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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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法教程董杜骄、顾琳华我国民航事业无论在航空运输、通用航空、机群更新、机场建设、航线市局、航行保障、飞行安全、人才培训等方面都持续快速发展,与此相适应,航空法律建设也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航空法学的教学与科研在高等院校日益受到法学专业以及有关专业的重视。本教程为了适应航空法教学的需要,力争使学生了解航空法的概念、特点、发展历程及现代航空法的发展状况,掌握空中航行、航空器、航空人员、机场、空中交通服务、航空运输通用航空等法律知识,了解航空器援救和调查、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及民用航空安全等方面的法律内容。鉴于国际、国内的航空法律正处于巨大的变革期,对于法律的变化和走向还难以准确把握,因此只能根据现行的国际内规定来阐释教学观点。我们认为,航空法教学是传授相对定型的知识的,至于理论争鸣应放在航空法科研领域进行。为避免理论上的偏差,本教程更注重教学内容的实用性。 -
国际刑法评论赵秉志、卢建平2006年的“当代国际刑法新视野”国际学术研讨会以涉及现代国际社会政治、经济和法治诸领域的国际刑事法院、国际反恐和反腐败这些新问题为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细致的研讨。会议共收到论文42篇。《国际刑法评论》第2卷正是与会专家学者提交论文的集成。 -
多边贸易自由化与国际劳工权益保护李雪平贸易与劳工权益保护的关系问题是国际社会长期以来所讨论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它既是政治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也是理论问题、实际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成为国内外研究的特点。本书基于国际法视野,综合运用法律社会学、规范分析、实证分析以及比较分析等研究方法,就多边贸易自由化进程中国际劳工权益保护问题的诸多方面进行较为系统的研究,以求建立这一敏感而复杂的国际法律问题的理论体系,并探询解决与多边自由贸易有关的劳工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本书是作者在其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而成的一部专著。其中的诸多观点和论证,具有相当的前沿性、开拓性和创新性,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国内外在这一研究领域的空白。该著作中的某些研究内容,还可以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为有关部门有效解决国际范围内贸易与劳工权益的关系问题提供理论指导和立法建议支持。总之,本书是一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实际意义的研究成果。 -
欧洲合同法与侵权法及财产法的互动(德)克里斯蒂安·冯·巴尔、(德)乌里希·德罗布尼希 著;吴越、王洪、等 译如何协调和统一欧盟成员国之间的私法制度,是一个关系到欧盟确定的成员国的经济个体的“四大自由”(即人员、货物、服务和资本的跨国界流动的自由)的基本问题。对此,欧盟的做法是先通过条例或指令的方式建立各成员国私法的最低限度的共同标准,在此基础上再向欧盟的统一民法典方向迈进。本书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诞生的一项重要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它以上述的“四大自由”为标准,全面地研究了欧盟各成员国现行的合同法与侵权法以及合同法与财产法之间的互动关系。换言之,它要考察的是一个国家内部以及国家之间的合同法、侵权法和财产法之间是否存在不和谐甚至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说,本书的研究结论和研究方法对于我国私法制度的完善而言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个国家的合同法与侵权法之间、合同法与物权法之间是否和谐,是否存在着规范冲突或规范漏洞,这本身就是在起草和制定民法典时应当高度重视的问题。事实上,合同法与侵权法以及物权法之间在内在的价值体系和规范体系的构成上都存在着逻辑联系。因此,合同法、物权法与侵权法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在民法总则基础上的一个规范整体和价值整体。从研究方法和研究路径上看,只有从整体上阐释合同法、侵权法和物权法,才能看到整个民法的全貌。