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江平主编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中国国情相适应的司法体系是我国法制建设面临的重要任务。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指出应为“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这对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必将产生重大的影响。实现依法治国,推进司.法改革,这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伟大工程,其首要的步骤是要做好理论准备。民事审判方式改革是司法改革的组成部分,是司法体制和诉讼制度改革的切入点。近年来我国各地法院积极进行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探索和试验,取得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总的说来还缺乏理论指导,实务上的摸索需要从理论上加以总结和提炼,利弊得失需要做理论上的评估,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的改革完善需要进行理论设计,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1996年春成立了由我主持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研究课题小组,其成员主要由中国政法大学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志组成。我平时冗务缠身,较少参与课题组的具体工作,中国政法大学陈桂明教授积极参与了此项工作,他对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研究经常不懈。为完成这项课题任务,他和其他一些青年学者深入调查和研究,撰写并发表了一些好的专题沦文,本书就反映了这些研究成果。需要说明的是,课题组的一些活动也得到了司法界和法学界其他许多同志的支持和参与,本书也收入了这些同志的少量代表性研究成果。
-
民法本论李功国主编民法是法学的基础性学科,渊源流长,蕴含丰厚,覆盖面广,是关系入的基本生存条件和生命本体意义的大学问,是运行于市场经济、市民社会和国计民生的大操作。它以人为终极关怀,为人的自身实现进行宏观和微观的精心设计,教人以正义、诚信为本,追求个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共处。作者是怀着对民法精神的尊崇与挚爱进行写作的,任教十数载于民法,不能不对之说点什么,这是一种情怀的表达!于是我们不再顾及自己的浅陋与薄弱,但也力求完整、准确地阐述基本概念、原理和知识,并能反映民法文化意识面向未来世纪的新走向。我们认为,民法不仅仅被经济条件所决定,同时也是人类文化的结晶。在尊重西方民法传统的同时,也应充分尊重我国的民族传统和建国后的民法实践,以不断发展的现实生活为根据,以邓小平同志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为构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民法新体系作出努力。
-
物权法论蔡永民,贾登勋主编《物权法论》由蔡永民、贾登勋编写,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内容包括:第一章物权概述、第二章所有权、第三章所有权的种类、第四章共有权、第五章用益物权、第六章地上权、第七章相邻权、第八章地役权、第九章用益权、第十章典权、第十一章占有等等。
-
以案说法曾宪义主编;石佳友,吴高臣撰;姚辉册主编为了满足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的需求,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约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几位教师,以及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编写了这套“以案说法丛书”。“以案说法丛书”的主要特色是结合案例系统地讲解法律知识。这可以说是在普及和宣传法律知识的方式方法上所作的一次新的探索。出版社和编写者为了突出这套丛书的特色,在编写过程中力求做到以下几点:第一,贴近生活,精选案例。这套丛书的每一本选择了百余个案例,这些案例是从近年来发生的较有影响的而又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众多案例中精选而来,其中许多案例在报刊杂志上刊登过。由于这些案列发生在读者身边,贴近读者生活,相信读来会有亲切之感。第二,照顾体例,一案一析。为了便
-
消费者保护法概要(美)戴维·G.爱泼斯坦(David G.Epstein),(美)史蒂夫·H.尼克尔斯(Steve H.Nickles)著;陆震纶,郑明哲译编辑推荐:本书简要而精细地讨论了美国现行消费者保护法规的性质及其适用范围,并援引典型判例,夹叙夹议,加深认识,使读者无需遍查卷帙浩繁的法典和判例,就能初步掌握有关消费者保护法的知识。本书作者是两位美国法学教授。戴维·G·爱泼斯坦(DavidG.Epstein)是埃默里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东南破产法研究所教授;史蒂夫·H·尼克尔斯(SteveH.Nickles)是明尼苏达法学院罗杰·F·诺里恩(RogerF.Noreen)荣誉教授。
