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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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诉讼祝铭山编“例以辅律,非以破律”,案例对审判工作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始终被我国各级法院所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每期都载有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或者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案例,要求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加以参考;从2000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自1992年开始,编辑出版《人民法院案例选》。 我们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努力,推出本套丛书。在编辑的过程中,我们试图使丛书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一、案例典型、真实。所选案例多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业务庭通过其他形式公布的案例。每一个案例都尽可能具有典型性。为了方便使用,我们归纳了每个案例的要旨,并作为“问题提示”列于案例之前。案例均保持真实性。涉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等内容的案件,隐去了部分真实姓名。二、评析权威。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裁判文书,其他案例均由主审法官或者专家对核心法律问题作出权威评析,尤其注重阐释专业领域的热点或疑难问题。三、法律文件全面。“法律适用”部分具体分为[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地方规范性文件]、[司法政策]。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关于适用法律问题请示所作的答复、地方法院公布的司法文件、各级法院对审理某一类型案件的调研成果等内容,也是本套丛书比较独特的地方。四、丛书分类细致、合理。本套丛书根据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不同类型(案由),分别单独成册。第一批推出民事类丛书共43种,第二批推出刑事类丛书共26种,现推出第三批行政类丛书。需要说明的是,有些案例是在新的相关法律出台之前作出裁判的,因此在裁判和评析中可能会出现旧法的有关条款,但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依然重要,所以我们也有选择地收入了此类案例,评析时以分析法律问题为主要目的。在“法律适用”部分则列出最新法律依据。请读者在使用过程中注意。 在编辑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很多法官都给予了热情的帮助和支持,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我们衷心希望这套丛书能为司法实践经验的积累、总结和传播略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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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中的刑事诉讼法学熊秋红著《转变中的刑事诉讼法学》一书探讨了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在刑事诉讼观念,理论和制度方面正在发生,可能发生或者将要发生的变化。该书以权利保护为内在视角,以刑事诉讼制度的国际化、宪法化,社会化为外在语境,以程序性权利、司法体制,证据制度等为分析对象.探讨了中国刑事诉讼传统与现代性的会通融合以及刑事诉讼制度的“中西新旧”合理配置问题。书中对公正审判权、辩护权、自诉权、司法独立、法官责任追究,公民参与和监督司法、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明方法、程序简易化.辩诉交易、司法鉴定等问题的具体分析,体现了从中国的问题出发、探讨世界范围内相关问题的理论和实践、寻求对解决中国问题有启发意义的方法或者结论的研究思路。《转变中的刑事诉讼法学》是作者历经十余年的学术积累所完成的一部具有开拓性的学术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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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樊崇义主编本书是目前证据法学领域的领先之作。樊崇义教授多年从事证据法研究及其于实务讲坛得来的实践经验为本书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品质保证。 全书以十五章的篇幅介绍了证据的基本概念、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据规则以及证据法的发展等热点问题。综观全书,在内容方面的特性有二:一为实践性。证据法学是一门极具实践品格的学科,该书充分体现了这一实践性特征。在阐述证据法学理论的同时,针对实践中常见的证据运用问题,不拘泥于理论讲说,而是启发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一般方法,为指导诉讼实践提供有效参考。 本书另一特性为开放性。作者以相当笔墨介绍了国外证据制度和理论,在阐述证据法学一般理论的同时适度穿插介绍国外对相关问题的理论解答和实践经验,并对中国解决相关问题进行理论求证。从全书的结构来看,其开放性特点更集中体现在对有争议的理论问题不专断己见,持尊重的心态来对待各种理论观点,而对于现有的理论成果也在不断充实的基础上提出新的理论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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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事诉讼法制百年进程陈刚编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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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法高家伟著《国家赔偿法》是一部特殊形式的人权法。近年来,国际人权法发展迅速,我国政府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了《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第9条第5款规定了错误羁押的国家赔偿,第14条第6款规定了错误判刑的国家赔偿。