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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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刑事法论坛刘明祥主编为了能给广大刑事法学者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一处展示研究成果的园地,经过长期的酝酿和筹划,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的研究中心的鼎力支持下,创办了《武大刑事法论坛》。《武大刑事法论坛》扎根于山清水秀、风景如画的武大校园。长期以来,几代琪大学人在刑事法学园地里辛勤耕耘,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也形成了自己的学科特点。《武大刑事法论坛》主要刊登“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刑事政策学”、“刑事诉讼学”、“犯罪学”、“监狱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论文。我们的宗旨是以极大的兴趣和热情关注刑事法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提倡在学术研究过程中,独立思索,自由对话,对不同理论观点、学术风格兼容并蓄。无论是知名学者通知宏论,还是青年学子的创新之见,只要言之成理、持之有效,我们都乐于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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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禁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手册公安部法制局编本书分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行政管理、纪律处分、保护青少年、典型案例等部分,讲述了公安部门对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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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各论若干前沿问题要论魏东著本书是一本供刑法专业研究生使用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教学用书。从书名可以看出,本书主要研究具体犯罪认定处罚中的若干前沿理论和法律实践问题,应当说这是一个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的领域,能够引起研究者的极大兴趣。法学是一门实务性很强的学问,作为部门法学的刑法学更是如此。因此,我一贯主张刑法学研究应当坚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强调理性、严谨、务实文风,经常性关注刑法理论前沿,高度重视刑法实务问题的创新性研究,着力解决刑法实务问题,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服务。这种“学问态度”应当说越来越多地得到学界同仁的认同和坚持。我曾指导的法学博士魏东副教授,在这方面身体力行,孜孜不倦持之以恒,取得了比较丰硕的研究成果。魏东博士在其新作《刑法各论若干前沿问题要论》付梓之际邀我作序,我欣然接受,并乐意向学界和司法实务界同仁们推荐本书。作为刑法专业研究生教材,本书尽可能照顾了体例安排上的相对完整性。全书分导论篇、上篇、下篇三个大的组成部分,分别研究刑法各论的基础理论、侵犯个人法益的犯罪、侵犯社会法益和国家法益的犯罪。这种体例安排虽然不同于我国多数刑法教科书的体例设计,但是切合了现代社会强调权利保障的法治精神,因而具有其合理性。导论篇主要研究刑法各论的基础理论,具体内容包括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刑法分则条文竞合、现代刑事司法中的人文观念。导论篇在内容上的这种安排具有一定新意。尤其是对刑法分则条文竞合问题,作者提出在理论上应当将刑法分则条文竞合区分为包容竞合、交叉竞合与双重竞合三种,并简要论述了三种竞合的概念和关系,指出学术界关于法条竞合理论上的不足和缺陷,这种学术见解本身是否科学合理可能还值得研究,但是作者的这种理论探索精神值得肯定。作者还强调刑事司法过程中应当强化被告权利保障的民权主义刑法观、刑法安定性的罪刑法定主义精神和刑法价值中立的人道主义矫正观,切实树立现代刑事司法中的人文观念,这些学术见解切中时弊,发人深思,值得关注。上篇集中研究侵犯个人法益的若干犯罪,包括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占罪、盗窃罪等五个具体罪名;下篇集中研究侵犯社会法益和国家法益的若干犯罪,具体包括合同诈骗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黑社会犯罪、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毒品犯罪、交通肇事罪、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组织卖淫罪、煽动型犯罪等犯罪。作者刻意选择刑法实务中这些疑难罪名、疑难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重点针对理论争议问题展开务实性研讨,既有对学界各种学术观点的系统归纳,有助于研究生了解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现状,更有作者自己具有新意的独到见解,有助于启发学习研究者心智,实现教书育人的目的。同时,本书对司法实务工作亦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因为本书所研究的问题都紧密结合司法实践中已经出现和可能出现的一些疑难重大问题展开论述和研究,例如,针对故意杀人罪中的夫妻之间见死不救问题、生命权对生命权的紧急避险问题、安乐死问题、艾滋病问题,强奸罪中的婚内强健问题、骗奸问题,侵占罪中的遗忘物、埋藏物问题,盗窃罪中的使用盗窃问题、单位盗窃问题、盗窃罪既遂未遂标准问题,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内容和形式问题、诉讼欺骗问题,黑社会犯罪和恐怖主义犯罪的认定问题,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情节适用问题,受贿罪中的性贿赂问题等,作者都在提供相关学术背景知识的基础上进行了有益研讨,并提出了作者个人学术见解,从而有助于司法实务工作者正确认识和处理相关司法实务问题。当然,本书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所探讨的刑法各论问题还不全面,诚如作者在本书后记中所说,还有不少疑难犯罪问题没有纳入本书进行系统研究;再就是作者对本书中所列出的一些问题的研究还欠深入挖掘,有的只列举了研究提纲而在具体内容上没有深入展开,某些观点也还有待进一步研究论证。但是总的来说,本书仍然是一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刑法学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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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论丛王牧主编本书在将犯罪学基础理论研究作为首要课题的同时,还着重选取了形事政策、少年司法制度、社区矫正等具体问题的相关研究成果,并沿袭了第二卷中论文转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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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犯研究杜国强著支付是为了清偿债权债务关系而将资金从付款人账户转移到收款人账户的过程,支付工具和支付系统的演变和发展是与人类文明的演变过程相一致的。