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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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教科书(意)彼德罗·彭梵得(Pietro Bonfante)著;黄风译彭梵得的《罗马法教科书》是一部为大学生撰写的教材。它是这个领域的一部经典著作。它体现着作者上述的方法论观点,虽然它并不包括有关公法制度的论述,作者在《罗马法史》中作了这方面的论述。它简洁地汇集了对罗马法极其广泛的考察的成果,它创造了一种新型的作品,把系统的学理方面的论述同前所未有的、深刻的历史叙述结合起来。后来的大量教科书有时对在学者中有争议的这样或那样的具体问题提出新见解;有时进行一些更为宽泛的、因而对学生帮助不大的论述;但是无论在怎样的情况中,它们都没有超越彭梵得著作的模式。有时候,后来的教科书在一些方面重新描述早期罗马法、古典罗马法和优士丁尼罗马法,它们运用历史学家们的研究成果,然而,这并不抹杀罗马法的总体形象。翻译彭梵得的《罗马法教科书》是由作者本人倡议的,这是为了用一部意大利和欧洲罗马法学家的经典著作配合其他翻译工作的开展。作者想:这部著作将同中国同事的其他论著一起,帮助人们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制度,它对于中国的罗马法学者、民法学者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尤其对于青年学生和法学爱好者将有所裨益。在阅读彭梵得的《罗马法教科书》时应当结合参阅《民法大全选择》和优士丁尼的《法学阶梯》,从那里人们可以为更深入的研究找到原始文献。这种更深入的研究可以具有双重的目的:一方面可以侧重于介绍古代罗马法,介绍对它的各种解释以及罗马法在其他国家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将罗马法同中国法的伟大传统加以比较和沟通,为现时法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有益的材料。根据目前正在实施的翻译计划,深入研究罗马法学者所讨论的各种问题以及不同时代的各种观点,对于科学研究也具有重要意义,翻译有关的专题论文集将有助于更好地实现这一目的。此外,作者们还计划翻译一部关于罗马法历史的著作,它将使人更完整地了解罗马共同体制度的发展。本书的翻译工作是由黄风博士根据中国政法大学(罗马法研究中心)同意大利“罗马法传播研究组(Gruppodiricerca sullUa diffusione del diritto r0mano)”和罗马第二大学“法的历史和理论部”罗马法教研室达成的协议完成的。本协议得到意大利“国家科研委员会”的支持。全书的出版也得到该委员会的支持。桑德罗·斯奇巴尼1992年5月23日写于罗马——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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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系的演变及形成(美)艾伦·沃森(Alan Watson)著;李静冰,姚新华译本书是作者移居美国后的第一部著作,到了美国后,作者理所当然地被美国对待法律的态度与民法法系国家的不同而震惊,因而作者起解释这一现象的任务,其结果是本书的问世,本书的主要理论突破是,它解释了为什么民法法系发展成今天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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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高程德编著《经济法(第9版)》是为经济管理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而写的教材。鉴于经济管理专业的学生一般没有学过法律,对法律的一些基本概念与规定,特别是民事法律的基本概念与规定不了解,比如,不了解民事权利主体、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的关系、法人制度、民事法律行为、财产所有权制度、债权、合同制度、民事责任等,这样就不可能真正理解掌握各种具体的、单行的经济法律。比如,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经济法规(也可称为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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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野生生物法(英)西蒙·李斯特(Simon Lysted)著;杨延华,成志勤译本书分析了国际社会签订的有关保护野生生物的国际公约和多边条约,这些公约和条约范围广泛,不仅涉及对世界上稀有、濒危的野生动植物的猎采及其贸易的限制,还包括对它们的栖息地的生境保护。通过分析这些公约、条约的长处或缺点,为今后国际间有效地进行合作,保护生态环境指明了方向。本书可供从事环境法学研究,环境管理等专业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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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杨海坤主编;于安等撰本书内容包括:行政法概述、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普遍行政行为等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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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构造论李心鉴著内容提要本书作者不满囿于法典的现有法学的封闭系统,试图将其推入与当今世界刑诉法学的信息交换和发展循环之中。故而通过对现代刑诉法学轴心问题——刑诉构造的研究,展开这种尝试。作者界定构造概念、整合构造类型、评说国外主要学说、透视诉讼目的与构造的关系,继而从构造理念的研究回归构造运作的探讨,指出革新中国刑诉构造的出路,设计并论证各主要构造的改造方案与完善措施。其结论一言概之就是,诉讼的正义来自于对国家机关及其官员诉讼权力的限制。现代刑诉构造理论的发源地在美国。帕卡的犯罪控制模式与正当程序模式学说深入地研究了美国刑诉构造在理念上和在实际运作中的两种倾向。作为美国刑诉模式的开创性理论,不仅对美国及其他西方国家的刑诉构造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且对我们研究我国刑诉构造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与之相比,反驳“争斗模式”,提出充满博爱色彩的“家庭模式”的格里费斯模式学说,便显得非常单薄。