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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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微知著3广州仲裁委员会 编《见微知著3: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微信订阅号2018年度文章精编》精选广州仲裁委员会微信订阅号2018年的微信文章,内容既包含建筑施工合同纠纷、公司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民商事实务、前沿、热点问题,也包含对仲裁程序、仲裁司法审查、仲裁发展等仲裁理论与实践问题的探讨。同时,也有仲裁人对山川大河岁月花草“温柔以歌”的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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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仲裁法精要李钦 著本书分为理论篇、实务篇和法律文件篇三个部分。理论部分系统梳理了印度仲裁法与其加入的两个国际仲裁领域的公约,包括印度仲裁法简介。实务部分全面分离从印度仲裁裁决的先决问题、仲裁协议及适用法等相关法律问题及仲裁裁决的相关法律问题。法律文件篇重点解读了印度仲裁法。全书通过比较法的视角,基于法律实践,就在印度本国进行仲裁和寻求外国仲裁裁决在印度执行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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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施鹏鹏 著本书依照证据法的学界通说、公认定论,有层次、有系统地论述了这一学科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全书分为三编二十五章,主要涉及以下内容:*编“总论”包括“证据法学概述”“证据制度概述”“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证据法的基本原则”“证据规则概述”;第二编“证据论”包括“证据概述”“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笔录和现场笔录”“证据的收集与保全”“证据的审查判断”“证据的分类”;第三编“证明论”包括“证明概述”“证明主体”“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方法”“证据在审判中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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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编写组 编在法治社会里,人类解决社会纠纷和冲突的合法方式有和解(通过谈判)、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等。其中,诉讼是解决社会纠纷和冲突的最终方式,它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来解决争端。在西方,诉讼是指法庭处理案件与纠纷的活动或程序。在中国,“诉讼”一词是由“诉”和“讼”两个字组成的。从字义上讲,“诉”为“以言语斥责”,是告的意思,即告诉、控告、告发的意思;“讼”为“言于公”,基本含义是争或争辩,争曲直于官府。诉讼,俗称“打官司”,用法律语言来表述,诉讼是国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程序解决各种案件争讼的专门活动。诉讼这种解决社会争端的方式并不是伴随人类社会的出现而产生的,到了奴隶社会,诉讼这种形式才得以产生。“诉讼的出现根源于阶级社会形成以后统治者的一个主观判断:任何冲突所危及的不仅仅是权益享有者本人,而且同时也危及统治秩序。”“由国家权力而非冲突主体来解决社会冲突,这是诉讼的本质特征所在。”一个社会会发生多种矛盾、冲突,由于诉讼所解决的案件性质不同,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也有所不同,故而,诉讼又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在古代就有,行政诉讼则是在近现代出现的。刑事诉讼作为古老的诉讼形式,是由国家主导以解决被指控者与国家之间产生的刑事纠纷的专门活动。刑事诉讼起源于阶级和国家产生的奴隶社会。那时,“国家认为自身受到了侵害”,于是将某些行为规定为犯罪,“伴随着它的立法行动,‘平民议会’就直接打击犯罪”。刑事诉讼有别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刑事诉讼作为诉讼的一种,是为了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国家追诉犯罪的目的是惩罚犯罪行为,通过刑罚实现社会秩序的恢复,但这种追诉活动要受到裁判机构即法院的审查,这样就把追诉犯罪的活动纳入了诉讼的轨道。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地位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之争。行政诉讼则解决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问题。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其实质是将政府的行政行为纳入法院司法审查的轨道,从而维护相对人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是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是近现代国家法治化的成果。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职能的表现形式。作为一个初衷在于追究犯罪的过程,刑事诉讼由一系列的诉讼活动构成。值得指出的是,完整的刑事诉讼包括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检察机关的起诉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始至终进行的防御活动。其中的当事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是可有可无的、可以忽视的存在,而是一方当事人,是刑事诉讼中的积极力量。刑事诉讼过程的展开与进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积极参与。现代刑事诉讼理论的一个突出特点即强调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强调当事人的参与性。为此,在强调刑事诉讼为国家活动的同时,应当充分重视当事人的活动,特别应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诉讼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必须强调,刑事诉讼除包括国家追究犯罪的活动外,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活动,而且这些活动的重要性随着人权保障法治化、国际化趋势的加强而越发凸显。因此,对刑事诉讼的认识,应当强调当事人的突出地位,彰显其重要性,而不应仅仅强调国家的追诉活动,这是增强诉讼民主性的要求。在上述意义上,我们认为,刑事诉讼应理解为国家裁判机构在追诉机构(以及自诉人)的追诉活动与被指控者的防御活动之间实施审查,并使双方展开理性争辩与说服,最终判决刑事案件的活动与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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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魏虹 编证据法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课程,也是必修课程。根据学校的课程安排,由刑事诉讼法教研室负责编写本教材。近年来,我国证据法学的发展很快,《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相继修正,相关的司法解释不断更新和增加,而且国内外证据法学的新研究成果也大量出现,尤其是“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原则”在我国的确立、有关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规定逐步完善等。鉴于此,我们编写了《证据法学(第二版)/西北政法大学自编系列教材》,以适应证据法学的发展和教学的需要。《证据法学(第二版)/西北政法大学自编系列教材》由主编提出编写体例和要求,集体讨论后分工撰写。