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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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 编《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2012年第6集·总第56集)》主要内容包括:论行政程序正当性之司法审查、在北京法院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经验交流座谈会上的讲话、打造吉林特色建设行政审判文化、统一申诉再审分工提高服判息诉率——对行政案件申诉再审分工通知的解读、论行政判决对民法规范的类推适用等。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肖萍 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高校法学专业l6门主干课程之一。本教材严格按照《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基本要求》和本系列教材的具体写作要求,全面、系统、深入地阐释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研究范围主要包括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则及行政法、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行政法主体的一般理论及行政主体的职责、职权、管理手段与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一般理论及行政行为的性质、特征、构成要件、合法要件与各种类别的行政行为的运作程序;行政救济的一般理论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性质、功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管辖、程序与裁判标准;行政赔偿的一般理论及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赔偿范围、方式、标准与程序;等等。本教材主要以我国行政法治实践和行政法学说为基本研究素材,同时吸收、借鉴了国外行政法学研究的大量成果。 本教材在阐述基本概念、基本理论时力求做到表述清楚、准确,并适当运用案例予以说明,尽可能使教材既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有较强的应用性。因此,本教材既适用-y-法学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使用,也适用于参加司法考试的其他研习者,对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的教师也具有较好的参考作用。 本教材共分为二十二章,每章由引例、正文、思考题和司法考试真题链接四部分组成。每章正文前选取一个与本章内容紧密相关的典型案例作为引例,目的是引发学生对本章学习的兴趣;每章的正文中插入了一些“案例分析”,旨在增强学生对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感性认识,以提高学生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基本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司法考试真题链接选取的都是近年来司法考试的试题,其意义在于帮助学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重点知识,了解司法考试的命题方向。 -
刑事诉讼法案例研习刘玫 ,洪道德 著刑事诉讼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是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所必须遵守的法律规范。刑事诉讼法的正确运用,既能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又能规范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体现司法的公平与正义。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再次进行了修改,并已于2013年1月1日生效实施。本书采用案例的形式对《刑事诉讼法》涉及的知识进行分析和讲解, 目的使读者在案例情景中正确理解与运用刑事诉讼法,并进行更为深入的思考。本书大多采用真实案例,分别取材于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司法判例和权威期刊、网络等,力求以鲜活案例反映当下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热点刑事诉讼问题,突出刑事诉讼法与社会实际相结合的特点。出于对案例素材来源的尊重,本书并未对全书案例的语言及内容进行统一修改,读者在阅读中难免会感觉风格不统一,特此说明。此外,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立法修改,本书选取的案例绝大多数发生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生效实施之前。为此,在相关案例的解析中,作者采用通过新旧法律法规对比的方式来解释和分析刑事诉讼相关制度,以方便读者研习。 本书在力求满足法学本科生、研究生学习刑事诉讼法需求的同时,还可以为司法实务部门办理案件提供参考,亦可成为对刑事诉讼法有兴趣的广大公众学习法律知识的读物。 -
证言的心理学(日)高木光太郎 著,片成男 译《证言的心理学:相信记忆、怀疑记忆》的作者高木光太郎先以脆弱的记忆、记忆的网络化和没有正确答案的世界为三个关键词说明了人的记忆特点,后介绍了心理学对证言可信性的研究。作者主要介绍了三种取向,分别是实验心理学取向、供述分析取向和图式取向。实验心理学取向源于主流心理学,而供述分析取向是日本的浜田寿美男教授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套方法。图式取向是高木教授和他的共同研究者们在足利案件的供述可信性分析中尝试的新的研究思路和实践。《证言的心理学:相信记忆、怀疑记忆》从不同的视角对人的记忆特点进行分析,又运用几种主要的心理学研究方法将心理学同法律相结合,具有新颖性,对于法律实践中证言的可信性判断也具有重要意义。 -
