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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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歧视评论 第10辑刘小楠,王理万《反歧视评论》是由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主办的国内首个以平等权利和反歧视为主题的学术文集,以学术性和建设性为评价标准,设置主题研讨、学术专论、评论、判例研究、调研报告、深度书评等栏目。本书是第10辑,其中“主题研讨:挪威反歧视法律制度”部分从比较研究的角度,深度观察北欧和挪威的反歧视法律制度和最新动态,为中国反歧视法的发展提供镜鉴;“学术专论”部分涉及妇女生育权利和反对生育歧视的规定、残障人平等获得司法保护的制度创新、非婚育龄妇女生育权保障反思、平等就业权视角下的生育休假法律制度研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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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原则董彦斌《中闻原则》一方面与《华为工作法》《海尔智慧》《中伦的秘密》等书有相似性,都总结知名机构的工作方法、职业理念,另一方面与《原则》《苏世民:我的经验与教训》当中的原则部分颇为近似,总结提炼诸多经验智慧和职业思考。本书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律所佳作,其中也蕴含着法律人的理性与理想。 《中闻原则》包括人才原则、制度原则、稳进原则、实体原则、程序原则、执行原则、化解利益冲突原则、化解时间冲突原则、公共原则、律师执业专业化原则、行政管理专职化原则、理想原则、格局原则、爱心原则、勇气原则、底线原则、适度批评原则、公司化与执业自由均衡原则、共同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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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社会化的中国图景李文军本书共六章,第一章介绍了近代民法社会化的理论资源,涉及整体主义与国家社会本位、西方社会法学理论;第二章从基于中外交往现状的选择、对中国社会的迁就与回应两方面介绍了民法社会化的现实动因;第三章介绍了民法社会化的理论诠释,涉及西方社会法学在民国的传播、民法学中的社会本位表达、社会法学理论的本土化变异;第四章从财产法和身分法两个领域分析了民法社会化的立法表达;第五章为民法社会化的司法之维,涉及社会本位司法理念的内涵特征、社会本位司法理念的个案适用、社会本位司法理念的中国化问题;第六章为中国近代民法社会化的理论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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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家电产业海外知识产权贸易壁垒问题研究广东省WTO,TBT通报咨询研究中心本书以智能家电产业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了智能家电产业链全景、产业规模、出口市场、专利技术领域及国外主要出口市场准入政策和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深入分析了智能家电产业“走出去”过程中遭遇的知识产权贸易壁垒问题及其应对困境,并结合典型案例阐述智能家电企业在遭遇海外知识产权贸易壁垒时的应对策略。本书可作为知识产权工作者、高校科研人员和外贸从业人员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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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实务夏吟兰,龙翼飞本书是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组织精选的文章集萃,涵盖婚姻家庭法学、继承法学、妇女法学等家事法相关内容,并涉法理学、其他部门法学、哲学、经济学、历史学、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与家事法相互交叉的学科领域。本卷设“人身”“财产”“继承”“程序”四大板块,涉及法官、律师、公证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与继承编及纠纷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对当下婚姻家庭实务中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亦有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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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创新与适用郑永宽相较于《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单行法规范,《民法典》的编纂新增和实质改变了不少规则,如居住权制度、个人信息保护、离婚“冷静期”等。这些规则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民法典》的创新,对于这些创新如何理解与把握,这些规则适用中可能面临哪些问题,均值得认真关注与思考。本书通过分编分论坛的研讨,择取各编中较为重要的创新与改进,通过学者、法官、律师从理论、实务等不同视角的解读讨论,条分缕析,深入浅出,理论联系实际,力图尽可能深化对相关制度规则的理解认知,为《民法典》的学习与适用提供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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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法律问题研究何荣华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产生于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背景下。本书结合境内外诸多典型案例,围绕这些案例的司法判决,对其中的共性法律问题,如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应当遵循的原则、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的确定、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使用中的专利劫持和反专利劫持、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纠纷中禁令救济规则的适用展开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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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视野下的性别、婚姻与家庭段知壮,黄彤本书通过跨学科的视角尝试观察并重新解读一些婚姻家庭法中的经典问题:性别、婚姻与家庭问题,例如:性别、婚姻、家庭、 彩礼、抚养费、生育权、夫妻忠实义务、配偶权、性自主权、女性休闲权、性别变更、同性伴侣、性骚扰、非婚生子女、家务劳动补偿、事实婚姻、形式婚姻、家庭暴力、离婚协议、财产约定、夫妻扶养费、“全面三孩”……特别是强调了社会层面上法律规定的动态落地实践以及法律规定背后的理论模式困境,以期为今后婚姻家庭立法提出合理而系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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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私力救济制度研究沃耘权利的概念并非法律创设,权利的观念产生于法律之前,即使那些不能得到法的强制力支持的自然权利,权利人仍有可能通过自力来实现。对待犹如权利“牙齿”的私力救济行为,法律制度应给予尊重与适当的矫正,但绝不能拔去权利的“牙齿”,因为只有当权利具有坚硬的“牙齿”,方能体现其应有的价值,如果某项权利不具备自我保护与实现之“力”,仅以宣誓的形式“摆设”在法典里,不能算作权利。民事私力救济是民事权利的延伸,民法关于权利的保护,即在于救济制度。民事私力救济的制度化不意味着对私力救济行为的鼓励与提倡,更不是对“暴力”维权的推崇,而是通过对民事私力救济行为正当性的界定来实现法律的示范功能,因此,《民法典》民事私力救济制度化应着眼于明确“民事私力救济的行为边界”,避免民事私力救济的滥用。民法是权利法,《民法典》的各项规则均围绕权利而展开,作为权利底线救济的私力救济,其制度生成亦应从民法源起。我国《民法典》应着眼于民事私力救济的长期结构,构建一个逻辑清楚、层次分明的民事私力救济制度体系,从而促进市民社会理性规则秩序的建立。本书从法律的示范功能出发,提出民事私力救济制度化的重点在于明确“民事私力救济的行为边界”,要避免民事私力救济的滥用;并对我国《民法典》整体框架下民事私力救济边界的制度化进行设计,进而提出通过类型化与一般性条款交叉运用的立法手段,完成民事私力救济制度在我国民法体系中的制度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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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保护胡宏雁本书以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保护问题为研究对象。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兼具跨国属性,并打上知识产权获取的动因烙印。研究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保护问题,利于中国企业并购获得优良的知识产权资产又能预防外资并购中国知识产权资产的法律风险,对于提高中国企业知识产权获取与运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书共分为五章:探究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基本原理,论证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尽职调查中的法律保护问题,阐述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价值评估中的法律保护问题,探讨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中的法律保护问题,并提出应对外资并购中国优质知识产权和中企海外并购优质知识产权的可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