-
家庭论(美)加里·斯坦利·贝克尔(Gary Stanley Becker)著;王献生,王宇译《家庭论》以家庭问题的研究为基础,提出了一种对家庭的经济分析。虽然利用了作者以前的研究成果,但许多分析都具有独到之处,第二章分析了男女两性和品质相同的个人之间的家庭分工,第三章把一夫多妻制的影响和对孩子的需求、男人之间的差别及其它变量融为一体,第九章分析了非人类物种的交配及其后代的数量,第十一章则论述了传统、古代、近代社会中的核心家庭、扩展家庭及其血缘关系问题。其它章节的基本分析,以出版论著中已有叙述,但此次对其讨论的内容又进行了重写。本书主要侧重于分析上的深化,但大多数章节也有经验材料,近期统计数据,特定乡村、城市和国家的历史研究,伊斯兰教、非洲和东方社会的情况,还有原始社会有类学中的人种史,这些材料很不系统,但其广泛性却正好表明了提出的一种全面的分析,无论是对于过去还是现在的家庭,原始还是近代的家庭,也无论是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这种分析至少有一部分都是适用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本社 编编辑推荐:本书是高速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方面的单行法规,其目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内容包括:船舶、船员、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船舶租用合同,船舶碰撞等有关规定。对读者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提供了一些帮助。
-
科宾论合同(美)A.L.科宾(Arthur Linton Corbin)著;王卫国[等]译本书是美国著名合同法学者、前耶鲁大学法学教授、前美国法学会合同特别顾问科宾在20世纪50年代完成的合同法经典巨著《科宾论合同的节选本。作者以他特有的深邃的思想、透彻的分析力和渊博的学识对美国合同法所作的精辟、独到的论述,至今仍具有无与伦比的学术魅力。直到今天,本书仍然是美国各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们研习合同法的必读文献之一。本书入选外国法律文库,得到多位中外资深法学家的郑重推荐。本书中译本分上下两册,下册主要讨论合同的推释、条件、让与、清偿、履行不能和违约等问题。
-
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王利明卷主编随着大陆法对判例的日益注重以及英美法对成文法立法的加强,两大法系正逐渐融合其各自特点并越来越具有相似性。当今世界法治发展的趋向表明,判例法不但未因成文法的发达而湮没在浩如烟海的法典及法律之中,相反,判例法律的创制、解释及寺补法律漏洞上所发挥的作用,使其地位比以往任何时候更显突出。案例研究是指通过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学理分析,从中发现立法的成功与不足,进而针对法律漏洞寻求填补办法,并通过对案例的整理而探求立法体系的完善。通过案例教学,不仅可使理论的讲授变得生动活泼,具有启发性,而且有利于学员尽快掌握抽象的法学原理,并能灵活运用,举一反三。《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这套丛书出版以来,得到广大读者朋友的厚爱,多次再版。最近两年,新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出现,使我们对这套丛书进行了系统地全面修订,这次修订的基本方法是:第一,按照新公布的法律和司法法律和司法解释,对专题问题和案例进行深入的研讨,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第二,选择新案例,结合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行新的研究和说明,阐释法理,提出司法对策。第三,对丛书的内容进行了整合,在尊重原丛书的体例和编排的基础上,适当进行调整,尽量做到体系清楚,体例适当,便于阅读和使用。
-
造船合约杨良宜著处提到如何去解释合约“毁约”,“胁迫”,“非法”,“议定赔偿”与“罚款”,“非法”,“议定赔偿”与“罚款”的区别,条款,“条件条款”与“保证条款”等等。中国的造船工业近年有很大发展。但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也会愈来愈多。很多是在技术方面——做为一个外行,我完全没有发言权,但面对愈来愈多的如狼似虎的外国船东,我愿意将自己的一些感受和经验与中国造船业的同行们进行交流。中国的造船工业于外国船东交手的软科学是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这软科学主要是对合约法(尤其是英国合约法)、专业知识及谈判技巧等的结合。这个课题如果不能解决,会带来致命的打击。我本人也见过只是由于造船合约中几个关键文字而导致上千万美元的赔偿。在《造船合约》,希望以我在这个方面非常有限的经验,能够抛砖引玉,祈望中国造船工业在不远的将来在软硬件上都可以立足世界前列,成为万世基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