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刑辩者说刘建民 著本书以作者亲办案例为基础,全面展现反转型辩护的技战法。反转型辩护主要关注以下要素: 1.维度划分:紧盯司法裁判要素。 2.事实之辩:在于颠覆侦控根基。 3.证据之辩:重在打破有罪链条。 4.程序之辩:旨在实现形式正义。 5.量刑之辩:意在求得Z优待遇。 6.法理之辩:着力追求罪刑法定。 7.架构功能:囊括刑辩万千变化。具体内容如下:第一卷撤销案件,包括:山村富豪制造的爆炸物,农村青年的怒火与放火等。第二卷不起诉案件,包括:设备厂长的罪与非罪:伪劣产品的鉴定标准;酒店经理的罪与非罪:追要所输赌资的定性等。第三卷免予刑事处罚案件,包括:全供事业编制的审批主体;资金损失认定中的因果关系。第四卷宣告无罪和数罪中的无罪案件,包括:诈骗罪主客观方面的有效辩护;以借为名型受贿罪的有效辩护等。
-
刑法出罪事由尹振国 著定罪是司法机关判定某一具体行为是否构成刑法上的犯罪(罪与非罪)和构成何种犯罪(此罪与彼罪)的活动,而“入罪”和“出罪”是定罪活动中两种既对立又统一的判定模式或结果。出于刑法宽容、谦抑、经济的考虑,应合理组织对犯罪的反应,将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不值得刑罚处罚的行为尽早地、及时地予以“出罪”。出罪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理论,将已经进入犯罪评定圈的某行为从其中排除,从而不认为其是犯罪行为的司法活动。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不予立案、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起诉、审判机关终止审理、宣告无罪都是出罪的处理方式。刑法出罪事由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将已经进入犯罪评定圈的某行为从其中排除,从而不认为其是犯罪行为的刑法上的理由。出罪与除罪、无罪、非犯罪化、非刑罚化、出刑等存在区别和联系。刑法出罪事由的存在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是刑法谦抑精神的应有之义,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是人本主义刑法理念的正确指引,是控辩平等的基本要求。有入罪必有出罪,刑法出罪事由古今有之,中外有之,通过对古今中外刑法规范中、刑事司法实践中的刑法出罪事由进行实证考察,可以揭示刑法出罪事由的发生、发展规律,为反思和完善刑法出罪提供借鉴。构成要件符合性(该当性)是案件事实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性质。案件事实不符合构成要件是常见的刑法出罪事由,案件事实所涉行为应被从犯罪评定圈中排除出去。社会相当性可作为阻却违法性出罪事由的基本原理,法规上的违法性阻却事由通常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等,超法规的违法性阻却事由通常有:被害人承诺、推定被害人承诺、自损行为、自救行为、义务冲突等。在英美刑法中,类似于大陆法系刑法中的阻却违法事由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上级命令等是一般辩护事由。期待不可能性是阻却责任出罪事由的理论基础,阻却责任出罪事由通常包括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无刑事责任能力、无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缺乏期待可能性、刑事合规等。不可罚性是阻却刑罚处罚的理论基础,阻却刑罚处罚的出罪事由通常有客观的不处罚条件、一身的处罚阻却事由、中国刑法第13条但书、不可罚的中立帮助行为、某些赎罪行为等。应从宏观、中观、微观三方面对刑法出罪事由适用的路径进行优化,在宏观方面,科学设置刑事案件质效考核指标,继续推进刑事司法案例指导制度,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刑事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在中观方面,提倡阶层犯罪论体系,建构阶层性、多元化、开放性刑法出罪事由;在微观方面,强调合理出罪和实质化出罪。
-
刑法常见罪名立案追诉标准与疑难指导缪树权 著,国家检察官学院职务犯罪研究所 编“刑法常见罪名立案追诉标准与疑难指导”丛书(以下简称丛书)聚焦于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除了对罪名的一般理论进行介绍之外,结合新近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指导性案例,就司法实践中实务人员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全面解答。丛书具有以下鲜明特色:一是聚焦刑法常见罪名,重点解决疑难问题。丛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梳理刑事案件在司法认定中常见的争议和疑难问题,分析观点要义、解读办案依据、提出解决方案或倾向性意见,将解决司法疑难问题作为重点和亮点,切实提升司法实务人员办理疑难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反映刑事立法的新发展,全面梳理各罪办案依据。丛书紧跟新时代刑事立法和司法工作的发展,结合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和其他司法文件编写,并将这些办案依据按罪名进行了全面、集中的梳理和列举,方便司法实务人员和法学研究人员查询、参考。三是注重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呈现前沿刑法研究成果。丛书在阐明各罪一般理论的同时,强调解决相关规定未予以明确的法律实务疑难问题,着力运用刑事政策、指导性案例、刑法理论的分析解读为疑难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方案,从而提升办案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素养、业务能力,也使刑法研究更加贴近实务。
-
