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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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实认定方法郭华 著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是法院裁判案件的两个最基本方面,案件事实认定是审判程序的核心,也是法官裁判案件的基础。法治发达国家在许多法律程序规则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案件事实认定的规范上仍相对薄弱,从而折射出案件事实认定规范的艰难及其认定方法探索的艰巨。本书在对事实、案件事实、案件事实认定方法等范畴作出界定,并在案件事实认定方法理论研究的基础上,透过司法实践对案件事实错定的实例提出较为安全、稳定的案件事实认定方法。这些方法主要包括案件事实认定的程序方法、思维方法、主要方法和辅助方法,对各种方法进行了尝试性的探讨,并为案件事实认定提供了妥当、合理的进路。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孟鸿志 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根据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契合了大学本科法学专业的教学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在借鉴、吸收行政法治实践和最新科研成果的基础上编写而成。《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系统、科学地阐述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有助于学习者较为全面地学习和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知识。同时,为便于任课教师更好地进行授课,《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配备了与教材相配套的多媒体教学课件,供多媒体授课时使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为普通高等教育法学核心课教材,适用于法学专业本科生、专科生,同时也适合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及对行政法学感兴趣的社会人士阅读。 -
信访与诉讼5中国法制出版社 编面对生活中发生的农村法律纠纷,您是否能迅速找到处理纠纷的办法?在处理纠纷时,您首先需要知道,法律对此纠纷有哪些规定?这些法律信息对纠纷的解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法律条文不计其数,哪一条才是您真正需要的呢?为了让您迅速查找到所需要解决法律问题的准确法律规定,也即解决问题的答案,我们精心编辑了此套“农村常见法律纠纷即查即用”丛书。丛书具有以下特点:1.明确列出农村常见的各种纠纷或难题,力求覆盖相关领域可能发生的所有纠纷,以备您对号入座进行检索。2.针对问题,以准确的法律规定直接作解答,免去您在纷繁复杂法律规定中的寻找之苦。3.收录纠纷常用法律规定,以及纠纷常用法律文书,助您轻松应对纠纷。 -
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关系谢安平 著近20年来,我国刑罚量的猛升,持续不断的严打,并没有产生人们所期待的刑罚效果。相反,伴之而来的是刑事案件发案率尤其是恶性案件和重大经济案件发案率的大幅度上升。造成这种结果,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刑事程序不公正是重要原因之一。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虽然吸收了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但是由于没有引进相应的配套制度,辩论式的刑事诉讼程序制度在中国并没有实现。我国刑事诉讼的实际情况仍然是职权主义的诉讼程序。这种程序只重视侦查、起诉和审判机关的职权,忽视对其他诉讼主体和诉讼参与人权利的保护。这种超职权主义的诉讼程序和公平、平等、参与、人道的价值观之间存在着巨大的落差。正是由于这种落差,人们才认为现行的刑事诉讼程序是不公正的。这种关于“程序是不公正”的认识,又是近20年来刑罚量猛升而刑罚实际效果很不令人满意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完善我国刑事诉讼法,改革刑事诉讼程序,使程序更加公正、文明、进步,是获得最佳刑罚效果的必由之路。本课题以人的尊严和情感反应为视角,从刑事一体化的角度,用历史的、实证的、系统论的方法,通过对决定程序公正和刑罚效果相关因素的分析,试图揭示出程序公正和刑罚效果之间的关系:经历认为是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公正的惩罚程序,将会对刑罚和适用刑罚的程序产生认同感,从而产生刑罚的威慑和改造效果,这将减少未来的犯罪;经历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程序,有可能导致对廉耻的淡漠、无知和对刑事法律甚至对法律整体的傲慢,这些将增加未来的犯罪;而在刑罚威慑、改造的效果和对抗法律的效果相抵消时,刑罚惩罚和未来的犯罪无关。课题共五个部分。引言,刑事诉讼程序制度和刑罚制度发展的共同规律。通过对刑事诉讼程序制度和刑罚制度发展规律的描述和分析,得出结论:人类的刑事诉讼程序制度和刑罚制度的发展都遵循着共同的规律,即由野蛮、残酷、愚昧、不文明,逐步走向缓和、科学、文明、人道;人类社会的刑事诉讼程序制度和刑罚制度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可以说是如影随形,相辅相成,共同进步和完善,有什么样的刑事诉讼程序制度,就有与之相适应的刑罚制度。第一部分,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关系实证研究。本部分共分三节。第一节,通过对调研数据的实证分析,得出程序公正和刑罚效果之间的关系:公正的刑事诉讼程序,促使罪犯认为对其定罪量刑是公正的,这将减少未来的犯罪;不公正的刑事诉讼程序,促使罪犯认为对其定罪量刑不公正,这将增加未来的犯罪。这一节的相关数据全部来自笔者在山东省某监狱、某省女子监狱和江苏省苏州监狱的调研。第二节,以表格及坐标图的形式对1986年至2007年的如下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和比较:(1)全国公安、检察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及相对于上年度的增长率;(2)全国人口数及人口自然增长率;(3)全国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数及相对于上年度的增长率;(4)全国检察机关批准、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数及相对于上年度的增长率;(5)全国法院系统刑事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案件结案数及相对于上年度的增长率;(6)全国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数及相对于上年度的增长率;(7)全国律师事务所、律师数及相对于上年度的增长率。