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
刑法学赵秉志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实施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法学专业系列教材。全书包括:刑法各论概述、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等内容。
-
毒品犯罪案件证据实务周欣,王若阳主编何家弘: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法学教授(证据学和侦查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导题);美国西兹在学法学博士;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国际犯罪文学作家协会会员。
-
刑法总论(日)大谷实著;黎宏译本书是在《刑法讲义总论》(第四版补订版)的基础上全面修订而成的。当初是准备作为第五版出版的,但最终还是改为了新版。作者对于刑法的一些基本考虑并没有什么变化,但是,自1986年本书的第一版出版以来,刑法学的理论发生了很大变化,根据这些变化,对作者的刑法观点重新全面梳理,这就是作者劲头十足地作为《新版》执笔的理由。当今的刑法学,大而言之,可以分为两种流派。一种流派认为,刑法的目的在于保护个人的生命或者财产这种生活利益或者法益,犯罪或者刑罚只有在能够保护该种法益的限度之内,才具有意义和存在理由。作者将其称为实质的犯罪论。另一种流派认为,刑法的作用不仅在于保护法益,通过保护法益来维持社会秩序才是刑法的目的之所在。根据这种见解,尽管保护法益也重要,但由于刑罚是残酷的制裁手段,为了不侵犯国民的自由和人权,事先必须在法律上明确规定什么是犯罪,只能将在形式上符合该种规定的行为作为处罚对象。只有将保护法益和保障人权相协调的刑事司法才能获得国民的信赖,也才能对维护社会秩序做出贡献。作者将这种见解称为形式的犯罪论。本书的初版问世以来,作者就尝试从形式的犯罪论的立场出发,将刑法体系化。从1996年开始的三年间,作者有机会和实质的犯罪论的领军人物、东京都立大学的前田雅英教授进行对谈,对谈的内容被作为“精彩刑法”连载发表在《法学教室》杂志上。这次对谈,不仅让作者理解了前田教授的学说,也是作者自己的一次宝贵体验,同时,在彻底思考作者自己的学说的意义上,也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不同立场的学人之间进行对谈,顾名思义,是“短兵相接”,紧张异常,但是,也正因如此,才明白了双方观点的异同,发现了各自观点的不足。本书中大量加入了这次对谈的内容。但是,作者所主张的刑罚法规所预定的行为框架应当成为犯罪论体系的出发点的形式犯罪论的见解,则丝毫没有动摇,这是毫无疑问的。反过来,倒不如说,对于主张优先考虑法官的、然后是国家的处罚要求的实质犯罪论,从尊重人权观念的观点出发,则不免有些担忧,这更加坚定了作者应当坚持形式的犯罪论的信念。作者正是在上述意识的启发下,动笔撰写本书的。但是,本书毕竟是教科书,对目前的刑法学以及判例状况进行客观描写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对与各个问题有关的学说和判例,尽可能地进行整理和引用,然后展开自己的观点。另外,对于学习而言,最为重要的是严密理解概念或者定义,因此,在这一方面,笔者也煞费了一番苦心。特别是在本教科书中,为了大家学习方便,将目录更加细分,并将“注释”也作为重要内容加入进来。在确认理解了上述内容之后再学习的话,可能就方便多了。2000年3月大谷实
-
刑法学陈兴良主编“博学”是复旦大学出版社重点推出的精品教材的品牌标志。“博学·法学系列”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等高校的著名法学家和学科带头人领衔主编,由上述高校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辽宁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安徽大学、山东大学、南昌大学、湘潭大学、兰州大学、上海大学、等政法院校选派的资深教授、副教授联袂参编,作者权威,阵容强大。在内容和体例上,既注重保留传统教材的精华,又力求有所突破和创新,是一套面向21世纪、反映我国当今法学教育最新状况的高品质法学教材。陈兴良,男,浙江义乌人,1957年。法学博士、教授、刑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1981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后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先后获法学硕士、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助教(1985年)、讲师(1987年)、副教授(1989年)、教授(1993年)、博士生导师(1994年)。1998年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个人著述甚丰,主要有《刑法哲学》、《刑法的人性基础》、《刑法的价值构造》、《刑法的启蒙》、《当代中国刑法新视界》、《本体刑法学》等10余部,并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有论文百余篇。周光权,男,重庆市人,1968年1月生。法学博土,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01年4月至2002年2月在日本名城大学法学部任访问学者。