社会治理视域下刑事损害赔偿权多维研究鲁润芫 著《社会治理视域下刑事损害赔偿权多维研究》是一本学术专著。我国刑事被害人损害赔偿权,具有两个重要功能:一是使诉讼具有经济性;二是使惩罚犯罪、保护权利目的实现。然而我国被害人刑事损害赔偿权存在诸多漏洞,同时高法司法解释又忽略了一部分被害人行使赔偿权的可能性,如被害人几乎无对精神损害进行索赔的权利。该书从实证分析角度,去验证限制被害人损害赔偿范围,不仅没有维护被害人的物质损害赔偿权利,同时还限制,甚至否定了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背离了刑事立法目的初衷,超过了司法解释权能范围。因此,要恢复刑事损害赔偿权的保障功能,应以实证分析为基础,通过比较法梳理值得借鉴的域外经验,恢复刑事损害赔偿的能力功能,对其在规范层面重新定位。
-
刑事法判解研究彭新林 编《刑事法判解研究》是一份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侧重于刑事法判例、解释研究的辑刊。该刊主要以古今中外典型刑事案例以及刑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为研究对象,旨在加强对刑事实务问题的关注,为司法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法律适用水平建言献策,促进中国刑事法治发展。《刑事法判解研究》每年出版3-4辑,现面向理论界和实务界同仁诚约稿件。《刑事法判解研究》酌情设置“专题报告”“名案研讨”“热案评析”“疑案争鸣”“历史镜鉴”“域外视角”“解释研究”“实务聚焦”等栏目,既注重刊载具有重要分量、论证深入的判解法理研究力作,也欢迎具有真知灼见、思想深刻的案例分析短论。《刑事法判解研究》判例研究栏目稿件,原则上应包括“基本案情”“蕴含的法理问题”(裁判要旨)、“法理分析”等内容。
-
侦查中的逻辑问题与研究徐海燕 著侦查和逻辑的之间的关系从来就非常密切。刑事案件侦查虽然外在表现为各种形式的侦查活动,但从本质上讲它总是一个自觉或不自觉的情况下依靠逻辑规律进行推理和判断的逻辑思维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侦查过程在刑事案件中的也体现为一种思维过程,这种思维过程就是溯源、推导的过程,并且这个过程必须借助于逻辑推理这种形式来完成。逻辑推理是对案件情况正确地进行分析和推断的必然途径,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它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以及刑事犯罪高发、各种利益主体之间冲突加剧矛,社会盾凸的严峻状态下。一方面,刑事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 这一情况还将在较长时间内存在,犯罪的有组织化、暴力化、低龄化、智能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犯罪形式的不断多样化和犯罪手段的快速升级迫切要求我们要把 握新形式下刑事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努力强化打击和预防刑事犯罪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另一方面,随着法治建设的进步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贯彻落实,法治意识 和权利意识普遍深入人心,司法机关对于办案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此情况下,如何有效地推进侦查破案工作和提高办案案质量,逻辑推理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
刑事审判中的异议制度初论万旭 著走向对抗化,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显著特征,刑事审判中异议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因此成为绕不开的重要课题。本书依照“理解—建构”的思路,对异议制度的核心概念与基本类型、制度要素与运行原理、基本原则和预期功能、其他法域理论与实践、域内现象与问题、理论与制度的本土化构建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研究。鉴于国内对此研究不足,本书具有一定开拓创新意义,希望能为进一步展开相关研究提供有益的参考。
-
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郭彦卫 著本书是介绍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的图书,为公职人员遵法、守法提供了指引。第一章介绍了监察法监察的对象范围及监察法实施的现状。第二章介绍了公司人员应掌握的法律政策,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避免刑事风险的良好习惯。第三章至第六章以小案例的形式介绍了涉及职务犯罪的一些认识上的误区,包括收受财物、单位福利和公款以及渎职等问题的误区,帮助大家对日常行为边界有正确的认识。第七、八、九章对公职人员可能涉及的罪名做了专业解读,详细解读了贪污贿赂类和渎职的重点罪名,对渎职罪的一般罪名由于比较简单,容易理解,仅摘录了法条。本部分内容是办案人员把握罪与非罪的标准。公职人员可以对犯罪的认识更加清晰,读懂这部分的内容,可堪比专业律师对职务犯罪的了解。第十章和第十一章介绍了职务犯罪的线索、处置与初查,调查程序,调查措施。公职人员必备的法律知识,如果自己确实有问题选择自动投案以获得较轻的处罚,如果自己确实没有问题如何正确面对调查。
-
在实然与应然之间段卫利 著从实然的角度来说,刑法司法解释具有事实上的拘束力。但是,从应然的角度来说,刑法司法解释不符合合法性(效力性)的要求,更不满足正当性的要求。在实然上,刑法司法解释发挥着法律渊源的作用,但是其在应然上却不具有法律渊源的资格。本书主张刑法司法解释可以逐渐从实践权威转变为理论权威,从权威性理由转变为实质性理由,从具有强制拘束力转变为只具有说服力,并通过大力发展指导性案例制度、类案检索制度等逐渐替代刑法司法解释的部分功能。
-
犯罪故意概念与内容体系研究张健一 著本书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刑法机能视角下的故意概念与内容研究”相关成果。 第一章 故意责任的本质及其基本构造; 第二章 故意的事实性认识要素; 第三章 故意与违法性认识; 第四章 故意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第五章故意的意志因素概览。 作者针对近代刑法中故意犯罪这一犯罪治理的重要内容,首先探索故意责任的本质,然后探讨犯罪故意的本质违法性认识、因果关系认识、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容许构成要件错误等教义学难题,最后,整合全书观点并展望故意论研究的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