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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治理中的自律失范研究

食品安全治理中的自律失范研究

作者:鲁篱,马力路遥,余嘉勉,李季刚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10-01

ISBN:9787519759247

定价:¥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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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被认为是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而受到国家和公众的高度重视。本书通过对我国多年来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梳理以及食品安全事件中行业协会的运行情况的统计,意图呈现我国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治理中发挥作用的真实图景,力求对行业协会在这一过程中自律失范的现象予以现实考察和理论研判,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优化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行业自治的思路。
作者简介
  鲁篱 四川宜宾人,1970年出生。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本硕博均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2)、法学硕士(1995)和法学学士(1992)。英国牛津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10)、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访问学者(2001),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011年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专家,2013年为四川省首届(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2014年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目前兼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四川省金融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先后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项(含重大研究专项),教育部、司法部等省部级课题10多项,先后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法学家》等CSSCI期刊上发表论文64篇,其中法学三大刊(中文版)4.5篇、法学类核心期刊(CLSCI)27篇,其中有20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出版个人专著4部,参编多本专著和全国性教材,相关成果先后获得司法部、四川省等多项省部级二、三等奖奖励。博士论文《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 马力路遥 女,1990年生,法学博士。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部门总经理助理。西南财经大学中国经济法治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已在《理论与改革》《西南民族大学学报》《财经科学》《天府新论》等期刊上发表数篇学术论文;并数次参与国家*、省级、银行业协会、信托业协会等课题研究。 余嘉勉 男,西华大学副教授,经济法学博士。先后在《中国法学》(英文版)、《宁夏社会科学》、《农村经济》等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要研究领域为慈善法、信托法和农村法治。 李季刚 男,南京森林警察学院讲师,经济法学博士。先后在《民商法论丛》、《北京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新闻界》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要研究领域为市场秩序法、知识产权法。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食品安全治理中的政府监管及其实效分析
一、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模式的世界经验
(一)联合监管模式
(二)统一监管模式
二、我国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模式的更迭与评析
(一)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背景下卫生部门主导监管模式
(二)20世纪90年代至“大部制”改革前后:从卫生部门主导到分段监管
(三)“大部制”改革至今:从多部门分段监管到集中统一监管
(四)讨论与评价
三、政府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策略检视与实效分析
(一)政府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一般进路与举措
(二)严法重罚,有法必依
(三)食品安全标准制定
(四)抽样检验
(五)运动式执法
(六)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四、小结
第二章 行业自治:食品安全治理新进路
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的制度偏好及其分析
(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整体趋势
(二)我国当前食品安全治理趋势分析
二、食品从业者自律激励分析
(一)“高价低销量”策略的可行性分析
(二)“低价高销量”策略的可行性分析
(三)公众监督的实效分析
三、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中的优势分析
(一)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中的比较优势分析
(二)食品安全领域中的行业协会治理
四、小结
第三章 我国食品安全行业协会治理情况
——一个实证分析的视角
一、我国食品安全行业协会发展特征
(一)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行业协会的总体情况
(二)我国食品安全领域行业协会的基本特征
——基于S省的调研和实证
二、关于我国行业协会决策行为的初步推断与推论效验
——基于近十年我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实证考察
(一)初步推论:基于2014年食品安全事件之具体考察
(二)进一步的验证:基于近十年我国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之整体考察
三、食品安全行业自治失范的类型化分析
——一个基于实证的总结
(一)对企业不当行为的“护短”
(二)过度依附政府
(三)缺乏积极的行业自治的激励
(四)行业协会社会责任有所欠缺
第四章 行业协会决策行为的制度成因分析
——以“合法性”(legitimacy)理论为分析框架
一、“合法性”理论概述
(一)合法性机制的逻辑与理解
(二)合法性与社会承认逻辑
二、政治合法性机制
三、行政合法性机制
四、社会合法性机制
(一)“配角”式的自我定位
(二)“社会认同”对行业协会的压力不足
五、法律合法性机制
(一)法律阙如令行业协会“依法而治”存在先天性缺陷
(二)行业协会自身“规则之治”意识匮乏
六、小结
(一)政府监管与行业协会权力配置错位
(二)行业协会自律行为归责制度缺失
(三)行业协会自律行为的社会监督机制匮乏
(四)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机制失范
第五章 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治理中自律重构的改革进路
一、逻辑起点与理论基础:合法性理论与角色冲突理论框架下的行业自律重塑
(一)合法性理论框架下的行业自律之重塑进路
(二)角色冲突理论框架下的行业自律之重塑进路
(三)小结
二、行业协会在食品安全治理中自律重构的改革建议与对策
(一)行业自律外部环境的重塑
(二)行业自律内部环境的优化
三、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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