建设工程法律与诉讼仲裁实务林一飞 主编中国近年来的经济发展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而房地产与建筑或建设相关的争议在这一饱受诟病的发展偏向中也时时产生。不久前,我们刚刚出版了《房地产法律与诉讼仲裁实务》一书,就相关的法律问题,例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作合资开发房地产、房地产项目转让、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房地产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按揭贷款、房地产中介服务和房地产抵押、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房地产登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等问题,从基本理论和案例参考的角度,作了介绍、归结和总结。这一次我们集中对建设工程相关问题的法律和争议解决进行阐述。本书与《房地产法律与诉讼仲裁实务》一道,旨在为从事房地产和建设工程诉讼和仲裁实践的法官、仲裁员、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提供一本专业、务实的参考用书,为广大学子、商业界和法律人士提供一本全面的理论与实践并重的指导用书。为此目的,本书同时涉及理论、案例和资料,并与我国诉讼、仲裁实践相结合,沦述相关法律和实务问题。 -
民事诉讼法案例研习王娣 ,纪格非 ,孙邦清 著本教材是“中国政法大学案例研习系列教材”之一,读者是法学本科生,主要用于满足本科生教学、课下复习以及学期考试等需要。本书在编写过程中,针对我国本科生教育的特点,坚持理论和实务并重,具有前沿性、实务性和体例上的创新性等突出特点。1.前沿性。本教材的撰写恰好是在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颁布之后进行的。教材及时而全面地反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所涉及的60个条文、90多处内容,包括新增加的诚实信用原则、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非诉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以及实现担保物权程序等新制度。2.实务性。本书编写的逻辑思路是从具体的案例出发,提供规范的案例分析报告,同时对案例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解答,便于读者理解。3.体例上的创新性。本书在每章案例之前设置了“本章知识概要”,对本章需要学生掌握的重点和难点进行总结和归纳。每章后设置了“拓展案例”,包括基本案情、法律问题和重点提示等内容,以方便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和研习。 -
刑事诉讼法易延友 著《刑事诉讼法:规则、原理与应用(第4版)》完全打乱了传统上以及本书前三版采取的总论、制度、分论的结构,而是尽量照顾到形式诉讼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并以此为线索来安排章节顺序;再此基础上,《刑事诉讼法:规则、原理与应用(第4版)》尽量将刑事诉讼法总则规定的基本制度放到分则相应程序部分加以论述,或者放到与程序部分最密切相关的章节论述。另外,《刑事诉讼法:规则、原理与应用(第4版)》所有的论述都基本上围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展开。《刑事诉讼法:规则、原理与应用(第4版)》运用了大量的案例分析。这既是解释刑事诉讼法文本的一种方法,也是本书对实务的一种关照。 -
民事诉讼法吴新梅,刘琳 编《民事诉讼法》在吸收近几年来民事诉讼法学领域最新成果的基础上,力求正确阐明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通常程序、特殊程序、执行程序,着重对1991年《民事诉讼法》颁布后、自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的民事诉讼实践进行理论上的概括和解说。《民事诉讼法》共分,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第二章民事诉讼的基础理论;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第四章主管与管辖;第五章民事诉讼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第六章民事诉讼证据;第七章民事诉讼证明;第八章法院调解;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章诉讼保障制度;第十一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十二章简易程序与小额诉讼程序;第十三章法院裁判;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十五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六章特殊程序;第十五章规定的特别程序;第十七章执行程序;第十八章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第十九章民事诉讼与仲裁等十九章内容。 -
行政公诉权研究刘润发 著《诉讼法学文库2013(2):行政公诉权研究》以法权和诉权为研究视角,以传统诉权和公诉权理论的现代化为逻辑起点,综合采用比较分析、逻辑分析、实证分析等方法,从法学、经济学、社会学和法哲学等多学科视野,以行政公诉权与行政权、立法权、审判权、检察权的配置为切入点,以实现行政公诉权与行政自诉权的有效对接为主线,在充分论证检察机关行使行政公诉权的现实背景和理论依据的基础上,理性借鉴域外行政公诉权制度的某些成例及规定,力求建构符合我国诉讼规律和司法规律的行政公诉权运行流程和程序保障,以期为我国建构行政公诉权制度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
审判终极性韩波 著继《法院体制改革研究》(2003年)、《民事证据开示制度研究》(2005年)之后,这是我所写的第三本学术专著。 “审判终极性:路径与体制要素”一一这个题目下的写作是在近年来我对于我国民事纠纷解决总体状况、纠纷解决方式间关系、诉讼活动的体制要素观察与思考的推动下进行的。在这本书中,我提出两个基本概念:审判终极性、审判终极的协力纠纷解决机制。 “审判终极性”一词表达的是一种可欲的价值追求。审判终极在我国并非诉讼原则,也尚未完全构成我国审判的基本特性,目前仅仅是理论探讨,一种学界倡导的可欲的价值追求。“审判终极性”一同比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司法终极性能更准确地表达出我们正在探索的这种价值追求所处的状态。审判终极性在内涵界定上汲取与融合了关于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司法终极性界定的合理阐释。审判终极性所要表达的基本内涵实质上是对法院审判活动的功能性期待。就民事纠纷解决程序而言,审判终极性有三方面的内涵:第一,审判终极性是指法院审判具有对民事纠纷的普遍回应能力,即无论有关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的初始纠纷,还是经过非诉讼的其他纠纷解决途径之后的后续争议都可以在法院的审判程序中获得回应。所谓获得回应,是指在能够获得法院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