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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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肄论徐留成《刑事法肄论》共分五个部分,包含29个专题,涉及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
刑法谦抑性研究熊永明,胡祥福刑法机能的发挥总是有限的,一方面,依靠刑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犯罪;另一方面,刑法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违法行为,而只能慎重、限制地适用于必要的范围内,这便产生了刑法谦抑性问题。刑法谦抑性可全方位适用于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实践以及刑事理论研究,它不仅是一个刑法理念问题,更是一种广泛的刑事政策运动。在构建和谐社会,提倡保障人权,强调刑事和解的时代背景下,深入、全面研究刑法谦抑性问题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
被害人视野中的刑事和解李建玲《被害人视野中的刑事和解》力图对刑事和解进行多元化、全方位的系统、详尽的论述。全书共分十章、三十节,紧紧围绕着刑事和解这一命题展开,从刑事和解与被害人权利保障的紧密联系着眼,涉及刑事和解的概念、特点、起源、发展、主体根源、理论基础、价值效用、法思想、法权源依据、国内外的实践模式、与相关概念的比较与辨析、其反映的被害人权利保障模式、诉讼地位的变革、我国引入刑事和解的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刑事和解的总体构想与具体设计等方面。 -
权力监督与腐败预防张亮本书分八个篇章。第一篇是有关权力、腐败等的基本概念;第二篇是历史沿革,以中国共产党革命历史发展的史实说明反腐败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政策;第三篇是介绍当前腐败的种种表现、特点及其危害;第四篇是腐败预防的环节、重点和措施;第五篇从机制上来说明,对权力的监督是防止腐败犯罪的关键和根本;第六篇是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坚定反腐败的信心;第七篇是古今中外反腐败的借鉴和启发;第八篇是来自正反两方面的一些能够引起人们深层次思考的提示,其中有近年来受到严厉惩处的昔日贪官们在法庭上、在监狱里发出的忏悔,还有八个高官职务犯罪案件的案例介绍,给人们以振聋发聩的启示。 本书可以成为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加强廉政建设、预防腐败的警示教材,也可作为一些单位、组织进行廉政教育的参考资料,大专院校也可作为学生法律教学课程的辅助、补充教材。 -
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田思源《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的理论核心是论证从“三方诉讼构造”到“四方诉讼构造”的理论转变;文章的写作贯穿了两条主线:一是从犯罪的私人侵权性特征出发对传统犯罪观念的反思;二是对被害人的复仇与赔偿心理在刑事程序中的疏导与限制。从第一条线索出发,论述了被害人在公诉程序中的作用、检察官与被害人的关系、自诉程序对于被害人的意义以及赔偿对于被害人的重要性等;而从第二条线索来看,被害人复仇心理实现于公诉程序和自诉程序中,被害人获得赔偿的心理则主要通过附带民事诉讼、独立民事诉讼和国家补偿制度来实现。《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提出,犯罪的概念是严重的私人侵权性,由此伴随着犯罪本质、刑罚目的和量刑根据的转变,国家在惩治犯罪人与保护被害人中应当保持适度的介入。我们应当建立一种新的犯罪概念观,打通犯罪行为、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侵权行为之间的界限,确立“民刑责任并重”和“民刑次序并列”的民事赔偿制度;同时由于刑法与侵权法的同源性,各国出现了刑法私法化的倾向,侵权行为法与刑法应当共同构成一个权利保障的有机体系。复仇与赔偿是被害人遭受犯罪侵害之后产生的主要心理动机,这两种心理的实现在历史上经历了从私力救济向公力救济的转变;现代刑事诉讼应当对被害人复仇与赔偿欲望进行合理疏导和适当限制。被害人复仇与赔偿两种心理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应当注意防止其产生异化的情况。从被害人的复仇心理来看,“报应性司法”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也存在着诸多弊端,“恢复性司法”一定程度上是对报应性司法的替代;而从被害人的赔偿心理来看,则会产生一种“补偿性司法”,重视赔偿在被害人恢复中的重要作用。“四方诉讼构造”是对传统“三方诉讼构造”在被害人保护方面缺陷的克服和对“以被告人为中心”的刑事司法的改进,有助于提升被害人的主体地位和促进被害人与被告人权利之间的良性互动,有利于维护被害人的个体利益和对检察官权力进行制约,同时也有助于法官兼听则明、查明案情,因此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现代西方国家已出现了“四方诉讼构造”的萌芽。但“四方诉讼构造”在我国的构建则面临着一系列观念和制度上的障碍。在“四方诉讼构造”下,被害人的主体地位得以确立,从而会对以被害人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法律关系产生全面的影响。在被害人与警察、检察官、法官和被告人之间的关系上应当进行协调,构建一种均衡的刑事诉讼构造。在被害人对公诉程序的参与问题上,《犯罪被害人的权利与救济》首先对被害人的当事人化进行了反思,提出了被害人权利保护的体系;另外,于被害人在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审判程序和执行程序中的作用和地位进行了深入探讨。