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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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文件解读最新法律文件解读丛书编选组 编《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9.8 总第170辑)》通过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以及重要地方性法规进行同步动态解读,为广大读者学习理解新法律规范,正确贯彻执行法律文件,及时解决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供一个全方位、多层面的法律信息平台。《刑事法律文件解读(2019.8 总第170辑)》收录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典型案例以及《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解读,便于广大读者全面学习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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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编本套丛书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专家评审基础上编辑而成,共分为10卷,分别为《立案与信访卷》《民事审判卷》《商事审判卷》《刑事审判卷》《知识产权审判卷》《行政审判卷》《环境资源审判卷》《国家赔偿与司法救助卷》《执行卷》《司法改革卷》,约740万字,既有司法理论开拓创新,又有司法前沿问题探讨,是近年来人民法院调研成果的精品集,可供法律实务人员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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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新派理论与少年法杨新慧 著少年法发轫于少年犯罪法,在刑事新派理论的支撑下产生。本书通过对少年法发展的历史规律进行梳理,发现少年法100多年的发展历程,是一个由少年犯罪法向少年越轨法、少年保护法和少年福利法多个领域逐步拓展、延伸的过程。在刑事新派理论的指引下,少年法主张少年犯罪的去犯罪化,少年越轨行为干预的早期化,少年保护措施的公法化,少年福利的平等、全面化。因此,刑事新派理论不仅是少年法发展的理论依据,更为少年法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虽然我国对少年法学研究已有30余年的历史,但对少年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尚不够系统深入。本书着力于对少年法理论根基的挖掘,以期对我国少年法的未来发展提供理论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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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陈忠林 编“世界观即方法论”,关于刑法理论的基本立场可以说就是学习刑法的基本方法。作为《刑法(分论 第五版)/21世纪中国高校法学系列教材》的主编,首先得申明的恐怕是:以“通说”为标准,是本教材编写的原则,不论是理论体系的安排,还是基本观点的论述,概莫能外。因此,本教材的内容不一定都是编撰者们,特别是作者个人学术观点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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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罚体系研究向准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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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执行法学吴宗宪 著《刑事执行法学》是刑事执行法学的通用教材,不仅能满足法学院校开设刑事执行法学课程的需要,还可供从事刑事执行工作的实务界人士参考。本书反映了中国刑事执行法学研究的成果,尽量采纳通说作为主要内容,本书为四编,18章,比较全面的涵盖了刑事执行法学学科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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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原理纲要金翼翔 著《刑罚原理纲要》旨在回答一个问题:为什久惩罚犯罪人?《刑罚原理纲要》包含两大部分内容,分别是《刑罚报应论纲》和《刑罚功利论纲》,其中《刑罚报应论纲》又包括历史梳理和理论体系,《刑罚功利论纲》也包括历史梳理和理论体系两大部分。笔者认为刑罚报应论的理论体系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刑罚报应论的社会属性;二是刑罚报应论的规范属性。刑罚报应论的社会属性包括二个方面:一是报复性;二是该当性。刑罚报应论的规范属性主要包括(不局限于)三个方面威来源、评价标准、主体关系三个方面。刑罚功利论包含个别抑制和普遍抑制两大部分,个别抑制可以进一步分为“主观个别抑制”与“客观个别抑制”,主观个别抑制分为“正向主观个别抑制”与“反向主观个别抑制”,客观个别抑制又可以分为“消极客观个别抑制”与“积极客观个别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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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黄明儒 著《刑法总论(第二版)》是2014年在我社出版的作者主编的《刑法总论》的第二版,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加入《刑法修正案(十)》以及截至2019年9月国家司法机关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并且针对2019年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而实行第九次特赦的内容作了进一步深入的表述,使读者更了解特赦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情况。而且,本书非常适合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开设刑法总论课程教材,深入浅出。此外,本书是湘潭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入学专业考试指定参考教材,内容精炼,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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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减刑后改造倒退的因果分析及对策张雅凤 著多年来我国监狱中服刑人员减刑后出现改造倒退的行为一直困扰着监狱干警,而且服刑人员减刑后改造倒退的行为对其本人、对其他服刑人员、对服刑人员群体、对监狱管理秩序等都造成了一定的消极影响,所以研究服刑人员减刑后改造倒退行为的原因、消极结果、改造对策就成了非常重要而且有代表性的课题。 本书是2013年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重点研究项目。 笔者将心理学、法学、监狱学理论与监狱实践紧密结合,在多种研究方法并用的同时突出了实证研究,利用多种途径,从监狱获得了大量的实证数据、调查笔记等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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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间接故意研究焦阳 著《刑法中的间接故意研究》是在我的博士学位论文《刑法中的间接故意研究》基础上完善而成的。该论文已于2014年在北京师范大学通过答辩。刑法学的研究风起云涌,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刑法学面临多次转型,各种理论“百花齐放”,学科研究的广度、深度都得到了加强。我们赶上了一个好时代,这个时代的研究基础已经成型,对外交往活跃,司法实践规范,这些为我们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养料”。同时,青年一代的刑法学人如何赶上浪潮,发现真问题,作出自己的理论贡献,也面临着更多的竞争和挑战。《刑法中的间接故意研究》就诞生于这样的背景下。当时选择“间接故意”作为研究的主题,除了我个人比较偏爱刑法基础理论外,还因为,无论在何种理论体系下,犯罪故意都在犯罪的认定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它连接着刑法学、心理学、犯罪学,针对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它在内心深处,不甚明了,又不能缺席;它不必然涉及各种体系架构的争论,解决现实问题,把守的是犯罪主观方面的边界。间接故意属于故意的“底线”,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从小处切入,“以小见大”,明确间接故意的要素与认定,就抓住了核心,就明确了故意与过失的划分,就理解了背后纷繁多变的世界。因此,与建构庞大体系的论文相比,本书选题较小:与解决完全实践性的问题相比,本书对策性不那么明显,理论深度更强。此选题不像那些短期性、时效性的命题,具有理论延展性,更能让人下功夫去不断探究。所有研究都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的,《刑法中的间接故意研究》也不例外。在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我阅读了大量著作和论文。时常翻出那些凝聚着心血的读书笔记,充满了回忆。现在回想起来,这种努力很值得,没有经历这种辛苦,没有付出,就不可能塑造专业性思维,就不可能看到事物的“多重面向”。多读多想再进行梳理、整合,并继续发展,是我追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