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评论与研究
-
金融科技背景下信用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赵园园本书对金融信用的涵义进行广义上的理解,金融信用不仅指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时所面临的信用风险,还体现为金融机构在履行职责和进行金融服务时所应遵循的道德伦理以及金融业所面临的整体的信用环境。因此,对我国金融机构进行信用风险防范法律制度的完善,平衡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法律地位,加强信用文化建设改善金融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从全局看是防范金融信用风险导致整个金融体系崩溃、引发金融危机的迫切需求。 -
光华法学杨继文本辑收入的15篇文章,既包括对传统部门法学的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也包括对新科学技术与法学之间互动关系的探索研究,虽然分属不同的研究领域,但各具优势,各有特点。 -
食品安全治理中的自律失范研究鲁篱,马力路遥,余嘉勉,李季刚食品安全问题一直被认为是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而受到国家和公众的高度重视。本书通过对我国多年来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梳理以及食品安全事件中行业协会的运行情况的统计,意图呈现我国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治理中发挥作用的真实图景,力求对行业协会在这一过程中自律失范的现象予以现实考察和理论研判,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优化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行业自治的思路。 -
条约仲裁权的边界研究鲁洋本书围绕条约仲裁权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主要界定条约仲裁权的概念。 对条约仲裁权的基础、属性与权能、主体与客体进行了详细分析,对条约仲裁权进行了界定。 条约仲裁权具体包括案件管辖权、程序管理权、实体裁决权和裁决效力权四类权能。第二章主要研究条约仲裁权边界的划定。 限制条约仲裁权的国际法包括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而限制条约仲裁权的国内法包括仲裁地法和当事国法。 这些不同的法律从不同的方面对条约仲裁权所作的限制汇总,就划定了条约仲裁权的最终边界。第三章主要研究条约仲裁权边界的遵循。 划定的条约仲裁权边界只是静态的边界,要确保条约仲裁权主体在边界内行权,还需要它们遵循这些边界。第四章主要研究条约仲裁权越界的矫正。 当条约仲裁权越界后,应当对越界行为进行积极或消极矫正。 -
临床伦理咨询梁立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是政府、医学界和社会公众的共同目标。临床伦理咨询是解决关乎患者疗护的价值不确定性或道德冲突等伦理问题的临床机制。它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一种新进路,具有事先防范医患冲突、多学科专家合力会诊、应对负载价值的医患矛盾等特点;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避免医患矛盾,减少医疗诉讼。 -
金融司法协同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本书是“厦门金融司法协同论坛”面向全国征文的获奖论文集,主要包含以下三个子议题的优秀法学学术论文:(1)构建新发展格局对金融司法的影响和应对;(2)民法典的实施对金融司法的影响和应对;(2)在应对金融风险大背景下对金融科技创新的审慎监管和司法应对进行深度研究和探讨。本书论文紧扣新发展阶段金融司法的实际需求,围绕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立足金融司法协同这一新理念,构思新颖,选题独到,既有结合《民法典》施行对金融司法影响的分析,也有结合司法理论实践经验对当前金融司法存在的热点问题的研究,兼具理论性和实践性。 -
中国民事诉讼法的鼎新逻辑蔡虹本书是作者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部分成果,且均为独撰。这些成果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内容上,均伴随我国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修改及完善的过程。本书以社会转型和民事司法改革为背景,以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为依托,以诉权和审判权的关系为核心,着力探讨和研究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与制度问题、构建和谐社会与纠纷的合意解决问题、民事检察监督与公益诉讼问题、社会转型期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机制问题、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问题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问题。本书的研究始终追踪改革热点,在对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理念及程序设计的问题深入反思的基础上,立足于树立先进的程序理念,构建科学、公正、合理的程序、规则与具体制度。尤其在程序模式、诉权的保护范围、纠纷的合意解决机制、检察机关参与民事诉讼以及民事纠纷的多元化解等问题上,本书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观点和设计,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与论证。 -
教育法治郭秀晶“依法治教”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要要求,更是实现我国教育法治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 本书通过理论梳理、舆情分析与调查研究多途径聚焦依法治教领域存在的问题,并从公民视角、学校治理以及教育制度三个层面提出对策建议,为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方向 -
法学教育研究杨宗科法学教育可以说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性事业,本书作为探讨法学教育的一个高水平学术平台,恪守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开放性原则,集中出版法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探索法学教育教学规律,促进法学家教育事业的发展。本书为探讨法学教育的论文集性作品,包括理论探讨、教学研究、比较研究、管理经纬、教育法治等栏目,内容贴合实际,对我国法学教育研究具有指导作用。 -
明清事例与律例法体系刘笃才本书的内容由三个层次构成:一是明清事例的产生、演化、形态与性质;二是由条例、则例与事例等要素构成的明清例制之功能地位与作用;三是从律令法体系向律例法体系的历史转换过程及评价。 事例的演化贯穿了中国古代法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本书重点对明清事例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并将其置于中国古代法制演变的宏观背景下,置于律令法体系向律例法体系的转换过程中,尝试勾画出中国古代法体系演化的过程与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