从法理上说,本书也是美国法理学家德沃金的“整体性解释”理念在私法上运用的一个典范之作,也是对德国法理学家托依布纳眼中的“自创生系统”法律观的绝佳实证。从研究的出发点和研究结论来看,本书对于我国民法典的制定也具有参照意义。如何构造我国的民法典?是从个体自由本位和权利本位出发,还是从国家意志本位和权力本位出发?这是一个基本立场的选择问题。如果在立场选择上不明确,那么不但合同法、物权法不能分别成为个体的基本自由的保障,甚至整个民法在内在价值上也将在个体自由与国家干预之间摇摆不定。从研究结论来看,如何看待合同法与侵权法以及物权法之间的互动关系,例如合同法上的所有权保留制度与物权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逻辑关联,这样的问题对于我国的民事法典化和体系化而言同样是不可避免的。由此可见,本书的研究对象虽然是欧盟成员国的私法,但它的研究基点、研究进路和研究结论对我国都具有参考意义,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之下,我国的私法如何与外国的乃至国际的私法(例如《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保持协调与互动,其意义是不言而喻的。本书中文本系我组织西南政法大学部分教师和研究生集体翻译的成果。 -
英美不动产法高富平,吴一鸣 著英美不动产法是英美财产法的核心,而英美财产法规则体现了普通法的精髓。受英国社会历史因素影响,英美不动产法具有独特的概念和规则体系;这一体系使用了看似与大陆法学物权法不同的语言和逻辑,但表达了与之相同的法理,追求着惊人相似的制度目的和价值。《英美不动产法:兼与大陆法比较》运用了大量的原始文献,系统展示了英美财产法的历史演进和现行规则,提示了英美财产法历史变迁的社会原因和法理基础;与此同时,《英美不动产法:兼与大陆法比较》对大陆法系相同或相似的制度进行了比较,提示了两大法系不动产物权差异的原因,及其对我国物权法构造的意义。《英美不动产法:兼与大陆法比较》不仅是学习研究物权法、财产法的重要文献,亦是从事比较法研究重要参考资料。 -
国际人权法谷盛开 著本书是国内对美洲人权机制进行系统研究的第一部专门性论著。全书以“国际法的本质体现为相关规范对国家的拘束力”,在功能上表现为“承载国际社会基本结构和制度”,“将国际社会共同利益注入各国行为”,“建构和谐世界未来”这一基本结论为前提,在国际人权理论嬗变背景下,详细论述美国人权机制萌芽、发展的历程,介绍美洲人权委员会、美洲人权法院等机构的具体职能和程序、实践,并与欧洲、非洲机制以及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实践进行了分析和比较。对美洲人权机制运行的特点,特别是“双轨制”特性进行了归纳。在此基础上,对美洲人权机制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得失,及其未来发展走向进行了探讨;分析了美洲人权机制理论和实践对当代国际法基本理论以及国际条约法、国际组织法、国际人权法等部门的影响,并结合美洲人权机制对于亚洲人权机制建设的可能性及其他相关问题作了分析。全书具体分为以下八章:第一章,导论。主要展现美洲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背景,说明美洲人权机制的历史渊源。第二章,主要介绍和论述美洲人权机制的法律渊源。第三章至第五章是对美洲人权各主要机构的介绍和研究。第六章,选取美洲人权委员会与美洲人权法院四个代表性索例具体进行评述。第七章,分析美洲人权基础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得失。第八章,重在论述和分析美洲人权机制理论实践对国际基本理论及其分支部门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对亚洲区域性人权机制建设,以及就中国如何在未来亚洲人权机制中发挥积极主导作用提出建设。 -
WTO反倾销协议改革孙立文本书采取从整体到局部,从宏观到微观的研究方法。第一部分先总结和探讨反倾销制度产生的历史和它所具有的贸易政策和竞争政策的意义,而后分析反倾销制度在多边贸易体制中所起的复杂作用。在此基础上,第二部分探讨了改革的出发点,明确《反倾销协议》在WTO体制中的应有作用。根据这个出发点,第三部分进一步具体分析和研究改革现行《反倾销协议》规则的各种建议。第四部分注重分析《反倾销协议》的改革对中国经济政策和制度的影响,并对中国有关实践提出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建议。全书结构安排环环相扣,论证逻辑比较严密。世界贸易组织成立的十年中,随着反倾销调查启动的数量在世界范围内的增长,人们开始关注反倾销措施被滥用作为成员方贸易保护主义者实施其保护目的的问题;同时也提出了关于WTO《反倾销协议》所确认的规则,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着世界开放贸易的政策和成员方的反倾销政策,以及反倾销制度与公平竞争、公平贸易的关系的不同的观点。作为WTO的多哈回合谈判的一项分歧较大的谈判内容,《反倾销协议》是否需要改革,以及如何进行改革成为学术界和贸易政策制定者和分析者关注的焦点。