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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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公司法典编委会本书从刑法解释面临的困境切入,引出刑法论证问题,第一张探讨了刑法论证方法的基础问题,以便为其后各章提供理论分析工具。第二至四章,分别就“视角切换”论证方法及刑法体系分析论证法、刑法的合宪性论证方法、刑法国际化论证方法、程序性论证方法及民刑关联论证方法,罪与刑之要素关联论证法、罪之要素关联论证法及刑之要素关联论证法等进行了梳理、归纳及评析。第五章则就刑法论证方法的综合运用问题进行了探讨。 -
荷兰民法典王卫国《荷兰民法典(第3、5、6编)》一方面,一些传统上部分规定于合同法,部分规定于继承法的问题,现在纳入到第3编中;这些问题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涉及整体意义上的财产法。首先,涉及法律行为的概念:有效成立的一般要件(合意,行为能力);对善意信赖表面上有效的合意的人士的保护;条件和期限;违反法律、善良风俗或公共秩序的法律行为的效果;转换和部分无效:合意的瑕疵;债权人欺诈;法律救济、批准和确认的一些形式。次之,现行立法中构成委任合同的一个既不协调又让人迷惑的部分的代理法,被改写在第3 编中(对以法人名义为行为的授权的一些具体规定例外)。另一方面,有体物和无体物在性质上并无根本差异,因此,同时涉及这两种物的规则合二为一规定在同一编中。这样,一大批自罗马法以来就规定在财产法中的事项被转移到第3编中, 其中有有体物和无体物的移转;占有;共有那些可以以有体物或无体物为标的的对物权,如使用权、转移和不转移占有的抵押权;优先权、留置权;再有,对财产和物、孳息、物的组成部分、分解权利等等的一般性解释,以及有关的通用规则,尤其是有关不动产公共登记簿的规定。 -
马耳他刑事法典本书编写组本法典反映了岛国马耳他在刑事立法方面的最新成果及在过去的一个半世纪中被屡次适时修正的概况。其成熟的立法技术及所体现出的浓郁的人文主义关怀、追求实质正义的刑事政策以及务实严谨的立法精神,无疑将会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完善与刑事司法的公正、刑事科学研究的深入有所裨益。 -
跨国并购的法律规制漆彤该书就跨国并购法律规制中的跨国并购所涉及的投资政策、竞争政策和上市公司收购规则这三方面加以细致的分析,针对各国和国际社会在以上三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探讨了跨国并购法律规制的发展特征、现状和不足,并就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对并购投资者加以引导和规制,如何在促进国际投资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又妥善地避免跨国并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提出了极具现实意义的建议。 自20世纪中叶开始,跨国并购逐渐成为国际经济活动中的一个重要方面。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国际直接投资规模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以跨国公司为主体的国际生产体系日渐形成。近十余年来波澜壮阔的全球性并购浪潮,极大地推动了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并购模式已日渐取代新建模式而成为国际投资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迅猛发展的跨国并购活动也带来许多社会、经济和法律上的问题,已经引起各国和国际社会的重视。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对并购投资者加以引导和规制,如何在促进国际投资进一步发展的同时,又妥善地避免跨国并购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当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跨国并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十分广泛,对其进行深入研究是一项难度较高的系统性工程。本文专就跨国并购法律规制中的三个主要方面加以分析,即:跨国并购所涉及的投资政策、竞争政策和上市公司收购规则。针对各国和国际社会在以上三个方面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从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探讨跨国并购法律规制的发展特征、现状和不足。作为国际经济生活中出现不久的一种经济现象,与国际社会在跨国公司定义上的分歧类似,对于跨国并购的确切含义,目前也不存在统一的解释。本书第一部分通过对兼并、收购以及跨国并购概念、性质、特征、历史发展的分析,试图阐明跨国并购的基本涵义。跨国并购不仅是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模式,也是一种国际性的产权交易行为。它不仅具备一般并购的所有特征,而且具有跨国性和国际规范性两个特征。它是国际直接投资中以获得企业经营权和控制权为目的的受国内法和国际法多重规范的跨国产权交易行为。本部分还对跨国并购与战略联盟、特许经营等新兴的非股权扩张模式进行了比较,以进一步阐明跨国并购的性质与特征。跨国并购与法律规制的关系是互动的辩证关系。一方面,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环境和法律环境的完善程度对跨国并购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跨国并购所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突出显示了对跨国并购进行法律规制的必要性。