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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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判例论何慧新著我国民营企业在20多年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一大批民营企业迅速成长起来。其中有像希望集团、联想集团、海尔集团等产值数百亿的大刑民营企业,也有一大批迅速崛起并初具规模的科技型或服务型的民营企业,此外还有数量众多的分布于各行各业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总的来看,民营企业有社会经济中表现活跃在国民经济中地位不断提升,其优势日趋明显,在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区,民营企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60%以上。 中国制造的崛起和另经济的转型,为中国民营企业创造了极大的创新空间。民营企业的发展,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成果,反过来,民营经济的发展又加速了中国经济转型。在经济转型中,中国民营企业需要快速学习全球范围内绩优公司的最佳实践,挖掘本土化优势,基于全球经济视野,发现和培育核心竞争力,选择和调整企业发展战略,通过技术、体制和商业模式的创新,提高全竞争能力。 综合不同的民营企业发展规律和发展模式,企事业级的战略选择通常有以下几种:国际化战略取向、一体化战略取向。民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战略方式,培养战略眼光,制定企业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而战略选择成功的保障就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建设。企业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培育其竞争力,可以通过强化制造、技术、资本等价值链环节的能力,也可强化管理,提升资源整合能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民营企业应充分认识到产品单一、可替代性强的OEM生产战略是难以在国际化产业分工竞争中长期保持竞争优势的,抗风险能力较弱。2003年美伊战争和非典期间民企受到的影响就说明了这一点,这期间广东、浙江、江苏等进出口贸易活跃的地区生产定单全面萎缩,江苏昆山地区电镀行业开工率仅为平常的1/3。民营企业应不断强化自身实力,通过强化战略决策来分散经营风险。 在当今时代,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和国际化已经成为关键的战略管理工具,民营企业由于其发展的起点和发展历程的特殊性,用人机制一直存在问题。大部分民营企业只有人事管理而没有人力资源管理,有招聘活动而没有人才储备和培养机制。一项事业是需要一支优秀的人才团队去成就的,如果民营企业不能给员工以未来,企业的未来不会长远。从这个意义上说,民营企业的战略选择不仅是在“事”上谋篇布局,也要在“人”上做长远规划。 民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企业文化的先行。它已是企业实现经济腾飞的必要和先决条件,也是第一个成功企业家的共识。国外著名的百年企业均以浓厚的文化根基来保持企业的强大发展动力,民营企业如何营建属于自己的企业文化,对于战略至关重要。 战略的制定需要审时度势,谋定而后动。战略选择需要科学性和艺术性,尤其需要专业的分析方法和工具,随着市场竞争的强化,民营企业的发展不再是企业主的灵感和冲动,必要时企业家可以借助战略咨询机构的指导,并以此推动企业发展。 通过一系列具体案例,我们还回顾了民营经济超过的艰苦岁月,品味民营经济风起云涌的激荡历史,不仅研究功成名就者的战略基因,更分析了那些曾充满了追求和狂想的落幕英雄的悲怆,因此,我们希望本书除能在理论的高度上给读者以提示以外,更能在实践的基础上给读者以指导,使民营企业最终实现战略致胜,永续经营,基业长青。 本套图书是探讨民营企业管与发展理论和实务的著作,是李亚博士及其合作者近十年来精心研究民营企业问题的初步成果。 本套丛书切合中国实际,直面民营企业,体系设计先进实用,有助于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打造,有助于民营企业管理层顺利渡过“管理拐点”,进而实现其管理体系的本土化。它对民营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财经类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各类经济研究机构、政府相关部门领导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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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制度比较研究陈敏著减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行刑制度,也是目前最常用的一项法律奖惩措施。通过完善减刑制度的质与量的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理顺减刑权的性质、归属与分配关系,设计公正的减刑程序使减刑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基于这一价值,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减刑制度进行了专题研究。本文分为上下两篇,共计六章。上篇为总论,第一章减刑制度的概念与结构,界定减刑的概念和性质、内容。第二章减刑制度的起源与发展,介绍我国和西方国家减刑制度的历史与概况。第三章从减刑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的历史中,确定了功利优先,兼顾公正的价值取向,和以特殊预防为主,一般预防为辅的刑罚目的,推导出“虚拟刑”的概念,解释了减刑制度的合目的性,解决了减刑与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问题。下篇为分论,重点提出了本文的三个观点: 第四章建立以犯罪人行为规范为核心的减刑标准体系。提出减刑的目标是矫正犯罪人的不良行为模式,保障监狱的安全和正常秩序。减刑的标准只能以犯罪人的行为为内容,具体内容包括: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参与短短正项目、生产劳动。本文主张只有好行为才能减刑,减刑分数只能加不能减。明确减刑分数,使分数与减刑直接挂钩,废除比例制。减刑有总额的限制,而无次数的限制。在减刑中兼顾罪犯矫正、刑罚个别化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第五章减刑权是司法权中的行政刑,应归属行刑机关,并分散于各级行刑机关。减刑权作为行政权由行刑机关掌握,是司法效率和效益的要求,符合刑罚权的运作程序,是教育刑目的观的体现,是罪犯改造工作的需要。第六章设计犯罪人权利的正当程序保障和对减刑制度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犯罪人的权利是减刑制度良性发展的必要条件,应当保证犯罪人的申诉渠道和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公检法三机关对减刑工作都有一定监督制约作用,公安机关起着信息反馈作用,检察机关是主要的监督机关,而法院则是主要的制约机关,通过诉讼方式对矫正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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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原则视野中的刑法解释李国如著减刑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行刑制度,也是目前最常用的一项法律奖惩措施。通过完善减刑制度的质与量的规定,增强其可操作性,理顺减刑权的性质、归属与分配关系,设计公正的减刑程序使减刑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基于这一价值,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减刑制度进行了专题研究。本文分为上下两篇,共计六章。上篇为总论,第一章减刑制度的概念与结构,界定减刑的概念和性质、内容。