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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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修改程序杜强强《论宪法修改程序》初步提出了宪法修改程序的理论框架与方法论,拓展了宪法修改理论命题,在一定程度上挖掘了修改宪法实践背后的理论内涵,这对完善我国的宪法修改程序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价值。本次修订的最重要部分,便是对我国宪法修改程序历史沿革的叙述。当然,《论宪法修改程序》仍有进一步思考和完善的地方,例如宪法修改程序与宪法稳定性之间的关系问题,事关宪法修改程序的基本功能,当有所论述。《论宪法修改程序》对此虽有所提及,但没有展开充分的论证。另外,《论宪法修改程序》在资料的选择上依然以美国宪法为主,对其他国家宪法修改程序的实践关注不够。即便就我国宪法修改而言,虽然论文补充了新中国成立后宪法修改程序演变的历史,但对我国宪政体制下修改程序应具有的历史正当性与合法性等问题的阐述依然不够充分。这些都有待于作者进一步的研究。 -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汇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套图书为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所制定标准的中文汇编,其主要内容包括风险分析、食品标识、食品辐射、食品进出口检验和认证、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和食品卫生技术规范(第一卷);农药残留和兽药残留的限量标准及相关操作规范(第二卷);新鲜水果蔬菜、罐藏水果蔬菜、速冻水果蔬菜等标准及其相关的卫生操作规范(第三卷);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鱼及鱼制品等标准及其相关的卫生操作规范(第四卷);粮食及其制品、油脂及其制品、糖、可可、巧克力;特殊膳食和分析抽样方法等标准及其相关的技术规范(第五卷)。本套图书旨在促进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在我国的传播和应用,从而服务于我国食品标准体系的完善,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可作为食品监管人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和食品科学的工作者的参考书籍。 -
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比较本书编写组为方便广大纳税人学习、掌握《条例》,《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比较》作者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作了逐条对照,制作了《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照表》,并按照税法要素对《条例》作了解读,力求准确、扼要地反映其变化。同时附上《新旧企业所得税法对照表》,方便读者对照学习。 -
非政府组织视角下的社会中介组织法律问题研究文正邦、陆伟明《非政府组织视角下的社会中介组织法律》力求站在宪政和行政法治的高度,以非政府组织为视角,从非政府组织和中国法治的发展,国外非政府组织及独立公共行政组织的比较研究,社会中介组织的基本原理、历史发展、内外关系、实证考察等方面多角度、多方位地对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理论解说和学术界定;进而在此基础上探讨了社会中介组织的运作法理和法律地位,私法和公法上的社会中介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的权利保障、法律监督以及我国社会中介组织立法等重要问题;最后以中国公证体制改革的社会中介组织取向研究为例,对社会中介组织的规范化发展作了典型分析。 -
立法法刘莘 编《公法系列教材:立法法》是一本全面系统地阐释立法法的教程。立法法作为一部完善和规范立法活动的国家基本法律,其起草、制定与实施受到各界的广泛关注。立法法解决了现行立法体制及立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矛盾,但同时也遗留了一些问题有待于深入探索和思考。该书全面阐述了我国立法法规定的立法原则、立法体制和立法程序等重要内容,并结合立法实践分析了当前立法领域存在的热点问题。每章附录了相应的“典型案例分析”以及“思考与争鸣”,以便于立法法的学习和研究。该书主编一直参与立法法的起草和制定,对立法法的制定过程与背景具有客观深入的认识和理解,并为研究生讲授立法法数年,更加深了对立法法的体会和把握。《公法系列教材:立法法》可作为法学专业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学习使用的教材,也可作为研究立法法的参考著作。 -
社会救助法研究林莉红、孔繁华社会救助既涉及民生问题,也涉及民权问题。民生问题更多地为经济学和社会学学者所关注。而法学,特别是公法学学者更多地关注民权问题。在当代中国,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行业的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日渐扩大。在这一背景之下,如何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权、如何强化现代政府的救助责任便成为关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社会救助法研究》集作者多年研究之所成。立足于法学的基础之上,围绕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范畴对社会救助问题展开研究,对其中最直接涉及的民生、民权问题进行了富有深度并颇有创意的探讨。 -
