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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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国际法热点问题研究李广辉[等]著本书共分13章,内容包括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新外贸法与外贸代理制度研究、国际私法中的离婚问题比较研究、不方便法院原则研究和跨国破产关系法律适用等。 -
战争与和平法(荷兰)格劳秀斯(Grotius)著;(美)A.C. 坎贝尔英译;何勤华等译格劳秀斯在国际法上的重大贡献,集中表现在他的巨著《战争与和平法》一书中。此书共分三编,主要研究国家间的战争与和平法规问题。在序言中论述权利和法律的起源。第一编共三章,论述战争是否合乎正义,并解释主权的意义;论述战争与非正义战争、公战与私战的区别。第二编共二十五章,论述了战争的起源,以及人的权利、皇帝继承法、使节的尊严、刑罚的性质等。第三编共二十五章,论述战时的合法行为、和平的种类和战争条约等项内容。格劳秀斯把国际法从神学桎梏中解放出来,根据自然法来阐明战争的动机、方式和结局等关系。对于实际战争中的各种复杂情形,他提出了许多合乎自然法的人道主义的看法,使之形成了独立的法律理念,从而对世界各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关系问题的处理发生了重大的影响。 -
WTO多哈回合谈判中期回顾孙振宇主编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三年多了,在这三年多的时间里,中国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全面认真地履行了我们加入时做出的承诺,赢得广大世贸组织成员的认可与赞誉。与此同时,我们积极地参与了多哈回合新一轮谈判,这既是中国理所当然应行使的权利,也是中国对加强与完善多边贸易体制所做的贡献。该书收录了处于多边贸易谈判第一线的中国常驻世贸组织代表团主要业务人员三年来的中期总结,对加入世贸组织三年以来中国参与多哈发展议程谈判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对谈判涉及的各个议题和各主要谈判方的原则立场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WTO多哈回合谈判中期回顾》一书对有志于研究和了解多哈回合谈判议题最新进展的各界人士不失为一份颇有价值的参阅资料。 -
国际法张龚1.本系列试卷由北大、清华、人大等名校百名命题专家,严格按照最新自考大纲及最新教材精心编写而成,并辅以部分阅郑教师的指点和参与,从而有着极强的标准性、权威性、预测性;2.本系列试卷注重考前模拟循序渐进、阶次提高,从而逐步进入最佳临战状态;本套试卷共十份,建议每周做一份,切忌一曝十寒;3.最好按正式考试时间(上午或下午,150分钟)不间断地独自完成所有试题,尽量不要超过时间,不要急于看答案,以达到真正的模拟考核;4.做完一套试题后,请对照试卷后的答案及评分标准给自己评定一个分数,最后认真研究试题解析,弄懂每一道题的解题思路,不要背题目、背答案,题目做错了,要深究做错的原因,同样的错误只允许一次,最好找好教材或同步辅导的相关章节进行有针对地复习,以达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效果;5.本系列试卷为完全标准预测,分值权重、题型题量、题的难易度、时间安排等均与最新真题一致,所以考生在进行自测时,最好有意识地调整做题心态,以逐步养成良好的考场状态;6.考生应及时总结每套试卷在模拟考核中的得与失,力争做一套就有收获,每做一套就有提高,日积月累,就会有质的突破;7.本系列试卷后附有最新真题及答案,考生可在做完预测试卷后,试着做真题,逐步掌握考试命题规律,以便在考场上能做到驾轻就熟,成竹在胸。 -
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其防治对策专论赵秉志主编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异常猖獗,世界各国几乎都在不同程度上遭受到恐怖活动的困扰,美国“9·11”事件已充分昭示,恐怖主义犯罪的手法方式、策划乃至活动地域都大大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恐怖活动模式,以致人们称国际恐怖主义犯罪为“政治瘟疫”、“一场永无休止的地下世界大战”①。惩治恐怖主义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重点问题。随着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恐怖活动的方式也日益翻新。新型恐怖主义犯罪,如网络恐怖、金融恐怖、生化恐怖等已悄然兴起,并改变与扩大着恐怖活动的内涵和外延,对国家、社会和人民所带来的危害日趋广泛而深刻,实乃普通恐怖活动所无法比拟的,也是传统惩治恐怖主义立法所鞭长莫及的。面对恐怖主义犯罪的威胁与破坏,国际社会已经在世界范围内逐步形成打击和惩治恐怖主义罪行之共识,而且大有加强国际合作的趋势。1994~2000年的历次联合国大会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了一系列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宣言和公约,这些国际性文件充分发挥了打击恐怖主义罪行的效能。不过,从世界各国原有的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立法的形式与内容上看,都明显存在着需要补充与完善之处。为此,许多国家迅速行动起来,及时修改、补充与完善本国原有惩治恐怖主义犯罪之立法,以在立法层面作出回应。