笔者在对反倾销制度诞生的背景和它在国际贸易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的复杂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从现行的世界贸易体制的法律特征出发,以世界贸易体制运行的平稳和效率的视角来分析《反倾销协议》所建立的国际反倾销制度的改革。笔者认为,现行WTO反倾销制度作为兼具保护政策意义和竞争政策意义的贸易政策工具,在世界贸易体制中扮演着一种模糊的角色。有些成员方把反倾销措施主要视为一种贸易保护的政策工具,而另一些成员方则认为反倾销应当扮演一种国际贸易过程中执行公平竞争政策的工具。这种对于反倾销制度在世界贸易体制中的作用的基本分歧,造成了《反倾销协议》中的规则的不协调及不合理的制度的存在,导致了成员方对反倾销措施的滥用。笔者同时认为,WTO《反倾销协议》的改革,首先要确定反倾销制度在世界自由贸易体制中所要扮演的角色及其应当遵循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来确定改革的具体内容。根据笔者的研究,一方面,WTO体制是在GATT体制上发展起来的,继承了CATT体制在决策上的协商一致的特征,并通过对体制的统一性和争端解决机制的改进,加强了世界贸易体制的组织性。另一方面,WTO体制和GATT体制从其管理的内容和决策体制来看,并没有实质性的变化,WTO仍然只是开放成员方市场的一种管理体制。在这种前提下,反倾销措施作为一种执行保护政策的工具,可以对由于世界开放贸易的迅速进展而给成员方内部市场、经济及人民的社会福利造成的冲击,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贸易摩擦所造成的开放市场的成本进行控制,从而使世界开放贸易体制平稳而有效地运行。同时,作为一种单边的措施,《反倾销协议》所确立的制度本身也会成为一种贸易摩擦的源泉,因此《反倾销协议》的条款本身应当增加透明度,避免由于规则的选择性过强,以及缺乏明确性所带来的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过度使用,降低反倾销体制的运行成本。根据上述观点,笔者将倾销和损害认定的实体和程序规则中缺乏透明度的条款、反倾销措施实施中的公共利益问题、非市场经济规则的歧视性问题,以及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期限等问题作为WTO《反倾销协议》改革的主要内容加以分析和讨论。笔者在书中主要讨论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措施:倾销和损害的认定规则;《反倾销协议》的程序规则中存在的问题;非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协议》中依据及其存在的问题;反倾销制度中的公共利益审查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反倾销协议》的日落条款的不合理性。在认定倾销和损害的实体规则中,存在着大量缺乏透明度的条款,这种条款中比较典型的,并且直接影响反倾销措施的保护作用得到公正实施的内容主要包括倾销的认定规则中的成本检测规则和倾销与损害关系的认定因素,笔者认为这两个方面的条款在文字表述上为成员方的调查当局提供了一种选择性,使得国内的反倾销主管机构具有较大程度上的裁量权,因而导致上述规则的实施缺乏透明度。笔者认为要改善《反倾销协议》关于倾销和损害认定条款的这种状况,首先应当从加强规则的透明度这一角度出发,一方面对倾销和损害认定规则中模糊的条款予以澄清,另一方面对其中带有选择性的条款规定适用的条件,以避免在不同的调查机构之间,由于适用规则的原则不同而导致在相同的环境条件下产生法律和规则适用结果上的差异,影响规则适用的可预见性。同时,由于在各个成员方实施关于认定倾销和损害的实体规则本身存在着不合理性,并因此在反倾销调查实践中产生了一些明显的不合理的做法,这种规则和做法或者会导致凭空创造倾销的效果,或者由于与《反倾销协议》的为世界自由贸易体制和成员方的国内经济提供合理的缓冲和保护措施的宗旨存在冲突而损害自由贸易带来的利益。这种不合理的条款和做法主要包括倾销认定中的构建正常价值的规定和“归零”做法。构建正常价值的规定,在反倾销制度执行保护成员方国内经济,为世界贸易体制提供缓冲职能的前提下,构建正常价值的做法会导致扩大价格歧视认定的范围的结果,从而扩大保护措施适用的条件,导致反倾销措施的滥用。至于“归零”的做法导致调查机构在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下,凭空加大倾销幅度的结果。因此,笔者建议《反倾销协议》的改革,取消构建正常价值作为可比较价格的确定方法的规则,避免创造价格歧视的效果,并且通过澄清倾销幅度的计算方法明确禁止“归零”的做法。关于《反倾销协议》的程序规则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主要应当通过改革《反倾销协议》中关于反倾销调查启动的条件的规定、反倾销调查证据规则中关于以信息使用规则来限制成员方国内的竞争产业对反倾销措施的滥用,以及调查机构在使用证据中的裁量权。