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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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物权论谢在全著物权与社会生活休戚相关,物权法之研习,自须将法律理论与社会实际相结,并知所运用,方属正辨。是以通晓物法律之规定与其一般理论,固属必须之重要基础,然贵务过作之推求亦不可偏废。况物权法之实务上问题颇多,却因缺乏参考资料,处理之际,常以为苦。因此,本书内容,力图两者兼顾。而为免内容过繁,遂将各家争议之学说,值得注意之实务见解以及自己未成熟之看法,列入法解中,且尽可能详列有关著作论文,期为有心研究之士,开启探讨之门径,按图索骥,进而在物权法领域中开疆拓土,终能促成物权法之根深叶茂,此实为个人之衷心期待,亦为敢于将本书匆促出版之缘由。 -
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张代恩著暂缺简介... -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民间合同陈〓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颁布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让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公民全面理解和熟知合同法知识,我们组织国内权威的专家、学者编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专家指导丛书,《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系丛书中一本。《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一书以新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深刻地阐述了委托、行纪、居间三类合同的概述、订立与效力、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等理论问题。本书在阐述理论的基础上,还就委托、行纪、居间合同的谈判与签约等实践问题进行了剖析。本书还选编了三类合同的文本格式及典型案例。本书语言流畅、通俗易懂,是各类中介机构及组织、经济管理人士及广大公民参阅的一本实用性较强的权威图书。 -
民法学自学考试仿真试卷王作堂主编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本科文凭,是很多人圆大学之梦的一种途径,因此参加自学考试的各界人士逐年增多。每年有很多考生斩关夺隘,取得了成功,但也有很多考生名落孙山,望考试之门而兴叹。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没有真正理解大纲规定的内容,即学习、复习不到位;二是没有受过考试训练,心理压力大,面对试卷,无所措手足,不知如何答卷。为了帮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提高成功率,我们策划出版了仿真试卷丛集。考生作仿真试卷,有很多好处。①帮助考生检验自学效果,考生是否真正理解大纲的内容,理解了多少,通过作仿真试卷能够反映出来,使考生有针对性地弥补自己的不足,迅速提高成绩;②帮助考生找到应试感觉,积累应试经验,这对希望一次通过考试的考生,尤为重要;③帮助考生巩固、记忆已经掌握的知识,而且通过作该试卷,还可以有效调动思维积极性,提高思维效率。一般地说,在同样单位时间内,作试卷的收获要比单纯阅读书籍的收获大。当然,考生作试卷,应当在理解指定教材、题解的基础上进行,且作试卷不是为了投机取巧,而是一种科学的学习方法。考生在作试卷时,不要死记硬背答案,如果题目作错了,一定要向自己问一个“为什么”,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是不能取得好成绩的。考生如能正确地运用本套试卷集,必能在学习和应考中,取得明显效果。 -
民商法教程柳经纬等编著本书作为非法律专业的选修教材,既通俗易懂,便于学习,又有系统的法律论述,内容有:绪论――民法与商法,民商法的原则、沿革、体系;民法――公民、法人、人身权、财产权、合同、民事责任、婚姻、继承;商法――公司、合伙、独资企业、票据、证券、保险;诉讼与仲裁.通过本书的学习,可以使读者了解民商法的基本理论知识,结合具体案例加深认识,并根据法律规定及程序,了解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知识产权研究唐广良主编让?艾什诺兹写的是一些人称“边角废料”的离奇事件:《切罗基》中的鹦鹉,《出征马来亚》中的假公爵的命运抗争,《高大的金发女郎》中屡屡推倒男人的神秘失踪女。在这些故事里,爱情、侦探、冒险总是一种过度切分的语句以及滥成灾的各种比喻恶作般地纠缠在一起,然而每一个细节又都是精心雕琢煞费苦心。这种由太多废话堆砌出来的杂货铺、语词工场,并没有吓坏早已领略过新小说的艰深晦涩的读者, -
美国合同判例法徐罡,宋岳,覃宇著书通过70多个有代表性的案例,按照合同从订立到履行的发展顺序,力图向各位读者介绍美国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与规则。美国的合同法大部分是州一级的法律,而州一级的法律又可以大致分为制定法(又称成文法)和判例法(又称普通法)。本书从始至终大量介绍了《合同法重术》(尤其是第二版)的许多重要观点。本书作者选择合同判例法作为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考虑:第一,合同法从传统上讲基本上是判例法。即使现在有了制定法形态的《统一商法典》,合同法的基本原理仍然要追溯到判例。包括古老的英国判例。本书介绍的最早案例形成于1536年。第二,我们希望通过合同法向读者介绍美国的判例法制度。根据这一制度,法官应当遵循以往的相关判例来决定当前的案件,除非制定法另有明文规定。这样岂不会是陈陈相因?恰恰相反,在原告、被告与法官的三方互动下,案例的运用可谓是推陈出新,从中可见几百年来人类智慧的积累。第三,本丛书中已有专鞒介绍《统一商法典》,为避免重复,我们只在必要时提到。 -
民法大全学说汇纂米健译《民法大全》构成着当代世界法律发展的最重要基础之一,甚至完全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基础。呈现于读者面前的这部译著,首次将《民法大全》中的一卷完整地译成中文,并且附有拉丁文原文。它最初由三部分构成,后来又增加了第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法学原理》,这是由四篇内容构成的教科书,但其主要内容实际上是出自以前的教科书,特别是出自公元162年前后产生的盖尤斯的《法学阶梯》。第二部分,同时也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为《学说汇纂》这是一部共分成50卷的法学汇编,内容均为出自所谓古典法学家之手的著述,主要是他们的评论、法律解答汇辑、法律问题汇辑及其专门论著。《民法大全》第三部分是《优士丁尼法典》。这是自哈德良皇帝以来诸罗马皇帝所发布的敕令的汇编,共分作12卷。不过,法典所采用的通常只是有关敕令中的重要段落。散会内容涉及到教会法,法律渊源和公务员法,私法和程序法,刑法和行政法。在前述第三部分立法于公元534年完成之后,尚有进一步的修订和具体法律的补充,此即所谓新律,它们虽然未正式地汇编,但《民法大全》的的编纂者们后来将其作为第四部分纳入这部立法之中。 -
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梁慧星本书中所收文章的写作时间是1979年至1988年,其间法学界发生过两大论争。其一是关于民法与经济法的论争,其二是关于国有企业财产权的论争。这两大认争,均与改革开放的方向密切相关。本书收集的每一篇作品,几乎都有新的角度、新的概括和新的见解。而且内容翔实丰富,文笔清新流畅,融学术性与可读性于一体。 -
民法总论案例教程姚辉,吴高臣,石佳友编著《民法总论案例教程》与现行的统编法学本科教材相配合,通过对典型案例的介绍及讨论,使法律院系学生加深对抽象的法学概念、范畴的理解;同时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在司法活动中的适用过程,从而达到理论与实际的有机结合;本套案例教材以现行法律本科教学课程设置为依据,并将随着法律教学改革的深入,对内容进行适当调整。随着法律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方法改革正日益深入。这些改革尤以案例教学最为突出,因而对相应的案例教材的 需求也日趋强烈。为此,司法部教育主管部门与本社共同组织全 国政法院校的专家学者编写了这套案例教材。《民法总论案例教程》是目前国内唯一的由法律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审订的统编案例教程,具有很高的权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