宪法与行政法(英)A.W.布拉德利、K.D.尤因本书试图提供一份有关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王国公法的资料翔实、内容权威的说明。在国家层面,公法为政府行为和以下两方面的关系提供了国家范围内的正式框架:一方面是人民的领导者和代表者,另一方面则是被他们统治的人民。在当今大多数国家,该框架内最为显著的部分就是国家的宪法,即确定国家存在的基础、明确政府主要制度,并宣告人民权利的成文法典。在此意义上,英国并无宪法,因为其政府系统是经由几个世纪的历史进程发展而来的,由曾经的绝对君主制进化而为民主制,在此民主制中,人民的集体与个体权利获得承认,法治受到尊奉。本书是“公法名著译丛”之一,全书共分18个章节,试图向读者提供一份有关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王国公法的资料翔实、内容权威的说明,具体内容包括宪法的定义与范围、英国的结构形式、责任制政府、议会的组成与会议、议会的特权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
中国近代法律教育转型与社会变迁研究侯强法律教育现代化是一个日益倚重和确立法律知识权威的过程。法律教育制度的新陈代谢,是社会转型和历史进步不可缺少的基础工程。中国近代以来,法律教育转型与社会变迁虽跌宕起伏一波三折,但大体可以说贯穿着这样两条基线:即中国近代以来的法律教育,一方面,作为文明强有力的杠杆,其在西方法文化的催化作用下,不可遏止地顽强地生长起来,并推动着近代中国社会向现代化的转型;另一方面,作为既往文明的载体,其具有内在的保守性,又与传统法文化有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深层联系,而这种联系则使得近代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历程充满了变数。可以说,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现代化所涉及的每一个方面都需要在吐故与纳新之间艰难地选择,而这些选择都可能显现出种种矛盾和冲突,并对于法律教育的现代化进程产生深远的影响。综观近代中国传统法律教育的现代化转型,我们发现,其在理论与实践的矛盾运动、中外法文化的冲突与交融、理想与现实的两难选择中,都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严重缺失。近代中国在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中,中央和地方设立的法政(法律)学堂(学校)在全国的大量兴办以及入学中法科的设立,是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现代化量的增加和扩展的表征。与此相适应,中国法律教育的现代化还体现于质的变化上。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法律教育观的变革;二是法律教育体制的完备;三是法律教育内容的改善。中国近代法律教育转型是一个长期而艰难的历史过程,不可能指望计日程功。其绵延起伏的发展促进了中国近代法律教育理念的形成和制度的建设,丰富了生长中的现代文化。在中国近代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中,法律教育虽内容和面貌复杂,但其引入注目、独具特色,其除旧布新的现代化变革,对中国的现代化进程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并对于当今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
世界各地广播电视反低俗化法规资料选编中国广播电视年鉴编辑部 编广播电视低价化传播属于世界范围的“公敌”。反低价、“美风俗”。是人们对广播电视的共同期待。主管在东方还是西方,低价的广播电视节目对受众的负面影响问题都受到密切关注,许多国家对此都有法规上的约束,违反规定者要受到来历的处罚。本书以“广播电视反低价化”为主题,汇集了当今世界上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最新的广播电视法规资料,不少内容是国内首次公开发表,将为我国广播电视抵制低俗之风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与借鉴。 -
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阮荣祥 编《地方立法的理论与实践(附光盘)》是关于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的一部力作。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一批从事地方立法工作的青年法律工作者,总结多年地方立法工作的经验教训,论述了地方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特点,多角度地剖析了地方立法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对新形势下完善地方立法体制和机制,推进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提出了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