出版有《法治视野中的刑法客观主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刑法诸问题的新表述》(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版)等专著4部,参与编写刑法学著作10余部,并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60余篇。本书对犯罪和刑罚问题作了全面论述,除吸收了最近几年刑法学主要领域中成熟的理论成果外,在形式和内容上也有所突破和创新。本书在犯罪论体系问题上首次直接采用了大陆法系的递进式犯罪成立理论,并以此阐释分则条文。在排列各论罪名顺序时突破了按分则条文顺序排列的传统,根据现代国家对个人权利优先保护的法制原则,改依理论研究的价值和案发频率来排列(个人一社会一国家)。全书分为上下两篇。上篇“刑法总论”部分主要阐述了犯罪概念、犯罪成立条件、犯罪的特殊形态(共犯、未完成罪、罪数形态)、刑罚的概念及其目的、刑罚种类、量刑、行刑等问题。考虑到我国刑法学本科教育的实际状况,在理论探讨已趋成熟的某些问题上着墨较多并有所加深。下篇“刑法各论”部分则按照对个人法益的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对社会法益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对国家法益的犯罪(侵犯国家存立的犯罪、侵犯国家作用的犯罪)的次序对刑法分则所规定的400余种罪名作了细致分析。全书体系完整,论述周详,是一部颇具特色的新型刑法学教材,适合政法院校法律、公安等专业使用,也是公、检、法、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研习刑法学的理想读本。
-
刑法(美)肯普·理查森(Kemp Richardson)等著;(美)诺曼·S.戈德堡(Norman S.Goldenberg),(美)彼得·特恩(Peter Tenen)编本系列是美国近三十年来最畅销的案例教程的配套辅导用书,简要介绍了对应教程中的案例,并对其作了精辟分析。丛书内容扼要,层次分明,结构合理,方便我国读者快速了解案例的性质、基本事实、争议、适用原则、判决和裁定、案例中涉及到的重要法律概念,有助于理解教程内容,深刻领会美国判例法的内涵。本书对应于卡季什和舒东霍弗合著的案例教程《刑法与刑法诉讼法:案例与资料》。
-
犯罪既遂论刘之雄著本书是犯罪既遂理论的系统化创新之作,分为总论和分论两编,探讨了犯罪既遂的一般原理,并将刑法规定的各种故意犯罪也不同程度地纳入探讨的范围,从而对许多具体犯罪的既遂标准获得了新的认识。
-
刑法的社会学分析许发民著在你我的身边,刑法可能是你最常听到的法律了,可是,很难说究竟在所谓懂刑法,用刑法的过程中真正的理解了刑法。对刑法的理解绝对不是简单地对法条的铭记在心,更包括了一种综合的社会的综合评价,是一种在极端情况下的社会正义的声张!刑法以社会为基础,各国的社会情况各不相同,中国的刑法要和中国的社会相结合,在理解社会的基础上,你才能懂得刑法制度,刑法规范决不能,也不可以是由某些人随意而造的,它的产生是经历了社会的检验,淘汰,保留而存留下来的符合社会正义的那部分!懂得刑法的社会性,你才能懂得刑法正义性,这也是当代对一个学习刑法,应用刑法者的一个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本书即从刑法的角度对法的社会性进行了深刻的探讨,是我们学习刑法的精神的良师。
-
公安机关管辖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与适用肖琼 主编本书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全面系统地阐释了立案标准;内容详实,强调新颖性;正确把握立案标准,突出实用性。本书对每种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结合司法实践作了详细说明,尤其是注重从罪与非罪的区分。
-
刑法学谢望原 主编《普通高校教育精编法学教材:刑法学(第2版)》由中国人民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威海分校、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国家检察官学院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刑法学教学研究人员合作完成。它以法律专业本科生为主要读者对象,同时兼顾其他法律从业人员的需要。刑法学是高等法律院校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本教材按照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的要求,重点阐释了中国刑法学的基本理论,吸收了最新刑法立法与司法成果,因而本教材具有较高学术价值与实用价值。本教材分为“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两部分。前者是关于刑法的一般理论,系统而全面地探讨了刑法、刑法基本原则、刑事责任、犯罪构成、犯罪要件、犯罪故意与过失、排除社会危害性行为、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以及刑罚的一般理论与我国刑罚制度。后者则逐章探讨了我国刑法分则所包含的十类具体犯罪的成立标准及其基本理论问题。限于篇幅,我们只对那些疑难而常见的重点犯罪作了较为详细的阐释,而对其他犯罪只作了简要叙述。
-
历代刑法考沈家本著;张全民点校本书收录了中国古代刑法法制史,并对其进行了点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