达马斯卡的职权纠明模式与当事人抗争模式学说、阶层模式与同位模式学说,在正面研究刑诉构造基本类型的同时,以刑诉构造背后起决定作用的不同的意识形态、诉讼目的、权力结构形式为研究重点,将刑诉构造理论引入一个崭新的境界。而仅仅着眼于刑诉构造类型表面特征的戈德斯坦的纠问模式与弹劾模式学说,其理论价值则甚为有限。刑诉构造的基本类型是欧洲古代中世纪的弹劾式与纠问式诉讼构造;现代欧洲大陆的职权主义与英美国家的当事人主义诉讼构造;日本以当事人主义为主,以职权主义为辅的诉讼构造,在构造类型上独树一帜,故可视为基本类型。各类型均有各自的特点,各个特点的综合,构成共分各类型的标准。故混同弹劾式与当事人主义、纠问式与职权主义是不妥当的。现代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互有吸收,但并未趋同。二者在诉讼上的终极性追求有所不同,因而在实际运用中产生不同的诉讼效果。二者虽各有利弊,但当事人主义更为顺应人类刑诉发展的规律。日本的刑诉构造扬二者之所长,弃二者之所短,故其构造类型更具合理性。关于刑诉目的,美国学者帕卡主张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具有不同的价值理念;格里费斯则否定争斗模式,提倡家庭模式。前者立足于惩罚与保障的对立;后者着眼于惩罚与保障的调和。日本学者关于实体真实与正当法律程序的“统一说”和“对立说”,虽不象帕氏和格氏那样囿于一面,但也难免片面。在我国,刑诉的目的当为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二者既对立又依存。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在刑诉的实际运作中表现为对实体真实与法律程序的追求。当实体真实与法律程序发生冲突时,正确的选择是法律程序。我国刑诉构造具有构造类型理论难以概括的基本特点,即控辩、裁三方分立,构成刑诉构造的主体;控、辩双方既对立又统一,决定二者特有的法律地位;控、裁双方既配合又制约,形成特有的相互关系。从构造类型的角度来看,我国刑诉构造虽具有某些当事人主义的因素,但在整体上属于职权主义构造类型。在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程序构造上,均有需完善之处。顺应现代刑事诉讼的发展潮流,吸收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是改革我国刑诉构造的出路。完善我国刑诉构造,旨在调整控、辩、裁三方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使控辩双方趋向平等,裁方居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关于侦查程序,应当肯定辩护律师参与侦查程序和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强化侦查监督,使之经常化和制度化;完善侦查强制处分措施,将搜查和扣押的决定权划归检察机关享有;确立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程序构造中控、辩、裁三方的分立和制衡;建立保释制度,切实保障被告人并未丧失的自由权。关于起诉程序,应当在免予起诉中确认必须征得被告人同意的规则,肯定辩护律师在起诉程序中的诉讼权利;在起诉方式上借鉴起诉书一本主义,藉此奠定改革我国刑诉构造的基础。关于审判程序,应当明确审判人员证明责任的非控诉性质,从而确立其客观、公正的立场,保障控辩双方的平等;肯定直接、言词原则的一系列诉讼价值,并切实加以贯彻;采取审判长指挥下的交叉询问,以避免庭审形式化,达到实效化。关于证据法则,设立自白排除法则和违法证据排除法则,消除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非法取证现象,实现刑事诉讼的廉洁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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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界的律师(美)J.迪亚斯等著;陈乐康,陈卫东译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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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魏六朝诗鉴赏辞典吴小如等撰写魏晋南北朝是中国古代诗歌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诗歌对后代诗坛影响很大。过去人们一提起六朝文学,都与“绮艳”“轻靡”等字眼联系在一起,其实这是文学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正常现象,正是在这种现象中孕育着一个时代的文学。本书选收了汉、魏、晋、南北朝及隋代诗歌九百余篇,力图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从文学发展的角度,鉴赏、评价这一时期绚丽多姿的作品及其光辉艺术成就,帮助读者比较全面地了解这一时期的文学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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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常用劳动政策法规600题问答中国劳动学会人力开发计划专业委员会该书以问答方式,系统、全面、简洁、准确地解答了广大劳动人事工作者和每个职工在日常工作中迫切关注的劳动政策法规问题。本书汇集精选了我国建国四十多年来现行有效的劳动政策法规,全书共分九个部分:劳动力管理、招收、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仲裁,职工奖惩,工资,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安全卫生,其他。该书既是向广大职工普及劳动政策法规知识的一本好教材,也是广大基层劳资人员、劳动人事部门干部必备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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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道路交通与管线规划李志伟等编全书上篇为城镇道路交通规划,下篇为城镇工程管线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