在被害人的自诉程序保护上,文章首先论述了自诉程序对于被害人的特殊意义,分析了自诉与公诉的关系,对当前我国自诉程序的内在缺陷进行了揭示,提出建立“被害人强制起诉程序”的设想。在刑事损害赔偿上,被害人获得赔偿的方式主要有附带民事诉讼、独立民事诉讼、法院赔偿令、保险和国家补偿等,每种方式各有利弊,应当综合运用。我国的附带民事诉讼模式具有重大缺陷,应当在完善现有附带民诉方式的基础上,授予被害人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选择权,同时在损害赔偿的原:被告范围、赔偿原则、精神损害赔偿、间接损害赔偿和惩罚性赔偿等问题上进行完善。当刑事损害赔偿不足以弥补被害人损失时,有必要确立国家补偿制度。国家补偿制度对于被害人赔偿心理的满足具有重大作用,存在理论上的正当性。我国应当建立国家补偿制度,加强对被害人的财产救助。最后,以刑事和解制度为代表的恢复性司法,凸显了被害人的主体地位,使被害人成为程序的推进者和控制者。恢复性司法更加注重对被害人的保护,尽管刑事和解的实施和恢复性司法的正当性还存在一定的争论,但在整体上有利于被害人的归复。 -
刑法黄京平 编本教材为教育部高职高专规划教材中的刑法学教学用书,被教育部列为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和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为了适应高职高专法学教育的教学需要,我们作为教材编写者始终坚持的编写宗旨是:既注重对刑法基础理论的详细阐述,又注重对刑事司法实务中的常见、典型、疑难问题及其相关案例的深入分析;既遵循传统法学教学的规律,又兼顾基本司法技能的养成;既秉承既定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大纲)的精神,又适当衔接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既确保教学对象对刑法学理论的认知、理解和运用的需要,又为课程主讲教师预留必要的授课拓展空间;既对立法规范系统阐释,又对司法解释及时介述;等等。总之,我们期望,在此编写宗旨指导下的教材编写体例和内容,能够做到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兼备,并有助于刑法学课堂教学向着更加多元化、严谨而活泼、切合现实需要的方向发展。由于较为充分地体现了上述编写宗旨、切合法学专业刑法学课程教学的需要,本教材自初版发行以来就受到了广泛欢迎和好评,不仅被高职高专类法学院系普遍选用,也被众多本科类法学院系广泛选用,并于2002年10月荣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 -
刑事司法的国民基础研究胡铭《刑事司法的国民基础研究》以深入浅出的文风,以实证材料为基础,层层展开分析。从司法腐败这一现象切入,引发一系列的思考;再从普通民众的刑事司法观的调查八手,揭示老百姓心中关于司法公正的天平;然后在此基础上讨论司法民主、刑司法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等理论问题。综观全文,关注中国的现实,又不失开阔的世界眼光;讨论西方的经验,又不照搬、媚外;思考改革思路,又不刻意于对策、立法规划。全书贯穿着一种人文主义关怀,以对国民基础的深思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注,指引刑事司法理念的更新。提出了以“认真对待刑事司法的国民基础”之态度,引领刑事司法改革的走向;以司法精英主义和司法大众主义的契合,民众的信任乃至于信仰,重新夯实司法制度的国民基础。 -
刑法推理方法研究沈琪《刑法推理方法研究》初步分析了演绎、归纳、类比、辩证等推理方法在刑法适用中的具体运用和它们各自的作用与局限,揭示刑法推理中逻辑、直觉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关系,以及刑事程序对刑法推理方法运用的外在制约,以谋求刑事司法客观性的达成路径。刑法方法论是随着我国刑法学理论研究的深入而拓展的一个学术领域,它对于刑法学的知识更新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刑事司法中刑法适用的推理方法,即刑法推理方法研究,在学科分类上就属于刑法方法论的范畴。刑法推理方法研究注重对刑事司法思维方法的研究,它摆脱传统刑法学局限于对法条进行静态的规范分析和概念注释的研究范式,转而研究刑事司法中法官适用刑法的具体推理方法和技术,研究刑事司法中规范与事实的动态结合过程。 -
实行犯研究叶良芳《实行犯研究》围绕着共同犯罪中的实行犯,对实行犯的构成要件、存在范围、未完成形态、过限形态、与身份的关系以及刑事责任等问题作出了深入、全面的研究_o本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理论与实践结合。本书对实行犯的许多疑难之处进行了探讨,既有理论上争鸣观点的梳理和论证,也有实践上解决方案的设计和规制。二是抽象与具体并重。本书既从理论上对实行犯的概念、构成、本质、刑事责任等问题进行思辨、重塑和建构,又从实践的角度结合具体案例对相关制度、原则、特点进行阐释、说明和论证。三是继承与创新齐备。本书在阐述法理时,充分地吸取了现有的研究成果,如关于共同犯罪的构成、共同犯罪的特殊形态等。同时,立足于司法实践,又对共同犯罪的理论予以一定程度的发展。 -
刑事法理与案例评析陈国庆,穆红玉,王守安《刑事法理与案例评析(第5辑)》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编写的一套连续出版物。该丛书主要致力于传播刑事法理,解析疑难案例,立足于司法实践,突出权威性、实用性和指导性,为领导决策、司法工作和基层办案提供大量有价值的前沿理论研究成果和具有典型意义的参考案例。设有“刑事法前沿问题研究”、“刑事诉讼法问题研究”、“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疑案评析”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