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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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框架下中国自然资源出口管制政策与法律问题研究刘勇 著本书从阐明自然资源的基本理论入手,澄清自然资源的概念、特征,揭示各国对自然资源实施政府管制的经济学与法学上的理论依据。其次在此基础上;本书对世界范围内各国采取的自然资源出口管制措施进行比较系统的流理和总结并阐明Wm对该措施的基本立场和相关的多边贸易谈判情况:再次,本书重点对“中国原材料案”中的三个关键的法律问题即出口税出口配额以及其他出口限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在总结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法律解释、推理方法以及裁决结果的基础上,对这个核心法律争议问题进行了思考和评析。又次,本书提出了优化中国自然资源管理体制的基本设想。最后,本书还对对WTO框架下自然资源法律规制的模式提出了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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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私法韩德培 编作为我国目前内容最丰富、体例最新颖的国际私法教材,《国际私法(第3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力求准确地阐述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从而为公平合理地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纠纷、保护中外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充分的法律依据和制度运作的基本方法。《国际私法(第3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共分五编:“总论”、“冲突法”、“统一实体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法”。总论部分介绍国际私法的概念、渊源、历史和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冲突法”编除了包含传统的民事冲突法的内容,还增加了海事、票据、破产等商事冲突法的内容,知识产权的冲突法以及区际冲突法。“统一实体法”编将有关国际民商事关系的一些国际统一实体法集中加以论述,并且将“统一实体法”和“冲突法”平行并列,具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造性。“国际民事诉讼法”编重点论述了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域外送达和取证、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以及国际司法协助等问题。“国际商事仲裁法”编系统介绍了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性质、类别,仲裁协议,法律适用以及仲裁裁决的撤销、承认和执行等问题。《国际私法(第3版)/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适合于高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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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国际私法本论屈广清 等著《海事国际私法本论》一书在研究海事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的基础上,着重研究海事关系的法律冲突法。《海事国际私法本论》在探讨海事法律冲突的同时,将国际私法的法律适用原则与海事法律冲突的特性结合起来,探寻海事关系的法律冲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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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中国部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 著《东京审判研究丛书·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中国部分:侵占东北检方举证》为东京审判庭审记录中1946年7月1日至9月10日期间的中国部分,以关于1937年前日本侵占中国东北的庭审记录为主,也涉及了1937年前后日本侵华战争的部分内容,包括国联调查团与李顿报告书、暗杀张作霖、“九一八事变”、日本对伪“满洲国”的占领与劫夺、日本侵入热河与策动“华北自治”,以及日本国内军国主义狂潮的兴起与右翼政变等一系列事件及相关资料,揭示了重要历史事实与日本甲级战犯发动侵华战争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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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教学法条李毅 著教学法条是面向学生读者的一套新型的常用法规工具书,选编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课程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编排体例上融法规查询、教学参考、应试指导与成效验收为一体,方便读者平时学习与应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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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朱文奇 著本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内容新,反映了现代社会中国际法规则的最新变化。