然而,由于恐怖主义罪行具有国际性、跨国性、有组织性、活动方式的多样性和危害严重性等特征,在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的过程中,国际社会的应变措施仍然显得捉襟见肘。中国近年来亦已屡屡成为恐怖主义犯罪的受害者,其中威胁最为严重的当属“东突”恐怖势力的暴力恐怖活动。此外,实践中常见多发的恶性恐怖爆炸事件以及其他形式的恐怖活动如绑架、劫机、纵火等,也都严重地干扰了国内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巨大的社会破坏与损失。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顺应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现实需要,在美国“9·11”事件之后不久即及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原有惩治恐怖活动犯罪之立法进行了专门的修改和补充,力图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为惩治与防范恐怖活动犯罪提供更为锐利的法律武器。但通过与国际刑法规范以及国外相关立法的比较,不难发现,中国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刑法立法远未尽善尽美,尚有诸多亟待完善之处。因此,如何有效地打击、惩治恐怖主义犯罪,已理所当然地成为当今国际社会所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同时也成为刑事法学界亟须深入研究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如何积极应对中国恐怖活动犯罪之现状,借鉴国际社会之相关经验,以完善国内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立法,更应成为刑事法理论研究之重要内容。为此,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较早开始关注惩治恐怖主义犯罪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并撰写了多篇学术论文。2002年8月,在该中心的组织下,由中心主任赵秉志教授所申报的“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其法律对策;课题被批准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此后,项目课题组即开始了广泛的资料收集、整理与分析归纳工作。为了给后续研究工作提供系统而完备的相关立法与理论资料,我们将由课题组成员所著译的一组相关学术论文,以及收集到的联合国、区域性相关国际公约及世界主要国家的反恐立法文献汇编成册,并命名为《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的理论与立法》,以作为该项目的中期成果。在此基础上,课题组对于国际恐怖主义犯罪及其法律对策进行了深入而系统的研究,并最终形成本书。我们希望,本书的出版能对理论与实务界关于惩治恐怖主义犯罪之研究有所助益。当然,由于反恐是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长期课题,本书还只是初步的理论研究,其内容在深度和广度方面都难免存在不足之处,因此我们在此也恳请读者不吝赐教。本书由赵秉志(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暨国际刑法研究所执行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副主席)担任主编,黄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法学博士,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会员,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及博士后)、聂立泽(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后)担任副主编,其他撰稿人有李汉军(海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魏东(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王志祥(河北大学法律系教授、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阴建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在职博士生)、郭理蓉(北京师范大学文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廖万里(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生)、庄劲(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博士生)。在编写程序上,先由正、副主编商议拟定出编写大纲,再由作者分工撰写出初稿,最后由正、副主编统改定稿。< -
动物福利(英)考林·斯伯丁(Colin Spedding)著;崔卫国译考林·斯伯丁适时的书将因客观、科学且首先是富有同情心地探讨动物福利工作者们面临的每一个问题而获得成功。对于那些致力于改善动物福利的人现在和未来的工作,本书都将是一个巨大贡献。在一个争论经常是情感多于事实的领域,本书富有逻辑的分析为达到合理可靠的结论提供了一个出色的结构。不仅如此,考林爵士还探究未来,帮助我们洞察我们将来很可能要面对的各种动物福利问题。本书极为出色,思考周密、资料翔实、结构细致而博学:它无疑会成为一本标准的教科书。 -