本书第二部分分析了法律环境对于跨国并购的进行和发展的重要性,跨国并购法律规制的经济学基础与法学基础,法律规制与法律规避之间的关系,并从法律规制的含义、层次、内容、体系等方面分析了跨国并购法律环境的构成,提出当前跨国并购规制体系存在法律完善程度差异性、规制重点差异性、规制体系的松散性、法律适用不确定性四个总的特征。在投资政策规制方面,本书第三部分通过分析国际投资模式的变化及其与投资政策发展变化之间的关系,指出并购投资较传统新建投资具有更多的负面影响,传统的各国和国际投资政策在规制并购投资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就各国投资规范而言,对跨国并购的投资政策规制存在保护和监管两方面的不足;就国际规范而言,存在过于偏重投资保护和投资自由化,而忽视对投资者及其投资行为的管制规则。为了进一步印证上述观点,本部分对于目前投资政策规范的现状,在国内层面上,从不区分投资模式的一般性投资规则和专门规制跨国并购的投资规则两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国际层面上,就跨国并购所涉及的已有双边、区域和全球性投资规则作了具体分析。在竞争政策方面,本书第四部分从竞争法的基本问题入手,分析了跨国并购对市场竞争结构和竞争行为的具体影响,指出对跨国并购的竞争法规制,不仅仅局限于竞争行为的规制,还要从市场结构方面加以规制。在并购的竞争法规制上,从实体规则、程序规则、竞争法的规制原则三个方面分析了竞争政策的主要制度。在市场国际化和国际生产体系日渐形成的外部环境下,对跨国并购的竞争法规制,单纯依靠各国国内竞争法的规制暴露出越来越多的不足;各国为了弥补这种不足而主张本国竞争法的域外效力,势必引起更多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也进一步加强了在国际层面上展开竞争政策合作的必要性。本部分最后对当前各国竞争法的发展趋势和反限制竞争执法尺度的变化,提出了一些作者自己的看法,指出:国际直接投资方式由新建为主向以并购方式为主的转化,以及并购在很大程度上由单纯作国内竞争法考察向放到国际竞争环境中考察的转化,是近年来竞争法的普及与并购监管尺度的放松这两种相反趋势同时存在的根源。在上市公司收购方面,本书第五部分首先分析了跨国性上市公司收购的特征和表现形式,以及它与一般并购在法律规制上存在的差异;就其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如各国证券市场的开放度、上市公司收购主体国籍的判断、各国具体制度上的差异以及国内规制的不足、目前国际社会在上市公司收购方面开展监管合作的形式与现状等作出了分析。结合跨国并购活动近年来在我国取得的发展,本书第六部分从投资政策、竞争政策和上市公司收购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对跨国并购的法律规制历程、体系、进展和不足。我国的投资政策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充分反映了我国的投资政策从闭关锁国到逐步开放、从新建投资为主到主动调整政策吸引并购投资、从注重引进外资的数量到注重利用外资实际效果的逐步完善过程。在吸引和规制并购投资方面,我国目前正处于调整外资政策的重要时刻,近期一系列并购规则的出台将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证券市场开放度的提高,外资将掀起收购境内上市公司的高潮。不过,我国目前证券市场仍存在一些特殊的障碍,市场规则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在竞争政策方面,尽管目前我国已有一些零星的反垄断规则,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不过,在发展并购投资的良好预期之下,对外资并购的反竞争效果的规制仍显不足,需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 -
美国索克斯法案张安华该法案的核心在于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准则和公司内部治理模式,同时改变对上市公司高层管理者及相关利益人的“激强励弱约束”格局,提高公司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可信度。该法案被认为是自1933年美国证券法通过以来美国证券法律制度所经历的最大调整之一,也被认为是人类证券史上迄今为止最为苛刻的法律之一。 虽然该法案允许年销售收入在5亿美元以下的企业可以再推迟一年即到2007年7月15日提交其内控报告,但是中国企业必须认识到自身与美国企业之间存在的差异,从而应尽早积极考虑如何遵循《索克斯法案》的问题。该法案是了解美国证券市场监管现状的一把非常重要的钥匙。希望该法案的翻译出版,能为中国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和提升上市融资竞争力等提供帮助。 -
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解读卢建平《美国反海外腐败法解读》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文本,议会关于制订修改该法的议案,司法部、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该法的解答程序和相关案例等全部翻译成中文,同时对于该法的历史沿革及背景、对于其中最为重要的反腐败条款、会计条款作了重点解读,认真研究分析了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国际化历程,并结合典型案例对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实践进行了总结,最后提出了学习借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意见和建议。 -
