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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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文件解读奚晓明 编《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商事法律文件解读(2015.1·总第121辑)》设置了仲裁专题,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性文件与解读,地方司法业务文件与解读,司法实务问题研究,新类型疑难案例选评,商事审判调研、最新立法司法动态等7个栏目,内容涉及贸仲委2015年仲裁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中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答》的解读文章,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认定的分析与思考、重庆五中院关于机动车商业保险合同纠纷的调研报告等,具有较强的资料参考价值和实务指导性,适合广大商事法官以及其他人员在学习、工作时使用。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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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信息分析管理与应用甘绍宁,曾志华 编《专利信息分析管理与应用》首次提出了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中的专利信息利用活动总览,详细描述了各流程、各环节中专利信息利用场景、工作任务、分析模式和管理节点,并提供了利用专利信息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范例。本书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市场预警等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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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审判指导奚晓明,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编《中国审判指导丛书:商事审判指导(2014年第2辑·总第38辑)》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组织编写。全书设置了商事审判精神与动态、商事审判专论、各省商事审判、商事审判案例分析、商事裁判文书选登等5个栏目,内容涉及保险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公司资本制度、企业破产程序、买卖型担保等问题,具有极强的实务指导性,适合广大商事法官以及其他法律职业者在学习、工作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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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律评论顾功耘 编《公司法律评论(2014年卷·总第14卷)》分为年度法制报告、公司法制、证券法制、破产法制、域外法制、理论综述、案件聚焦等栏目。其中,年度法制报告对2013年中国证券市场法制化的发展进程作了全面的回顾。理论综述部分对公司法理论、证券法理论、破产法理论进行了较详细的综述。公司法制、证券法制、破产法制部分着重对当前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了探讨。域外法制部分对国外最新的法律制度进行了介绍。案件聚焦则是对2013年中国证券市场中的重要案件进行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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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法律文件解读奚晓明 编《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商事法律文件解读(2014.12 总第120辑)》以“解读”为重点,突出全、专、新、快、准等特点,通过对最新出台的商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重要地方性法规进行同步动态解读,弥补了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汇编类出版物没有同步阐释、解读内容的不足,为广大读者学习理解最新法律规范,正确贯彻执行法律文件,及时解决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律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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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法张湘兰,李凤宁 编《海商法(第2版)/“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作为“海商法”课程的主讲教材,涵盖了海商法的所有制度和内容,包括绪论、船舶和船员、海上货物运输和海上旅客运输、船舶租用、海上拖航、船舶碰撞、船舶污染、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海上保险以及海事争议解决14章。《海商法(第2版)/“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的特点是,每一章节都从基本概念和原理入手,紧扣国内国际立法规定,密切结合典型案例,力求反映最新的理论成果和立法发展,并做到理论性与实践性、传统观点与最新成果、国内立法与国际立法的有机结合与统一。《海商法(第2版)/“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可作为高校法律、国际贸易及海运等相关专业的教学和学习用书,也可作为理论研究者和实务从业人员的参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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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事登记效力研究冯翔 著《商事登记效力研究》商事登记的效力是商事登记这一法律行为对相关主体所具有的作用力。研究商事登记的效力,对构建规范化、现代化的商事登记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作者紧密结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重大变革,深入系统地分析了商事登记的性质、功能与价值,并重点展开对登记的确认力、公信力、对抗力“三效力”的综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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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多数决的滥用与纠正张闽 著《资本多数决的滥用与纠正》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资本多数决:公司民主的内在要求;第二章资本多数决的价值分析;第三章资本多数决的滥用及其原因剖析;第四章资本多数决纠正的理论基石;第五章资本多数决滥用的纠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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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编国际商法戴丽萍,何善华,陈文彬 编《新编国际商法:原理、案例/高等院校应用型规划教材》由12章内容构成,具体包括国际商法、国际商事组织法、代理法、合同法、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运输法、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国际贸易支付法、产品责任法、工业产权法及国际商事争议的仲裁和诉讼等。各章内容的体例由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引导案例、知识支撑、法律条文具体内容、思考题、能力训练题组成。内容言简意赅,体例新颖实用。《新编国际商法:原理、案例/高等院校应用型规划教材》既可作为在校学生的学习用书,也可用作在职培训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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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整中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佐发 著《上市公司重整中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首先确立公司重整的博弈理论,并提出债权人与中小股东“有效率的保护”理论。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重整中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提出上市公司重整中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应该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保护的价值应该是债权人与中小股东初始投资的预期价值。这样,保护制度在时间维度上应该包括事前保护和事后保护,保护制度在时间上应该延伸到重整申请之前债务人接近资不抵债的时间段;保护的分析维度应该包括风险分析路径、公平与效率的权衡、建立有效率的激励机制、成本收益分析和管制与自治的平衡。
根据以上基本理论与分析方法,《上市公司重整中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以国际上通行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DIP)为核心,把上市公司重整中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放在以下具体制度中加以分析:①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传统保护制度;②接近破产或者资不抵债时的公司治理;⑧强裁制度下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④预重整制度下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⑤合并重整下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
《上市公司重整中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认为,上市公司重整中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有效率的”法律保护制度是一个以DIP制度为核心的多维的制度体系。最后,《上市公司重整中债权人与中小股东的法律保护》围绕DIP制度提出修改我国破产法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