第二,内容和范围有重点、有要点,选择的案例都是对于理解当代国际法的基本规则起重要作用的事件;第三,在方法上,主要是通过案例来解析国际法原理和规则;第四,在每一章节开头都列举了该章节所涉及的国际条约、著作、论文及其他参考资料,鼓励读者进行主动性的研究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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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索引附录东京审判研究中心 著本索引、附录是为阅读、检索《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而编纂的工具书。内容包括全篇人名索引、证据索引、出庭人物索引、重要事件索引和附录。全篇人名索引是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开庭以来第一次以庭审记录所有人名为对象编制的索引。证据索引是第一次以中、英、日三种文字编制的索引。出庭人物和重要事件索引是第~次单独作为主题编制的索引。附录包括远东国际军事审判的相关制度、史实、文献、研究成果等基本知识。从索引类型、具体词条到附录的各个门类的选择都是在反复考虑读者的实际需要的前提下确定。《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索引附录(套装上中下册)》是迄今为止有关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庭审记录最为详尽的索引类工具书,也是迄今有关远东国际军事审判最为详尽的辅助读物。本书据索引由证据编码、证据内容和页码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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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苑耕耘录刘楠来 著《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专题文集:国际法苑耕耘录》介绍了国际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国际法编;人权法编;海洋法编;国际法的历史、基础理论和基本原则;当代国际法的基本内容;中国与国际法;中国国际公法学三十年;关于重申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建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应纳人中国的法律体系;国际条约的适用与我国法制的完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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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环境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遵守研究陈奕彤 著冷战以后,国际法学者从“国家为什么遵守国际法”这一问题出发,对国家遵守国际法的动机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研究;确定了条约是国际法的首要法律渊源;认为战后国际组织的影响虽日渐增长,但国际社会仍然是“以国家为中心”的。埃瑞克·波斯纳以理性选择和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构建了国家遵守国际法的理论模型,并指出国家行为在本质上受到追求国家利益的动机影响。国家对国际法的(不)遵守是国家理性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表现。国家遵守或不遵守国际法不是出于“维持声誉”、“有约必守的信念”、“道德上的正确和合理”等缘由,而是出于对国家利益的追求。波斯纳写实地批判了既往许多理想主义国际法学家所构建的国际法遵守理论,其有关国际法遵守的研究颇具理论价值。但波斯纳的理论仍然建立在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所确立的主权国家享有绝对独立的、不受干涉的权力的理论背景之下。然而,国家交往和国际合作的日益密切,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权力和职能的不断扩大,以及国际法的法律渊源的变化,都动摇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所建立的国际法固有秩序。这种动摇就显著地体现在国际环境法领域,有关国际环境的保护是威斯特伐利亚体系没有解决的国家之上的公共议题。国际环境法在四十几年来蓬勃发展,已经表现出了许多不同于国际法的特质。在国际环境法的视阈下,国家在遵守法律的动机、所遵守的法律渊源、遵守过程的参与主体等方面产生的变化,进一步揭示了国际环境法不同于传统国际法的独特禀赋,更指明了国际环境法给国际法所带来的变革的维度。国际环境法的遵守与国际法的遵守既存在着联系和相似性,又有自身独特的表现形式和理论支撑。北极环境治理问题是国际环境法研究中的一个代表性范本。北极环境问题以气候变化为中心,在一个半封闭的区域,涉及了全球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锐减等国际环境法中的大部分规制对象,是国际环境问题的突出表现区域,并且其脆弱的生态环境又导致了环境问题的集聚和放大。《国际环境法视野下的北极环境法律遵守研究》在国际环境法视野下,研究了北极环境法律的遵守情况,发现在国家遵守法律的动机方面,各国依然根据国家利益行事,但由于环境问题的特殊性,此时的国家利益已经和区域利益、全人类的共同利益相互融合和渗透因而密不可分。传统国际法理论中的纯粹国家利益在国际环境法中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多元利益层次的融合。在法律渊源方面,虽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其他一系列环境条约等传统国际法渊源仍得到北极国家的遵守,但并没有被视为国际法正式法律渊源的“软法”却填补了规制漏洞并协调了法律的碎片化,得到了国家的广泛认可和实际遵守,其实际效力并不逊于条约。北极理事会等非国家行为体作为造法者、监督者、协调者,深刻影响了国家对国际环境法的遵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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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日)岩井尊闻(口述)著 熊元翰、熊元襄 编(日)岩井尊闻 述《国际公法》由国际主体、国际机关和国际行为三编组成。国际主体主要论述国际能力及其条件,国家的人格、从国际法角度观察国家主权、领土等。国际机关主要论述国法上的国际机关、国际法上的国际机关、国际机关的设施等。国际行为论述国际间的单独行为与双方行为,报复、封港、干涉、战争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