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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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比较研究卢建平编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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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犯罪的认定与处理姜黎艳等编过失犯罪的认定与处理丛书。本书对1997年刑法与200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中的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等11个玩忽职守犯罪的罪名进行了全面、系统地研究。在结构体系上共分为十二章,除第一章为玩忽职守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其对策外,其余各章均是以具体的玩忽职守犯罪的罪名作为对象、重点研究这些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罪与非罪的界定、罪与罪的界定以及刑事责任等方面的认定与处理问题。全书在写作方式上,既依据刑法和条款及其司法解释的基本规定,又紧密联系司法实践中的有关案例与问题。本书作为一部完整研究玩忽职守犯罪的专著,对丰富我国刑法分则理论,以及司法人员正确处理玩忽职守犯罪的相关案件,具有诸多积极价值与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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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渡犯罪比较研究但伟著严格意义上来讲,偷渡犯罪并不是一个刑法学上的罪名。偷渡犯罪是中国刑事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对涉及非法出入境的多种犯罪形式的通俗称法。而这些犯罪形式却是要受到刑法和其他法律的制约的。准确地讲,偷渡就是国际性的非法移民活动,即非法出入国(边)境。偷渡犯罪顾名思义就是未经国家国(边)境管理机关的允许,私自出入国(边)境,破坏出境国和入境国对进出国(边)境的管理秩序和移民智理制度的行为。因此偷渡犯罪对出境国和入境国的国家主权构成了侵犯,同时还严重地影响了出境国和入境国的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故各国对偷渡犯罪都持严厉打击的态度。中国刑法典第6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立法目的就是打击和防范偷渡犯罪的。由于各国受到的偷渡犯罪的危害不一样,有的国家属于偷渡出境国,有的国家属于偷渡入境国,还有的国家属于偷渡中转国。所以,各国对于偷渡活动的惩治也规定不一。除中国明确在刑法典第6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3节妨害国(边)境管理罪规定了6种罪名以外,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只在行政法规里规定了对非法移民的惩治措施,主要是在《移民法》里规定了有关条款。所以对偷渡犯罪的比较研究如果单从刑法学的角度未进行条理性分析,从犯罪的构成方面来厘清其内在结构,则无法对偷渡犯罪:这一全球性的难题进行全面地考察。偷渡犯罪在联合国的相关文件中被称为“偷运人口”、“非法移民”、“人口走私”等相关罪名,这些罪名也被世界上许多国家所采用并相应的在其移民法规中进行了规定。因此,研究偷渡犯罪必然要涉及移民法和相关的行政法规。偷渡犯罪的严重程度到底如何呢?据国际移民组织(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forMigration,IOM)和联合国有关研究机构统计,目前,全球以各种方式从事和卷入偷渡活动的人数,即使是最保守的估计大约也有1亿人。在过去400年里,非洲也只有1150万人被贩运出非洲大陆。然而,在过去10年中,偷渡活动在全球极其猖獗,中国、越南、东欧、东南亚和前苏联加盟共和国成为偷渡活动的“重灾区”,偷渡人口远远超过了400年的非洲贩奴人口。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国际移民组织于2003年1月份发表的报告宣布世界上每35个人中就有一个是移民,世界移民的总数多达1.75亿人,占世界人口的3%,其中47.5%是女性。比10年前增加了3000万人,并达到有史以来最高峰。过去40年来,越来越多的人离开故国家园,移居别国他乡,有的是因为全球贫富差距而寻求更好的发展机遇,而同样多的则是为饥饿、战乱、天灾人祸所迫离乡背井。“尤其是许多偷渡者为支付偷渡费而沦为娼妓,或者事实上的奴隶,或者不得不在恶劣的工作条件下,从事受尽剥削的工作。”随着20世纪90年代东欧、苏联的解体,中国的进一步改革开放,以及经济全球化以不可阻挡之势冲破各国、各地区的经济壁垒和政治障碍,而且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战乱频繁更是对偷渡活动,即非法移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在90世纪20年代以来的全球非法移民浪潮中,中国也深受其害。20世纪90年代以来,每年约有30-40万中国人离开中国内地,而其中,大约20万是在偷渡集团的帮助下,偷渡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欧洲等。在欧洲的大多数国家发现了组织中国人偷渡的偷渡集团。