这两条规定虽然直接针对刑事司法赔偿,但中外学界认为是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国家赔偿条款,因而也是国家赔偿制度的国际法依据。关于国家赔偿的具体制度设计,公约没有明确规定,由成员国自主立法。就此而言,《国家赔偿法》是有关国际公约的具体化。人权保障是《宪法》2004年修正案的重点内容。就国家赔偿法而言,除了有关国家尊重人权、保护私有财产权的规定之外,其中最有意义的是第10条第3款和第13条有关征收补偿的规定。从广义上说,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公权力给公民权益造成特别损害的合法行为都属于“征收”,而相应的补偿也都属于损失补偿的范畴。就此而言,宪法有关征收补偿的规定实际上是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损失补偿条款,从宪法的角度确立了我国的国家补偿制度。《宪法》第4l条是国家机关违法行使公权力侵害公民合法权益的损害赔偿条款,这是《国家赔偿法》的直接宪法依据。如果将《宪法》有关征收补偿的规定与有关损害赔偿的规定联系起来考察,就会发现,《宪法》确立了广义上的国家赔偿制度,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接下来的立法问题主要是制定和完善有关的实施法律,其中尤其是《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国家赔偿法》实施近10年,在推进我国的人权保障和法治国家建设?矫嫫鸬搅酥匾淖饔谩K孀盼夜巍⒕谩⑽幕头ㄖ位肪车慕剑豆遗獬シā返男矶喙娑ㄒ丫缓鲜币耍缗獬シ段Ч⒐樵鹪蚬诩虻ァ⑴獬コ绦蛏柚貌还豢蒲А⑴獬ケ曜既狈Φ缘取1臼樵谡庑┪侍馍咸岢隽瞬簧傩薷慕ㄒ椤OM庑┙ㄒ槟芄欢浴豆遗獬シā返男薅┕ぷ髌鸬揭欢ǖ耐贫饔谩?本书的构思具有一定的特色,从学理、现行法、比较法、立场等四个层面论述国家赔偿的概念、法源、原则、范围、要件、主体、程序、标准、方式等基本问题。其中,学理部分介绍我国学界的通说、多数派、少数派等不同观点;现行法部分介绍我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比较法部分介绍国外和地区的国家赔偿法。在对上述三个方面作出评析的基础上,作者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这种四层面论述的做法,有一定的科学性。高家伟自1994年9月起师从我学习行政诉讼法,1997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他为人朴实厚道,工作勤恳,学习刻苦,成果较多。自攻读硕士研究生起自学德语,坚持不懈,终见成效,译著连续出版。适逢新作出版,欣然命笔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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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诉讼祝铭山编“例以辅律,非以破律”,案例对审判工作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始终被我国各级法院所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每期都载有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或者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案例,要求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加以参考;从2000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自1992年开始,编辑出版《人民法院案例选》。 我们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努力,推出本套丛书。在编辑的过程中,我们试图使丛书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一、案例典型、真实。所选案例多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业务庭通过其他形式公布的案例。每一个案例都尽可能具有典型性。为了方便使用,我们归纳了每个案例的要旨,并作为“问题提示”列于案例之前。案例均保持真实性。涉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等内容的案件,隐去了部分真实姓名。二、评析权威。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裁判文书,其他案例均由主审法官或者专家对核心法律问题作出权威评析,尤其注重阐释专业领域的热点或疑难问题。三、法律文件全面。“法律适用”部分具体分为[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地方规范性文件]、[司法政策]。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关于适用法律问题请示所作的答复、地方法院公布的司法文件、各级法院对审理某一类型案件的调研成果等内容,也是本套丛书比较独特的地方。四、丛书分类细致、合理。本套丛书根据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不同类型(案由),分别单独成册。第一批推出民事类丛书共43种,第二批推出刑事类丛书共26种,现推出第三批行政类丛书。需要说明的是,有些案例是在新的相关法律出台之前作出裁判的,因此在裁判和评析中可能会出现旧法的有关条款,但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依然重要,所以我们也有选择地收入了此类案例,评析时以分析法律问题为主要目的。在“法律适用”部分则列出最新法律依据。请读者在使用过程中注意。 在编辑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很多法官都给予了热情的帮助和支持,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我们衷心希望这套丛书能为司法实践经验的积累、总结和传播略尽绵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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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田平安主编本教材是根据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法学核心课程教材大纲组织编写的,经教育部全国高等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审定。全书共四编三十二章。本书以马列主义法学观为指导,内容涵盖民事冲突的产生和民事诉讼机制的全方位阐释。