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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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德)格奥尔格·耶利内克 著《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现代宪法史论》是“法意译丛”系列之一,全书分为1789年8月26日法国《人权与公民权利宣言》及其意义;北美各州的权利法案是《人权宣言》的模板;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不是宣言的来源等数章内容。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 -
契约自由的宪法保护付瑶 著《契约自由的宪法保护:以美国宪法史上的“洛克纳时代”(1897-1937)为中心》关注的是美国宪法维度之下的契约自由原则。契约自由的概念源于私法领域。19世纪末,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对宪法第14修正案“法律正当程序”条款的解读将契约自由引入宪法保护领域。契约自由在“洛克纳时代”(1897~1937年)成为美国宪法保护的个人基本权利之一。契约自由原则也因此成为最高法院保护经济自由权利的所谓“经济正当程序”的理论基石。 -
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政策实用问答《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政策实用问答》编写组 编女职工劳动保护关系到全国1.02亿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做好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对于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1988年,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该规定施行20多年来,对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一些内容已经适应不了新形势的需要,如: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对女职工的产假假期和产假待遇需要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体制需要根据机构改革的变化作相应调整等。这些问题都需要从制度层面加以解决。 -
生命权的宪法逻辑韩大元 著《生命权的宪法逻辑/法政科学丛书》编著者韩大元。 本书是对生命权的基本范畴、类型及有代表性的判例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深入探讨了死刑、自杀、人体器官移植、克隆人、安乐死等涉及生命权的社会热点问题,并提出了宪法在调整上述权利关系方面所应发挥的作用,这对当下中国社会的宪法适用及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
我国食品召回应急法律机制研究张云 著作为预防和应对食品安全危机的一项重要的应急法律制度,食品召回制度在《食品安全法》中获得了法律地位。然而,为数不多的法条仅具有宣誓作用,食品召回在理论研究和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食品召回应急法律机制研究》以食品召回应急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全面透彻地分析了食品召回制度的基础理论,比较研究了发达国家的制度经验,对该制度的失灵与补救进行了理论探讨。并从实践对策的角度,对食品召回的监管模式、决策机制、执行和监督机制、风险沟通和信息发布机制、后处理机制以及责任机制进行了全面的设计。《我国食品召回应急法律机制研究》对我国食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完善及实践困境的解决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
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办案指南张永伟 著《行政执法指导书系: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办案指南》根据2011年12月31日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法》,总结45个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中常见的问题,以表格的形式对行为概念、处罚机关、违法界定标准、违法行为认定、调查取证、处罚程序、处罚标准、法律依据等进行一一阐述,力求在职业病防治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方面寻求结合和平衡。《行政执法指导书系:职业病防治行政执法办案指南》对从事职业病防治的执法人员、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人员和相关人员均有较强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
弱者权益保护研究综述胡玉鸿 编光阴荏苒,岁月流金,薪火相传,法学永继。自1915年9月东吴大学法学院创办以来,时光近一世纪,然东吴之辉煌、法学之昌盛,至今仍为世人津津乐道;东吴大学法学院于中国法治建设与法学教育史上之地位,亦可谓震古铄今,叹为观止。国内近现代法学大师中,王宠惠、吴经熊、盛振为、丘汉平、董康、王伯琦、孙晓楼、杨兆龙、李浩培、倪征噢、潘汉典等诸位先生,或执教于东吴以哺育莘莘学子,或出身于东吴而终成法学名宿。人人握灵蛇之珠,家家抱荆山之玉。合璧中西,形成“比较法”之特色;戮力同心,铸就“南东吴”之美誉。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系承继东吴大学法学院而来。前辈业绩,自然荫庇今人,但全院师生,在以先贤为荣之余,更感使命重大,无一日或敢懈怠。自1982年恢复法学教育以来,励精图治,锐意进取,在教学、科研上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业已成为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学院拥有齐全的法学教育体系,优质的法学师资队伍,丰厚的法学研究成果,一流的法学教育设施,法学专业、法学学科被评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和一级重点学科,并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东吴法学文丛”是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着力打造的具有学术品味和学术特色的大型学术丛书。“文丛”分“东吴法学先贤文丛”、“东吴法学教育史料”、“理论法学文丛”、“公法文丛”、“私法文丛”、“社会法文丛”等系列,并根据相关专题拟定其他文丛系列。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规范性文件汇编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司 编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是对国家法律政策的细化补充,对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落实国家方针政策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建设法治质检、更好地履行职责,国家质检总局于2010年以第125号令的形式发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发201028号)的要求开展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以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第71号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为便于质检系统工作人员及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及时、准确查阅,我们依据清理结果,将现行有效的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规范性文件汇编成册,包括从1978年到201O年发布的质检规范性文件工085件。共分为通关业务、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检验监管、进出口食品监管、质量管理和监督、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食品监管、纤维检验、认证认可和标准化12个分册,本册为质量管理和监督分册。我们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汇编内容。 -
活的宪法(美)斯特劳斯 著,毕洪海 译最高法院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曾评论说,活的宪法理论实际上使“宪法变得毫无用处”。他开玩笑说自己想要一部“死的宪法”,主张必须根据制宪者最初的理解解释宪法。在《活的宪法》中,著名宪法学者戴维·斯特劳斯坚定地反对斯卡利亚、克拉伦斯·托马斯、罗伯特·伯克以及其他“原意论者”,用清晰、通俗的语言解释宪法如何合理地演进,而同时又不会陷入反对者所刻画的极端灵活性。斯特劳斯进一步指出,活的宪法不是一种遥不可及的自由主义理论,而是美国法学的主流传统,即普通法的宪法进路,植根于书面的宪法,但也以先例为基础。每一代人都贡献了指引和限制司法裁判的先例,然而又容许满足现今的需要,而不是迫使遵循早已作古的国父们的命令。斯特劳斯探讨了司法判决如何调整宪法的文本(以及相悖的原初意图)从而带来了美国若干最显著的成就:结束种族隔离、拓展妇女的权利以及言论自由。相形之下,原意论则存在致命的缺陷:不可能真正将原初意图奉若神灵、18世纪的理解也难以适应现代世界,而且让当代的人受几百年前的决定束缚毫无意义。 -
社会转型与宪法变迁占美柏 著《暨南大学法学文库:社会转型与宪法变迁》是对社会转型与宪法变迁之间的互动关系与相互作用进行透彻分析的法学著作。全书以历史考察和比较分析为基础,以社会变迁和制度变迁之间的关联互动为框架,以法哲学、法史学和法社会学为视角,对迄今为止的中外宪法变迁历程做出了简约梳理,对社会变迁与宪法变迁之间的关联互动进行了初步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