欧洲的非法移民,包括科索沃的阿尔巴尼亚人、伊拉克的库尔德人、东欧的吉普赛人、阿富汗人等,在1991到l998年间增加了大约100万,进入欧盟的非法移民人数大约在12万到50万之间。美国每年收留的合法移民就有140万人,加上30多万非法移民。其他9个接纳非法移民最大的国家为印度、巴基斯坦、法国、德国、加拿大、沙特阿拉伯、澳大利亚、英国、伊朗。据联合国统计,全球每年贩运偷渡客的贸易额高达40亿美元。有的资料显示高达90亿美元。因为,偷渡犯罪的赢利本身就是地下“黑钱”,不可能较为精确地统计,所以我们只能姑且认同联合国的这个数字。尽管其赢利总额仍然无法与走私毒品相提并论,但其后来居上的势头己经非常明显。联合国“毒品管制和预防犯罪办公室”主任皮诺·阿拉奇说:“鉴于有组织走私人口所涉及的人数、赢利规模及走私活动的多样性,人口走私则是世界上增长速度最快的犯罪行当。如果把所有人口走私活动都加在一起,这无疑是世界上最大的侵犯人权活动案。”偷渡犯罪从本质上讲就是非法移民,即不通过合法手段移居他国的行为。而这个行为不仅是给出境国的国家声誉、国家主权、社会秩序、经济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也给入境国的国家声誉、国家主权、社会秩序、经济发展带来很大的冲击,同时还极大地影响了正常的国际秩序和国际关系,特别严重的是从事偷渡犯罪的组织者:蛇头们己经与欧美、日本、中国和东南亚等地的黑社会势力联手,形成极其庞大的跨国偷渡犯罪集团。因此偷渡犯罪己经不再是偷渡者的个人违法行为了,偷渡犯罪己经演变成为跨国有组织犯罪中的一种。我们所知道的发生在英国多佛尔港口的58名中国偷渡人员的惨死悲剧,就是国际蛇头组织策划的跨国偷渡案的一个最好例证。因此打击偷渡犯罪己经不是某一个国家的内部事务,而是整个国际社会都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各国政府只是各自为政、相互指责、相互扯皮、对偷渡活动漠视不管,那么,整个国际社会就无法形成强大的合力来遏制这种全球性的、有组织的犯罪活动。那么,偷渡犯罪又是怎样发生的呢?为什么全球会有那么多的人要采取偷渡的方式跑到别的国家去?可以说绝大多数偷渡的人都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他们为什么会宁愿给蛇头巨额的偷渡费用、甚至不惜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想方设法跑到美国和欧洲以及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去?这的确是非常令人深思的问题。由于偷渡犯罪是一个多种犯罪形式的集合体,涉及的国家和地区众多,差异性极大,形成原因和危害结果均与一国和他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紧密相连,因而研究起来的跨度非常大。本书在全面考察偷渡犯罪和国际社会对偷渡犯罪的惩治措施和合作态势的同时,也试图从社会学的角度剖析偷渡犯罪的形成原因,以便更为理性地思考预防和治理偷渡犯罪的一些合理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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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犯罪比较研究赵秉志,王秀梅,杜澎著环境问题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的必然产物,环境问题与社会经济发展之间似乎逐渐形成一种逆反的态势,当经济发展超过环境自身的承载能力时,环境的反度便超乎人类的想像程度,这种源于本能的反击同样可以化为乌有。20世纪中期,世界各国尤其是早期的发达国家无不饱尝这种自酿的恶人们逐渐意识到环境问题的重要性,并开始寻求一种与环境和谐相处,且子孙代皆能与环境和谐相处的可行模式,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原则”即源于这种考虑。在现代法治社会中,世界各国非常关注环境问题,并纷纷运用法律手段有效地保护环境,环境刑法则成为环境保护的法律手段中的最后屏障。我国政府自20世纪70年代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逐步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作用与战略意义,进而不断加强和完善环境保护工作,大量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命令和通知相继出台,使环境保护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科学化、系统化的轨道,同时加快与国际环境保护接轨的进程。有关环境犯罪的研究在我国起步较晚,在1997年刑法典修订以前,国内殆无研究环境犯罪的专著,仅有少数文章涉及这一领域,其主要原因,是缺乏系统的环境刑事立法,环境犯罪问题并未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典在分则第六章以专节的形式规定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旨在以刑罚手段保护环境资源并惩治与防范相关犯罪。本书是在结合国内外环境刑事立法及环境犯罪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比较研究的一些心得。本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总论部分是环境犯罪概念和构成特征的比较研究;下篇分论部分是具体环境犯罪的比较研究,涉及国内外的主要环境犯罪种类,同时结合我国环境犯罪刑事立法的规定及实务问题重点加以比较分析,特别是结合了1997年修订刑法典颁行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所作的修正案和司法解释等规范,力求准确诠释每一罪名的立法本意,进一步深化环境犯罪的理论与实务问题。