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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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须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编本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编写,其内容集实用性与权威性于一体,自出版以来一直受到了读者的青睐,已数次再版,目前已修订至第四版。它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局的审查指南和有关规定对申请人关心的一系列问题作了介绍和解释。书后还附有主要申请用表和专利收费标准等8个附件,并涵盖了电学、化工和机械三个不同技术领域的申请实例,以供读者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在撰写和填写申请文件及办理有关手续时参考。 -
从《大清律例》到《民国民法典》的转型李显冬著本书通过对中华法系的沿革及其特征,对民法的探源及对中国固有民法的调整模式及其成因的介绍,对中国固有民法向近代民法的转型问题进行探讨。 -
物权法案例教程房绍坤,张洪波编著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很的学科。法学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是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知识解释法律现象、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法学教育中,理?酆褪导嘟岷系慕萄Х椒ň哂刑乇鹬匾囊庖濉J导っ鳎咐萄Ъ仁欠ㄑЫ逃闹匾谌荩彩欠ㄑЫ逃闹匾椒āT谟⒚婪ㄏ蹈鞴ㄔ号欣哂辛⒎ǖ墓δ埽彩欠ㄑёㄒ凳ι匦胙芯亢脱暗闹匾芍叮咐萄б彩撬墙蟹ㄑЫ逃闹饕椒ā?本书以案例评析的形式系统阐述了物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本学科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全书依体系分为16章,依次为:物权的概念、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物权的效力、所有权通则、不动产所有权、动产所有权、共有、相邻关系、国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典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和占有。为方便读者提纲挈领地掌握各章基本知识,各章之下均设有“本章知识点概要”,提练出各章的基本知识点?笪普庑┲兜阊≡癯龅湫桶咐恳话咐╗案情]、[问题]、[参考结论及法理分析]三部分,并重点突出法理分析,提升了本教程的理论深度。本书是为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师生编写的,也可供法律工作者和研究人员参考使用。 -
法官解析知识产权案例周溯我们处在一个知识经济渐趋突出的时代,知识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日益为人们所认识和重视。知识产权法作为调整主要基于知识产权的取得、拥有、移转及保护等而发生的一些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其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所占的地位日趋重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推动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基本法律制度。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重要法律文件——《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提出了全面的保护要求,确立了具体的保护标准,尤其对知识产权的执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因此,如何运用审判职能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科技创新、文化进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并适应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需要,就成为人民法院的重要使命。经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立法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在司法实践方面,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但由于知识产权在我国是一个相对较新的领域,知识产权制度建立和发展的时间较短,因此,立法的粗疏和司法实践经验的相对欠缺在所难免。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多样性及其自身的特殊性、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涉及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这使得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民事诉讼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实体法律适用更具复杂性和难度。因此,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方面的研究,从活生生的实例中及时总结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和不足,不断地为理论研究和立法提供素材,就成为许多学者和知识产权法官们共同关注的课题。正是基于多方面的考虑,安徽法院系统的法官们对走过的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历程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总结,编写了这本《法官解析知识产权案例》,以案说法,力图从一个侧面反映我省知识产权审判的现状和水平,展示我们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本书精心选取的45个案例是我省法院十多年来业已审结的一、二审知识产权案件,涉及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以及反不正当竞争等多种类型的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有的案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新颖性,所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如芜湖市傻子瓜子总厂与安徽省傻子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确认“傻子”注册商标使用权纠纷案、杭州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南昌桑海制药厂“21金维他”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案、宁业高、宁业龙、宁耘与孙燕舟、丁晓禾、新华出版社、作家出版社历史小说《绝代才女上官婉儿》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浙江小家伙食品有限公司、潘笃华与张德芝专利侵权纠纷案等,都是有一定影响的案件。本书以案成篇,每篇的基本结构是:当事人及其诉讼地位、案情简介、起诉与答辩、一审判决要旨及结果、上诉与答辩、二审判决要旨及结果、评析。案件的审理过程由此一览无遗,法官的认识和说理尽现读者。每篇解析都是依据这些案件生效的裁判文书并基本上由主审法官亲自撰写,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适用以及理论和实务方面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和解析,具有真实性、实用性和一定的权威性。