所述内容主要体现了新的法律规定及学界观点,也反映了作者对本学科内容的理解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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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学叶青 著本教材秉承问题与主义结合、概念与案例结合、法条与理论结合、教学与考试结合的教学理念,在注重理论性、系统性的同时,注意实践性和稳定性,既注意全面、系统、准确地阐明国家基本法和司法解释的内容,又注意吸收和反映科研*新成果与司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力求做到观点明确、内容简明、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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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教程刘军 编《刑事诉讼法教程》立足于中国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和刑事诉讼实践,遵循高职教育的基本规律,体现“问题(案例)一理解(法理)一应用(案件处理)”的递进层次,以2018年10月26日修订后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主干的、核心的内容为教材主体,对理论知识,以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为限,在相关内容方面引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注重联系刑事司法实践和法律应用能力的培养。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在刑事诉讼程序运行中得到适用。中国刑事诉讼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五个诉讼环节,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诉讼阶段有所不同,但刑事诉讼的制度、原理是不变的。《刑事诉讼法教程》教材考虑学生对于中国刑事诉讼程序过程性的理解,以及刑事诉讼原理、制度与刑事诉讼程序的衔接性,尝试按照模块化体系进行编写,围绕“刑事诉讼法基础”、“刑事诉讼制度”、“刑事诉讼的核心:证据”、“刑事诉讼的保障”、“刑事诉讼审前程序”、“刑事审判程序”、“刑事裁判生效后的执行”和“特别案件特别处理程序”八大模块来选择和组织教材内容,突出工作任务、诉讼程序与刑事诉讼基本制度的联系,增强教材内容与法律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的相关性,提高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在体例上,本教材在每个模块下依次设置各章,在每章中分别设置“学习目标”、“导入案例”、“思考题”和“实务训练”。根据需要再设置“案例”,安排“延伸阅读”,便于学生深入学习相关知识。1.学习目标。在每章起首设置,用于指导学生了解本教学章的重点内容与学习要求。2.导入案例。在正文之前设置,选择较为典型的案例作为本章内容的引子,同时提出相应的“工作任务”引导学生思考,并在正文中对相关问题加以分析。3.思考题和实务训练(附有分析提示)。在每章末尾设置,引导学生进一步理解教材内容,学习运用刑事诉讼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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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教程陆岳松 编本系列教材的主要特点是:1.创新编写思路,培养职业能力。“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是高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也是职业教育的本质要求。本系列教材针对司法类高职院校学生的特点,在教材编写过程中突出实用性和职业性,以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为依据,使学生既掌握法学原理,又明晓现行法律制度,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在教材内容编排上,本系列教材遵循由浅入深和工作过程系统化的编写思路,为学生搭建合理的知识结构,以充分体现高职的办学要求。2.体例设计新颖,表现形式丰富。为了突出实践技能培养,践行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理念,本系列教材改变以往教材以理论讲述为主的教学模式,采用新颖的编写体例。除基本理论外,本系列教材在体例上设置了学习·目标、工作任务、导入案例、案例评析、实务训练、延伸阅读等相关教学项目,并在每章结束时通过思考题的形式,启发学生巩固本章教学内容。该编写体例为学生课后复习和检验学习效果提供便利,对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促进学以致用、丰富教学形式、拓宽学生视野、提升职业素养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3.课程针对性强,职业特色明显。高等职业教育教材突出相关职业或岗位群所需实务能力的教育和培养,并针对专业职业能力构成来组织教材内容。法律实务类专业在社会活动中具有与各方面接触频繁、涉及面广的特点,要求学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应变能力。因此,本系列教材采用案例教学法,通过案例导入,并辅以简洁的案例分析,提供规范的实务操作范例,使学生能够更为直观地体会法律的适用,体验工作的情境和流程,增强学生的综合能力。4.文字表述简洁,方便学生使用。本系列教材在概念等内容编写中,尽量采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述,使学生明确概念的要点即可,从而避免教材“一个概念多个观点”“理论争论较多”的现象。本系列教材共16本,在其编写过程中借鉴吸收了相关教材、论著的成果和资料;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也给予作者们大力支持和指导,责任编辑在审读校阅过程中更是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在此我们深表谢忱。同时,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教材中难免出现不足和疏漏,恳请广大师生和读者给予批评指教,以便我们再版时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教材质量,更好地服务于警官高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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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实务指导彭涛 编法学教育的目的在于服务社会,实现法制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因此,法学教育除了传授法学理论之外,还必须重视与“服务社会”的结合,提高学生的法律执业技能,建立规范执业意识,引导他们在个案中将“法律-当事人-社会”相统一,树立“定纷止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法治化发展”的执业追求。这种综合能力所需的实务性培训,是目前法学教育所缺乏的,这正是《行政诉讼实务指导/西北政法大学自编系列教材》编写的初衷。《行政诉讼实务指导/西北政法大学自编系列教材》以行政诉讼实务为基点,主线按照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服务流程展开。和传统法学教材相比,不追求体系的完整性,只求贴近实践,教授学生了解法律服务中的业务关键点,掌握处理关键点所需的执业规则和实务技巧。同时,《行政诉讼实务指导/西北政法大学自编系列教材》还特别增加了法官视角下的行政诉讼、政府视角下的行政纠纷解决路径两部分,希冀能从法律服务者、法院、政府三个不同立场出发,展现行政诉讼实务中各方的专业性职业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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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证据法学何家弘,张卫平 著本书研究司法、执法等活动中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或者其他相关事实的规律、方法以及证据法律规范的学科。本书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理论,主要包括证据基本理论(如证据概念、类别等)以及证明的理论(如证明的概念、证明的标准、证明的责任等);其二是实践,主要包括有关证据的收集、审查、认可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运用(即所谓取证、举证、质证和认证)。本次修订,根据2019年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关于证据部分的修改内容,做及时更新,以适应教学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