为动物立法莽萍,徐雪莉编在近代,东亚国家(地区)立法反对虐待动物、维护动物福利的历史迄今已历70余年。本书以附录形式介绍西方国家三部不同历史是期的动物福利法律(《英国1911年动物保护法及修正案》、挪成1974年《动物福利法》、德国1998年《动物福昨法》),以为参照。此外,本书还附有“美国各州反虐待动物法律概述”一文,使读者对美国各国各州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有所了解。《东业动物福利法律汇编》交为中国的动物保护事业和动物福利立法工作提供新的视野和有益的参照。 -
国际公法(美)托马斯·伯根索尔(Thomas Buergenthal),(美)肖恩·D.墨菲(Sean D.Murphy)著;黎作恒译本书是美国法精要英文版《国际公法》的中文版。其英文版最初出版于1985年,后来又于1990年和2002年分别修订,再版。这部中文版的出版,旨在向中国的律师和学习法律的人士介绍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理、机构和研究方法。我们非常高兴有此机会与中国的同行们进行交流,同时,我们也十分感谢本书的译者黎作恒律师,是他使这个机会最终变成了现实。这是一本简明的读物。在综合各种资料,对书中内容作简洁表述的努力当中,我们冒着扭曲,或过于简单化地处理手头资料的巨大风险。为了尽量降低这种风险,我们提供了英文案例、辅助资料的来源和其他资料的出处。对于书中的观点,读者可以通过查阅注释中的参考书目得以更为详细的了解,以分辨各家观点的异同。此外,在最后一章,我们就研究国际法的方法提供了详尽的英文资料,特别是那些可以从因特网上找到的资料源。本书内容的取舍终究取决于作者自身的判断和偏好,同时也受到篇幅的局限。在决定内容和范围时,我们考虑的重点之一,便是选择那些对于理解当代国际法的基本因素起到重要作用的部分。然而,我们清楚地意识到,对于我们所讨论的题目,还有很多可以展开的余地,另外还有大量的资料完全没有被收录进来。在这部中文版中,我们决定保留关于美国对外关系法的第七章,因为我们觉得,我们的中国同行很可能会对这部分内容感兴趣,从中了解国际法在美国是如何得以适用的,以及与国际法相关的权力又是如何在美国政府的三个不同部门之间进行分配的。我们希望,这本书能够激励读者进一步学习国际法。纵观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国际法应当成为全世界所有律师对其基本制度和概念都有所通晓的一门学科。< -
国际法朱晓青主编国际法是法律。这虽已为很多以国际法命名的书籍所论,但我们还是着力写作了这本国际法教科书。虽然它的对象是法律硕士,但又不仅仅限于此。希望读者能通过我们对国际法的阐释与分析,以及我们对国际法的理解,走近这一独特的法学学科。本书所采用的国际法基本原理与焦点问题相结合的写作方式,能启发读者的思想,也更有助于读者解决当下诸多国际问题之疑。读着这本书,相信读者能体会到,国际法并不边缘,也不遥远,它就在你的身边。本书前言国际法是法律吗?对此,有人肯定,有人否定,还有人质疑。这并不奇怪。因为很明显,国际法不是由统一的、超国家的立法机关予以制定,也没有统一的、超国家的司法机关予以执行。然而剖开表象,不难看到,国际法是法律。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国际法由国家制定,与国内法不同的只是,它是由国际社会的各国制定;国际法规范被作为法律规范遵守;而违反国际法的国家不仅应负法律责任,而且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国际法是随着国际关系的出现而产生,并随其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它是具有特殊性的法律。这种特殊性表现在它的主体、它的制定与实施以及它的调整对象等方面。纵观国际法的发展史,可以发现,国际法的发展速度是惊人的。这里我们且不追溯古代国际法的历史,就从近代以来国际法的发展脉络来看。近代国际法形成的重要标志是欧洲30年战争结束后,于1648年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此后,国际法即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现代国际法开始形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际法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它的领域在不断扩大,上及浩瀚的宇宙空间,下及深邃的海洋洋底。国际法成为调整国际社会各种关系的重要手段。当然,国际法也是各国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然而,由于全球化的到来,似乎原有的许多界限都模糊了,包括国家之间的界限,如欧洲联盟。但事实并非如此。的确,全球化使国家间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军事等各个方面的关系均更为密切,有时甚或会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情势。但即便如此,仍不会“国将不国”,国家还是拥有主权的。全球化并不会使国际法消亡。而恰恰是全球化使国际法面临新的挑战,这也就成为国际法存在并不断发展的新动力。国际关系的这种变化,也给每一个关注国际法的人带来了施展自己研究才能的机会。国际法依然为国际社会所需要,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如何使国际法能够应对那些纷繁复杂的挑战。毋庸置疑,国际法是法律。这虽已为很多以国际法命名的书籍所论,但我们还是着力写作了这本国际法教科书,希望你能通过我们对国际法的阐释与分析,以及我们对国际法的理解,走近这一独特的法学学科。本书所采用的国际法基本理论与焦点问题相结合的写作方式,能启发你的思想,也更有助于你解当下诸多国际问题之疑。