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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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公正的制度选择张兆松 著《刑事司法公正的制度选择》具有以下几个鲜明的特点:一、选题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我国司法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保证司法公正。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继续推进司法改革。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同时,《刑事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等法律的修改正紧锣密鼓地进行。专著中的主要内容都是围绕上述主题展开的,这些论证和建议不仅深化了理论研究,而且对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改革都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无疑也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二、资料翔实,论证充分。作者在论著中引用了大量的学术观点和实证资料。在探讨一些具体问题时,既关注国际文献和国外的相关制度,又紧扣我国的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及理论界的观点,同时结合自己的司法实践经验,作了较为全面的论述;既注意以世界的眼光来分析中国的现实司法问题,更注意从中国的法律实践中提炼、归纳解决问题的途径,论证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如作者对我国现行刑事公诉撤诉制度作了非常全而深入的研究,即涉及了该制度立法规定缺失、撤诉的性质不明确、撤诉的事由不明确、撤诉的时间规定不合理、撤诉后如何处理、处理的条件及处理的期限不明确、对撤诉的制约不力、被告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撤诉后重新起诉条件不严格,导致再行起诉普遍和延期审理后法院决定撤诉有违立法精神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的刑事公诉撤诉制度,要以制约权力、保障人权为基点,以实现撤诉价值为目标,认真总结多年来的撤诉实践经验,充分吸收借鉴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撤诉的共通性规定,重构我国的刑事公诉撤诉制度的改革意见,并设计了具体的改革思路,即立法应当明确赋予检察机关撤诉权,明确规定撤诉的理由和方式,明确规定撤诉的时间,明确规定撤诉的效力及重新起诉的条件,强化撤诉的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废除延期审理后法院有权决定撤诉的规定。论证过程既有理论思辨,又有实证分析,有理有据,具有较强的说服力。三、注重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该专著作为一部将理论研究与司法实际相结合的学术著作,立足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实践,以理性、务实的态度对我国刑事司法中的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的分析和阐述。全书共分八章,涉及刑事司法解释制度、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检察侦查权制度、刑事公诉制度、刑事审判监督制度、刑罚执行制度、刑事法律援助制度和刑事赔偿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作者所探讨的问题都是刑事司法实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作者在研究解决问题时非常关注与司法实践的契合,在注重理论本身的协调性的同时,注意理论作用于实践的可行性,并使《刑事司法公正的制度选择》在坚持学术性的同时,具有通俗易懂的特色。如在“刑事司法解释制度研究”一章中,提出根据我国的宪政体制和立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拥有刑事司法解释权的,而且在现行的宪政体制下,不论司法改革如何进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拥有司法解释权都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省级司法机关除在最高司法机关授权的范围制定相关定罪量刑的标准以外,不应当享有刑事司法解释权。不管从实然角度,还是从应然角度,法官个体都不应有司法解释权。刑事司法解释与刑事审判解释没有地位高低、效力大小之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是两个独立的司法解释主体,它们所制定的刑事司法解释的效力,只能及于自己所管辖的司法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或最高人民法院在起草既涉及检察工作又涉及审判工作的(如定罪量刑问题)司法解释时,应当主动征求对方的意见,求得共识。对一家单独制定的司法解释已征得另一家同意的,应在解释中注明,以便作为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办案的共同依据。司法解释即使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但在正式废止或失效之前各级司法机关仍应遵照执行。刑事司法解释不应有自己的时间效力,其时间效力必须依附于它所解释的刑法规范的效力等。这些观点不仅较好地回答了当前刑法解释理论中的一些争议问题,而且符合实际,有利于指导刑事司法实践。四、见解独到,富于创新。作者在《刑事司法公正的制度选择》中提出了一系列独到见解。如提出当前刑事审判检察监督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现在:监督对象的有限性、监督范围的狭窄性、监督标准的抽象性、监督方式的事后性、监督程序的模糊性、监督手段的疲软性和监督效力的受制性。司法独立不排斥司法监督,有效的司法监督制度应是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制度,检察权不可能高于审判权。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的路径是:加强刑事审判解释监督,扩大刑事审判监督范围,强化刑事抗诉权,明确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明确刑事审判监督标准,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手段。又如刑事司法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逮捕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其有罪而作撤案、不起诉(存疑不诉)或宣告无罪的案件应否赔偿问题,存在“肯定说”、“否定说”和“折衷说”三种观点。