第二章减刑制度的起源与发展,介绍我国和西方国家减刑制度的历史与概况。第三章从减刑制度的起源与发展的历史中,确定了功利优先,兼顾公正的价值取向,和以特殊预防为主,一般预防为辅的刑罚目的,推导出“虚拟刑”的概念,解释了减刑制度的合目的性,解决了减刑与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关系问题。下篇为分论,重点提出了本文的三个观点:第四章建立以犯罪人行为规范为核心的减刑标准体系。提出减刑的目标是矫正犯罪人的不良行为模式,保障监狱的安全和正常秩序。减刑的标准只能以犯罪人的行为为内容,具体内容包括:认罪服法、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参与短短正项目、生产劳动。本文主张只有好行为才能减刑,减刑分数只能加不能减。明确减刑分数,使分数与减刑直接挂钩,废除比例制。减刑有总额的限制,而无次数的限制。在减刑中兼顾罪犯矫正、刑罚个别化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第五章减刑权是司法权中的行政刑,应归属行刑机关,并分散于各级行刑机关。减刑权作为行政权由行刑机关掌握,是司法效率和效益的要求,符合刑罚权的运作程序,是教育刑目的观的体现,是罪犯改造工作的需要。第六章设计犯罪人权利的正当程序保障和对减刑制度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犯罪人的权利是减刑制度良性发展的?匾跫Φ北Vし缸锶说纳晁咔篮突竦梅砂镏娜ɡ9旆ㄈ囟约跣坦ぷ鞫加幸欢喽街圃甲饔茫不仄鹱判畔⒎蠢∽饔茫觳旎厥侵饕募喽交兀ㄔ涸蚴侵饕闹圃蓟兀ü咚戏绞蕉越谜ぷ鹘兄傅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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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组织犯罪透视康树华,魏新文主编有组织犯罪在世界范围内都是一种历史现象,不属于新型犯罪或现代犯罪。有学者认为,中国的组织犯罪于墨家。还有学者说,真正意义上的有组织犯罪起源于“洪门”。但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民国时期以黑社会为主要组织形态有组织犯罪曾肆虍中国境内外,影响之大,为世界所瞩目。新中国成立后,大大小小的黑社会组织骨干分子、主要头目受到了人民政府的制裁,其组织也被依法取缔。从60年代初到70年代末的20年间,我国境内的有组织犯罪基本处于绝迹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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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指南姜伟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厅编刑事司法指南针对刑事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各类执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透彻的分析,提供指导性意见,务实、权威。本辑刊载了张军、田文昌、姜伟三位刑事法律专家分别从控、辩、审三方面对刑事证据运用的几个问题的三人谈,特别提出了“物证”才是真正的“证据之王”,而传统上则是把“口供”作为“证据之王”,对当前刑事司法实践是很有现实指导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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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新论林亚刚著由于1997年修订的刑法中规定的罪名,特别是增设的新罪名中,有相当一部分内容涉及跨专业、跨学科知识,增加了对这些罪名的理解上的困难和适用上的难度,本书针对这一情况,选择了刑法分则中社会危害性比较大的“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专题研究,特别是将实体法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与证据的应用结合起来,既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又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为司法实践中适用刑法及对刑法理论的发展作了有益探讨。 读者对象:法律专业师生、司法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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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七罪刑法精要刘生荣,但伟著本书论述了我国关于腐败犯罪的立法沿革,并分析了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七项罪名基本概念、量刑及案例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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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监督指导与研究沈德咏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编本卷包括“审判监督工作政策与精神”、“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审判监督案例评析”、“审判监督工作探索与研究”等五个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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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适用新论颜茂昆,贺小电,翟玉华暂缺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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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研究胡锡庆主编;张少林[等]撰稿胡锡庆,华东政法学院教授,从事刑诉法学、证据学、律师学等教学和研究。现任华东政法学院刑诉法教研室主任、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全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上海分部客座教授。主编《新编中国刑事诉讼法学》、《诉讼证据学通论》、《中国律师法学》、《律师实务学》、《刑事诉讼法教程》、《律师实务指南》等。参编的《刑事诉讼法学》获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发表论文数十篇。1993午获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首届育才奖。1998年《诉讼证据学通论》获上海市高校优秀教材二等奖。王俊民,上海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副院长、法律学院律师事务研究所所长,西藏自治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社会科学院2003年度聘任的“上海(系列)发展蓝皮书咨询专家”。社会兼职: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规划于规则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上海虹口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专家咨询员。1998年《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研究》项目正式启动,具体的内容包括进行调查研究、到香港的有关机关考察、召开各种研讨会、发表有关系列论文、撰写论文集和学术专著等。《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研究》一书正是其中学术专著之一。它从中国审判方式改革等多种角度,对中国的刑事审判方式改革作了探讨和研究,有特色,也有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