本书的主要特点是忠实案件审理过程中一、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判决理由、适用的法律和处理结果,通过对办结的案件进行较为系统的总结,概括出处理类似案件的一般思考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的融合,努力使法律实践向一般理论方面提升,实现个案与法律规定和法学原理的结合。从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角度对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的典型问题进行探讨,力争使本书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又具有较强的实务性和可操作性。除对案例的解析之外,本书所选登的十余份司法裁判文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了近年来我省司法文书改革的尝试和成果。安徽法院系统在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方面虽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与知识产权案件数量较多的兄弟省、市法院相比还显得不足,需要不断向专家学者和同行们学习请教。本书所选案例的处理结果及本书作者的一些观点难免存在不妥甚或舛误之处,有待同行和学者们的检阅、批评和指正。我们将紧随时代发展的步伐,永葆虚心学习、努力进取的精神,积极探索审判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为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准、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
知识产权审判指导曹建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编本书包括审判指导政策与精神,专题研究,法委、行政法规类,司法解释类,规章类,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等内容 -
合同法研究王利明著本书密切结合我国合同立法和司法实践,并在借鉴国外合同立法的先进经验和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对合同的概念、特征,分类,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以及合同的效力做了较为全面和详尽的研究。本书作者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当由合同自由、诚实信用、合同正义、鼓励交易四项构成;应当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以及合同的不成立与无效;合同法应当将违反诚信义务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并在法律上应当严格区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对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应当区分效力待定、无效和可撤销合同。作者对合同法在当代的发展以及合同法中的一些新的疑难问题,如涉他合同、电子合同、格式条款、效力待定合同的类型、合同漏洞的填补等都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
人身保险高秀屏,曾鸣主编本书包括:人身保险的基本理论、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理论、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人寿保险的数学计算、人身保险的市场营销等。 -
权利确认与民法机理眭鸿明著权利问题是法哲学理论和法制现代化领域中的一个重要论题。把权利现象与法律发展、民法现代化联结起来,进行系统的分析论证,这无疑有助于深化法哲学研究,拓展法制现代化的学术空间。基于此,我谨对眭鸿明同志的新著《权利确认与民法机理》的出版,致以诚挚的祝贺。权利现象有着深厚的社会生活基础。马克思指出,法权关系“是一种反映着经济关系的意志关系。这种法权关系或意志关系的内容是由这种经济关系本身决定的。”一切权利现象只有理解了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生活条件,并且从这些社会条件中被引申出来的时候,才能把握其底蕴。在民事关系领域,一个基本的核心的问题就是要揭示商品经济与民法调整之间的内在关联。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深刻分析了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商品关系的法权表现。他指出:“商品不能自己到市场去,不能自己去交换。因此,我们必须找寻它的监护人,商品所有者。”“为了使这些物作为商品彼此发生关系,商品监护人必须作为有自己的意志体现在这些物中的人彼此发生关系,因此,一方只有符合另一方的意志,就是说每一方只有通过双方共同一致的意志行为,才能让渡自己的商品,占有别人的商品。可见,他们必须彼此承认对方是私有者。在这里,马克思指明了商品经济关系形成所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以及相应的权利表现:一是必须要有独立的商品“监护人”(所有者),这方面的权利要求就是确认权利主体制度;二是商品交换者对商品享有所有权,这就要求在立法上确认所有权制度;三是必须要有商品交换者意思表示一致,只有双方意见一致,商品才能相交换,这方面的权利要求是建立契约制度。很显然,调节商品交换关系的民法制度,实际上是以权利主体制度、所有权制度和契约制度为主体内容的权利体系。因之,建构民法制度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要解决权利确认问题。然而,权利确认问题,乃是一个价值选择的问题。“如果说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那么这种准则就可以依情况的不同而把这些条件有时表现得好,有时表现得坏。”可见,把社会经济条件表现得好的民法,就沿着经济发展的同一方向在起作用;而把社会经济条件表现得坏的民法,则沿着经济发展的相反方向在起作用。前者体现了民法的积极功能,后者体现了民法的消极功能。而在民法所可能发挥的两种相反的功能作用中,立法者的主观能动性及其价值取向,乃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如果立法者真正认识到经济关系的性质及其发展趋势,而有意识地主动顺应这一性质和趋势,有意识地从事权利确认工作,把现有经济社会条件在民法上表现得好一些,那么,这样的民法就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相反,如果立法者置现实的经济生活条件及其发展规律于不顾,不能顺应经济生活的发展趋势,对权利确认问题缺乏关注,在民法上把这些经济条件表现得坏一些,那么,这种民法势必会妨碍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正是从上述意义上看,眭鸿明同志的这部著作是颇具价值意义的。作者运用法制现代化的一般理论,在充分阐释权利确认的基本思想的基础上,着力分析了民事权利领域中的一系列重要问题,提出用权利模式构造民法典编纂体系的初步设想。全书立论新颖,论证充分,闪烁着鲜活的时代精神,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我衷心祝愿眭鸿明同志锲而不舍,孜孜求索,努力取得新的学术进步。 -
律法书·叙事著作解读梁工等著本书兼具知识性、学术性和较高文化品位,全书分为四章:律法书、《旧约》历史书、《旧约》故事书、《次经》叙事著作。 -
欧盟民商事管辖权比较研究罗剑雯著作者简介罗剑雯,女,1970年6月生,祖籍广东。1995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国际法专业);1998年至1999年受“中国一欧盟高等教育合作项目”资助,就读于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获欧盟法硕士学位;20()3年获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国际私法专业)。现任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兼职副研究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区际冲突法、欧盟法。曾参与国家社科基金“九五”规划重点课题、教育部重大社科研究项目等多项科研工作,参编《中国的区际法律问题研究》,并在《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等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