判标准。弘扬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再次确立现代中国的人本文化信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本法治理论,谋划现代中国的人本法治步骤,解决当下中国的现实问题,自信地选择中国自己的法治道路,找到中华民族恒久发展的动力源泉,让中华民族远离西方式虚构的“想象共同体”陷阱,实现中国人民实质和同质的良知共同体之形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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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法年刊中国海洋法学会 著本书旨在选收海洋法学会年会和其他学术报告会上发表和提交的部分优秀论文,以推动和促进国内海洋法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发展。《中国海洋法年刊(2021)》分为四个部分:第*部分,国际海洋法治的新形势与新发展。涉及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体系的变革、海洋核动力平台安全地带法律制度研究等内容。第二部分,建设海洋强国。涉及中国南海权益浅析、海洋强国视角下外籍船舶非法入侵法律规制研究等内容。第三部分,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涉及海洋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海洋综合管理、海洋命运共同体视域下的南海渔业开发等内容。第四部分,海洋权益与争端解决。涉及日本福岛海域核废水排海涉及的国际法问题、国际海洋划界中的第三国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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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顾远文集陈顾远 著《中国法制史概要》是公认的法制史名著,堪称以近代部门法理论研究中国法制史的经典性著作。本书与传统法制史研究重考据的方法不同,着重按照近代法律文明六法之别研究中国法制史料,其关于中华法系演进的理论独成一家,是以部门法方法研究法制史的开山著作。《中国法制史概要》为作者数部著作中影响Z大的一部,被法学界誉为开专题史研究之先的著作。几十年来,这部著作一直影响着法制史教学与研究,滋养着海峡两岸的几代法律学人。现代中国法律专史研究就是追随陈顾远开辟的学术路径经久不衰,陈顾远文集出版价值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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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顾远文集陈顾远 著《中国婚姻史》早在民国年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婚姻为社会现象,同时又为法律现象,社会学家及法学家均重视对此问题的探讨。《中国婚姻史》兼顾此两种视角,本书可谓是现代中国婚姻史研究领域的开山之作。 陈顾远先生广泛涉 猎法学、政治学、历史学的许多领域,在讲授相应课程或从事相应立法工作之余,撰写《中国婚姻史》。该著作在民国时期和1950年代以后台湾地区的学术教育界发生了重大影响,《中国婚姻史》(1936,商务)一书,被日人翻译为日文,于1940年在山本书店出版,为中国学者的法制史著作最早被翻译为日文在东洋传播者,为日本学者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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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与技术标准研究王旭 著在当今的司法程序中,依据科学的评判标准来证明争议事实以增强证据的可靠性,已成为趋势。如今的法庭对抗中,因科学标准的缺失带来的证据可采性遭受质疑的情形,屡见不鲜,以至于当今的时代被称作“怀疑的时代”。此点,在我国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司法活动中尤显突出,例如引发媒体广泛关注、医患对峙异常激烈的熊作为案等,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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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证人制度研究蔡颖慧 著专家证人制度契合了现代证明方法从人证为主向物证为主的历史演进,其正式确立于英美法系诉讼的发源地英国,而在当代科技、文化与法律文明集大成的美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本文开始研究了专家证人制度的基础理论,接着主要运用了辩证的逻辑推理、法律规范分析、实证分析、社会学分析和系统思维的方法,又从比较法的角度入手,深入研究了专家证人制度建立的基础,探讨了专家证人制度设立和运行的规律,从中探寻那些对我国具有启示意义的内容,从而合乎逻辑地对比分析了我国相关的制度即司法鉴定制度和专家辅助人制度,进而指出我国现行司法鉴定制度与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缺陷所在,提出了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和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构想与立法建议,其中包括许多结合我国实际需要的创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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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问·妇女、家庭与法律实践赵刘洋 著本书是一部围绕妇女、婚姻、家庭展开的法律社会史著作。书中以清代以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法律地位为视角,对与妇女权利直接相关的法律实践做了细致梳理。通过深挖诉讼档案,作者对清代、民国、1949年至当代中国不同历史时期离婚案件进行了细致而深刻的剖析,还原了大量关于妇女离异、典妻、审判诉讼等历史细节,揭示了近世以来相关法律制度与诉讼实践在妇女权利的保护或损害等方面远为复杂的非线性悖论关系。全书吸收了大量中外学者中国法律史研究的权威成果,并尝试与重要的学术观点对话,表现了开阔的学术视野,并融合了法学、历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中国妇女史、法制史研究的探索上做了有益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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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自由论马呈元 著《海洋自由论》是格劳秀斯在法学领域出版的第一部著作,反映了格劳秀斯反对葡萄牙和西班牙瓜分海洋和垄断贸易,主张航行自由和贸易自由的思想。无论在当时还是在现代,该书都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和学术研究价值。《海洋自由论》的中心思想是“海洋自由”。格劳秀斯通过对各种理论和观点的分析、论证和辩驳,雄辩地说明海洋不处于任何国家的主权之下,也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管辖范围; 海洋向所有国家、民族和个人开放,任何国家、民族和个人都有在海上进行航行和贸易的自由; 海洋是大自然创造的全人类的共有物,任何国家、民族或个人都不能根据时效或习惯取得对它的所有权。格劳秀斯站在新独立的荷兰国家和荷兰新兴资产阶级的立场上,通过对“海洋自由” 理论的阐述,以实现打破葡萄牙和西班牙对东方海上航行和贸易的垄断、促进荷兰在东方的商业和殖民扩张的目的。客观地讲,格劳秀斯“海洋自由”的观点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要求,有利于推动航行自由和贸易自由,符合历史发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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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沉思录舒国滢经典著作舒国滢 著《法哲学沉思录(增订注释版)》是一部法律哲学专著。《法哲学沉思录(增订注释版)》共有8章、64个命题,每章又由8个命题以及命题展开的内容构成。其逻辑缜密,环环相扣,哲思性强。《法哲学沉思录(增订注释版)》作者分别探讨了世界、理论与逻辑,宣示一种逻辑进路的哲学立场;法学、法哲学与法教义学的关系;法、存在、行为与规范;法律概念、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关系,力图证明法律规则是“行为规范”,法律原则是“证成规范”;法律体系、结构与效力的概念及关系;规范承受者对法律的服从、抵抗;价值多元、普遍共识与论证;时间、历史、人与法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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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都法学刘大炜 著为落实国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不断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推进本科生培养体制改革,自2011年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秉承着营造学术氛围、活跃学术思想、提高科研能力、引发学术争鸣的初衷,每年在本科生中举办学术论文大赛。时至今日,“军都法学”论文大赛的举办经验日益丰富,活动机制日趋完善,已成为中国政法大学的精品活动,在我校论文比赛中已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继《军都法学》(第一辑)、《军都法学》(第二辑)、《军读法学》(第三辑)及《军读法学》(第四辑)论文集出版后,法学院又成功举办了第八届论文大赛,共收到投稿论文118篇。从中选取了14篇优秀作品,集结成《军都法学》(第五辑)论文集出版,纵观全部内容,视角触及社会的众多方面,内容也涉及了理论法学、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事法学、国际法学等法学的各个领域,代表着青年学生法学研究的前沿和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