作者认为,存疑案件应当赔偿,理由是:它体现了无罪推定原则和“疑案从无”的理性选择,有利于对被告人人权的法律保护;存疑处理的诉讼结果是对“没有犯罪事实”的法律确认;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立法宗旨;“折衷说”不利于实践操作;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自相矛盾;疑案不赔,违背程序正义理念,动摇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在刑事赔偿问题上的终局地位;从国外相关规定看,刑事疑案一般都是予以赔偿的。在此基础上又提出国家赔偿法中的错案与对司法人员责任追究中的错案应当加以区分等。综观全书,作者以刑事法为主线,坚持刑事一体化思想,将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有机地结合,主要采用比较法、价值分析法和实证研究法对我国刑事司法改革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进行了基于中国经验的理性分析和实证考察。全书结构合理、论证充分、观点明确、语言流畅、写作规范,不失为一本优秀的学术论著。 -
刑事诉讼专题研究刘文 著《刑事诉讼专题研究》为专题性的研究著作,从刑事辩护制度、强制措施制度、刑事证据制度、刑事侦查制度、刑事起诉制度、刑事审判制度、刑事执行制度等七个方面,对司法改革中的刑事诉讼热点问题进行了研究与探讨,力图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理清思路、指明路径。 -
检察视野下的诉讼制度研究陈云龙 著《当代检察研究系列:检察视野下的诉讼制度研究》收录了10个2007年度课题的结题报告。分析了我国立案制度的弊端:立案标准违背认识规律、立案程序烦琐可能贻误侦查时机、立案前的“审查手段”缺乏法律依据、,对犯罪嫌疑人权利保护造成不利影响、阻碍了部分案件的侦查,并揭示了我国立案制度的强制侦查控制功能、侦查管辖的规制功能、案件管理功能、犯罪信息统计功能等价值。在综合分析我国立案制度优势和缺陷的基础上,通过与国外刑事诉讼启动模式的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剖析已有改革观点的不足之处,创造性地提出了建立兼具随机型启动模式特点和程序型启动模式特点的刑事侦查启动制度,将其分为初步侦查启动程序和正式侦查启动程序的观点,并详细设计了配套的微观制度,这对于改革完善我国的刑事立案制度具有较强的参考价值。 -
民商诉讼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陈枝辉,吴庆宝 著《民商诉讼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是一本民商诉讼疑难案例的汇编。《民商诉讼疑难案件裁判要点与依据》共分七部分,收入了近300个案例。 -
案说诉讼技巧谢维衡 编著本书以作者从事律师工作的亲身感受而写成。作者试图从一个新的角度披露律师从业的“家底”,写出律师的聪明、睿智,甚至可以说是“诡诈”,但都集中反映了律师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为己任、殚思竭虑、勤勉负责的敬业精神。作者以《孙子兵法》作为指导律师代理工作的武器,摸索出律师代理案件的新规律。本书上篇以十八个案例说明律师代理的十八种诉讼技巧与策略,既有生动的可读性,又给人以法律的启发。下篇将孙子兵法与法律实践紧密结合而形成的“兵法合论”,突破传统,立论新锐,应是法律探索的一家之言。 -
民事证据立法的理论立场汤维建 著《民事证据立法的理论立场》一书是作者十余年来关注和探索民事证据制度的集中性成果,“以证据文化诠释证据制度,以证据制度型构证据文化”是其基本的学术视角,分基础理论编、基本问题编、重要制度编和他山之石编,对已经开始且正在经历重大历史性变迁的中国民事证据制度所涉及的诸多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论证有据的回答。作为压台部分,共356条、近4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证据法》实现了从理论到建议的跃升,是对中国民事证据的立法需求、司法需求和学术需求的集中回应并将对司法实践产生引领性的积极影响。 -
刑事诉讼谦抑论郭云忠 著《刑事诉讼谦抑论》在国内第一次系统提出了刑事诉讼谦抑论的命题。《刑事诉讼谦抑论》首次提出刑事诉讼谦抑具有历史规律、思想理念和法律制度等三个层面的含义,并对此作了详尽的论证,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具有重大意义。该书还系统揭示了刑事诉讼谦抑性的基本内容,包括刑事诉讼在纠纷解决空间上的萎缩性、解决时间上的最后性、解决开始时的克制性、解决过程中的妥协性和解决结果上的宽容性,这些理论无疑对于刑事诉讼法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
房地产诉讼与仲裁案例精解陈文 主编《房地产诉讼与仲裁案例精解》是一本关于房地产案例评析的书。所涉案例包括10类22种。类型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金融、房地产担保、房地产工程、房地产所有权、房地产物业管理、房地产租赁、房地产拆迁、房地产中介等。具体每个案例均按事先设计好的体例进行。先有案例摘要,叙述案件的简单情况;再有各方主张;然后是判决要旨;最后是办案借鉴。办案借鉴是整部图书的精华部分,为初中级房地产律师,以及各级法院法官提供办案参考。 -
刑事诉讼法学卞建林 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共分绪论、总论、各论三篇二十一章,以刑事诉讼基本原理以及刑事诉讼法律文本规定为两个基本维度展开,一方面紧密追踪当今世界以及我国刑事诉讼理论的最新发展,致力于对刑事诉讼法律知识进行系统、科学地阐释,另一方面密切关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对我国刑事诉讼的实际运行状态以及应然改革方向进行客观地描述与展望。《刑事诉讼法学》编排形式独具一格,以期能够达到以活泼新颖的结构形式为阅读者提供海量的刑事诉讼法学知识的效果。《刑事诉讼法学》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师,也可作为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者、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社会人士的参考资料。 -
证据学论坛何家弘 主编证据学研究所成立于2006年,是在人大法学院物证技术教研室、物证技术鉴定中心基础上进行资源整合,力邀国内中青年才俊加盟,致力于证据学研究的学术机构。其创办宗旨是:以证据理论与实务问题为对象,开展富有特色和成效的证据学(含证据法学、证据调查学、物证技术学)研究,以期办成国内一流以至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和权威的证据学研究机构。现任所长为何家弘教授,副所长为李学军、刘品新副教授,有专职研究人员16人,兼职研究员12人,并荣幸地聘请到学术前辈徐立根、周惠博、江伟和崔敏教授担任顾问,知名学者龙宗智、卞建林、张卫平、汪建成、王若阳和杨迎泽教授为特聘专家。为弘扬证据学学术研究,本所目前创办了全国唯一的证据学术专刊《证据学论坛》、系列讲座“德恒证据学论坛”以及专业网站“中国证据法网”、“中国物证技术学网”,开创了一门应用法学新课程“证据调查学”,在研或已完成的国家社科等国家级和境外法学研究项目有十多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