书末附有国内外相关环境刑事立法的节选资料,以资比较参照。本书构思和研究尚属初步探索,错讹与不完善之处在所难免,敬祈学界同仁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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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比较研究赵秉志主编;万云峰[等]撰稿本书是赵秉志教授主持的国家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当然新型犯罪比较研究”子课题之一“单位犯罪比较研究”的最终成果。法人制度的确立在法律主体制度的演进过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在现代社会中,法人这一社会组织形式已经参与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法人制度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不少法人组织也实施了破坏经济秩序等危害社会的行为,影响了社会的健康发展。对法人的不法行为进行抗制,已经成为当代世界各国法律所面临的一个共同课题。法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已经成为当代世界各国的共识。但在能否运用刑罚这一终极法律手段来抗制法人不法行为的问题上,各国刑法立法、司法及理论上都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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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例精选卢方主编内容介绍:本书是上海市第二级人民法院编写的判案论法丛书”的一种。全书分为危害共安全案、破坏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侵财产案,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贪污贿案和渎职案六大部分,共56个案例,其中包括一些当时震惊全上海的重案、案。书末有部分刑事法律法规。案例分为简介和评两部分,案例介绍清晰详尽,评析则是从法官的角度对这些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评介和探索对如何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提高公民素质等都有一定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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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比较研究赵秉志,田宏杰著本书不仅有对国内外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判例的介绍,而且着重研究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司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阐述了各国理论界在知识产权刑法问题上的主要观点,介绍了各国知识产权刑法理论研究的最新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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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时评赵秉志主编本理论文集收录的七十多篇文章涉及刑法现代化问题、刑法解释问题、劳动教养制度改革问题、腐败犯罪问题等涵盖2003年度刑事法治领域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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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与罪犯统计研究邵晓顺著《西部法学论坛》系由甘肃政法学院主办的以反映西部法学研究状况为主,汇集了部分西部法学研究成果的论文集。如果说《西部法学论坛》第一辑是总结了甘肃政法学院历年来的研究成果,向读者所作的汇报的话,那么现在呈现现给读者面前的这本《西部法学论坛》第二辑,则是如实地反映了甘肃政法学院的科研人员以及其他高校的同行去年的部分优秀成果。本辑在依托甘肃政法学学科基础上,共设了法学专论,学术研讨,理论与实践、西部法冶、公安学论坛五个栏目,收入17篇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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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基本观念张小虎 著《刑法的基本观念》在具体内容上,希望能够将刑法论的核心课题融合成一个有机的体系,形成对刑法论的系统梳理之结构与实体;在具体表述上,试图以简洁、明了、清晰但又不失深入的形式,分析,揭示精深而复杂的刑法论原理。刑法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精神,刑法学是法学理论,更是社会实践。对刑法学的热爱,对真理的热望,驱使着我们去探索刑法的真谛。法律是社会公正的最终寄托与希望,让我们所有的法学人、全体公民、在理想世界尤其是在现实世界中竭诚竭力去构建法律公正,未来的世界一定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