20世纪50年代末,当计算机在银行业务中得到应用后,发达国家的一些银行利用主计算机、终端机、电子信息网络等电子通讯设备建立了高速划拨资金的电子支付系统。电子支付系统改变了传统的支付结算方式,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益,从而得到迅速发展,各国相继建立了大额电子支付系统和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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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的全球考察(英)罗吉尔·胡德著;刘仁文,周振杰译获悉本书能与中国读者见面,不胜欣喜。本书旨在为读者提供有关全球范围内死刑适用发展状况的信息,尤其是有关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并将之作为国家刑罚的工具而彻底废除的运动进展的信息。本书也回顾了来自于诸多国家尤其是美国的关于死刑现实的证据:死刑适用在多大程度上可避免侵犯法律权利与人权;错误的程度;死刑适用中的任意性与歧视性程度;假想的死刑独特的威慑效用及民意的作用。中国在公开死刑的适用情况、通过将死刑限制于更少的犯罪为最终废除死刑铺平道路方面仍在徘徊,所以希望申国能从木书记载之经历中有所收益。中国的官员与学者己经与外国的学者展开了具有建设性的对话,本书的作者也有幸参与其中。全球范围内的废除运动继续快速发展。自本书的酝酿伊始,已经废除所有情况下(和平时期与战争时期)对所有犯罪适用死刑的国家从2001年12月的75个增加到了2004年6月的80个,已经废除对谋杀或其他普通犯罪适用死刑的国家从14个增加到了15个(见第一章表1)。可见,大多数的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在法典中仍然保留死刑的101个国家中,至少有23个国家公开表明了其不执行死刑的政策且已经至少在10年内没有执行死刑。此外,2002年6月至今,已经批准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任择议定书》其废除了和平时期的死刑:的国家从46个上升至53个,签署了该议定书的国家从7个上升至9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正朝着批准的方向前进,所以围绕死刑的范围与适用问题必然会有更广泛的争议。该公约第6条(2)规定:“在未废除死刑的国家,判处死刑只能是作为对最严重的罪行的惩罚……”。联合国将“最严重的罪行”解释为仅指“蓄意而结果为害命或其他极端严重的罪行”。愈来愈多的中国法律专家承认,中国刑法为之配置了死刑的许多经济犯罪及其他犯罪并不属于上述范围。此外应当指出,即使是对最严重犯罪保留的死刑,该公约第6条(2)也没有提供正当基础。因为第6条(6)宣布:“本公约的任何缔约国不得援引本条的任何部分来推迟或阻止死刑的废除。”希望本书所列之材料与所作之论述能有所启示。借此,向承担本书翻译工作的刘仁文博士与周振杰先生致以真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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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法律沈亮 主编《中国刑事法律》分上下两篇。上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介绍了犯罪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和有关犯罪的罪名及犯罪构成;下篇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介绍了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及立案、侦查、提起公诉,一审、二审、审判监督、执行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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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刑法论王觐著《中华刑法论》一书是民国时期著名刑法学家王觐的代表作,也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刑法学著作。本书大量引述了德、日、意等国刑法学家(如李斯特、大场茂马、龙勃罗梭等)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前期的刑法学著作,引用了中国早期刑法学家,如赵琛、老遇春等人的著述,此外,还引述了许多当时大理院、最高法院的判例。这在使我们感受到该书的厚重、丰满的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前期,德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刑法学及我国刑法学的发展状况与水平,展示了我国当时的社会风俗状况与刑事司法发展状况。本书立足于新旧学派之争,在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刑法理论视野下分析中国刑法典的沿革、内容与发展,其所提出的诸多观点直到今天仍然颇具价值。从本书,我们可以明显地发现王觐主观主义刑法学的基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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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原理与实务赵秉志本书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梅迪亚图书资料供应中心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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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析理 胜败皆服龙翼飞,周继军主编学习她坚持勤学创新,努力使自己走在审判工作的最前沿,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稳定。市场经济的发展正在深刻地改变着中国社会,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变革,法律工作者必须不断拓展知识领域,提高人文素养,丰富知识结构,创新思维模式,才能迎接日益激烈的竞争与挑战。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才,必须宋鱼水同志那样,倾心研习法学理论,认真探求审判技巧,精心审理每个案件,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成为专家型法官,力求做到追求个案公正与社会公正的统一、审判效果与经济社会效果的统一、遵循法律与敢于创新的统一,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