通过对上述相关数据的比较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不公正;我国刑罚没有能够有效地减少犯罪,而且犯罪一直在增加。因为只有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刑罚才能适用于被告人或者罪犯,并且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就在于保证刑罚的公正实施和被告人的人权,所以刑事诉讼程序的不公正是刑罚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第三节,最近几年来重新犯罪人数的增多和重新犯罪比重的增大,说明我国刑罚对罪犯的效果是:不但没有能够减少重新犯罪,而且事实上增加了重新犯罪;上诉、申诉及审判监督案件的增加,说明了罪犯及与罪犯有亲情关系的公民认为刑事诉讼程序不公正。第二部分,评价程序公正的标准。本部分共分两节。第一节,对目前国内外关于程序公正的几种理论进行评述,进而提出评价程序公正的主体性原则、普遍性原则和科学化原则。第二节,相对纯粹程序正义的两个原则:相对纯粹刑事诉讼程序公正应包括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原则,将人作为人看待的原则;第二个原则是罪行相适应的原则;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第三部分,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关系理论评说。本部分共两节:第一节,主要从人的尊严和情感反应等角度论述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的关系,经历认为是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公正的惩罚程序,将会对刑罚和适用刑罚的程序产生认同感,从而产生刑罚的威慑和改造效果,这将减少未来的犯罪;经历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和认为是不公正的惩罚程序,有可能导致对廉耻的淡漠、无知和对刑事法律甚至对法律整体的傲慢,这些将增加未来的犯罪;而在刑罚威慑、改造的效果和对抗法律的效果相抵消时,刑罚惩罚和未来的犯.罪无关。第二节,主要从“亲恐关系”的角度论述程序公正与刑罚效果的关系,刑事诉讼程序应该尽量以“亲”而仁慈的面目——刑事诉讼程序制度和措施人道、缓和——出现,并且应该杜绝以“恐”而残酷的面目——刑事诉讼程序制度和措施残酷、不人道——出现,只有这样,公民才能认同、尊重刑事诉讼程序和该程序的结果——刑罚,从而减少犯罪。第四部分,改革刑事诉讼程序,实现程序公正,获得刑罚最佳效果。本部分在上述四部分的基础上,从程序公正和刑罚效果关系的角度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行重新设计。主要内容有:第一节,以“人性恶”和“经验人”为理论基础,重新构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第二节,完善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第三节,统一程序规则,取消潜规则。第一节的主要内容是: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指导思想如果建立在司法人员和司法机关是理性人、其人性是善的(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及其辩护人是经验人、其人性是恶的)基础上,那么刑事诉讼程序是毫无价值的;与其相反,只有以司法人员和司法机关是经验人、其人性是恶的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经过后天的教育会成为理性人、其人性能够变得善良为理论基础,才能使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程序以仁慈的面目出现,才能使刑事诉讼程序和因刑事诉讼程序而产生的刑罚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其他诉讼参与人和社会普通公众接受和承认,从而实现刑罚的最佳效果。第二节的主要内容是: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由“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修改为“保证司法公正,控制犯罪,保障人权”。第三节的主要内容是:刑事诉讼中大量潜规则的存在,不但滋生了司法腐败,诱发司法不公,而且破坏了司法权威,阻碍了刑罚最佳效果的实现。因此,必须统一刑事程序规则,取消刑事诉讼中的潜规则。 -
外国民事诉讼法新发展常怡 主编《外国民事诉讼法新发展》名称为《外国民事诉讼法新发展》,民事诉讼法指的是“大民诉”,包括民事证据法和民事执行法。由于当今世界各国ADR的发展与民事司法改革具有密切关系,故将有关ADR的内容放在概述或者司法改革的背景中予以论述。关于新发展的界定,各国并不完全相同,但我们认为应以最近一次该国对法典的全面修改或者新制定的民事诉讼法为准,其后某些方面的制度改革或小规模的修改立法也属于新发展的范畴。《外国民事诉讼法新发展》重点介绍20世纪下半叶以来各国的民事司法改革、法典的新规定,新的理论发展、诉讼实践及发展趋势,并指出对我国民事司法改革的借鉴意义。 -
新编民事诉讼法小全书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本丛书在我社“新编法律小全书系列”丛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框架体系和编注体例,增补了近期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最新增加了主体法的导读及条文注释,适合于法律职业人士、机关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高等院校师生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使用。*突出热点:丛书根据法律适用的重点、热点和难点,按照文件类別共分为15个分册,其内容涵盖了民事、商事、刑事、合同、赔偿、物权、房地产、建筑、公司、财税金融、交通、劳动合同、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等诸多社会领域。*全面收录:丛书全面收录了相关领域的各类法律文件,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司法业务文件,国务院各部门公布的部门规章等。*方便实用:丛书秉承《法律小全书》一贯的编辑宗旨。竭力为读者提供其他更多、更方便的实用内容,包括常用的文书范本、典型案例和操作流程:主体法律附加导读、条文主旨、条文注释和关联法规;部分分册加收更具指导意义的地方审判政策。*动态增补:为了适应法律的不断发展,本丛书还为读者提供最新法规资讯的增补服务,读者可以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的增补方式和内容,并且提出对本丛书的意见和建议。《新编民事诉讼法小全书(注释版)》采用最新编注体例,精选最为常用的民事诉讼及仲裁、公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各类规范性文件近300件,汇集成册,分为民事诉讼和非诉讼程序两编。其中民事诉讼编包含总类、管辖、审判组织、回避、诉讼参加人、证据、期间送达、调解、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诉讼费用、诉讼时效、起诉和受理、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执行程序、涉外涉港澳台民事诉讼等19个问题;非诉讼程序编包含仲裁、人民调解、公证、司法鉴定、律师工作等5个问题,内容全面,编排科学,是应对常见民事诉讼法律问题的必备法律工具书。 -