读着这本书,相信你能体会到,国际法并不边缘,也不遥远,它就在你的身边。鉴于本书的读者主要是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学的法律硕士,因此,本书在体例及内容设置上做了有针对性的考虑。我们所掌握的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在通论的基础上,将理论性与应用性相结合,并兼顾学术性与研究性。顾及上述因素,本书有以下一些特点。(1)在总结近年来国内及国外国际法研究状况的基础上,对国际法新的发展动态和成果做了介绍和分析,并提供了大量的新信息和新资料,使读者能够了解并掌握国际法发展的趋势。(2)全面、系统地阐述国际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基本理论与制度是理解国际法的基础,也是分析并解决关涉国际法种种问题的前提或必要条件。但是,本书没有拘泥于对基本理论与制度的简单介绍,而是针对法律硕士已具备其他学科知识,并有一定社会阅历和较为开放的视野的优势,将国际法领域有争议的一些问题纳入本书中,同时将不同的观点展现出来,并加以分析,以激起读者深入研究国际法的兴趣。(3)加大了对关涉国际法实际问题的分析力度。应该说,国际法是一门更具应用性的法学学科。学习它的最终目的,就是要运用它的基本理论去分析国际关系中发生的实际问题,因此,本书注重实证分析。例如通过案例来诠释和印证国际法基本理论,并使读者能从中学习分析问题的思路和方法。(4)设置了具有学术研讨意义的“问题与思考”栏目。考虑到本书所针对的读者群的优势,如果仅局限于对国际法基本内容的阐述,不能满足他们对新知识的渴求以及对新问题的追究,故本书设置了“问题与思考”栏。在这一栏目中,我们提出了一些具有挑战性和前沿性的理论或问题,而且它们多为迄今尚缺乏确定概念或有争议的理论与问题。在我们的分析中不乏创新的观点,因此,这个栏目具有很强的学术研讨性。(5)联系中国实际分析国际法问题。中国一直以一种积极的姿态参与国际关系和国际事务,近年来更显突出。在国际法的每一个领域,都能发现可以联系中国实际进行分析的问题。而且近年来,在促成一些重要的国际问题的解决上,都可以看到中国积极斡旋或调停的身影。因此,通过对有关中国的或中国参与解决的国际法问题的分析,将会使读者能够近距离地、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国际法的存在。总之,国际法是一门还在不断发展着的法学学科。它是动态的,因而充满着活力。在这本书中,我们尽力地按照各部分间内在的逻辑联系进行安排,并尽可能地覆盖国际法的各个领域。然而,仍不可能穷尽国际法的全部内容和问题。但好在国际法是发展的,这就为进一步探讨和研究提供了无限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此外,教与学的互动也将会为本书的完善提供机会。朱晓青2005年1月19日 -
绿色生活手记莽萍当我结束这本关于环境和动物问题的小书时,大半个中国正遭受着百年不遇的洪水的袭击。天上的水和地上的水混在一起,从森林正在消失的上游奔腾而下,一泻千里。洪水冲破狭窄河道的束缚,在大地上汪洋恣肆地流淌。它吞噬了田野,冲破了城市的堤防,毫不留情地夺走人们的生命和财产。然而,这并不是自然策划的一场“诡计”,甚至也不仅仅是一场自然的灾难。天降豪雨,土地却没有了吸纳的能力;冰川消融,森林却不再具有蓄水的作用。土地变得贫瘠,原本丰茂的原始森林所剩无几,自然的有机体正在被肢解。而这又是因为,我们向来只注意人的得失,却从未考虑过河流山川的利益。我们没有意识到,在漠视乃至任意侵害大自然所固有的利益的情形下,人的利益也不可能得到持续和良好的保障。我们世代居住的土地已经病了,病于人类无休无止的贪欲和无所顾忌的索取,洪水泛滥只是这种疾病的一个征兆罢了。地球环境是一个有生命的整体,每一部分受到伤害都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另外一部分。几年前,在长江上游的广袤地区,考察者就注意到,生态环境的破坏越来越严重,野生动物的生存受到极大的威胁。然而这种警告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或许,人们不觉得原始森林被砍伐和自己的生活有什么关系,也不觉得金丝猴、藏羚羊栖息地的破坏和自己的利益有什么相干,但是,当洪水毁坏了我们的家园,粉碎了我们的梦想的时候,我们还可以坚持这种自私狭隘的看法吗?在水系上游水土保持地区实行所谓“木头财政”,将不仅有计划地摧毁当地贫苦人依赖森林的传统生活,使栖息在此地的野生动物濒临灭绝之境,更将无可挽回地造成水土流失、泥石流和下游地区洪水泛滥。也许紧接着的是,丰富的水系慢慢变成干枯的季节河,或者中下游断流。这一远景,我们似乎已经在黄河的经验里看到了。人类出于自然,就如婴儿出于母腹。对自己的母亲,我们应当深怀感谢之情,用爱和奉献而不是贪求和索取去对待她。的确,人类是万物之灵长,是自然进化漫长历程中最复杂最高级的生命形式。然而,这并没有人类任何一种役使自然的特权,相反,它赋予人类一种特殊的责任,那就是善意地对待自然,细心地看顾自然,尽力保持这个世界的丰富与完整。也只有这样,人类才能得享自然的丰美赏赐。这就是我在这本小书里想要表达的观念。写作这本小书的过程相当艰苦。使我没有半途而废的重要原因,是因为有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特别是我丈夫的支持。在这个喧闹的时代里,他是我见过的为数不多的几个认真而平静的人之一。他所具有的这种品质,多年来是我精神世界的重要支撑力量。这次,他为这本小书做了好些插图。这些插图虽然有点拘谨,但也体现了他对动物和自然的热爱。此外,我还要感谢青岛出版社的王一方先生。前年,当我们谈到环境和动物保护问题,以及出版一套绿色丛书的可能性时,可以说一拍即合。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愉快而有成效的合作。对此,我感到由衷地高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