从人民法院的审判权到当事人诉权;从当事人诉权的行使到法院审判权的运作;从非讼案件的处理到企业法人的破产清算;从国内民事诉讼程序到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既有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阐述,又有最新学术观点的评析;既有各种程序构建的系统论证,又有审判经验的客观总结。为了帮助读者理解和掌握书中的内容,在每一章之首配有本章重点和难点问题提示,并在章末配有关键术语和思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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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证与仲裁教程田平安主编在我国已经加入WTO的历史条件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对于法律人才的需求,西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教研室多年从事律师、仲裁以及公证制度数学和实务工作的教师共同编写了本书。本书根据现行律师法、仲裁法和公证制度的有关法律规定,在吸收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较为系统地阐述了律师、公证与仲裁的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问题,并力求突出律师、公证与仲裁在实务操作上的特点,以达到基本制度阐述和实务操作上的统一。 律师、公证员和仲裁员要做到“三懂”即“懂法律、懂经济、懂外语”,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地地位;要了解外国人的思维方式和办事习惯,要懂得外国的法律和外面的情况;同时又要真正把握自己的国情,能言善辨、能说会写。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律师、公证员或仲裁员。为实现这个目标,惟有加强法学教育、培养四有新人。教书必有书,本着这个宗旨,我们编写了这部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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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张建伟著《刑事诉讼法》以现行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为根据,参照教育部颁发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学基本要求》中的“刑事诉讼法教学基本要求”编写而成。在内容和形式上,力求摆脱陈陈相因的局面,写出自己的特色,主要体现在:在基本内容上采取通说,并适当吸收学术研究上成熟的新观点;在阐述刑事诉讼的原理方面有所突破,如增加诸如诉讼系属原理、审判范围受起诉范围限制等对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内容的介绍,使本教材不仅仅是对先行法律条文的注释文本,而且力求解答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立足于中国刑事诉讼法制,注意与联合国人权公约中的刑事司法准则相协调,使教材内容更具有现代性;体例上参考国内外同类教材,力求有所创新;篇幅适度,繁简得宜,文字简洁,陈言务去。《刑事诉讼法》不仅适用于成人教学,亦也为本科阶段教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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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行政诉讼祝铭山主编“例以辅律,非以破律”,案例对审判工作的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始终被我国各级法院所重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每期都载有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或者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的案例,要求各级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加以参考;从2000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裁判文书;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自1992年开始,编辑出版《人民法院案例选》。 我们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努力,推出本套丛书。在编辑的过程中,我们试图使丛书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一、案例典型、真实。所选案例多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法院及其业务庭通过其他形式公布的案例。每一个案例都尽可能具有典型性。为了方便使用,我们归纳了每个案例的要旨,并作为“问题提示”列于案例之前。案例均保持真实性。涉及未成年人、个人隐私等内容的案件,隐去了部分真实姓名。二、评析权威。除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裁判文书,其他案例均由主审法官或者专家对核心法律问题作出权威评析,尤其注重阐释专业领域的热点或疑难问题。三、法律文件全面。“法律适用”部分具体分为[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请示答复]、[地方规范性文件]、[司法政策]。其中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法院关于适用法律问题请示所作的答复、地方法院公布的司法文件、各级法院对审理某一类型案件的调研成果等内容,也是本套丛书比较独特的地方。四、丛书分类细致、合理。本套丛书根据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不同类型(案由),分别单独成册。第一批推出民事类丛书共43种,第二批推出刑事类丛书共26种,现推出第三批行政类丛书。需要说明的是,有些案例是在新的相关法律出台之前作出裁判的,因此在裁判和评析中可能会出现旧法的有关条款,但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依然重要,所以我们也有选择地收入了此类案例,评析时以分析法律问题为主要目的。在“法律适用”部分则列出最新法律依据。请读者在使用过程中注意。 在编辑的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很多法官都给予了热情的帮助和支持,我们表示诚挚的谢意。我们衷心希望这套丛书能为司法实践经验的积累、总结和传播略尽绵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