民事诉讼法学生常用法律手册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民事诉讼法是一门实际操作性较强的学科,其在教学中须以主体法为依据,结合相关司法解释加以理解、配套,尤其重视对重要法条的直接考查,故熟练掌握(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的重点法条、理顺民事诉讼法律流程,是学好本学科的关键之一。本书就是通过以下主要栏目指引学生结合法条学好本课程:古法条注释——对重点法条所规范的基本问题进行阐释,涵盖该条知识点的主要内容。仓理论关联——对与法条相关的重要理论常识予以精辟讲解,将理论与实际立法相联系。古特别提醒——将容易混淆、忽视的知识点提炼出来,为整个知识体系查漏补缺。古真题自测——以历年司考真题作为验收学习成果的手段,并辅以答案简析;真题在法条中的分布情况,也可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法条的重要性。古关联法条——将(民诉意见)的重点条文穿插到主体法中去,便于读者一次性掌握两部法律文件的核心内容。古文书范本——结合司法实践,收录常见诉讼文书范本格式。希望本书的编纂体例对广大学生读者有所裨益。 -
现行诉讼法规大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编《现行诉讼法规大全》具有以下特点:一、文件收录齐全——本书吸收了近两年国家全面清理法律法规规章工作的重要成果,收录了劳动社会保障领域所有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同时将重要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及各类重要文件也一并收录。 二、注释内容丰富——本书所收的重要法律法规文件含有极为丰富的注释内容,包括“注解”和“应用”两种成分。“注解”以解说条文含义为主,目的在于帮助读者理解条文的一般含义;“应用”部分提炼具体实践问题并做出解答,目的在于总结经验以促进法律实践。另外,各种关于法规文件立、改、废等方面内容的脚注,清晰地反映了法制状况,有利于增强文件适用的准确性。三、检索功能强大——本书检索系统由总目录、目录、索引一(按发文单位)、索引二(按拼音)四个部分组成,可以根据文件内容、发文单位、发文类型、发文时间、文件名称的拼音序列等各种检索方式,查找所需的目标文件。中国法制出版社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直属的中央级法律图书专业出版单位,是法律、行政法规的权威出版机构。在二十年法律工具书编辑出版的经验基础上,我社充分运用自身的资源与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法律工具书制作模式,不断改进体例编排、注解加工、索引方法等,推出了各具特色的法律工具书品种,以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各领域、各层次不同读者群多样化的阅读需求。“现行法规大全”是一套检索功能强大的法律工具书,适合各类法律工作者配备使用,方便其查考相关法律规定;同时,本系列也是一套学习型法律工具书,特别适合各级公务员学法、用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本社 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包括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申请再审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等内容。 -
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朱加宁,叶连友 著1996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立了刑事诉讼被害人代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对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被害人对案件事实的了解比一般人更为清楚,对司法机关公正处理案件的期待也特别强烈。但是由于被害人自身权利保护能力和法律知识的欠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过程中,其权益往往难以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因此,建立和完善被害人代理制度,严格依法办事,使被害人在律师等专业人士的帮助下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对维护法律尊严,伸张社会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刑事被害人是指直接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广义的刑事被害人既包括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也包括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理论中,自诉案件的被害人一般被作为自诉人来加以研究,故《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刑事诉讼被害人代理与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指狭义的刑事被害人,即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同样,刑事被害人代理也包括公诉案件被害人代理和自诉案件被害人代理。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属于诉讼参与人,被害人代理人是独立的诉讼主体。在自诉案件中,被害人和自诉人是同一主体,被害人代理人的身份是自诉人的代理人。由于刑事被害人一般都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被害人代理人往往还兼有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故《中国律师办案全程实录:刑事诉讼被害人代理与附带民事诉讼》所涉内容主要是刑事被害人代理和附带民事诉讼代理这两部分律师实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