关于非市场经济地位规则在《反倾销协议》中的依据,笔者认为这种国内反倾销法律中的特殊规则来源于GATT 1947第6条的补充规定第一段的第2项,以及与此相呼应的《反倾销协议》第2.7条的规定,这种规定与当今世界经济贸易关系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在新型的世界贸易关系中构成了一种歧视性做法。笔者通过对这种做法的歧视性进行分析,提出了增加有关非市场经济地位认定标准的指导原则的《反倾销协议》改革建议。关于公共利益审查制度问题,笔者从公共利益在反倾销制度中的含义和它与反倾销制度的宗旨的关系等方面人手,对在现行WTO《反倾销协议》增加公共利益审查制度(条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认为从确保《反倾销协议》及依据这个协议所建立的反倾销制度能够准确地实现对成员方整体经济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社会和人民的福祉提供保障的目的,公共利益审查制度的建立是非常必要的。特别是,在传统上使用反倾销措施较多的欧盟和加拿大的反倾销法律中都存在公共利益审查条款,并有相关的实践经验,因此,将公共利益审查制度作为《反倾销协议》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存在一定的可行性基础的。关于《反倾销协议》的日落条款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目前日落条款存在的缺陷与现行《反倾销协议》的宗旨和原则不明确是密切相关的。由于现行的《反倾销协议》在世界贸易体制中所起的作用是模糊的,它既被WTO的成员方作为对国内产业的一种保护措施,同时也被作为一种达到平衡成员方竞争政策的公平贸易政策工具。因此作为终结反倾销措施的条款,《反倾销协议》的日落条款既被成员方视为一种临时性保护的期限,同时也被视为一种根据损害的恢复状况而决定是否终结救济措施的反倾销税复审机制。在这种情况下,日落条款在各国国内的反倾销法律和反倾销调查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问题,使得这种日落条款实际上被国内产业和保护主义者利用,成为一种“日不落”条款。笔者建议,根据《反倾销协议》改革的出发点所确定的反倾销制度的宗旨和原则。应当将日落条款作为一种临时性的保护措施的有效期限加以规定,通过修改日落条款的相关规则,保证日落条款真正成为一种对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限制。在讨论WTO《反倾销协议》改革措施的基础上,笔者对《反倾销协议》改革对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竞争政策和法律、贸易政策的选择的影响进行了分析讨论,力图从《反倾销协议》改革的意义的角度为中国的贸易和竞争政策方向的确立,提供一个可行的政策参考。笔者通过对中国的经济改革和贸易政策和法律的分析,认为《反倾销协议》的改革将对促进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制定合理的竞争政策和法律、坚持自由开放的贸易政策具有重要意义。关键词:世界贸易体制反倾销贸易政策竞争政策改革 -
国际刑事审判案例与学理分析王秀梅《国际刑事审判案例与学理分析(第1卷)》的主要特点在于,通过两个特设法庭已经审结的案件,针对国际刑事审判过程中的新特点、新问题结合国际刑法理论深入加以分析、研究。这些问题不仅涵盖了国际刑法领域争论的焦点问题,而且突出实证解析现有国际刑法理论的缺失,并提出相应理论探索和理论研究方案。《国际刑事审判案例与学理分析(第1卷)》从两个特设法庭审结的案件中选了六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别就当前国际审判中争论较为激烈的焦点问题着重加以解析,但不涉及个案的全部内容。 -
萨班斯法案内控指南(美)格林 著,张翼,林小驰 译本书讲述的智慧控制法就是为包括董事会成员和部门经理在内的各级管理人员提供防范欺诈行为、挪用和经营损失的有效工具。更重要的是,智慧控制法是赞助组织委员会内部控制框架的有益补充,它涉及了与大多数管理者相关的基本职能,如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作业、住处与沟通和监控等。换句话说,智慧控制法并不是要取代赞助组织委员会的内部控制框架,它的作用在于支持赞助组织委员会内部控制框架的实施,提供简单易用的辅助性工具,有助于管理者在流程层面上控制经营管理活动。 无论你是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者,还是中层管理者,本书都值得一读。它将引领你一步步地认识内部控制,设计强大的控制系统,确保在你的职责范围内不会发生重大的欺诈或经营损失,从而你的职业发展中助你一臂之力。 -
海域使用管理的理论与实践韩立民、陈艳本书包括八章内容即:海域使用管理概论、中外海域使用管理的比较借鉴、海域使用管理的产权理论基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