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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然与应然之间(刑法司法解释法源地位研究)

在实然与应然之间(刑法司法解释法源地位研究)

作者:段卫利 著

出版社:光明日报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2-07-01

ISBN:9787519467050

定价:¥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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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从实然的角度来说,刑法司法解释具有事实上的拘束力。但是,从应然的角度来说,刑法司法解释不符合合法性(效力性)的要求,更不满足正当性的要求。在实然上,刑法司法解释发挥着法律渊源的作用,但是其在应然上却不具有法律渊源的资格。本书主张刑法司法解释可以逐渐从实践权威转变为理论权威,从权威性理由转变为实质性理由,从具有强制拘束力转变为只具有说服力,并通过大力发展指导性案例制度、类案检索制度等逐渐替代刑法司法解释的部分功能。
作者简介
  段卫利,男,1988年生,河南洛阳人,河南大学法学学士,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吉林大学法学博士。现为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法律逻辑教研室讲师,主要研究部门法哲学、法律逻辑学、新兴权利等。先后在《学习与探索》《法律适用》《刑法论丛》《河南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
目录
绪论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四、研究方法
第一章 刑法司法解释概说
第一节 刑法司法解释的概念
一、刑法解释
二、刑法司法解释
第二节 刑法司法解释的现状
一、刑法司法解释的数量巨大
二、刑法司法解释的形式多样
第三节 刑法司法解释的要求
一、禁止违反罪刑法定
二、禁止进行类推解释
三、禁止习惯作为法源
第二章 法律渊源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法律渊源的概念
一、法律渊源概念的多义性
二、法律渊源分量的差异性
第二节 法律渊源与法律
一、二元论与一元论
二、法律渊源与法的形式
三、广义的法与狭义的法
四、刑法渊源与刑法
第三节 法律渊源与权威
一、实践权威与理论权威
二、权威性理由与实质性理由
三、权威性论证与正确性论证
第四节 法律渊源的判准
一、实效性
二、效力性
三、正当性
第三章 刑法司法解释的实效性分析
第一节 实效性的两个维度
一、行为人的实际遵守
二、司法者的实际适用
第二节 刑法司法解释的实际遵守
一、行为人的主动遵守
二、行为人的被动遵守
第三节 刑法司法解释的实际适用
一、刑法司法解释作为裁判依据
二、法官对刑法司法解释的态度
第四节 刑法司法解释的实效性:基于
“食品安全犯罪解释”的考察
一、“食品安全犯罪解释”对案件数量的影响
二、“食品安全犯罪解释”对司法推理的影响
第四章 刑法司法解释的效力性分析
第一节 法律效力的判断标准
一、法律效力的形式标准
二、法律效力的实质标准
第二节 刑法司法解释效力的形式标准检验
一、刑法司法解释效力的现行法律依据
二、刑法司法解释效力的历史法律依据
第三节 刑法司法解释效力的实质标准检验
一、法律依据内部间的冲突
二、法律依据与宪法的冲突
第四节 刑法司法解释效力的进一步追问
一、立法机关对刑法司法解释效力的态度
二、最高法院对刑法司法解释效力的态度
第五章 刑法司法解释的正当性分析
第一节 刑法司法解释与罪刑法定原则
一、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罪刑法定原则
二、刑法司法解释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
第二节 刑法司法解释与立法权
一、司法权不可以僭越立法权
二、刑法司法解释侵蚀立法权
第三节 刑法司法解释与法官解释权
一、法官应当享有对法律的解释权
二、刑法司法解释拒斥法官解释权
第四节 刑法司法解释与法官裁量权
一、法官应当享有自由裁量权
二、刑法司法解释遏制裁量权
第六章 刑法司法解释法源地位的未来走向
第一节 刑法司法解释法源地位的理想图景
一、刑法司法解释只具有说服力
二、由法官个人行使法律解释权
第二节 刑法司法解释法源地位的现实选择
一、发展并完善类案检索制度
二、类案检索制度的个罪检视:以狠亵儿童罪为例
三、保障法官以案破释的权力
结论
参考文献
一、中文文献
二、外文文献
三、学位论文
四、报刊文献
五、电子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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