美国侵权法王军,高建学 编著《美国侵权法(英文版)》所选取的案例比较系统地反映了美国侵权法的主要制度。为了便于读者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获得美国侵权法最为基础的知识,编者特意在每一章或每一节的开头部分对该章节所涉及的法律原理用中文进行了简要的表述;此外,又在每个英文案例之后附上思考题,使读者可以带着问题阅读案例,加深对案例中阐明的法律原理的理解。笔者希望,读者能够 在阅读这些案例的过程中,不仅弄懂每一个案例的事实、判决结果和法官的推理过程,而且能透过这些案例了解英美国家的法律制度,以及它们所体现的社会价值观念和公共政策。《美国侵权法(英文版)》适合于国内大学法律教育在双语教学和案例教学中作为教材使用,也适合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律师为了提高专业英语水平而使用。 -
尼日利亚刑法张旭辉 译,卢建平 审校现行尼日利亚法在英国法的基础上,整合了民族元素,体现了时代需求。本书翻译了尼日利亚刑法中较为重要的几部法律:《刑事法典》、《2000年腐败及其他相关犯罪法案》、《经济和金融犯罪委员会(设立)法案》、《洗钱(禁止)法案》,为读者勾勒了尼日利亚刑事法律体系的基本轮廓。 -
德国新、旧债法比较研究齐晓琨 著2002年1月1日生效的《债法现代化法》对德国《民法典》进行了其颁布以来规模最大的修改,被修改的部分主要集中在债法中涉及给付障碍的内容。首先是在债法总则中对给付障碍的修改:——新法以法律后果为中心的法条结构,代替了原法中以给付障碍的形态为中心的法条结构,并为此结构创设了“违反义务”这一给付障碍总的事实要件作为各种法律后果的出发点,而原来的“积极的债权损害”判例法制度也被吸纳进了这一事实要件。——原判例法制度“交易基础的丧失”和“缔约责任”被以条文的形式固定下来。——解约法的内容较原法更为合理。其次是对债法分则中买卖合同法和承揽合同法的修改。此次债法改革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将数个债法内容的单行法规收入《民法典》,具体内容见《德国新、旧债法比较研究:观念的转变和立法技术的提升》后面的附录。另外,新法对原法的时效制度进行了彻底的改革,因为超出了本文的研究范围,故未作详细论述。本文意图对我国民法典的立法工作提供一个有益的借鉴。 -
美国反垄断法原理与典型案例研究沈四宝,刘彤 著反垄断法作为各国用于抵制国内不公平竞争的重要法律之一,是市场经济国家用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工具。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程中,正逐步由政府调控经济转向市场调控。市场经济的运作依赖于市场充分发挥作用,市场参与者自由参与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当市场中出现少数大企业操纵市场或企业合谋打击竞争对手实现垄断的时候,市场的各种信号失灵,市场竞争不再以优胜劣汰和技术开发为中心,必然会导致竞争者采取有悖于市场规律的行为,严重损害市场参与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反垄断法通过对过强的市场力量的规制和反对不正当的市场行为,维护和扩大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的自由权利,消除进入市场的障碍,建立充分竞争的市场结构。美国是最早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之一。1890年美国联邦政府通过了第一个全国性的反垄断法——《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之害法》,即《谢尔曼法》。其后,于1914年制定的《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以及《罗宾逊一帕特曼法》等一系列的成文法构成美国反垄断法的体系。美国是一个判例法国家,成文法仅是一些基本的和原则性的规定。判例构成了法律的实质性主体,法官在判决中对反垄断成文法中的原则性规定进行了深化和细化,使之具有可操作性。作为判例法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的美国,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和发达的案例编辑和出版体系,为案例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本书以美国反垄断法的原理与案例研究为主线,通过对于原理研究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视角,对于美国反垄断法的规则体系及规则的运用进行研究。本书系统地介绍了美国反垄断法中最为重要的非法垄断形式包括市场垄断、意图垄断行为、横向限制协议、纵向限制协议、垄断的共谋、企业兼并、掠夺性定价、价格歧视、捆绑销售、滥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规和经典案例。笔者希望通过研究和分析,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以求最大限度地运用美国的立法和实践经验,为我国反垄断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参考。本书针对上述主题,着重从美国反垄断法的发展历史,成文法与成文法之间的联系,判例的演进与比较,对于法律条文背后的实践问题以及经济与法律的关系进行较为深入的探讨。本书可以帮助我国反垄断政府机构了解美国学者和法官对于相关问题的观点以及执法部门的实践经验,以维护国内正常的市场秩序。本书的成果可以为进一步的学术研究提供一个综合的基础;为我国法律工作者和企业掌握相关问题提供一定的相关法律知识;也可以为高校教学提供实践参考。在本书的具体研究和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各位老师的大力帮助和悉心指导;还要特别感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蔡卓森、龚义凤、曹宇轩、欧阳芳菲、汪婉君等同学参与了本书的案例翻译和资料整理。本书成果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十五”、“211工程”项目资助成果我们衷心地希望本书能为我国反垄断法的研究尽微薄之力,如本书有不足之处,谨请读者提出修改意见。
